1、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编号:HAX2012091718816601. 工程名称: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监理2. 工程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7814.1平方米(1)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2)59号(2)投资总额 :56705.37万元(3)工程地点: 海安县长江中路81号-89号(4)建设规模: 57814.1平方米(5)结构类型: 框架(6)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创“扬子杯”省优质工程(7)计划开、竣工时间: 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3.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下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序号
2、招标内容建设规模(m2)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总监等级HAX2012091718816600工程监理40000 300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4.企业、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1)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监理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2008年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承担过具有建筑面积3500m2(或600座)以上的剧场或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展览馆(或体育馆、游泳馆、候机厅等)工程的总监业绩总监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5
3、. 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6.开标需携带的资料:(1)资格后审文件(详见招标文件)。7. 信息发布及网上电子签到时间:2012年9月24日 至2012年10月15日(开标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8. 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2年9月25日起;地点: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 元,投标保证
4、金为人民币 60000 元整。9.确定中标人方式: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建工大厦16楼联系人:联系人:陈友荣电话:0513-88931786电话:0523-82395333150629969992012年9月24日 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监 理 招 标 文 件编 号:HAX201209171881660招 标 人(盖章) 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建单位(盖章) 海
5、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 2012 年 9月 24 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 日 期:2012年9月24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3、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 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781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22.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91.5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2委托监理
6、业务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资金来源:自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 60000 元(人民币)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共 肆 份。6投标文件递交: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7、15 日 9 时 00 分7开标时间: 2012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8报价须知:1、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以所监理项目的审计决算总价为基数乘以监理费率为最后的监理费用总值,舞台及专业声光音响设备不计入计费基数)。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参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监理费取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报价。9特别说明:1、本工程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进行远程评审,投标人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下载刻盘文件并自行
8、刻入到技术标专用光盘中,投标人应当使用专用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文件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正本中应附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一套,以便于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远程评审。3、履约担保金额: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在合同签订前缴纳。6一、 总 则(一)监理工程概况:1、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海安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监理。(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主要内容包括桩基、建筑、结构、外立面幕
9、墙、给排水、消防、暖通、强弱电系统、机电设备安装、舞台、专业声光音响设备、室内外装饰装修、道路、河流、桥梁、市政、绿化、景观、照明等。(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2、资金已落实:自筹 。3、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场地条件以及三通一平)3.1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3.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7814.1平方米。 3.3 本工程质量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质量合格,创“扬子杯”省优工程。4、招标人不提供现场办公用房,办公、交通、通讯、食宿、安全等一切事项自行
10、负责。(二)投标人条件1、监理单位资质及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2、拟派驻的总监资质要求及其它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要求: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2008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承担过具有建筑面积3500m2(或600座)以上的剧场或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展览馆(或体育馆、游泳馆、候机厅等)工程的总监业绩,以竣工
11、时间为准。本工程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有在监工程。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岗位人员要求持证及上岗要求总监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常驻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电气、安装或相关专业),常驻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机电设备、暖通或相关专业,),相关工程施工、安装阶段常驻现场安全专项监理1 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通过市级
12、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或培训证明材料原件为准),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常驻监理员4名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常驻(土建专业2名,给排水、电气专业1名,机电设备或暖通专业1名),至少有2人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造价1 名国家注册造价师或中级编审资格(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资料员1名总计12名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上表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为在本单位注册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3055周
13、岁之间)。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增配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中标后,总监及常驻监理人员所持证件原件将留存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现场考察及答疑 1、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及修改(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14、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废标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 2012年9月30日16时前以投标单位专用CA证书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通过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邮箱 hazbb88811408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办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
15、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补充通知报招标办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招标控制价(或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各投标人及其他有关部门。 3、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
16、所需的全部费用。 (九)报价须知: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以所监理项目的审计决算总价为基数乘以监理费率为最后的监理费用总值,舞台及专业声光、音响设备不列入计费基数)。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参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监理费取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报价。四、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承诺书(合同附件2);(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3)监理取费;(4)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5)本工程拟用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上岗、执业资格证等情况);(6)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
17、检测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7)近五年来与本监理项目类似及以上的监理工程一览表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8)监理组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技术标部分:(1)监理大纲,包括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等;注:建筑面积约57814.1平方米,包括桩基、建筑、结构、外立面幕墙、给排水、消防、暖通、强弱电系统、机电设备安装、舞台、专业声光音响、室内外装饰装修、道路、市政、绿化、景观、照明等。监理大纲为暗标。统一用 A4 纸打印,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打印。监理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工程项目概述、监理工作指导思想、监理目标;b.根
18、据工程项目特点,难点及监理工作重点; c.拟派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情况 ;d.监理岗位责任制 ;e.拟采用的组织管理方案(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组织协调目标及措施;合同和信息管理);f.针对本工程特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措施的合理化建议。(2)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一套。3、资格后审资料包:(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总监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毕业证书、其他监理人员上岗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同企业劳动合同及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5)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2008
19、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总监均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承担过具有建筑面积3500m2(或600座)以上的剧场或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展览馆(或体育馆、游泳馆、候机厅等)工程的总监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资料须带原件核查,否则评审不通过,且不得参加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中标后,所有监理人员所持证件原件将留存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十一)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
20、二)投标保证金12.1本工程执行关于海安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136052516962。汇款特别说明:(1)汇款前应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参与报名,报名网址为: :81/ntzbbhy/login.aspx ,在报名界面的下方选择打印报名回执码,成功获取保证金缴纳码,此保证金缴纳码系您交保证金的唯一标识码
21、,切记重视!(2)汇款请采用电汇形式,不可从同城系统转入,不可用转帐支票转入,用途栏须注明您的保证金缴纳码,以确保银行能读取您的保证金信息。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业务委托书回执(回单)或银行网上银行回单等(不需密封)开标时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现金缴纳方式无效。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经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
22、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前按有关规定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核验开户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核对)。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4项。12.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
23、退还(无息)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2.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
24、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采用资
25、格后审,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后审资料包、技术标(监理大纲)、商务标三部分。投标人应准备一式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注:a. 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为暗标,应单独封装,一式肆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标明“监理大纲”字样和写上监理单位名称。封袋内的“监理大纲”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本单位或人员的相关标志(包括不能加盖正、副本字样),统一用 A4 纸打印,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打印,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等标
26、记。b. 除监理大纲外的所有投标文件为明标,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印鉴。2、投标人未按本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
27、人须按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含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
28、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评标、定标(十七)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报价、总监姓名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
29、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5)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十八)评标 1、评标标准与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具
30、体的评分分值和办法详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答辩在开监理大纲、商务标之前,具体时间现场确定)。(十九)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十)在评标过程中
31、,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一)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二十二)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三)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
32、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也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人名称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不良记录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十四)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有效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
33、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五)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七、授予合同(二十五)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
34、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若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5、中标人在中标
35、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总监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监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二十六)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由招标人或中标人将合同副本原件一份送海
36、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二章拟签定的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代建单位: 监理人 : 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 工程质量目标: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
37、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委托人、代建单位、监理人三方同意监理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监理义务时,监理费率为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暂定,以所监理项目的审计决算总价为基数乘以监理费率为最后的监理费用总值,舞台及专业声光音响不列入计费基数)。七、本合同自_2012_年_ 月_ _日开始实施,至监理工作完成并结清合同价款终止。八、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九、本合同一式_拾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叁_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38、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代建单位:(签章) 住所: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 _年_ 月_ 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代建单位”是指按海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该项目实施代建的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在本合同中与委托人共同行使“委托人”相关职责。(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
39、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40、,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
41、、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代建单位提供与其监理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
42、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43、。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场所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它设施。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代建单位的建议权。(4)
4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代建单位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代建单位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代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代建单位报告。(7)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