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勘察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勘察项目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YZS202104058001 招 标 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3 第二章 评标办法.19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 第四章 工程概况.30 第五章 工程有关资料.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1 3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前附表前附表 项号项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 招标人和招招标人和招标代标代理机构理机构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
2、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 65 号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0514-87116778 2 招标项目招标项目 名称名称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勘察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勘察项目 3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5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近期目标年为 2030 年,预测旅客吞吐量 100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5 万吨,起降 88670 架次,典型高峰小时旅客吞吐量 3784 人,起降 30 架次。二期扩
3、建工程拟在现跑道西侧 172.5 米新建一条与既有 3200 米长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及相应的滑行道系统;新建 T2 航站楼 9.7 万平方米,新增机位 40 个(35C2D3E),配套建设空管、除冰坪、安防、助航灯光、消防、通信、供电、供油、给排水等生产生活设施。6 招标类型招标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 7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服务。主要包括:(1)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范围内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相关配合与后续服务工作。(2)本项目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工可报批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的配合工作;其它铁路、水利、交通、公安和文物
4、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的配合工作,以及相关国土、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的配合工作。(3)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查,相关招标配合,办理相关国土、规划等手续、配合建设方完成移交等工作。8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和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 2021 年 6 月开工 9 勘察周期勘察周期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出具初步勘察成果,60 天内出具完整的勘察报告。10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方式方式 资格后审 4 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
5、书。2、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勘察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并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4、外地来扬企业应执行扬建科(2010)54 号文,若未能满足该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以后序第二中标递补并以此类推。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12 踏勘现场和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标前会时间地点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13 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澄清 本次招
6、标不举行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 2021 年 5 月 18 日 11:00 前提出,招标人将予以澄清。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7 时前 获取方式:http:/ 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 14 勘察费金额勘察费金额 2 25 55 5 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最高限价)。其中初步勘察其中初步勘察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2020 万元,万元,详细勘察详细勘察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235235 万元。万元。15 投标投标 有效期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45 日历天。1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7 招标文件售招标
7、文件售价价 255 元/份 18 投标文件份投标文件份数数 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19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装订要求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一张,应单独封装,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20 递交投标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文件地点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扬州市文昌东路 9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1 号楼号楼 5 5 楼楼 21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 1
8、0 时 00 分 22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和地点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 23 开标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5 24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5 是否授权评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委会确定中标人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26 付款进度付款进度 提交勘察成果资
9、料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查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的60%;航站楼主体封顶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勘察费的 70%,工程(行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勘察费的 90%,终审后付清余款(不计息)。27 其他其他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执行。3、解密时间:(1)现场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后 30 分钟内需完成解密;(2)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后 30 分钟内需完成解密。4、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6 (一一)总总 则则 1.1.工程说明工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勘察招标。1.1 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1 项项。1.2 招
11、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2 项项。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3 项项。1.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4 项项。1.5 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5 项项。1.6 招标项目的招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6 项项。1.7 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和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7 项项。1.8 招标项目的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8 项项。1.
12、9 招标项目的勘察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9 项项。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 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0 项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潜在中标人。3.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项目负责人应当当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
13、书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2)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勘察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并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4)外地来扬企业应执行扬建科(2010)54 号文,若未能满足该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以后序第二中标递补并以此类推。(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4.4.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费用。招标
14、代理 7 费由招标人支付。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5.5.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勘察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
15、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6.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二)资格审查要求(二)资格审查要求 7.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
16、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8)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10)本项目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为:无。7.2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
17、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书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公章,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3)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4)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5)资格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6)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投标人为授
18、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7)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的。(8)其他: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未进行承诺的。7.3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7.4 资格审查中已完、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以承担合同为基础,合同中有分包项目的,必须附有征得招标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且不得有国家不准许的分包转包行为,否则,其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将视为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7.5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7.6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19、。资格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审查文件的进行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7.7 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7.8 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7.9 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决定放弃投标时,有权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7.10 如果参加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是一个由独立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成
20、的,其审查申请应说 9 明哪一专业单位负责承担工程的各主要部分。7.11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以下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1)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2)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6)承诺书;(7)其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
21、合格超过 3 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评标阶段。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三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8.8.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2 章 评标办法 第 3 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 4 章 工程概况 第 5 章 工程有关资料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7.1 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22、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 8.4 根据本章第 8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行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8.5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9.9.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2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9.2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登录“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9.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扬州市工程建设网”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10.10.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0.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
24、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0.2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10.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0.4 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招
25、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10.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四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
26、1.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中文为准。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 勘察费报价货币应采用人民币,若出现必须采用其它货币进行报价的情况,应同时附以人民币表述,并以人民币表述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12.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
27、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商务标文件三部分组成。12.1 资格审资格审查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二)资格审查要求内容编制查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二)资格审查要求内容编制 12.2 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勘察质量保证体系;(2)质量、进度控制方案;(3)勘察工作大纲和管理实施方案;(4)本勘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5)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6)承担本勘察工作的优势和工作思路;(7)合理化建议;(8)拟投入的机具、仪器。12.3 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
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工程勘察费报价表;(6)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如有时)、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勘察情况表;(7)勘察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8)拟投入项目勘察人员汇总表;(9)服务保证(保证勘察质量、进度,服务承诺);12(10)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3.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3.1 招标人只允许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份投标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评标需要的全部资料。13.2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人须知第第 1717 条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
2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件第六章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函和投标投标函附表函附表。13.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勘察任务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勘察任务书”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技术标文件格式”书”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技术标文件格式”。1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3.5 投
30、标人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施工技术要求、减少占地面积,或者缩短工期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14.14.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 1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第第 1 1 条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的勘察范围、勘察周期、以及勘察服务内容的全部制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1
31、4.2 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投标人须知第第 13.113.1 款款所确定的勘察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14.3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勘察费报价,其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勘察费报价,其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勘察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勘察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勘察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勘察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判。本次工程勘察收费最高限价为本次工程勘察收费最高限价为 255 万元
32、。万元。勘察费包含矛盾协调费、税金、资料收集、文件编勘察费包含矛盾协调费、税金、资料收集、文件编制、勘测、制、勘测、审查审查、配合报批等所有费用、配合报批等所有费用。14.4 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全过程勘察服务。14.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勘察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14.6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勘察费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漏报少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勘察费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漏报少报的的勘察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总报价中。报的的勘察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总报价中。13 15.15.投
33、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5.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 人民币 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15.2 境外机构的投标人的报价若以可兑换货币报价的,则以投标截止期前 1 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但所有支付均使用 人民币。16.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15 项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
34、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须知第投标人须知第 1616 条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16项项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知前附表第 1616 项项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17.2 投标人不
35、按投标人须知第第 16.116.1 款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7.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获得退还保证金。17.4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15 项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7.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18.18
36、.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
37、标截止期前发送至 “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1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 14 章。18.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18.4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实体投标文件(一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此光盘仅在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使用),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
38、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8.5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提交及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提交及要求:(1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采用电子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采用电子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制作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光盘一张,光盘须单独封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投标文件,并制作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光盘一张,光盘须单独封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交至指定地点。(2 2)投标文件电子光)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内容应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在光盘内刻录评标格式文盘文件内容应与网上
39、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在光盘内刻录评标格式文件和不加密件和不加密 PDFPDF 格式各一份。格式各一份。(五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9.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 19.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18.2.1 封套的封面标识:(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2 项项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2)投标文件的内容;(3)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0、姓名和电话。18.2.2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18.2.3 同一类投标文件包封于一个封套。18.3 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详见“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具体操作详见“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0.2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
41、交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18 项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5 2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人须
4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9项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21.2 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第 9 9 条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1.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1.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份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人须知第投标人须知
43、第 2020 条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第投标人须知第 1818 条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投投标人须知第标人须知第 1616 条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六)开标开标 23.23.开标开标 23
44、.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9项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1 项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3.2 开标程序 22.2.1 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20 项项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
45、人未在投标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2.2.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主持。22.2.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检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核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如上述交 16 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封密情况,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4)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期
46、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2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七七)评标评标 24.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24.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2 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3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47、。评标委员会应集体推荐 1 名评标专家为主任委员,并由其主持评标工作。25.25.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25.1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26.26.评标过程保密评标过程保密 26.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 中标
48、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27.评标评标 27.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7.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17 27.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以联
49、合体形式投标的;(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5)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6)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8)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10)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1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
50、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14)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表决并签字确认。27.4 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27.5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招投标管理机构其他各项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28.28.评前告知事项评前告知事项 招标人应在正式评标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评标专家决策参考。招标人应在正式评标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评标专家决策参考。2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8.2 招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