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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桩基检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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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桩基检测招标文件.docx

    1、广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 桩基检测招标文件标段编号: YZS202011004003招 标 人: 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 放 时 间: 2021 年 4 月 12 日1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段名称广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桩基检测建设地点广陵经济开发区,东至沙湾路、南至董庄路、西至沙河、北至创业路项目立项审 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2、 会批文编号扬广发改许可202089号批文名称扬州广陵区发改委关于广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国有资金: 100 其中,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100%非国有资金: %招标范围广陵经济开发区科技人才大厦项目桩基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应按国家及 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不限于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 抗拔试验等。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0万元。服务工期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保证金/投

    3、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和 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住建厅(原建设厅) 颁发 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应包含承载 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 法检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本项目设置以下要求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其他: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执业,包括: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 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单位不在2020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

    4、业人员信用评价成 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文件 售价255元/份图纸押金0元退还不计息不退还投标文件 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 0 份,副本 0 份。提供电子档光盘一份。现场查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澄清及答疑本次招标不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 年4 月19日上午 11:00方式:登录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21 年 4月19日下午 17:00获取方式: 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 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 ”模块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自行踏勘。召

    5、开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有效投标截止 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标会时 间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 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 效标书处理。唱标顺序随机唱标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1.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一张,应单独封装,加盖投标单位法

    6、人公章及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 目名称、标段(如有)、招标编号及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2、不加密的电子光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4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合 同 价款支付完成所有检测工作, 提交正式书面检测成果报告经甲方确认,并通过工程地基 分部验收后1个月内付70%,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付清。支付时乙方必 须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其他1、下文中与“前

    7、附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 ”为准;2、所有投标文件涉及资料原件无需带至开标现场, 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 制进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扫描件须看到红章,否则该扫描件将不被 认可) ;3、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 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4、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 完善工作;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档投标文件一致的书 面投标文件两份;6、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黄金龙(国泰新点): 13852588834;潘李峰(广联达): 15380802167;7、招标文件未明列的

    8、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8、投标人必须准备好加密锁用于投标文件开标解密;9、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 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 公示的中 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 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执行;10、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联系方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10号紫金广场50

    9、6联系人: 王露 电话: 0514-82227928、182487175195一、总 则1、招标项目概况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2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结构层次及建筑面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投标人

    10、资格要求:1.11.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其他要求:1)具有招标要求的资质,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设备、试验室和相关专业人员。2)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 换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经济处罚。1.11.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1、。61.1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费用2.1 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2.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3 招标文件出售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资格审查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

    12、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 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 投标单位不在2020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 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7)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月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 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 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

    13、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 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8)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7(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2) 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3) 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 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 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14、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4) 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月 投标人为授权委 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 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5) 投标单位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的。(6) 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未进行承诺的。(7) 未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15、)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4.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4.5 、资格审查中已完、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以承担合同为基础,合同中有 分包项目的,必须附有征得招标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且不得有国家不准许的分包 转包行为,否则,其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将视为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84.6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文件,

    16、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7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 断。资格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审 查文件的进行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8 、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必要 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4.9 、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4.10、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决定放弃投标时

    17、,有权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 ”。4.11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以下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1) 资格审查申请书;(2) 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3)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月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 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 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 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5) 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

    18、) 企业资质证书;(8)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9) 其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资料。9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变更和企业资质 年检情况记录等内容;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包括资质证书和年检记录 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如已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取消书面盖章的, 应打印行政监督部门或工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如无年检记录,应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合格达到 3 家及以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评标阶段。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

    19、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实 行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 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 ”或“ 电子化交易系统 ”澄清答疑模块随时查阅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 等内容

    20、。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 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3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答复。106.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前, 在“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 ”和电子化交易系统 澄清和答疑模块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

    21、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6.5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 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 ”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6.6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7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3 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22、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8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澄清答疑模块公布的内容为准。招 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 中 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四、 投标文件的组成7、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23、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9.1 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11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 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 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 “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9.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9.3 投标人编

    24、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实体投标文件(一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 光盘,此光盘仅在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使用),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9.4 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该部分内容按资格审查要求制作)。9.5 商务文件(1) 投标函;(2) 投标报价;(3) 投标报价明细表;(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检测人员一览表;(6) 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10、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提交及要求:(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采用电子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 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制作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光盘一张, 光盘须单独封装

    2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2)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内容应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在光盘内刻录评标格式文件和不加密 PDF 格式各一份。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所 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对于招标人没提供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拟格式。12、勘察现场12.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各投12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

    26、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 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3、投标货币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14、投标有效期1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5.1 提前缴纳说明15.1.1采用转账方式缴纳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

    27、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单位名称:扬州市财政局单位账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特别提醒:缴纳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回执单中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 ,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 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 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

    28、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13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 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 时联系0514-87111072进行电话咨询或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号楼一楼农行营业厅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

    29、足额到账或未确认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均视为未提交。15.1.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说明。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的开户行出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开户许可证 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打印件),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同投标备份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2、银行保函应当明确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15.2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5.2.1 采用转账方式退还说明(1)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网上提出申请,由扬

    30、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系 统自动退还至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单位基本账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财务部)地址: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4 楼 1411 室,咨询电话 0514-82087152。)(2)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 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网上申请,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相关部门备 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网上申请,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推送至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单

    31、位基本账户。14(4)对于招标失败的在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情况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退付。15.2.2银行保函退还说明1、承办方:银行保函原件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承办,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2、退还时间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办理。15.3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一年。 投标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5.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5.5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 20 %的投标保证金。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一张,应单独封装, 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如有)、招标编号及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16.3不加密的电

    33、子光盘需贴上标签, 并注明单位名称。16.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不参与评审。1516.5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 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详见“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

    34、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网上投标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并将实体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18.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8.3 数字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提供的扬州 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一张应单独封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18.4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送入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 统,并确认提交。投

    35、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投标文件上传并确认提交,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18.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8 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配套的由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数字证书)。投标人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16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招投标各方主体,并终止该数字证书的使 用。在未接到投标人数字证书失密停用信息情况下,招标人经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 统接受到加

    36、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并经系统提供的数字证书对比工具 核对未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任何改动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加盖数字证书时数字 证书由投标人专用并由投标人控制,其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可靠与投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19.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开 标20、开标20.1招

    37、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 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书送达登记表上自行登记投标单位。20.2开标程序:(1) 宣布参会人员及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3) 检查投标人出席会议情况;(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

    38、目标(如有)、工期(如有)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同时拆封实体投标文件;(6) 参加开标会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7(7) 开标结束。20.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 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予以拆封。电子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供评标使用,同时当众抽取 K 值(如有)。原始电子文件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未提供实体和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4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

    39、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 CA 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七、 评标与定标21、评标与评标委员会21.1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扬州市公共资 源中心和公证处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符合法 律法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 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

    40、学和择优的原则。2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均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评标的内容与程序22.1 评标程序如下:(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准备;2) 组建评标委员会;183)初步评审;4) 详细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评标顺序1)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2)再评审商务文件。22.1.1 评标准备22.1.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

    41、的组织领导工作。22.1.3 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 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 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 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包括招 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22.2 初步评

    42、审22.2.1 响应性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重大偏差条款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22.2.2 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2.2.3 澄清、说明或补正19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2.3 详细评审:只

    43、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1)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2)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3)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22.3.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22.3.2 经过初步评审后的电子文件及投标人按照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作出的 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22.3.3 评

    44、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2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比内容,在对投标文件充分理解、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评比原则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23、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5、;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6)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0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9)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2)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名;1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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