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修订解读ZJQ08-SGJB 303-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修订解读ZJQ08-SGJB 303-2017中建八局二公司安装分公司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一、修订说明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三、修订的内容解释四、主要修订内容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一、修订说明根据中建八局关于开展局技术标准修编工作的通知(局科字2016334号)的要求,技术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编了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2005版)。为便于配套使用,在章节内容上与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
2、3-2015保持一致,章节编排上按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工序进行了调整。一、修订说明主要包含: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柴油发电机安装,UPS和EPS安装,母线槽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普通灯具安装,专业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电气工
3、程质量验收以及有关的附录。一、修订说明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适用范围电压等级由原来的10kV及以下修改为35kV。2 取消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章节及部分属设计规范的内容。3 增加了国外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相关内容,增加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4 补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的测试要求,以及对导线连接的一些要求;补充了浪涌保护器(SPD)的检查内容;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补充了低压和特低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过程验收的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导体的材质、规格。一、修订说明5原标准28个章节修订为26个章节;原15章部
4、分、16章全部并入13章;原21章并入18章;原12章部分、15章局部并入10章;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增加了相关质量控制资料。6 增加了施工过程中特殊过程的识别与控制以及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与控制要求,使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有机结合,实现绿色施工。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结构编排基本还是以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工序进行划分,原则体现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便于使用、执行。原标准的28个章节新标准修订为26个章节。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
5、及内容说明说明1.总则1.总则2.术语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3.基本规定原3章与28章部分合并4.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取消5.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4.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6.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5.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7.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 执行机构检查接线6.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取消原因:取消原因:考虑到城市建设规划,取消了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章节及部分属设计规范的内容,但考虑到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给地区标准留有余地,由地区标准去制订。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
6、情况修改原因:修改原因:一一是根据制造标准和施工实际现状,删除了原规范中的低压成套配 电(控制)屏、盘的内容。原规范中的低压成套配电(控制)屏或盘是指由金属框架结构和带有电气控制设备或元器件面板的非封闭式组合体,目前制造标准中低压成套配电(控制)屏或盘设备已被柜体所取代,故本规范的修订取消了屏和盘的安装内容。二二是从全国各地的函调结果显示,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配电控制设备已大量采用成套设备,但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采用自制配电箱或盘 的现象仍较普遍,因此需保留安装质量要求。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说明说明8.柴油
7、发电机组安装7柴油发电机组安装9.不间断电源安装8UPS及EPS安装10.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20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11.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9母线槽安装12.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10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原15章局部合并入13.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12电缆敷设14.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11导管敷设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修改原因:修改原因:EPS新增,通常是用于应急供电,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无条件供 电,以确保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UPS通常用于通信或电脑设备的电源供给。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修改原因:修改原因:建筑电气工程中电动机的容量一般不大
8、,但目前随着建筑面积和体量的增大,冷水机组已逐步采用10kV高压电机。高压机组为成套设备且启动控制也不甚复杂,所以交接试验内容也不多,主要是绝缘电阻检测、大电机的直流电阻检测、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需要注意的是高压电机的绝缘电阻测试应选用2500V兆欧表。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修改原因:修改原因: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成套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配电系统已大量采用成套设备,馈电母线以母线槽具多,裸母线已基本不再被使用于建筑电气工程中,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采用裸母线作为馈电线路时,施工时可按本章节内容要求验收或由地区标准作出规定。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原标准
9、的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说明说明15.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13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原16章并入16.槽板配线14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增加17.钢索配线15钢索配线18.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16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19.普通灯具安装17普通灯具安装20.专用灯具安装18专用灯具安装21.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 志灯和庭院灯安装原21章内容归入新19章二、标准的框架结构修订情况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原标准的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修订后的标准章节号及内容说明说明22.开关、插座、风扇安装19.开关、插座、风扇安装23
10、.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2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24.接地装置安装22.接地装置安装25.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23.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26.接闪器安装24.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27.建筑物等电位联结25.建筑物等电位联结28.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并入第3章三、修订内容的解释1.体现电气施工验收规范的施工内容,将设计、材料、施工的责任分清。原规范原规范新规范5.1.2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接地干线与箱式变电所的N母线和PE母线直接连接;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4.1.2
11、 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连接方式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三、修订内容的解释修改原因:修改原因:变压器的接地既有高压部分的保护接地,又有低压部分的工作接地;而低压供电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大量采用多电源供电系统,对一个多电源供电的TN系统,当接地连接方式不当时,中性线电流就可能通过不期望的路径流通,而引起火灾、腐蚀或电磁干扰,因此对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连接方式及接地电阻值要求,是由设计人员根据不同的供电系统(TN或IT或TT系统)在图纸设计时提出要求的,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按图施工,以确保用电安全。三、修订的内容解释1.体现电气施工验收规范的施工内容,将设计、材料、施工的责任分清。原规范原规范新规范
12、6.1.9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2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 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 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5.1.9 配电箱(盘)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 剩余动作电流(In)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且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条文中: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测试三、修订的内容解释1.体现施工验收规范的施工内容,将设计、材料、施工的责任分清。原规范原规范新规范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 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 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8.1.5 UPS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
13、要求。条文中:对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点的接地问题三、修订的内容解释修改原因:修改原因:UPS出线端中性点是否要做重复接地是由设计根据系统情况决定的,不同的供电系统其接地连接方式是不同的,因此,施工时只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就可以了。三、修订的内容解释1.体现施工验收规范的施工内容,将设计、材料、施工的责任分清。条文中:插接式母线、金属梯架、托盘及槽盒的外壳与保护导体的连接材质和截面提法上均改为:“应符合设计要求”三、修订的内容解释1.体现施工验收规范的施工内容,将设计、材料、施工的责任分清。条文中:对钢导管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的保护联结导体则明确要求应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以熔焊
14、焊接的保护联结导体宜为圆钢,直径不应小于6mm,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对设计不包含的内容则在规范中给予了明确三、修订的内容解释2.体现验收要求并能实施验收。原标准原标准新标准对验收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经几年下来的 运行情况反馈,实施中掌握标准不一,易 引起争议。在规范的每1条款下面均增加了验收 时的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便于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的过程或最终验收。三、修订的内容解释2.体现验收要求并能实施验收。如条文中:6.1.1 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检查数
15、量:电动机、电加热器全数检查,电动执行机构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工具拧紧检查。三、修订的内容解释3.重视并强调工程的性能检测并将其作为工程验收的主要手段。如条文中:5.7.1.8 低压成套配电柜和配电箱(盘)内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应在回路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本条文“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指断路器和熔断器,不考虑使用RCD作为附加保护情况。三、修订的内容解释修改原因:修改原因:本条依据低压电气装置 第6部分:检验GB 16895.23-2012 第61.3.6.1条制定。如果TN和TT系统接地故障回路阻抗过大,则会造
16、成该回路故障电流过小,而导致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动作或不能及时动作,将可能引发人身电击伤害,因此,规定测试故障回路阻抗。导致回路阻抗值超限值的原因:一是用电回路导体选择不当或用电回路线路过长,没有满足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第3.2.2条第2款的规定,线路阻抗偏大所致;二是由于用电回路导线连接点接触不好,接触电阻增加所致;三、修订的内容解释修改原因:修改原因:所以抽查回路时应选择用电回路线路相对较长且导线中间连接点相对较多的回路,由于施工设计时一般对用电回路的线路长度是有规定的,故回路阻抗的测试主要是以检验导线连接点的连接质量,测试可采用带有回路阻抗测试功能的测试仪表进行检测,
17、将所测数据与标准值进行对比,以验证在发生接地故障时,过电流保护电器的有效性。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电气设计人员应计算并提供接地故障回路计算阻抗Zs或Ia值,以方便施工现场检测人员的判定。如果测量后回路阻抗不能满足标准值的要求,则应检查回路导体的连接质量,必要时应请电气设计人员复核回路阻抗计算书。三、修订的内容解释3.重视并强调工程的性能检测并将其作为工程验收的主要手段。如条文中:5.7.1.9配电箱(盘)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且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三、修订的内容解释3.重视并强调工程的性能检测并将其作为工程验收的主要手段。如
18、条文中:21.7.1.3 对设计有照度测试要求的场所,试运行时应检测照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四、主要修订内容1.体现施工规范与设计规范的统一:如条文中:将桥架分为梯架、托盘和槽盒三类,并对其提 出了不同的施工要求。摘自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摘自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2.1.11 电缆梯架cable ladder带有牢固地固定在纵向主支撑组件上的一系列横向支撑构件的电缆支撑物。2.1.12 电缆托盘cable tray带有连续底盘和侧边,但没有盖子的电缆支撑物。2.1.13 槽盒trunking用于围护绝缘导线和电缆,带有底座和可移动盖子的封闭壳体。四、主要修订内容
19、2.本规范的规定与美国国家电气法规(NEC)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基本一致,尽量采用国内已批准颁行的等同或等效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关标准,包括技术内容、名词术语。四、主要修订内容如条文中:引入了保护接地导体的概念。2.1.19 2.1.19 接地导体接地导体earth conductorearth conductor在布线系统、电气装置或用电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2.1.20 2.1.20 总接地端子总接地端子mainmain earthingearthing terminalterminal,mainmain earthingearthi
20、ng busbarbusbar电气装置接地配置的一部分,并能用于与多个接地用导体实现电气连接的端子或总母线,又称总接地母线。四、主要修订内容2.1.21 2.1.21 接地干线接地干线earthingearthing busbarbusbar与总接地母线(端子)、接地极或接地网直接连接的保护接地导体。2.1.22 2.1.22 保护接地导体(保护接地导体(PEPE)protectiveprotective earthingearthing conductorconductor用于保护接地的导体。2.1.23 2.1.23 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protectiveprotective bon
21、dingbonding conductorconductor用于保护等电位联结的导体。四、主要修订内容四、主要修订内容3.提高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如考虑到我国近年大体量和大规模的建筑工程的大量涌现,建筑电气工程的用电量已明显增加,电压等级已明显提高,将原标准的电压等级从原有的10kV及以下修改为35kV及以下。四、主要修订内容4.增加、补充及明确了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一方面自我国进入世贸组织以来,引进了大量的国外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也吸收了大量的国际标准,为与其接轨需要增加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电压等级的提高并为满足其安全特性而提出的要求;再再次次是因为规范在十多年的运行维护中,出现
22、的一些便于今后执行而需要明确的内容。四、主要修订内容4.增加、补充及明确了七个方面的内容: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的测试要求,以及对导线连接的一些要求;补充了浪涌保护器(SPD)的检查内容;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补充了低压和特低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过程验收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保护连接导体的材质、规格。四、主要修订内容5.取消了一个章节:考虑到城市建设规划,取消了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章节及部分属设计规范的内容,但考虑到各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给地区标准留有余地,由地区标准去制订。四
23、、主要修订内容6、对原标准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将原标准的第28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调整为26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并结合规范要求增加了相关质量控制资料。将原标准的第25章“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拆分为二个章节,将避雷引下线的安装纳入接闪器安装内容中,为第24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内容中增加了其他场所的接地干线敷设要求,修改后为第23章“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新标准包括术语32条在内共有条文32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7条(用黑体字表示),强制性条文占总条文数的5.3%。原标
24、准16条强制性条文,其中12条经部分文字修改后仍定为强制性条文,3条由强制性条文修改为普通条款,1条删除;同时新标准新增强制性条文5条,其中2条是由原标准的普通条款修改为强制性条文。删减强制性条文1条是由于架空线路安装内容的删除而删减的。增加5条强制性条文,分别是:12.7.1.1条、14.7.1.1条、18.7.1.1条、23.7.1.1条和24.7.1.3条。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3.0.11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3.1.
25、6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修改原因由于设备制造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更新,加上进口设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3.0.10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3.1.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修改原因本条是在原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其要求与原标准是一致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
26、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4.6.1.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 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取消修改原因本条删除是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的安装章节删除。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7.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6.7.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 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27、。8.6.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 序一致。(7.7.1.4 当柴油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应保证其电压、频率和相位一致。)取消强条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9.6.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8.7.1.5 UPS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取消强条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1.6.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 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
28、地及母 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 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9.7.1.1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 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2 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3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说明12.6.1.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 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 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金属电缆
29、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 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10.7.1.1 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应不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2 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 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
30、栓。3 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4.6.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 2mm 的 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11.7.1.2 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13.6.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11.7.1.1 金属导管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15.6.1.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
31、内。12.7.1.5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5.6.1.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13.7.1.1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改为强条14.7.1.1 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增加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
32、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9.6.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 2 倍做过载试验。17.7.1.1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2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9.6.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
33、且有标识。17.7.1.5 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本条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中第4.1.12条强制性条文基本等效,在该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要求。按防触电保护型式,灯具可分为类、类和类。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基本的附加 措施,即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固定的保护导体上,使外露可导 电部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防触电保护器将在规定时间内切断电源,不致发生安全事故。类灯具
34、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且不会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正常条件下不接地的灯具。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18.7.1.1 除设计规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外,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增加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21.6.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
35、符合下列规定:1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2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3 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18.7.1.6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拦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在2.5m以上;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22.6.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相两
36、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3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19.7.1.3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导体(N)连接;单相三孔插座 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中性导体(N)连接;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
37、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应一致;3 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4 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原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标准强制性条文说明24.6.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2.7.1.2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取消强条25.6.1.2变压器室、高低压开关室内 的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连接。23.7.1.1 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改为强条24.7.1.3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
38、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四、主要修订内容7、强制性条文的删减情况:强制性条文确定的原则:标准规范的编制原则,建筑电气工程首先应满足工程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工程的人的安全需要;建筑电气工程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关系密切,有着 潜在的、概率较高的、危及人身安全的触电危险性,也有着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工程建设中设计活动和施工活动有着明显的界限和明确的职责,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就是要按施工设计文件中的图示及其说明进行,通过施工活动把电气工程中的设备按规格型号、线路布置和走向正确、安全可靠地接续,通过试验使整个建筑电气工程符合设计文件的预期目标。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
39、问题1 屋面避雷针及避雷带安装质量要求:屋顶设置避雷针或避雷带,主要作用是对建筑物和屋面设备起到保护作用。其质量控制主要为:屋面的设备、金属构件、金属管道、金属支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都必须和接地干线可靠连接。避雷线安装应平直,镀锌层完好,接头应采用双面焊接,圆钢搭接长度6倍直径,焊接焊口须防腐处理。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1 屋面避雷针及避雷带安装质量要求: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当采用圆钢时,直径不应小于8mm。当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48mm2,厚度不应小于4mm。对于装设在烟囱上的引下线,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2且厚度不应小于4mm。避雷带跨越建筑物
40、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接闪器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避雷带敷设示例1避雷带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6倍,双面焊接,标识清晰。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屋面避雷带敷设示例2避雷带敷设平直、牢固,弧线流畅,支持件间距均匀,与建筑物交接处收口美观。避雷带敷设示例3避雷带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做弓形或弯补偿。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屋面避雷带安装的常见问题1)扁钢与扁钢的搭接,焊接少于3个棱边。2)圆钢与圆钢的搭接,单面焊接。3)利用金属钢管栏杆做为避雷带,其管壁厚度和截面积达不
41、到设计要求。避雷带敷设常见问题1避雷带为扁钢时,搭接处底部不宜焊接,常见只焊两个边,不符合规范要求。最好是四边均焊接,以免空气进入产生锈蚀。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避雷引下线搭接部位单面焊接,底部未焊。原因为平行搭接造成底部不宜焊接。搭接部位宜上下搭接便于焊接。避雷带敷设常见问题2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避雷带敷设常见问题3利用屋面金属栏杆做避雷带时,应符合设计规范设计规范JGJ16JGJ16-2008 2008 11.6.6条要求:层顶上的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钢罐的壁厚不应小于钢管、钢罐
42、的壁厚不应小于2.5 mm2.5 mm,当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当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得小于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得小于4mm4mm。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避雷带敷设常见问题3但实际上相当部分屋面的金属栏杆钢管的壁厚都达不到2.5mm,更不用说达到4mm,其壁厚基本都在2mm以下。一旦遭到雷击后果严重,尤其是钢管连接部位是其薄弱点。所以,在利用屋面金属栏杆做避雷带时,栏杆的截面积必须符合避雷带的设计要求,在钢管的连接处应做加强处理,避雷带与引下点连接要明显可靠,拐弯处应做成圆弧形,栏杆连接需符合避雷接地要求。电气规范GB50303
43、第25.1.3条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不锈钢管金属栏杆一般管壁较薄,截面积达不到避雷带设计的要求,尤其是在连接处,更是薄弱环节,应在其连接处做加强处理,确保在遭到雷击时安全泻流。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屋面利用金属栏杆做避雷带示例金属栏杆避雷接地示例高出屋面金属物体和非金属物体避雷安装屋面上常有设备或设施高出避雷针或避雷网,超出其避雷保护范围之外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以确保安全。(JGJ16-2008 11.3.2设计规范)引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
44、并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屋面透气管避雷接地连接示例1透气管引出接地扁钢与避雷线连接屋面烟囱、透气管避雷安装示例2高出屋面避雷带的非金属突出物,如烟囱、天窗、通气管等不在保护范围内时,应在其上部增加避雷带或避雷针保护,避免雷击造成损害。高于屋面设备避雷针安装示例3室外防雷测试点安装示例1防雷接地按设计要求在室外距地面500mm处设测试点。室外防雷测试点安装示例2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等电位连接是指将建筑物内人体所能触及到的金属导体及其他金属构件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等电位网络,使得在其发生电气故障时(诸如雷击等),金属导体均保持在一个相等的电位,以减少雷击电流或其他电气故障产生的“浪涌”电
45、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从而达到保护人生及设施安全的目的。目前等电位联结不尽人意。理解不正确,安装不到位。该联结的未联结,存在一些安全隐患。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相关规范条文25.7.1 主控项目25.7.1.1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25.7.1.2 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采用焊接时,应符合本标准第22.7.2.2条的规定;采用螺栓连接时,应符合本标准第23.7.2.1 条第2 款的规定,其螺栓、垫圈、螺母等应为热镀锌制品,且应连接牢固。2 2、等电位联结等电
46、位联结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相关规范条文:25.7.2 一般项目25.7.2.1 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卫生间内金属部件或零件的外界可导电部分,应设置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并应设置标识;连接处螺帽应紧固、防松零件应齐全。25.7.2.2 当等电位联结导体在地下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在高级装修的卫生间内,各种金属部件外观华丽,应在内侧设置专用的等电位连接点与暗敷的等电位连接支线联通,这样就不会因乱接而影响观感质量。等电位连接应可靠合理,不因某个设施的检修而使等电位联结系统开断,既不允许串联联结,必须并联联结
47、。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联接示例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2 2、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等电位接地汇流牌上一个端子接一根接地线,连接螺栓上平垫片、弹簧垫片齐全,连接紧密。等电位联结示例1盥洗盆等电位联结示例2洗脸盆下水管洗脸盆下水管等电位连接做法等电位连接做法等电位联结示例3屋面消防管等电位联结示例4吊顶内灯具和电气管线的安装质量目前是一个薄弱环节,施工人员和监理之所以对其质量放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吊顶最终将会被封闭,吊顶内安装的管线设备将“看不见”,
48、故导致施工人员对吊顶内管线、设备的安装比较随意,造成“暗活粗做”不符合规范要求。对于吊顶内电气管线施工质量,应按明敷电气管线的规范要求施工,国家规范没有任何说明可以放宽吊顶内的施工质量。由于吊顶内是“通风、散热”不畅的特殊部位,电线、灯具、镇流器都将产生很高的热量,较易发生电气故障甚至火灾事故。所以吊顶内电气安装更应严格遵守规范条例。3 3、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艺艺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吊顶内电气安装相关规范:GB 50617-20104.1.4 灯具表面极其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4.1.10 当镇流器、触发器
49、、应急电源等灯具附件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在顶棚内安装时,不得直接固定在顶棚上;灯具附件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电线应穿导管保护,电线不得外露。触发器至光源的线路长度不应超过产品的规定值。3 3、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艺艺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吊顶内电气安装相关规范:GB 50617-20104.2.3 嵌入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3 接线盒引向灯具的电线应采用导管保护,电线不得裸露;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当采用金属软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2m。4.2.7 明配的钢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2.
50、7的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和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mm-500mm。5.1.2 5.1.2 电线接头应设置在盒(箱)或器具内,严禁设置在导管和线槽内,专用接电线接头应设置在盒(箱)或器具内,严禁设置在导管和线槽内,专用接线盒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线盒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3 3、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吊顶内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及工艺艺五、电气工程质量要求及常见问题吊顶内电气安装质量要求吊顶内各专业安装应统一规划,综合布局。电气管线按明配管要求敷设,电管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径6倍,弯头曲线圆滑,不应有起褶、开裂现象,弯扁度不大于管直径的10%。吊顶内电气管线支架安装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