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版局建筑工程系列企业技术标准地面工程宣贯2017年年8月月28日日2宣宣贯贯目目录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层铺设5 整体面层铺设6 板块面层铺设7 木、竹面层铺设8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3新新标标准准简单简单介介绍绍根据中建八局关于开展局技术标准修编工作的通知(局科字2016334号)的要求,技术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编了地面工程施工技术标准(2005版)。为便于配套使用,在章节编排上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保持对应关系。主要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2、、基层铺设、整体面层铺设、板块面层铺设、木、竹面层铺设、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和子分部工程验收以及有关的附录。其中“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为新增章节。42 修修订订的主要技的主要技术术内容内容1 本标准章节编排与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章节相对应。2 对变动较大的内容进行了改写,如:将原标准“5.5水泥钢(铁)屑面层”参考原标准及当前工艺内容调整为“5.5硬化耐磨面层”。3 新增了“4.12绝热层”、“5.8自流平面层”、“5.9涂料地面”、“5.10塑胶地面”、“6.8金属面层”、“7.5软木地板”。4 增加了涵盖“洁净室地面、防腐蚀地面、防止射线砂浆地面、电磁屏蔽室地面”等内容的第8章“特殊要求
3、的建筑地面施工”等。5 增加了施工过程中特殊过程的识别与控制以及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与控制要求,使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有机结合,实现绿色施工。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一一 总则总则调整新增内容:1、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以及防止射线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2、1.0.4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策划,包括深化设计、排版、施工和维护全过程,并对技术选型和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估。6二二
4、 术语术语新增术语如下:2.0.16 辐射供暖地面 radiant heating floor在建筑地面中铺设的绝热层、隔离层、供热做法、填充层等的总称,以达到地面辐射供暖的效果。2.0.17 防静电材料 antistatic material表面电阻值为1X1051X1010的材料。2.0.18 防静电地面 electrostatic prevention flooring能较少产生静电和易于泄放静电,以防止静电危害的地面。2.0.19 防静电瓷质地板地面 antistatic tiled floor采用防静电瓷质地板块做面层的建筑地面和楼面。分直铺和架空两种。7二二 术语术语新增术语如下:
5、2.0.20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controlled environmen洁净室及其附属的、辅助的、相联系的开放或封闭的内部或周边空间,该空间的悬浮微粒浓度等参数也受到符合相关标准的控制。2.0.21 洁净室地面 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environment floor是指用于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地面,应具有坚硬、整体性好、光滑平整、不开裂,耐磨、耐撞击,不易积聚静电,易清洗消毒、耐腐蚀性能。2.0.22 涂层配套 assort of matched coating layer能相容的各类
6、涂层间在材料选用、结构搭配、涂装工艺等方面 合理组合形成的复合涂层。8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1 新旧标准变化1、新旧版本一般规定由原27条扩展至35条,1)删除了旧3.07条对花岗岩放射性的规定,旧4.0.8条材料选用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2、新版本新增10条。1)增加了3.0.11无障碍设计、3.0.12种植屋面、3.0.13地面辐射供暖地面的相关要求;2)增加了3.0.26地面镶贴的相关措施;3)增加了3.0.34成品保护、3.0.35、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4)增加了3.0.5进口材料进场的相关要求,3.0.6明确了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9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2
7、 强条3.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地面结构的安全进行核验、确认。3.0.5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材料、产品标准的规定,进场还应符合如下规定:1 进口材料或产品应有中文质量说明;2 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3 进场应对外观、截面、尺寸、颜色等进行验收,并随机抽样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 没有国家现行材料或产品标准的,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10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2 强条3.0.9 公共建筑
8、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残族人老年人、儿童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地面,其地面面层应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尘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GB50037-2013条款3.0.10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公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有水冲洗或潮湿、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面层,其技术要求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的规定。3.0.20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11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0.4 建
9、筑地面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下列技术准备工作:1 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要求,并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2 应与机电安装单位联合图审,核对装饰施工图纸与安装施工图纸点位布置及管线线路等是否一致,是否能满足消防、安装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复核安装控制回路是否满足装饰效果需求。12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风管安装后,对风管进行封修,造成休息平台宽度窄于踏步长度风管距离A距离B消防要求AB风管A106角 轻 石钢 钢 膏龙 板B 骨13三三 基本基本规
10、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 板块面层地面施工前应先进行深化设计并经过审批,深化设计内容应包括:地面面层材料构造做法表、地面排板图(包括块材分格、排水坡向、排水沟位置、地面检修口位置、地漏、地插等末端点位位置、变形缝位置、与饰面板砖缝隙对应关系、过地面管道包封尺寸等)、地面细部节点深化设计(包括不同材料地面交接节点、变形缝节点、伸缩缝节点、栏杆节点、地弹簧安装节点、与幕墙连接部位节点及收口部位节点等)。地面深化设计宜采用BIM技术。4 地面深化设计宜采用BIM技术,绘制BIM视觉模型,应与各安装专业BIM模型,对地面上设备基础位置和高度、设备及管道安装位置等进行碰撞检查,
11、经业主(监理)或设计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14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走廊排布卫生间地漏安放地插安放15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5 施工前,应与主体结构施工单位定位点进行交接,复核结构、构件、预留洞口(包括门窗洞口、楼梯洞口、电梯、自动扶梯洞孔等)、基层、标高、尺寸、坡度等是否符合要求。6 核对各种材料的见证抽样、取样、送试、检测是否符合要求。7 应与结构、机电、电梯等专业施工单位统一坐标系统。8 核对各种材料的见证抽样、取样、送试、检测是否符合要求。9 石材、地砖等饰面层材料,需选样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10 编制楼地面工程施工方案,宜采用BIM模拟建
12、造技术制作工艺样板和技术交底。16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0.17 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所处房间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并应做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1 木(竹)面层、活动地板、塑胶地板、涂料、自流平和地毯面层施工,应待其施工部位的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气候潮湿的情况下施工。2 当在水泥类基层上铺贴塑胶地板、木地板、地毯时,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自流平进行找平处理。3.0.18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中间工序完工后下一工序施工前应采取相
13、应保护措施。3.0.19 铺设有坡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按照设计要求找坡;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采用在结构楼层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17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0.22 建筑物室内接触基土的首层地面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冻胀性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冻胀土处理后方可施工,并不应在冻胀土层上进行填土施工;2 在永冻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建筑节能要求进行隔热、保温处理后方可施工。3.0.24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应大于10m,对日晒强烈且昼夜温
14、差超过15的地区,其延长米间距宜为4m6m。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的宽度为1520mm,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18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0.25 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缝、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2 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3 当设计无规定时,宜按附录B方法设置。3.0.26 当建筑地面采用镶边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5、:1 有强烈机械作用下的水泥类整体面层与其他类型的面层邻接处,应设置金属镶边构件;19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2 具有较大振动或变形的设备基础与周围建筑地面的邻接处,应沿设备基础周边设置贯通建筑地面各构造层的沉降缝(防震缝),缝的处理应执行本标准第3.0.23条的规定;3 采用水磨石整体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并用分格条进行分格;4 条石面层和砖面层与其他面层邻接处,应用顶铺的同类材料镶边;5 采用木、竹面层和塑料板面层时,应用同类材料镶边;6 地面面层与管沟、孔洞、检查井等邻接处,应设置镶边;7 管沟、变形缝等处的建筑地面面层的镶边构件,应在面层铺设
16、前装设;8 建筑地面的镶边宜与柱、墙面或踢脚线的变化协调一致。20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1、技术3.0.2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掺有水泥或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不应低于5;2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3 采用砂、石材、碎砖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4 采用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也不应高于30。21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3.0.6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岩、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胶粘剂、涂料、水泥、砂子、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
17、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并应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3.0.15 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保温、隔热、隔声等工程完工后,应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3.0.16 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前一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22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3.0.21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
18、;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0.29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地面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23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3.0.30 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
19、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取样1组;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的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150延长米不少于1组。3.0.3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24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
20、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25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3.0.3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应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
21、%为合格。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引用其他标准具体条目的需列出条目具体内容。引用具体条目是应注明该标准的具体版本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规定如下: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26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2、质量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
22、的要求予以验收。27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3、安全3.0.35 地面工程施工应采取安全、环保措施符合下列规定:1 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和防火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2 临边、预留洞、施工电梯门口等处,要设盖板或围栏、安全网。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临边作业必须戴安全带。3 应辨识原材料、仓库、搅拌场、施工过程及其辅助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对风险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4 地面施工时应采取降噪措施。28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3、安全5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
23、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严禁丢弃污染环境。6 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29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4、成品保护3.0.34 地面面工程施工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2 施工过程中对地面孔洞、管道应采取可靠填塞措施,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堵塞孔洞和管道。3 混凝土基层、整体地面和板块面层完工后在养护过程中应进行遮盖和拦
24、挡,保持湿润,避免受侵害。当水泥砂浆结合层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4 后续工程在地面上施工时,必须采取遮盖、支垫等措施,严禁直接在石材、砖面、木地板、地毯、涂料、橡胶等地面上动火、焊接、和灰、调漆、支铁梯、搭脚手架等;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保护措施。30三三 基本基本规规定定3.3 技术、质量、安全、成品保护4、成品保护5 在地面上面层以上施工时,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在地面打孔作业。6 施工人员不得穿有钉的或硬底鞋;手推胶轮车运输材料时,支腿应用柔性材料裹实,避免支腿直接接触成品;卸料时应轻拿轻放。7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避免堵塞孔洞。8 施工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防止
25、污染及碰损。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本章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和施工质量检验。4.1 新旧标准变化1、新旧版本一般规定由原7条提炼至6条,1)删除了旧4.1.2条对基土的规定,旧4.1.7条安全、环保的措施;2)取消了旧4.1.2条旧4.1.3条具体规范标准名称;2、新版本新增2条。4.1.3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4.1.5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3、对旧4.1.6条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具体内容进
26、31 行调整,增加绝热层。32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4.2 强条本章节无强条33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4.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4.1.3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4.1.4 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50010005001000分段接茬34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4.3 技术、质量、安全2、质量4.1.1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和本技术标准的要求。4.1.2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4.1.5 对
27、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35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4.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1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应扭结或缠绕,且不应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2 两台打夯机在同一作业面夯实时,平行间距不应小于3m,前后距离不应小于10m,夯打时严禁夯打电线,以防触电。3 推土机上下坡时的坡度不应超过35,横坡不应超过10。推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不应小于1m。4 铲运机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应载人。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
28、,铲斗离坡边不应小于1m。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应超过25,横坡不应超过6。四四 基基层铺设层铺设4.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5 机械行驶时不应上下人员及传递物件,严禁在陡坡上转弯、倒行或停车,下坡时不应用空档滑行。停车或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6 灰土铺设、熟化石灰和石灰过筛,操作人员应戴口罩、风镜、手套、套袖等劳动保护用品,并站在上风头作业。7 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8 电源线路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相摩擦及车辆辗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立即进行处理。9 使用热熔法粘贴卷材时,应戴防火手
29、套,避免烧伤。10 使用涂膜类隔离层时,要戴口罩,防止有害气体吸入过36 多,损坏人体健康。37五五 整体面整体面层铺设层铺设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硬化耐磨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自流平面层、涂料地面、塑胶地面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和施工质量检验。5.1 新旧标准变化1、新旧版本一般规定由原15条提炼至11条,删除了旧5.1.8条对楼梯踏步的规定,旧5.1.12条室外散水及明沟的规定,旧5.1.15条安全环保的要求。2、对旧5.1.13条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增加自流平地面、塑胶地面等内容。38五五
30、整体面整体面层铺设层铺设5.2 强条本章节无强条39五五 整体面整体面层铺设层铺设5.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5.1.4 配制面层、结合层用的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以及白水泥。结合层配制水泥砂浆的重量比、相应强度等级和稠度应按第3.0.9采用。5.1.5 当采用掺有水泥的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应用石灰混合砂浆打底。5.1.6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标高,应结合房间内外标高差、坡度流向以及隔离层能裹住地漏等进行施工。面层铺设后不应出现倒泛水。5.1.7 水泥类面层分格时,分格缝应与水泥混凝土垫层的缩缝相应对齐。水磨石面层中与垫层对齐的分格缝宜设置双分格
31、条。5.1.8 室内水泥类面层与走道邻接的门口处应设置分格缝;大开间楼层的水泥类面层在结构易变形的位置应设置分格缝。40五五 整体面整体面层铺设层铺设5.3 技术、质量、安全2、质量5.1.1 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应有积水。铺设前宜凿毛或涂刷界面处理剂。硬化耐磨面层、自流平面层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5.1.2 铺设整体面层时,地面变形缝的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3.0.24条的规定。大面积水泥类面层应设置分格缝。5.1.3 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
32、方可正常使用。5.1.9 水泥类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41五五 整体面整体面层铺设层铺设5.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1 进行磨石工程时应防止草酸中毒。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2 磨石机应用绝缘良好的四芯橡皮软线并应接地良好,开关及插头应完整、良好。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搬移磨石机或暂停工作时应将电源切断。3 必须充分注意涂料中有害溶剂、挥发物的毒害程度,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准备,如果施工人员出现不适症状,必须离开施工现场,严重的应该送医院进行诊治。42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本章适用于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
33、料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金属面层和地毯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和施工质量检验。6.1 新旧标准变化1)新旧版本一般规定由原12条提炼至6条,2)删除了旧6.1.2条对素水泥浆的规定,旧6.1.3条水泥砂浆的规定,旧6.1.7养护时间的要求,旧6.1.10样板间的要求,旧5.1.15条安全环保的要求。3)取消了旧6.1.4、6.1.5沥青胶结材料的做法。4)对旧6.1.6中边角料宽度进行调整43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6.2 强条本章节无强条eL/3cL/344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6.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6.1.2 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
34、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3边长的边角料。施工前应根据板块大小,结合房间尺寸进行排砖设计。非整砖应对称布置,且排在不明显处。La L/3b=ad L/345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6.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6.1.3 踢脚板施工时,除执行本章同类面层的规定外,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应采用混合砂浆打底。2 踢脚板宜在地面面层基本完工及墙面最后一遍抹灰(或刷涂料)前完成。3 板块类踢脚线出墙厚度除设计有要求外,宜为810mm,最大不宜大于12mm;如遇剪力墙且不能抹灰的墙面(清水混凝土墙),宜选厚度较薄的板材做踢脚线,结合层宜用胶粘贴。6.1.4 大面积板块面层
35、的伸、缩缝及分隔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长边大于20m时,宜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采用耐候胶进行填嵌或成品金属分格条。46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6.3 技术、质量、安全2、质量6.1.1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2MPa。6.1.5 厕浴间及设有地漏(含清扫口)的建筑地面面层,地漏(清扫口)的位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板块规格不宜过大(不易找坡)。如用大块料铺贴时,地漏处应放样套割铺贴,铺贴好的块料地面应高于地漏,块料面层高出地漏的尺寸宜控制在2mm以内。47六六 板板块块面面层铺设层铺设6.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1 采用吊车起重吊装预制混凝土板时,
36、吊臂下面严禁站人。2 凡参加金属地面焊接的焊工,必须取得焊工资格证书后,方可在有效期间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或有该项目并在有效期间内的焊工资格证书的焊工实施焊接工作。3 施工前专业技术工程师填写合格焊工一览表交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板特有的安全性措施。性弹 垫龙骨48七七 木、竹面木、竹面层铺设层铺设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面层等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和质量检验。7.1 新旧标准变化1、新旧版本一般规定由原9条扩展至10条。1)对旧7.1.5基层增加了含水率的要求。2)对旧7.1.9安全要求进行删减,针对性的保留了
37、木、竹地2、新增内容2条7.1.2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腐处理的金属件。7.1.8 龙骨间、龙骨与墙体间、毛地板间、毛地板与墙体间应留有伸缩缝。踢脚线面层毛地板49七七 木、竹面木、竹面层铺设层铺设7.2 强条本章节无强条50七七 木、竹面木、竹面层铺设层铺设7.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7.1.3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7.1.4 木、竹面层应避免与水长期接触,不宜用于长期或经常潮湿处,以防止木基层腐蚀和面层变形、开裂、翘曲等质量问题。在无地下室的建筑底层地面铺设木、竹面层时,其基层(含墙体)应采取防潮措施。7.1.
38、8 龙骨间、龙骨与墙体间、毛地板间、毛地板与墙体间应留有伸缩缝七七 木、竹面木、竹面层铺设层铺设7.3 技术、质量、安全2、质量7.1.1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7.1.2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腐处理的金属件。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
39、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和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51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52七七 木、竹面木、竹面层铺设层铺设7.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1 使用木工机械加工板条应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应用手直接推按板条锯裁、刨光,应用推杆送料。2 面层刨光、磨光使用刨光机、磨光机,应有安全保险装置和保护接零。3 木工机械和电源应有专人管理,每种机械应专线专闸;线路不应乱搭;下班后应断电。4 木材、刨花、油毡纸均属易燃品,现场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严禁吸
40、烟。5 木屑、废料等垃圾收集入袋,运送指定地点。6 室内严禁在基层使用严重污染物质,如苯酚等。53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本章适用于净室地面、屏蔽地面、防腐蚀地面、防射线砂浆地面、防静电地面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8.1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为新增加章节。1、随着建筑的多样化及公司业务的拓展,我公司承接的医疗建筑、洁净厂房等工程中特殊要求地面、新型地面材料等专业工程日渐增多,为应对将来可能参与的特殊要求地面的施工,提供质量技术支持,弥补了原标准的空缺,增加本章节内容。54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2 强条本章节无强条55八八 特殊要求
41、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8.1.4 洁净室地面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底层的地面应设置防潮层。2 当旧地面为涂料、树脂和PVC板时,应将原地面材料铲除,清理、打磨干净后,再做混凝土找平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3 地面必须采用耐腐蚀、耐磨和抗静电材料。8.1.6 在有220V、380V及以上高电压的场所建防静电地面,宜使用静电耗散型材料,不宜使用导静电型材料。8.1.7 防静电地面材料宜选择防静电现浇水磨石、防静电聚氯乙烯(PVC)、防静电聚氨酯自流平、防静电活动地板、防静电瓷质地板等。56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
42、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8.1.8 防腐蚀地面面层材料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类别和作用情况,防护层使用年限和使用过程中对面层材料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的要求,并结合施工、维修条件合理地进行选择。块材面层一般选用耐酸石材和耐酸砖,整体面层一般选用水玻璃混凝土、树脂细石混凝土、树脂砂浆、沥青砂浆、树脂自流平涂料、防腐蚀耐磨涂料、聚合物水泥砂浆和密实混凝土等。8.1.9 防腐蚀地面宜采用整体基层,并应少设地面接缝;应设置坡向地漏或排水沟的坡度,底层地面坡度不宜小于2%(宜采用基层找坡),楼层地面坡度不宜小于1(宜采用结构找坡)。8.1.10 防腐蚀地面与墙面交接处,应设置与地面面层材料
43、相同的踢脚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57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8.1.11 防腐蚀地面采用块材面层,其结合层和灰缝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灰缝选用刚性材料时,结合层不应采用沥青胶泥等柔性材料。2 当耐酸瓷砖、耐酸瓷板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层宜采用呋喃胶泥、环氧树脂胶泥、水玻璃砂浆、聚酯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3 当花岗岩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结合层可采用沥青砂浆、树脂砂浆,当灰缝采用沥青胶泥时,结合层宜采用沥青砂浆。58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8.1.12
44、 防腐蚀地面隔离层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沥青砂浆面层的地面,隔离层宜采用沥青玻璃布油毡、再生胶油毡或石油沥青油毡。2 树脂砂浆面层的地面,隔离层应采用树脂玻璃钢。3 当面层厚度小于30mm的地面,且结合层为刚性材料时,隔离层不应采用柔性材料。4 隔离层应具有整体性和严密性,在踢脚板、挡水等处隔离层应上翻,上翻高度应高出地面不小于 150mm。在转角处或地漏的周围,宜增加一层隔离层。8.1.13 防腐蚀地面与非防腐蚀地面之间应设置分界线,前者比后者至少低20mm或设置挡水设施。59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1、技术8.1.14 防腐蚀地面
45、不宜设变形缝。刚性面层必须设置缝隙时,应贯通各构造层且布置在地面最高处。排水沟不得穿越变形缝。变形缝应选用具有弹性、耐腐蚀的材料嵌填密实,变形缝内的伸缩片应采用塑料、橡胶、耐腐蚀金属等材料制作。8.1.15 室内混凝土垫层的防腐蚀地面,其伸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室外混凝土垫层的防腐蚀地面,其伸缝的间距不宜大于20m.8.1.17 静电屏蔽室地面材料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在温湿度变化的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染耐磨性能。8.1.18 静电屏蔽室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地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封闭措施。60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
46、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2、质量8.1.5 洁净室地面属于防静电设施,应能抑制或减少静电的产生,或易于泄放已产生的静电。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还应符合第8.3节有关要求。8.1.16 防辐射砂浆是一种防放射性的防护材料,对X射线有阻隔作用,常用于科研院所、试验室及医院X射线机房等有防辐射要求的建筑地面。做防射线砂浆的重晶石(BaSO4)含量应不低于80%。8.1.19 静电屏蔽室地面面层属防静电地面,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还应符合第8.3节有关要求。61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1 防腐蚀工程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应符合
47、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3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和辨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 防腐蚀施工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5 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的检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安全应符合有关产品的安全使用规定。6 操作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62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7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废物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各类废物时,应采取覆盖措施。包装物应选用可回收利用、易处置或易消纳的材料。2)施
48、工现场各类废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及时清理,并清运出场。3)危险废物应集中堆放到专用场所,按国家环保的规定设置统一的识别标志,并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制订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4)危险废物应盛装在容器内,装载液体或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应留出100mm以上的空间。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并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采取措施清理更换。63八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术、质量、安全3、安全5)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理应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处理手续或委托合格的单位组织集中处理。6)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执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