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 销商加盟制度 12、经销商管理制度 43、CI形象和品牌管理制度 74、经销商退出制度 8经销商加盟制度适用范围:1. 新加盟的汽车玻璃经销商2. 原与北京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且现正在经营,并自愿加盟本公司的“福耀”汽车玻璃销售的经销商名词简称:北京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简称:本公司加盟的经销商 简称:经销商加盟制度细则:1、 加盟经销商必须具备的条件(1)欲加盟的经销商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2)经销商从事汽车玻璃销售二年以上,有足够的市场营销经验应对竞争,并有足够的能力扩大业务。 2、加盟经销商需提供的材料、条件及履行的加盟手续:(1)提交加盟申请报告,包括经销
2、区域、本区域的汽车保有量,本区域的汽车玻璃销售额、“福耀”品牌汽车玻璃销售额、以及“福耀”品牌汽车玻璃销售额能提升的市场空间,主要客户的情况、加盟后三年的预测销售量以及市场营销应对计划。是否由本公司代为办理保险、安排汽车直送的运输业务。(2)申请人应执有并提供合法的物业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营业场所方位图、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明文件(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附上被指定人的照片、身份证明文件等)、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人员名单、单位字号、营业执照;(3)经营地点位于申请者所申请区域的商业区内。大、中城市总营业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总营业面积中,办公室、工作区和仓库等可自行划分。);(4)提交从业人员登
3、记表以及下属经销商基本情况调查表;(5)填写本公司制定的经销商调查表; (6)对可能的存货不良品进行清理,包括但不限于假冒的福耀品牌玻璃和假冒的原厂汽车玻璃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玻璃;(7)按申请区域的市场大小,缴纳品牌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不等。3、经销商加盟的审批(1)加盟经销商的审批由本公司业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决定;(2)审核经销商近3个月实际销售情况,作为经销区域的确定依据;(3)审核经销商调查表、下属经销商调查表及从业人员登记表;(4)财产(固定资产)公证; 4、经销商加盟后的义务与权利(1)经销商的义务a)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并且不销售假冒商标的汽车玻璃,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
4、切法律后果自负; b) 坚决执行本公司的销售政策和通知规定,并按照本公司要求的规范化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c) 经销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跨区经营;d) 不断提高福耀汽车玻璃的市场占有率,并适时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e) 保证按期向本公司支付足额货款;f) 履行经销商手册的规定;g) 经销商销售的“福耀”品牌玻璃必须完全由本公司提供,经销商不得通过其它订货渠道进货;h) 经销商有维护福耀品牌汽车玻璃驰名商标在市场上的信誉以及企业形象规范化服务、销售政策的义务。具体操作方式按本公司提供的企业CI形象设计方案等其它企业形象规定,包含:店面设计、名称、服装、宣传、服务用语等;i)
5、经销商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包括顾客的监督、其它经销商的监督和本公司特派员监督的义务。(2)经销商加盟后的权利a) 接受本公司的各种培训和教育;b) 接收不定期本公司发布的新产品信息,不断拓展市场;c) 享受本公司的产品宣传、市场促销带来的商业利益;d) 监督、揭发其他经销商违法、违规的权利;e) 保护经销商本身的经销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f) 有申请退出“福耀”品牌汽车玻璃连锁销售的权利。 5、经销商加盟可以获得的利益a) 在指定的市场区域内经销“福耀”品牌汽车玻璃;b) 接受本公司在全国市场的统一CI形象和连锁店的管理,提升管理形象,提高市场占有率;c) 可以为市场提供品种繁多的汽车玻璃,品种更
6、齐全、质量更可靠。6、本公司的义务与权利(1)本公司的义务a) 向经销商提供福耀品牌汽车安全玻璃和其他原厂玻璃。并对提供的汽车玻璃产品质量负责。及时通告经销商有关产品信息、企业形象设计方案、规范化服务标准、销售政策和其它通知规定;b) 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c) 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d) 甲方有派出特派员到各经销商处监督的义务,以维护全体经销商利益。 (2)本公司的权利a) 根据经销合同和管理规定取消经销商经营“福耀”品牌汽车玻璃的权利;b)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经销商有处罚的权利;c) 派出业务代表/特派员到经销商处调查、取证的权利。经销商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扩大市场占有率,维护“福耀
7、”品牌汽车玻璃驰名商标的形象,维护全体经销商的共同利益,打击违规行为。二、 适用范围:经营 “福耀”品牌汽车玻璃及汽车玻璃相关辅料配件的全体经销商。三、 制度细则:1 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地区的行政法规。2 各经销商从业人员必须填写“福耀经销商从业人员登记表”,并把登记表交本公司备案,对由于违规、违纪、违法的原因被经销商开除的人员,其它经销商不得录用。3 经销商不得制造、售卖假冒的“福耀”品牌汽车玻璃,不得经营假冒原厂的汽车玻璃及其它违法汽车玻璃。4 本公司是“福耀”品牌汽车玻璃的指定供货商,经营上具有排他性,经销商要经营本公司不能提供的其他品种汽车玻璃,必须得到本公司的书
8、面确认,并对经营的品种、数量、价格、供货单位等信息每月送本公司业务部。5 本公司缺货或不能提供的农用车玻璃、地方车玻璃、急货等,采购原则上由本公司组织,不能满足的由经销商采购后,及时将统计表(包括供应商名称、电话、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送本公司业务部。6 经销商应在福耀汽车玻璃经销合同指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跨区经营。7 经销商在该负责销售的区域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到货成本价,不得采用低于到货成本价的价格对市场进行倾销。8 经销商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监督,以及来自其他经销商的监督和顾客的监督。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规、违法行为。9 经销商应积极配合本公司各项营销政策的实施、执行,以及各项市场信誉的维护和
9、形象的推广等,配合本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工作。10经销商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投诉、退货和换货的权利。本公司在接到经销商书面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本公司将向经销商说明原因放宽答复时间,但时间不超过七天。11本公司对经销商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国标/行业标准进行判定,若确认为可退货产品,通知经销商办理退货手续;未经同意自行退货的,将不予受理,视为合格品如数返还;退货的产品跟踪条码、标签应保留完好。针对不同缺陷的产品,可按照以下规定来执行。a) 气泡产品在距发货日期三个月内可以退货,超过三个月的气泡产品,本公司负责进行高压,但成品率和有关返修费用由经销商承
10、担。b) 对光畸变产品,经销商应进行隔离存放,两个月反馈一次,并统一寄还本公司,由本公司根据现行的标准进行质量判定,确认为合格品,本公司退还给经销商,运费由经销商承担,本公司确认为不合格品可以进行退货的,由本公司通知经销商办理退货手续。c) 划伤产品由经销商自行处理,本公司不办理退货。特殊情况的,经本公司查证包括但不限于因为本公司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由经销商反馈本公司进行改进,对确属不能返修利用的。由经销商办理退货手续。d) 产品若有尺寸、吻合度等缺陷,可将具体情况描述汇总,及时反馈给本公司处理。e) 在交付后发现的发霉产品不予退货,本公司在送货到经销商处后,经销商应检查到货产品是否有发霉、
11、划伤、爆边等质量问题,并当场与本公司业务员现场解决。12订单处理及运输a) 订单:零散订单定义:从本公司前台直接购买的零星产品且订货片数小于(包含)5片。经销商如有临时缺货的急用产品时,可要求本公司给予零散发货。零散发货的价格是以本公司发布的为准。2003年起,本公司将零散型的发货委托给托运公司代理运输。价格按批量供货的统一价格执行,但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等,全部由经销商自理。 批量订单 经销商应按照固定的订单格式通过商业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递交订单。订单格式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信息,本厂编号,型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价,运输方式,收货地址等。以上
12、订单信息必须完整,否则本公司不予受理。订单一经确认,不得取消。本公司提供的“福耀”汽车玻璃产品价格由本公司确定,提前25天向经销商公布。如果本公司将产品提价,将向经销商书面说明提价的理由。b) 本公司收到完整的订单信息后根据经销商情况,将安排车辆组织调运。c) 经本公司确认不能提供的品种,经销商可以向其他玻璃供应商采购,但必须将其供应商具体的名称、简介、负责人、地址、电话和传真,采购品种、单价等基本信息提供给本公司市场部,由本公司批准后采购,没有得到批准的,视为违规行为。d) 经销商对到货的产品按照规定及时检验,超过退换货期限的,本公司不予受理,损失由经销商自行承担。e) 本公司提供的运输方式
13、为汽车直送,本公司在卸货后即完成订单的交货。f) 本公司安排汽车直送的,运输时间限定为从发运日起24小时到货,不超过48小时到货。13结算a) 经销商与本公司发生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当月内结清。b) 本公司对所有经销商实行款到发货,货款包括玻璃货款,防伪标签费用、预估的运杂费,保险费等。本公司汽车直送的也可以货到付款,但必须在卸完货后立刻结清货款。c) 本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月度应收帐款对帐单寄给经销商,经销商在收到应收帐款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签署意见寄给本公司,并将所欠款项交付银行付款,不得拖欠。 14其他福耀集团对所有中国市场维修用“福耀”品牌汽车玻璃实行条形码区域销售跟踪管理,对销售的每片“
14、福耀”品牌汽车玻璃均贴有防伪和防串货功能的不干胶标签。本公司将以是否有该防伪标签来认定经销商销售的玻璃是否属该经销商应该经销的“福耀”汽车玻璃。对所有没有该标签的产品,均认定为假冒产品。对应该在甲区域销售的“福耀”汽车玻璃在乙地发现,无论何种原因,均按照串货处理。CI形象和品牌管理制度1. 经销商有维护福耀品牌汽车玻璃驰名商标在市场上的信誉以及企业形象规范化服务、销售政策的义务。具体操作方式按本公司提供的企业CI形象设计方案等其它企业形象规定,包含:店面设计、名称、服装、宣传、服务用语等。CI的形象设计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CI手册。2. 无论何种原因,经销商不得擅自更改本公司的CI 规定和品牌管
15、理规定。3. 为维护福耀品牌玻璃在全国市场的驰名商标形象以及维护全体经销商的共同利益,防止因违规、违法行为给整个品牌形象造成损害,本公司将按照具体的违反内容予以处罚。4. 经销商为增加福耀玻璃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新闻媒体制作广告、召开市场推介会、赞助各类文体活动时,应将有关情况知会本公司。 5. 经销商为拓展福耀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可以筹划各类市场推介活动和广告宣传,将有关计划报告给本公司,本公司审核是否具体实施。有关费用由经销商承担。6. CI形象标识及手册见附录的光盘。 经销商退出制度适用范围:1. 自主决定退出的经销商2. 本公司取消经销资格的经销商制度细则:1. 经销商因个体经营原因退出本公司,需书面报告给本公司,包括退出原因,退出后的从业去向等。2. 经销商退出后,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诋毁、攻击、散布不利于福耀经营的宣传或其它活动。3. 经销商退出后,承诺为福耀公司的一切资料信息保密,包括经营文件、管理制度、业务数据等。4. 经销商同意退出后,应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其公司业务、客户的接管或本公司指定的经销商的接管,承诺不隐瞒任何事务的交接,并保证交接的平稳过渡。5. 对经销商退出后违反以上承诺的,本公司有权将依照法律程序上诉。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