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城市旧城市旧居住区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综合改造技术标准内容简介与实施推广内容简介与实施推广CHINESE SOCIETY FOR URBAN STUDIES2019年8月28日李海龙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交流部 副主任PART 1编制背景1.1 背景介绍城市旧居住小区数量巨大,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标准较低,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建筑老化、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私搭乱建、难停车、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经过摸底排查,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从调
2、查和各地反馈看,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意愿强烈。旧居住区改造是个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专业领域较多,在确定改造项目、技术方法、标准要求等方面,迫切需要技术标准的规范和指导。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trofitting of Old Residential Community城市旧居住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2017年11月公开征求
3、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2月2018年12月意见处理意见处理处理意见建议完善标准送审送审召开标准专家审查会议2019年1月2018年7月初稿初稿成立编制组完成初稿2016年3月前期研究前期研究编制技术导则 召开过6次专家咨询研讨会,参加专家30余人次;征求了30余位不同单位专家意见,反馈意见200多条,逐一修改;编制组内部进行了10余次修改完善。1.2 工作历程2019年7月报批报批召开标准报批会议批准通过报批公布报批公布批准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标准号T/CSUS 04-2019,自2019年8月1日 起 正式实施。Technical
4、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PART 2标准内容简介1-3章总则术语基本规定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2 术语2.0.1 城市旧居住区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成使用20年以上,或环境质量差、配套设施不足、建筑功能不完善、结构安全存在隐患、能耗水耗过高、建筑设备老旧
5、破损的居住生活聚居地。2.0.2 综合改造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在居住区现有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改造需求,采用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对室外环境、道路与停车、配套设施、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更新改造。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公共区域房屋建筑本体室外环境道路与停车配套设施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人安全韧性经济节约绿色生态文脉传承智能共享宜居便利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6、 应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整体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并应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残障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营造高质量、无障碍、适老化的宜居生活环境。3.1.2 应确保居民基本安全需求,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抗灾减灾能力。3.1.3 应因地制宜集约改造,已达标项目可不改造,未达标项目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进行优化提升使其达标。3.1.4 应充分利用绿色低碳技术,统筹进行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改造,并应建立便于监测、显示与管理的信息平台。3.1.5 应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技术手段,一网多用,统筹改进公共服务质量。3.1.6 应充分体现地方特色,营造社区文化,保护传承文脉。3.1.7 应维护原有房屋功能,确保主
7、体结构安全,不得随意改变现有住宅使用性质,不得随意改动原有承重结构构件。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本标准提出了七大基本要求:3 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2 评估与策划1 缺乏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不完整,缺失应急避难场所,缺失标识系统等;2 绿地面积严重不足或被建筑物、构筑物侵占,绿化植被质量差,绿地功能低下等;3 排水不畅易产生内涝积水,景观水体安全防护设施缺乏等;4 道路不满足消防、救护等通行要求,停车设施严重不足,步行系统不健全或连通性
8、差等;5 市政管线及附件破损老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或功能低下,环卫与安防设施不满足要求等。1 屋面存在渗漏或保温不满足节能要求,外墙破损或附着管线混乱,灯箱广告牌无序悬挂,空调外机位不满足安全要求,楼门楼道破损或安全防护水平不足等;2 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性能和围护结构保温防水性能不满足相关标准等;3 暖通、给排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超过使用年限、老化损坏、不满足正常使用或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等。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公共区域房屋建筑本体
9、3 基本规定3.3.2 改造项目宜采用菜单式,分为优选项目和拓展项目。3.3.3 居住区公共区域改造优选项目和拓展项目宜按表3.3.3进行划分。3 基本规定3.2 改造项目注:优选项目,是指有利于保障居民安全、满足居民基本需求、技术经济成本可承受、群众改造意愿强烈,需做到应改尽改的项目。拓展项目,是指在已实施优选项目基础上,可根据现实条件和改造主体意愿,选择确定的改造项目。优选项目拓展项目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第4章室外环境文化宣传科普
10、栏窗标识系统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设施公共活动空间4.1 公共空间4.2 绿地植被4.3 雨水控制利用4.4 景观风貌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道路遮阴古树名木植被配置植物标牌下凹绿地透水铺装道路生态排水雨水回用竖向优化景观水体出入口围墙景观构筑物照明系统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4.1 公共空间4.1.1 室外环境改造时,应明确划定公共活动空间范围。公共活动空间宜与地面停车场地、市政环卫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便捷联接,周边宜种植适量遮阴乔木,设置休息座椅
11、。可根据条件和需求增设适合儿童和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宜设置多功能公共空间,一场多用,提高使用率。4.1.3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对居住区出入口、步行道与主次干路交叉口、游步道、休憩设施、儿童游乐场、文化休闲广场、健身运动场地、公共厕所等区域进行无障碍提升改造。4.1.4 应急避难场地改造或增设时,面积应满足居住区应急防灾和避难疏散需求,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2条及以上安全通道和外部通道,配置给水接入管、应急厕所等设施,并有明显的标志系统,标明避难场所位置、逃生通道路径和应急逃生方法。4.1.5 应完善和规范居住区平面图、公共服务引
12、导牌、道路引导指示牌、安全警示牌、楼栋号、单元牌、门牌号等标识。标识应明确、美观,与居住区整体风貌保持协调。禁止吸烟区域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广告标识牌匾应设置在商业建筑上,不应在非商业属性的住宅阳台设置。4.1.2 宜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公共空间周边或内部、建筑出入口等区域合理设置文化宣传栏、科普橱窗等设施,样式应与周边建筑及景观风貌保持协调。公共活动空间宣传栏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4.2 绿地植被4.2.2公共绿地改造时,出入口
13、、游步道、游园广场设置应综合考虑道路分布与人流方向合理布设,并应完善或增设游憩与体育健身设施。4.2.4绿化植物应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维护成本低、存活率高的植栽品种,宜选择无刺、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不易导致过敏的植物种类。儿童游乐区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宜突出植物季相景观变化,形成群落结构多样、花草灌乔合理搭配的植物景观。4.2.1绿地改造时,应通过增设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立体绿化等方式增加绿化面积和绿量,绿地率不宜低于25%,集中绿地面积不宜低于0.35m2/人。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有关规定,并可结合雨水控制要求设计下凹
14、式绿地。当条件允许时,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宜低于0.7m2/人。4.2.3宅旁绿地改造时,应拆除侵占绿地的居民私自设置的建构筑物,清除私人菜田花园、废旧车辆、存放物品等设施。应采用乔灌木植被组合降噪隔热,修剪影响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当条件允许时,可设置小型共享公共农园活动区。出入口游憩设施及绿化景观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4.3 雨水控制利用4.3.1 室外环境改造时,宜综合利用工程结合自然的技术方法,进行雨水源头减排和径流污染控制改造。
15、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的有关规定。4.3.2 雨水控制利用改造方案宜根据上位规划要求,结合场地条件制定。方案应明确径流控制、污染物削减等目标,制定科学的技术路线,选用适宜的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及其组合系统。4.3.3 建筑、道路、广场、停车位场等硬化地面周围绿地宜改造为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被浅沟和渗透管渠等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消纳雨水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与其他低影响开发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等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4.3.4 道路路面改造时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周边绿化带及绿地的竖向关系。有路缘
16、石的道路应将道路两侧路缘石做间隔开口改造,增加地表积水的汇流与转输通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改造后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前改造效果图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4.3 雨水控制利用4.3.5 室外地面改造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的有关规定,通过优化竖向设计避免雨水向建筑基础附近汇集。雨水自然渗蓄设施距地基过近时,应采取防水及防潮措施,避免损坏建筑地基及建筑基础,防止地下室水渍浸渗。4.3.6 机动车道、人行道、
17、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和广场铺装改造时应采用透水铺装。停车场宜进行生态化改造,实现绿化与停车相结合。4.3.7 当设置雨水收集存储设施时,宜通过设置植草沟或渗透管渠来转输雨水,降低径流污染负荷。雨水进入储存设施前应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雨水调蓄规模应根据降雨规律、水面蒸发量、雨水回用量等情况,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4.3.8 景观水体补水、绿化灌溉和道路浇洒用水宜优先采用中水和收集的雨水,并应采取净化措施满足水质要求。4.3.9 景观水体改造时,应提升生态功能、增设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儿童、老年人和残障人意外伤害。采用非传统水源的水体附近应增设指示牌,提示居民用水卫生。透水铺装改造
18、建筑物周围雨水花园改造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4.4 景观风貌4.4.1 应结合居住区出入口、围墙、景观构筑物、景观照明、绿化等对室外环境景观风貌进行改造和优化提升。4.4.2 改造或新建出入口时,应满足功能要求,体量适宜,简洁美观,与居住区周边环境和整体风貌、功能用房以及车辆出入控制装置相协调。新建出入口不应直对道路交叉口或在主要城市道路开口,并宜增设门卫值班、信报收发、快递存放等功能,机动车出入口应安装抬杆或电动伸缩门装置。4.4.3
19、 围墙风貌应通过修缮、粉刷或设置文化墙等方式进行提升。当围墙拆除重建时,宜选择通透性景墙、植物墙或围栏,并宜结合垂直绿化进行美化,尺度和材质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4.4.4 当拆除围墙改造为开放社区时,宜按照视觉通透、风格协调、功能连贯等要求进行景观改造。当竖向标高不一致时,应通过微地形改造实现合理衔接过渡,确有难度的可利用景观挡墙或景观种植池进行空间划分,改造后的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4.5 宜增设体现历史文化传统、具有启智教育功能的花架、凉亭、景观墙、雕塑等景观构筑物,营造社区文化,提升社区归属感。当条件允许时,应保留名人故居、可增设私人藏书室、博物馆等民办文化设施。4.4.6 应按绿
20、色照明要求改造提升照明系统。道路照明改造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的有关规定,确定照明标准值、照明要求、装置选择。夜景照明改造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有关规定,保证照明亮度适宜,设置防止光污染和眩光措施,采用漏电保护设备和专业措施防止漏电,选用高效低耗、性能稳定的节能型光源和灯具。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第5章道路与停车立体或地下停车库优化非机动出行条件5.1 道路5.2 停车5.3
21、交通标示4.4 景观风貌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改造道路路面增设或改造步行系统机动车停车设施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打开封闭区域配建临时停车位共享停车设施与平台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增设非机动车出入口优化应急疏散消防通道增设独立健身步道增设交通标示标线增设凸面转角反光镜清除占道设施物品设置降速降噪措施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5.1.6改造道路路面5.1.5优化应急疏散消防通道5.1.7设置机动车降速降噪设施5.1.4清除占道设施5.1 道路Technical
22、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5.1.1 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5.1.2 打开封闭区域5.1.3 增设非机动车出入口5.1.9 增设独立健身步道5.1.10 优化非机动出行条件5.1.8 增设或改造步行系统5.2 停车设施苏州姑苏某老旧小区改造增加设置临时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老旧小区当前停车现状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
23、改造技术标准5.2.1 增设机动车停车设施5.2.1 配建临时停车位5.2.3 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5.2.4 设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5.2.5 新建立体或地下停车库5.2.6 建立共享停车设施与平台第6章配套设施燃气统筹改造管线6.1 市政管线6.2 公共服务设施6.3 环卫设施4.4 景观风貌供暖管网快递送达设施雨污管网老年人服务点供电室外引水洗手设施建筑周边管线供水管网公共厕所化粪池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事服务点垃圾分类收集体育健身场地6.4 安防设施安防设备视频监控设施门禁系统应急呼救系统架空线路托儿所幼儿园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
24、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6.2 公共服务设施6.2.1 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数量与各级公共服务设施供需匹配关系和设置可行性,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同规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增补内容。小规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可与经营性服务设施组合布局、联合建设,形成综合社区中心。6.2.2 应通过新建、改建或扩建方式增设满足社区文体活动、社区管理服务需求的用房。可将符合安全要求、便捷可达的地下室改造为小型超市、居民活动室、便民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当条件允许时,宜形成“5分钟生活圈”高
25、质量服务配套。6.2.3 应结合居住区幼儿服务人口规模与现有配置情况,配建托儿所、幼儿园。新配建托儿所、幼儿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的有关规定。当条件允许时,托儿所、幼儿园宜满足3岁以下幼儿养育全托管。6.2.4 应结合老年人服务人口规模与现有配置情况,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设置老年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增设老年人设施时,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的有关规定,并宜与社区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当条件允许时,老年服务中心可配置护理型床位,推广适老化智能终端应用等新技术。Technical Standard
26、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6.2 公共服务设施6.2.5 居住区15分钟步行范围内应配置健身场馆、球类活动场所等,5分钟步行范围内应配置室外健身点。设置室外体育健身设施时,应间距合理,不破坏原有空间及景观整体性,选用的健身器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的有关规定。供老年人、儿童、残障人使用的设施应设置护栏、柔软地垫、警示牌等安全设施。6.2.6 邮件与快递送达设施宜设置在人流出入便捷处,可结合门卫、收发室、超市或便利店等联合设置。6.2.7 当
27、条件允许时,可在方便使用、安全卫生处设置户外饮水器、户外洗手池及消毒设施,并应与给排水管网衔接。饮水器饮用水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6.2.8 大、中型居住区宜设置卫生服务中心,并应与三级医院合作建立医联体,提供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当条件允许时,宜设置社会办全科诊所、智能医务室、中医保健点等医疗服务设施。6.2.9 大型居住区应结合街道“放管服”改革,设立社区办事服务点,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网通办等便民服务。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28、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第7章房屋7.1 屋面屋面保温层铺设屋面保温层铺设屋面防水屋面防水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7.1.1 改造屋面形式7.1.2 铺设屋面保温层7.1.3 修缮屋面渗漏7.1.4改造屋顶太阳能设施7.1.5 设置架空或绿色屋顶太阳能屋顶太阳能屋顶屋顶绿化屋顶绿化7.2.2改造外墙强弱电、雨落管7.2.1清理粉刷外墙饰面房屋立面改造时,应对建筑外墙饰面进行全面清理,必要时可重新粉刷或修饰。新粉刷或修饰的外墙
29、色彩、材质应与周边建筑与景观风貌相协调,不宜增加纯装饰性构件。应对敷设于建筑外墙的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等线路进行综合统筹改造,必要时可进行管线入楼改造。当改造或增设外墙雨落管和储水箱(桶)时,应结合立面修缮确定颜色及样式。7.2 立面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7.2.3 加固改造外墙灯箱广告当改造或增设外墙灯箱、广告牌时,应与建筑外墙面统一加固改造,并应与整体建筑风貌相协调7.2.4 规范空调室外机布置空调室外机位改造时,布设位置宜整齐规范。
30、不满足安全要求的空调室外机支架应进行更换或增设防护设施。设置装饰物时应考虑对设备热工性能的影响。7.2.5 改造阳台风貌阳台改造时,同类型住宅楼风貌、色彩宜统一,栏板材质造型应简洁美观,与居住区整体风貌相协调。7.2.6 拆除或改造外窗护栏建筑首层外窗安全护栏改造时,外皮宜与楼外墙面平齐或安装隐形护栏。宜拆除二层及二层以上业主自行安装于外墙面的外窗护栏。宜采用红外充电护栏等新安保技术。7.3 楼门楼道7.3.1增设出入口无障碍坡道建筑出入口与室外地面之间应增设无障碍坡道及扶手,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7.3.2新装或修缮防盗门缺少单元防盗门或现有门体及配
31、件破损严重的,应新装或修缮。改造后门体应安装牢固安全,开合方便顺畅,外观简洁大方,色彩材质协调统一,并应与安防、照明设备和无障碍坡道与扶手衔接。7.3.3整修破损踏步和扶手应整修或更换破损的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实现安全稳固、构件完备、外观整洁等要求。扶手材料宜选用导热系数小的木质或塑料等材料7.3.4粉刷楼道墙面应对污损或涂印、张贴小广告严重的楼道墙面进行粉刷。楼道内墙与顶棚应平整洁净,饰面颜色宜以浅色、亮色为主,侧墙宜做耐污墙裙。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
32、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第8章建筑结构8.1 结构加固8.1.1鉴定和加固建筑结构建筑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有关规定对原有结构、地基基础现状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或和抗震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当建筑结构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依据鉴定结论进行相应加固,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8.1.2鉴定和加固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和既有建筑地基可靠性鉴定标准JGJ/T 404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承载力及地基沉降变形鉴定。当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和建筑抗震加固
33、技术规程JGJ 116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固,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8.1.3加固结构构件结构构件的加固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57、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8.2 围护结构8.2.1设置外墙节能保温外墙节能改造时,应按所在气候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8.2.2改造建筑
34、外窗外窗改造时,窗体应安装牢固,开启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窗框与墙体间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防水密封构造,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8.2.3设置外窗遮阳设施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寒冷B区进行外遮阳改造时,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的有关规定设置遮阳设施。当采用外遮阳技术时,应采取措施增强外遮阳装置与主体构造连接固定的可靠性。8.2.4设置房屋降噪措施当楼板隔声性能不满足要求时,房屋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弹性面层、弹性垫层、隔声吊顶、内墙隔声等吸声和隔声降噪措施。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
35、能及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 50118的低限要求。轻型屋盖屋面宜采取降低屋面板隔绝雨点噪声的措施。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8.3 加装电梯8.3.1加装电梯功能设计建筑加装电梯应遵循功能合理、结构安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原则,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8.3.2加装电梯结构改造加装电梯结构改造可选用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连接形式可选用与既有建筑结构脱开或相连,并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8.3.3选
36、择电梯结构及类别与型形式电梯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有关规定,宜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再生能源电梯。地下水位高或易积水的地区,宜选用驱动电机顶部设置的电梯,以减少电梯基础开挖和对原有地下管网的干扰。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类电梯GB/T 7025.1的有关规定。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第9章建筑设备9.1 暖通9.1.1 改造室内供暖系统9.1.
37、2 设置供热分户计量装置9.1.3 改造分体式空调9.1.4 改造供热空调系统9.1.5 改造冷热源机电设备9.1.6 增设可再生能源机组9.1.7 改造建筑通风系统9.1.8 改造防排烟系统9.1.9 增设油烟机防污设施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9.2 给水排水9.2.1改造用水计量装置9.2.2改造供水系统9.2.3改造热水供应系统9.2.4改造排水管道9.2.5改造卫生器具9.2.6设置户内中水系统9.2.7收集利用屋面雨水9.3 电
38、气9.3.1制定建筑电气改造方案9.3.2更新更换配电系统线路9.3.3改造到户计量设备9.3.4设置消防与报警装置9.3.5设置应急照明指示设备9.3.6改造建筑室内照明设备9.3.7改造或增设信息设施9.3.8设置可再生能源控制系统第10章施工与验收10.1 绿色施工10.1.1 制定施工方案10.1.2 居民沟通协调10.1.3 安全警示标志10.1.4 施工安全10.1.5安全作业10.1.6 节约能源10.1.7 节约用水10.1.8 噪音控制10.1.9 降低居民干扰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Renovation of Old Urb
39、an Residential Area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10.2 竣工验收10.2.1 竣工验收原则10.2.2 竣工验收材料10.2.3 责任明示10.2.4 满意度反馈PART 3标准推广倡议围绕旧居住区改造拟开展重点工作40系列标准系列标准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多方合作多方合作不断深化专项不断深化专项领域技术指导领域技术指导通过实践探通过实践探索不断完善索不断完善政企学研用交政企学研用交叉融合创新叉融合创新继续围绕旧居住改造开展系列标准化工作继续围绕旧居住改造开展系列标准化工作发挥团体标准示发挥团体标准示范引领作用范引领作用利用学会资源优势,在重点地利用学会资源优势,在重点地区搭建标
40、准试点平台,发挥示区搭建标准试点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范引领作用。发挥标准的时效发挥标准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性和实用性优先支持城市旧居住区改造技术优先支持城市旧居住区改造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较大,仍没有很难度和复杂程度较大,仍没有很适合的标准规范进行指导的领域适合的标准规范进行指导的领域推动推动标准标准走出走出去去结合学会国际交流平台和合作机构,结合学会国际交流平台和合作机构,探索团体标准的国际国内推广应用,探索团体标准的国际国内推广应用,深度合作、定期交流,宣传推广深度合作、定期交流,宣传推广3.1 拟优选继续进行标准编制的重点领域41系列团体系列团体标标准编制准编制开展开展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多方
41、合作多方合作融合创新融合创新拟优先启动的旧居住区改造相关技术领域海绵化改造改造方案编制、雨水源头减排和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具体改造工程做法、竖向优化方法、维护与管理等加装电梯加装方案设计、结构改造形式与加固措施、电梯选型、建设与管理机制等立体停车立体停车场设计、建设与改造技术、配套设施标准与要求、施工技术、维护与运营管理。其他其他亟需进行标准指导规范的领域。42系列团体系列团体标标准编制准编制开展开展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多方合作多方合作融合创新融合创新征集改造主体参与标准推广试点改造方案制定:改造方案制定:具体改造技术研究;具体改造技术研究;专项改造设计;专项改造设计;技术交流与推广;技术交流与推广
42、;探索技术标准探索技术标准总结改造模式总结改造模式。3.2 开展标准推广试点项目43系列团体系列团体标标准编制准编制开展开展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多方合作多方合作融合创新融合创新整合资源,政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整合资源,政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形成创新联合体,不断推动完善技术体系形成创新联合体,不断推动完善技术体系利用城科会平台多途径推广利用城科会平台多途径推广3.3 政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完善和推广利用我会同国外相关领域的机构和组织学术交流合作利用我会同国外相关领域的机构和组织学术交流合作基础,共同推动城市旧居住改造领域技术合作。基础,共同推动城市旧居住改造领域技术合作。感谢聆听!感谢聆听!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9.8.282019.8.28Thanks!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