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存打 印关闭 城市规划实务精讲班第1讲讲义一、规划实务的概念规划实务的概念城市规划实务考试简介城市规划实务是指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核、规划文件的拟定、管理案件的处理、建 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实际业务工作,是注册城市规划师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承担并应掌 握的业务工作。城市规划实务考试的目的,既是考查考生对城市规划法规、城市规划原理和相关知识的熟练程度,又是考 查考生在城市规划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对所掌握的知识运用的能力,其侧重点在于运用,实务是指城市规划管 理的实际业务。二、规划实务试题分析 一般来讲,城市规划实务共7道试题,其中规划设计(第一、二章)4题,占
2、57%;规划管理(第三章)2题,占28%;其他1题,占15%,有时规划管理部分占3题。从历年试题的分布来看,建设项目选址、用地性质变 更、拟定规划设计条件、评析设计方案和规划监督检查等方面都有涉及,因此,考生应对上述各方面进行全面 准备。三、历年考试中存在的问题 1、审题不仔细有的考生看了题目以后,不知要回答什么问题,给定的条件好象没有什么难度,可是不明白为什么要给出 这些条件,这就是没有看懂题目;也有的考生看过题目之后就匆匆做答,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写上,却不知所答已离题万里。有一道题,给了A、B两个方案,要求在限定的条件下分析两个方案各自的特点。这道题只需要说明A方案有 什么特点,B方案有什么
3、特点就可以了,不少考生却对两个方案进行了比较,说A比B更安全,B比A交通组织更合 理等,这样就跑题了,很难得分。2、答题没有切中要害 有的考生题目看懂了,出题的意图也清楚了,但只是心里有数,答得却很乱,写了很多,却都没有答在考点上。有一道题是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有的考生对这类问题的处理很熟悉,有可能是长期从事规划监督检查工 作的同志,上来就说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写得很全面,但就是不说因为是违法建设,所以受到了查处,浪费了 很多时间,却得不到高分。3、文字组织较差 有的考生想到什么就写什么,颠三倒四没有逻辑顺序,一会儿写优点,一会儿写缺点,一会儿又回来写优点,写了一大篇,罗列了很多小问题,结果把关
4、键的问题忽略了;也有的考生基本概念不十分清楚,罗列了很多不是问题的问题,这样即使答出了考点也得不到高分。四、规划实务应试要点 1、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内容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城市规划原理是答题的基础,没有这些知识作基础答题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准绳,城市规划管理就没有了原则和标 准,当然也就无从判断试题的对错。如果城市规划原理、规划管理和法规、相关知识等科目的内容复习好了, 就应该有信心通过规划实务的考试。2、熟练掌握城市规划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定程序 城市规划管理既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更是政策性很强的执法过程。
5、既然是执法,就要讲究法律依据和法定的程序,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即使依据法律正确,采取的措施得当,仍然是违法。 在城市规划实务的考试中,凡是涉及用地性质变更和规划监督检查类型的题目,几乎都会有法定程序的考点。例如,如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如何进行处理等问题,考查的就是法定的程序。 3、注意审题,看清给定条件和问题从出题的角度来说,试题要做到言简意赅,因此,试题中可叙述的文字不多,每提到一处必然存在问题。 图面最不好表达出题意图,即要尽量简化,又要明确,所以既然已费力标注在图上,肯定要从那里作为取分 点。在审题时,首先应看清问题,分清是选址、用地性质变更、提条件、审方案,还是违法查处的问题,
6、根据 不同题目的类型,采取相应的分析方法。例如,选址的问题只要把题目中的要点一一罗列出来,就已经得到了答案;用地性质变更一定要先明确能否变更,然后再说明依据;设计条件要按性质、规模、布局、退界、间 距、交通、绿化、市政的顺序逐项提出,关键是不缺项;评审方案要把文字和图纸中的要素通过列表进行对 比,然后指出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地方;违法查处的问题一定要先说是违法建设,然后再说明处理的依 据和措施。其次,要看清要回答的问题,要做到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多答,更不要所问非所答。4、列出提纲,分析取分点,抓住主要问题平均每个得分点为2分,注册规划师考试的目的是考查基础知识,而不是智力竞赛,不会用难题怪
7、题难为考 生,因此,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答题时应分析出题的意图和取分点,然后列出提纲,根据每道试题的分数,估算出答案的数目作为参照, 即要避免漏项,又要避免多答。五、实务课程的特点:实务课程的特点(1)以结论性条文为主,条条多,论述性较少,要学习掌握实务的内容,必须在学习、理解城市规划 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否则难以理解掌握。(2)由于实务的重要性,在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实务的绝大部分内容被列为掌 握的要求,按考试大纲要求,实务一书共三部分20项具体内容中,被列为掌握要求的有16条,占80;另4条(占20)也被列为熟悉的要求。 (3)实例、案例、
8、表格较多。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分析实例和案例加深理解,提高规划师的业务工作能力。我们学习实务一书时,要下功夫很好的理解这些实例、案调、表格,从中掌握要领。六、学习城市规划实务应掌握的一些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近年来下发的有关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文件的要求,在全面学习理解实务的基础上,我个人体会应掌握以下内容: (一)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与评析部分l、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 本部分应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和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掌握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案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 (1)城市规划方案编制的方法与工作重点: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包括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
9、性详细规 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编制方法与工作要点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工作阶段划分。 均分为五个阶段;2)制定工作计划得考虑的基本因素;3)每个工作阶段的基本要求;4)编制规划的技术关键。 (2)城市规划方案成果形式。城镇体系规划的成果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文件和主要图纸两部份,其中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附件包 括综合规划报告、专题规划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成果形式,均分为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两部份,其中总体规划和控 制性详规的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说明 书。大家还应了解详细规划的作用
10、。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3)规划审批规划审批程序除要很好掌握城市规划法第21条规定的审批程序外,还应掌握国务院96年18号文件国 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96年18号文件)中有关规划审批的规定。国务院96年18号 文件规定:在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时,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 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建制镇和其它乡镇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须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 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11、。(4)掌握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方案的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与方案的主要内容: 1)选择城市用地2)确定规划区内城市用地发展规模和规划区范围:3)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的位置;4)综合安排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特殊用地等用 地。2、城市规划方案的评析这部份应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的分析和综合评价;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和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分析和综合评折。 (1)要认真学习了解城市规划方案分析和综合评析的主要原则、方法步骤、基本内容、深度以及质量、水平。根 据国务院96年18号文件中关于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
12、任务,是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 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其空间资源是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应贯 砌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始终的精神,在评析规划时。还应认真的把握这一原则。 (2)要熟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评析的要点。评析要点共8条。 (3)要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和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评析要点、前者评析要点共12条,后者评析要点 共6条。(4) 在应试时具体评休规划图应掌握的几点。1) 首先应分析用地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是否全面。规划图上有没有风玫瑰、图例、比例尺。城镇体系规划是 否在规划图上将各等级城镇、主要基础设施、重要的自然和人文景
13、观、历史文化遗产等内容表示出来。总体规划是否将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用地表 示出来。控制性详规是否将规划兹图内的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各地块建 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的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建 筑间距、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与控制点座标、标高等表示出来。修建性详规是否将各类建筑(包括建筑层数)、 交通、绿地、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表示出来。2) 按照各规划阶段的要求,对其规划功能布局结构分析是否科学合理。3) 分析规划是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如绿地率指标
14、是否合理(按国家规定,新区建设绿 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应不低于25)。 4)各规划用地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特别是用地布局是否贯彻了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要掌 握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其规划人均建设用地分级指标;要掌握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 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及其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m2人)。城乡规划的基础知识城乡规划的定义及重要性一 城乡规划的定义及重要性 1. 城市规划的定义: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做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从本质意义 上,城市规划是人居环境各层面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对象的空间规划。
15、2城市规划的重要性:1)城乡规划是政府知道和调控城乡建设的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 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另一方面,城乡规划工作中仍 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违法建设问题、规划制定不切合实际、规划管理薄弱、规划实施缺乏监督机制等等。 2)城乡规划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正确处理 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保护的关系。二 城乡规划的任务 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的进
16、行建设和成好似土地合理利用开发以及正常的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有效的和公正的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这项任务 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决策意志以及实现这种意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包括实现这种意志的工程 技术、生态保护、文化传统保护和空间美学设计,以指导城市空间的和谐发展,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生态 保护需要。中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 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三 城乡规划编制应遵循的
17、原则 主要原则: 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2.历史环境和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 其他原则:4.近、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6.节约用地、合理用地7.环境保护8.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9.安全防患10.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四 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 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
18、术和环境的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 出控制引导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
19、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 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5.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保 存打 印关闭 保 存打 印关闭 城市规划实务精讲班第2讲讲义城乡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基础资料五 城乡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基础资料 调查研究包括:1.现场踏勘:1)市域踏勘:各个下辖县、市区城关镇、重点镇和有特色的一半镇的规模、职能、特性、经济基础与产业结 构、发展潜力、交通条件和资源区位优势等内容。2)中心城区踏勘:为绘制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图作准备2.部门访谈:1)分类召开座谈会2)部分部门补充访谈3.周边城市调研
20、4.广义资料收集 基础资料包括: 1.电子资料汇总图件和文字,首先明确工作地图、核对坐标系和比例尺,其次建立资料库。 2.文字资料汇总将各部门提供的行业资料汇总。 3.座谈及访谈笔记汇总座谈会会议录音记录整理纪要,结合访谈撰写总结,作为现状原始素材。六 城乡规划的审批 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列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 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 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
21、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 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 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 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
22、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城市规划法中按第21条执行)2.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三条执行:第十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城市规划法中规定由国务院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七 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城乡规划的调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实际需要, 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所规定的空间布局和各项内容进行局部或重大的变更。 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 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
23、做出重大变更。修改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必须经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同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1. 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 规划:1)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要求的;2) 行政区划调整需要修改规划的;3) 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4)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5) 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2.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的调整程序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
24、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的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 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3. 城市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 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控
25、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 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 规划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 总体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却要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4. 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修改近期建设规划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5. 城乡规划强
26、制性内容的调整与修改城乡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 定指出:本规定所称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 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1. 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分滞洪地 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2. 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3. 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
27、强制性内容包括:1. 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 下矿产资源分布区。2.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等。3.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5. 城市防灾工程。6. 近期建设规划。1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强制性内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2.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
28、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3.调整详细强制性内容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详 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保护工作的特 殊要求确需要调整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法重新组织编制和审批。八 城市规划原理要点城市规划原理要点尽管大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有一定年头,具备了丰富的城市规划知识,直觉和经验,但是为了复习备考, 对一些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进行复习是必要的,这里将相关原理中重要的方面归纳为三个大的部分进行
29、讲叙。看图:风玫瑰 比例尺 等高线 图例的阅读。 城市组成要素及其用地规划。 道路系统规划。这三个部分内容是考试中比较常见的内容和考点。 1看图城市规划的方案评析一般都会附图,看懂图至关重要。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风向玫瑰图:风向玫瑰是风向频率,俗称平均风速图示。风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布局有着多方面的影响, 如防风通风,工程的抗风,环境保护等,常年盛行风向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布局效果。如图,风玫瑰中,粗实线表示风向频率,虚线表示平均风速,东北和北方位风向频率值最大,西南和南风速值 最大,基本的解读是该地区东北风向为盛行风向。在城市规划布局时,应尽量减轻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居住区、 市中心的危害,因
30、此这些城市功能应按当地的盛行风向合理安排。 风向及用地分布情况如图,是适于我国东部地区城市的用地布局参考图解,其中A全年只有一个盛行风向,并且 与此相对的方向风频最小。 B-D全年有两个盛行风向,污染工业不应处于盛行风向的上风位,工业及居住区一 般分布在最盛行风向的两侧。另外,城市布局时留出开敞空间作为风道,引导气流伸入市区,道路走向考虑盛行风向有利于通风。2)比例尺:比例尺是判读城市规划地区规模大小的基本工具,进行规划评析,首先看清比例尺,并大致估计出 题中地区面积大小,并因此可以大致看出道路密度,地块大小是否合理等,由此延伸出其他相关问题,如城市 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否符合国标,各类用地比
31、例是否合理等。 3)图例:阅读试题时,必须认真对照图例与规划图。目前试题为黑白印刷,图例都较容易识别。4)等高线:在阅读试题中不可忽视等高线,它往往提示出城市地区所处地形地势,一些山体保护,景观保护,防洪排涝问题可能因埋藏其中,同时还应注意城市建设中尽量少挖山填平等,以节省工程造价等基本原则。 2.城市组成要素及其用地规划1)工业用地基本要求: 选择相对平坦地段满足地面自然坡度要求,地块不宜过小。应靠近能源地,水电其他相互协作能源供给地等,但要避开生态保护区,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军事、水利交通等重要城市设施。 为防止污染,应布置在城市下风位,城市水系下游,与城市其他生活用地之间应开设防护绿
32、带,应避开城市中心区,居住区等,并应留处防护绿化带。 应相对集中,不应过于分散,遍地开花,分割城市或大量布置在城市周边将城市包围,妨碍城市发展。 应通过城市主次干道与铁路高速公路、码头、机场等保持顺畅的联系。有利于原料及产品的输入及输出,同时应尽量减少工业运输交通对城市的其他地区的影响。特别是集中的大片工业区对外交通联系要方便,避免 距离过长,对城市其他用地干扰过大。铁路货场要接近工业区,有几个工业区的城市按其需要可将铁路货场设为几处减少中转运输,同时可减少 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沿江布置工厂是工业在城市布局中常用的形式,要注意岸线的合理使用,对有些交通量不大的或者是主要 以公路运输为主的工厂仓库
33、可布置在离航道远一些的地段,以免占用岸线。 沿着对外交通干道布置工业时要合理组织工厂出入口与场外道路交叉的交通,以免过度地干扰对外交通。生产上有协作的工厂,应就近布置,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压力。 对有特殊环境或能源要求的工业,应在布置时合理安排,予以满足。 工业用地的数量比例要符合城市性质及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工业用地10.025.0(平方米/人)。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用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0m2/人。) 用地布置(按环境污染分类) 隔离工业:放射性、剧毒性、有爆炸危险性布置在
34、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严重干扰和污染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与城市保持一定距离,设较宽绿化防护带,500-800米以上。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工业:机械工业、纺织工业布置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地段上。 一般工业(基本无干扰):电子、缝纫、手工业可适当分散布置在生活居住用地的独立地段上。2)商业文化用地 商业文化中心应与城市生活区保持紧密的联系,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协调,不一定是城市几何中心,科研文教中心指具有一定数量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组成的区域。中小城市不必单独设置一个区域,一般布置在城 市的边缘地带,中等以上的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这种单位机构较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科研机构成片布 置,做为城市布局中的组成
35、部分。3)仓储用地布局基本要求: 对于一般综合性仓库区来讲,在小城市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在大中城市可集中于分散相结合,但都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并靠近物质需求地或产品输出地。 特殊仓库中的危险品仓库区必须在城市边缘并保持防护距离,一般布置在山脚下或山坳中,形成天然防护屏障。用地选择要相对平坦,利于排水有利于交通运输,有利于经营和使用。 沿河布置仓库区时,必须留出岸线,不得沿岸全部占用。 仓库用地规模要与城市性质使用的具体特点相一致。4)开发区用地开发区的规模对于距离中心城较近地方财力相对薄弱的城市其规模不超过五平方公里为宜,对于远离中心 城的开发区,尽力使其与中心城的交通畅通,以增强吸引外部投资的
36、能力。3. 道路系统规划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规模大,并和城市相互干扰,用地要注意:机场对周围地区有净空要求,限制建构筑物高度,其有噪音污染应保持和市区适当的距离,但又和市区有 快速交通联系。大型的铁路枢纽编组站对城市有干扰,并且分隔城市布置在市区外围适当地段。港口布置应考虑一定的陆 域用地,并有方便的疏港运输条件,并将海城市在安排港口用地时还应留足生活岸线。保 存打 印关闭 保 存打 印关闭 城市规划实务精讲班第3讲讲义城镇体系规划 一 基础知识基础知识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
37、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 间的可持续发展。1. 城镇体系的类型 城镇体系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智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的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其基本特征包括整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城镇体系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 以中心城市数量的多寡组合方式分类:包括单中心城镇体系、多中心城镇体系 2) 按区域的经济类型分类:包括矿区类型、农业类型、流域类型、铁路公路沿线型体系等 3) 按行政等级和管辖范围分类:包括全国、省域、市域、县域城镇体系,以及以特殊的地理区域和经济区域为对象的,如沿海、演讲、边境地 区城镇体系等。2. 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 城
38、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包括: 1) 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2) 制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3)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4) 拟定各相关城镇的发展方向与规模5) 协调城镇发展与产业配置的时空关系6)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7) 引导和控制区域城镇的合理发展与布局8) 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3. 城镇体系规划的层次 城镇体系规划一般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包括直辖市、市和有中心城市依托的地区、自治州、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域)城镇体系规 划4个基本层次。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一般按行政区划定。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另外,还有一种跨行政
39、区的城镇体系规划。虽然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一般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定的,但根 据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需要(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可编制跨行政区的城镇体系规划。(类似都市 圈规划)4.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审批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 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40、法实行审批。跨行政区的城镇体系规划 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上报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5.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1. 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分滞洪地 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2. 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3. 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6.城镇发展战略 城镇发展战略主要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包括规划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向、战略目标。区域发展战略是城镇发展的指导,为城镇体系规划提供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依据。区域城镇发展
41、战略包括以下内容: 1) 城镇发展战略方针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2) 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与高层次的城镇发展战略相协调,指标不宜过多,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包括:规划期达到的城镇化水平,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目标;城镇经济的发展目标以及在整个区域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变动目标;城镇 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城镇环境质量的目标;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目标。3) 城镇发展战略阶段 一般以近、中、远规划期作为战略阶段划分,提出每个阶段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省域,也需要提出不同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以及战略重点。7. 城镇
42、化水平预测 城镇化水平的预测除了关于现状、成因、发展动力和主要政策的系统分析外,还要增加定量分析方法。1) 增长速度法推算Y=(1+M)n, 式中,Y为城镇化水平;M为年均增长率;n为规划周期。 2) 按回归方程计算 通过分析城市人均GDP与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回归方程关系,确定: Y=alogX-b, 式中,Y为城镇化水平;M为人均GDP;a,b为系数。3) 按剩余农业劳动力转移法计算8.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等级规模结构:包括预测人口规模;分析现状城镇规模分布的特点;确定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新城镇;结合城镇的人口现 状,发展条件评价和职能的变化,制定较为合理的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规划。职能结构规划:
43、 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基本职能是指城镇为了生存,必须把它创造的商品或服务处收到其他地域边界意外的地区的活动,这种就是基本职能。非基本活动则是为了满足本城镇居民的消费需要,还需要将部分产品或者服务留在城内的活动,这种只能就是非基本只能。从城镇成长的观点来看,一个城镇的基本职能越强,就可 以赚得越多的收入,就越有实力进一步投资发展经济,使得城镇迅速成长。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 一般职能是大多数城市共有的,如为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业等;特殊只能是少数城镇 才具有的,如加工业、科学研究、旅游观光等。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规划 区域自然环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在空间上的一种噢乖投影,反映了一系列的规模不等、
44、只能各异的城镇在空间的组合形式(低水平均衡阶段、集合发展阶段、集聚扩散阶段、高水平网络化发展阶段)。城镇体系空间规划布局的具体工作就是把不同职能和不同规模的城镇落实到空间,综合考虑城镇与城镇之间、城镇与交 通网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合理结合。规划的主要内包括: 分析区域城镇现状空间网络的主要特点和城市分布的控制性因素; 区域城镇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找出地域结构的地理基础; 设计区域不同等级的城镇发展轴线,高级的轴线穿越区域城镇发展条件最好的部分,链接尽可能多的城镇; 综合各城镇在职能,规模和网络结构中的分工和地位,将他们今后的发展对策进行归类,为未来生产力布局提 供参考; 根据城镇间和城乡间交互
45、作用的特点,划分区域内的城市经济区,为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 的结合,带动全区经济的发展。二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1.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程序1) 规划工作准备阶段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包括:组织规划队伍,规划内容分工负责;收集基础资料,查阅规划区域的背景资料,选择与规划区域相 适应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准备调查提纲和表格,准备区域的工作底图,供实地调查和方案构思用。2) 分析预测分析是在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和访问座谈的基础上,对城镇体系历史、现状、区域发展条件、城镇建设条 件等进行分析,分析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总结城镇发展的历史过程、发展的优势条件等,并进行城镇发展条 件综合评价。预测的内
46、容包括人口劳动力预测、区域城镇化预测、区域发展方向预测、区域产业发展战略预 测、资源利用需求预测、交通运输预测以及城镇体系远景发展预测等。其中,前两项是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条 件。3) 规划方案的构思阶段先确定城镇体系的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指导思想,然后再对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内容提出意见与建 议。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内容即城镇体系组织结构的规划布局,包括城镇体系的职能类型结构、规模等级结 构、空间结构。4) 评估跟有关部门协调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和编制规划图件阶段。在多种方案汇报和系列图件绘制的基础 上,组织专家对方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评审。5) 成果通过专家评估后,城镇体系规划就可以进行
47、成果编制及制作。2 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1)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发展和建设条件 历史背景:分析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城镇的分布格局和演变规律,揭示区域城镇发展的历史阶段以及导致每个阶段城镇兴衰的主要因素,特别要重视历史上区域中心城市的转移和变迁。 区域基础: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涉及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结构、劳动力、经济技术基础、区域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等广阔的领域。 经济基础:深入分析各产业部门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通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分析、方案比较,指出各城镇主要部门发展方向。2)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主要考虑规划区域内建制镇以上等级的居民点的合理发展,适当考虑与集镇关系。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收集每个城镇最接近实际的城市人口资料。3) 确定本地区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依据公平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区域内城镇和地区发展的均衡与不均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