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1.0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二二二年二月V1.0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二二二年二月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序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消防设计按规合理不仅影响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更对城市建设、更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理清本市消防设计要求,提升一线设计、审查人员的技术水平,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收集了本市建设工程中设计单位和审查
2、机构在施工图设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易发问题和通病,经过组织专业人员讨论,编写了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希望通过介绍、明确规范要求,将此手册作为有益的工具书提供给广大设计、审查人员,保障本市消防设计审查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二二二年二月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前言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 20203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20207 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从设计质量问题治
3、理入手,通过多次调研,总结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广泛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编制了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本分册的编制立足于本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中的实际问题和条文解释,结合了市、区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消防答疑汇总、复函以及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情况,同时也借鉴了部分外地省市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指南和疑难问题解答。在此基础上,针对本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条文理解不够清晰明确、把握标准不一、自由裁量偏大等情况,对部分条文的理解认识和执行尺度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旨在帮助一线设计审查人员提高技术水平,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为提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4、质量起到积极作用。本分册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相关单位及上海中森建筑工程审图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谨此表示感谢。由于时间紧迫和编者水平有限,本分册难免存在不足和疏漏,希望设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反馈,以供后续修订参考。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目录目录建筑专业1建筑专业1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1二、防火分区和层数33三、平面布置66四、安全疏散和避难1010五、建筑构造1616六、灭火救援设施1919七、停车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21给排水专业23暖通专业27电气专业3821给排水专业23暖通专
5、业27电气专业38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建筑专业建筑专业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1【问题】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3-2条,目前公共建筑只针对高层建筑有规定,当多层建筑时是否要参照执行?【答复】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3 条确定;若单、多层非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低于二级,则其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需要满足规范要求。2【问题】租赁式公寓消防应按住宅还是公建?【答复】1)根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住宅”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6、;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有关规定,公寓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3)“租赁式公寓”的概念属经营模式。根据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分为酒店式公寓、长租公寓和公寓式酒店,前者参照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后二者参照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依据】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 第 2.0.1 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表 5.1.1 注 2。沪建房管联2020483 号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第 2.0.1 条文说明。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3【问题】关于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物品的最大允许总量问题,例如
7、:单体内有 3 间实验室需使用乙类气体,规范中的“最大允许总量”是指每间实验室的量,还是 3 间实验室的合计总量。【答复】民用建筑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物品的最大允许总量,可以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1.2 条计算,并应明确工艺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界面,工艺设计作为建筑设计依据,梳理实际工况。【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3.1.2 表条文说明。4【问题】平屋面建筑高度为建筑屋顶完成面至室外地坪,若该平屋顶找坡后最高点超过 24m,建筑按高层还是多层定性?【答复】建筑高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
8、8 年版)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3附录 A;规范中未规定平屋面完成面是按坡度最高点还是最低点,宜以最高点计算建筑高度,也可按起坡起点与最高点的平均高度计算建筑高度。5【问题】退台式建筑的消防登高场地如何设置?【答复】退台式建筑是指随着楼层的增加,建筑层周边或部分外轮廓逐渐向内收缩一种建筑形式。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2.1 条,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登高场地。第 7.2.2-4 条中“建筑外墙”是指最不利的外墙,针对退台式建筑,则是指高度超过 24m 有退台的一面。公共建筑每层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救援窗,退台式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位置及与建筑
9、外墙之间距离应以不影响消防车救援、不影响消防救援窗有效性为原则。高层住宅建筑中的内凹口(例如单元拼接时卫生间凹口)不受 7.2.1.4 条中场地与建筑外墙的限制。【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2.1 条、7.2.4 条、7.2.5 条。二、防火分区和层数二、防火分区和层数6【问题】某建筑扩建,扩建部分与两个原有建筑贴临并连通,扩建部分防火分区独立设置,扩建部分与原有建筑的消防设计应如何考虑?【答复】改扩建部分均应执行现行防火规范。如果改扩建部分的消防系统、安全疏散等都要利用原有建筑的,则原有建筑的消防系统、安全疏散等均应按现行防火规范重新复核计算。属
10、于特殊类装修工程的,应按照本市特殊类装修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2 条。沪住建规范20203 号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21849 号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2021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4版)。7【问题】回字形、U 形建筑,同一防火分区时,相对外墙防火间距是否不限?是否需考虑竖向斜向不同楼层之间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要求,如需考虑,是否按相对两翼最近门窗洞口不小于天井空间高度确定防火间距要求【答复】回字形、U 形建筑,属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其相对外墙的防火间距可不限;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其
11、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m,相对外墙水平间距一般不小于 6m。相对外墙如满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2.2 条有关防火墙设置要求,其防火间距不限。如下图:【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2.2 条文说明、6.2.5条。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 5.2.2 条。8【问题】高层建筑的裙房是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附属建筑,此“相连”是否需要功能上连通?裙房与高层之间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其与两栋建筑贴邻时的防火间距有何差别?【答复】消防设计案例
12、分册 V1.051)裙房建筑与高层主体建筑直接相连,使用功能可不连通;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为一幢建筑,消防设施应按统一标准考虑,应满足不同防火分区防火间隔要求;对于回字形、U 型建筑,同第 7 条问题答复;3)两栋建筑贴邻时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中表 5.2.2 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2 条、5.2.2 条文说明。9【问题】建筑高度超过 250m 的新建酒店项目,需在楼层中设置空中大堂,是否可以把该区域环形疏散走道纳入大堂之内?【答复】建筑高度超过 250m 的民用建筑对人员疏
13、散的可靠性要求高于一般高层建筑,要求高层主体部分建筑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实质上是避免了大空间疏散方式。酒店空中大堂本质上是一个房间,并非真正的大堂门厅,应按照房间的疏散要求接入环形走道。【依据】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三条。10【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2.2 条允许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采用防火玻璃墙进行防火分隔,超过 250m 的超高层建筑是否允许?【答复】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根据
14、建筑高度大于 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因此,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内设置中庭时,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其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要求。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6【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1.0.6 条。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三条-6。三、平面布置三、平面布置11【问题】采用类似公建平面布局形式(比如
15、设置核心筒,各房间围绕核心筒布局)的公租房,其消防设计是否应按公共建筑的消防设计标准去考虑?【答复】原则上可根据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判断。其他情况按项目实际使用性质判别。可参考问题 2 答复。【依据】沪建房管联2020483 号 上海市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 第 2.0.1条文说明。12【问题】建筑高度54m 的高层住宅,其正下方 13 层配设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社区学校养育托管点等用房,和高层住宅成组合建造的公共建筑。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需要层层停靠。但下方 13 层公共建筑与高层住宅间需设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是否明确可不在13层停靠?同时1
16、3层公共建筑百人疏散计算指标按3层建筑物 0.75m 取值?【答复】1)问题所述的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可不在 1-3 层停靠。2)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713【问题】消防电梯前室及防烟楼梯前室能否设置普通电梯?建筑首层的扩大前室内是否可以设置普通电梯?【答复】1)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
17、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不能设置普通电梯。2)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及前室内、公共建筑的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内,可以设置普通电梯,但此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消防电梯要求,且应在每层的电梯上采用醒目标志注明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区别。3)对于防烟楼梯间在首层难以直通室外,可以采用在首层将火灾危险性低的门厅扩大到楼梯间的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扩大前室属于前室的一种特殊类型。建筑首层扩大的楼梯间前室内不能设置普通电梯;建筑首层扩大的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可以设置普通电梯,此电梯防火性能应符合消防电梯关于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
18、燃材料的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17-2 条、6.4.3-5及条文说明、7.3.5-3 条。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 7.3.5 条。14【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对丁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提出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8相应的要求,是否认为就没有限制了?或者可以认为厂房内设置的办公休息室等均应该是厂房配套使用的,不是配套就都不应该设置在一起?【答复】1)规范中未对丁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等有限制;2)厂房内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应为本厂房配套服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19、年版)第 3.3.5 条。15【问题】地下车库是否属于无窗房间?【答复】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无窗房间发生火灾时有几个特点:火灾初起阶段不易被发觉,发现起火时,火势往往已经较大;室内的烟雾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消防人员进行火情侦察和施救比较困难。正常情况下,地下车库一般无上述情况,不属于无窗房间。【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第 4.0.8 条文说明。16【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5.5.17-4 条里说的营业厅,是多少面积为定义?【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既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
20、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现行规范没有规定具体面积指标。引申:1)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表 5.5.21-2 取值;2)商店建筑规模可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第 1.0.4 条判断;3)根据住建设部第 51 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属于特殊建设工程。【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21 条文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21、V1.09说明。17【问题】关于住宅建筑中配套公建的定义:住宅建筑首层平面图中存在垃圾房、变电所、文化活动室、养育托管点、消控室、生活服务网点、居委会等配套公建,该类建筑是否定义为住宅与其他功能合建?【答复】依据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中规定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与规模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可认同为“商业服务网点”。【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4 条。18【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述了多类人员密集场所,请问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指标标准,如人员密度值等?【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人员密
22、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2 条文说明:“人员密集场所”既包括我国消防法定义的人员密集场所,也包括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19 条文说明: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
23、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4)消防法所表示的主要是建筑物整体的监管定性。在规范条文中,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范条文所表述的要求执行,并应具体到建筑内部的使用空间,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0并不是所有符合人员密集场所规定的建筑物内部的所有房间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比如宾馆内的餐厅、会议厅及多功能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客房、办公等就不是。商场的营业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设备房、办公等不属。再如体育场馆的观众厅、集散厅等观众聚集空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但内部用房就不属于。设计与审查时应客观加以分辨。19【问题】商场中的厨房防火措施应如何界定?【答
24、复】1)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2)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含超市等)不应使用明火加工食品;3)无就餐区的饮料店、轻食店等,可视作商店营业厅。【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2.3-5 条。四、安全疏散和避难四、安全疏散和避难20【问题】蹦床公园、儿童培训、电竞场所、健身场所等新兴商业业态、职业学校的实践基地(工业建筑)等,上述业态如何计算人数?学校无固定观众座位的篮球场、
25、网球场馆等人员密度如何计算?【答复】1)有固定座位等标明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照标定人数为基数计算配套设施、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安全出口的宽度;2)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经调查分析确定合理的使用人数,并应以此为基数计算配套设施、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安全出口的宽度。【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6.1.1 条、6.1.2 条。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121【问题】关于疏散人数的计算问题,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以外,医院门诊大厅如何确定人员数量?【答复】可根据日门诊量、医院规模等参数,确定人员数量。22【问题】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 第 4.
26、1.3 条规定:“附建在商业建筑中的饮食建筑,其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疏散人数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但目前执行中仍然沿用商业和餐饮分别计算人数,只有个别散布的轻餐饮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统算疏散人数。当施工图设计尚未确定餐饮招商情况时,如何计算人数?【答复】附建在商业建筑中饮食建筑的疏散人数,应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要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关于人数计算,见问题 20 答复。【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7、(2018 年版)第 5.3.4 条文说明。23【问题】位于商业建筑中的儿童活动场所疏散距离是按商业疏散距离还是按幼童的疏散距离执行?【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规定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若儿童活动场所已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4 条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则其疏散距离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17 条有关商业建筑要求确定。【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
28、18 年版)第 1.0.4 条、5.4.4 条文说明。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224【问题】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设计中已有两个安全出口,但最远工作地点至本区的安全出口距离已超过 60m,这种情况下能否允许向相邻防火分区加开辅助疏散的甲级防火门,仅仅用于解决疏散距离的不足?【答复】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等指标均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等指标放大,故对于汽车库来讲,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不得作为有效安全出口。【依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6.0.2条文说明。25【问题】地下室能否借用相邻防火
29、分区疏散?【答复】1)地下设备用房防火分区可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以及相邻汽车库进行疏散;2)地下车库疏散见问题 24 答复;3)其他功能空间疏散按相应规范条文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9 条。26【问题】住宅地下机动车库连通住宅楼梯间的通道穿越住宅地下室防火分区,住宅地下室内的设备用房可否均向该通道开门,门为甲级防火门。【答复】可以。【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9 条。27【问题】行走距离是否考虑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影响。【答复】疏散距离需考虑实体障碍物,应按绕行折线计算。【依据】商店建筑设
30、计规范JGJ48-2014 第 5.2.4 条。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328【问题】某中学的地下室下沉式广场(-18.3m)周边设置包括游泳馆、剧场、篮球馆、大剧场、网球场等,下沉式广场为室外敞开空间,设直通室外地面的疏散楼梯,可否认定为安全区,供地下二、地下一层很多防火分区的疏散?【答复】可以。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12 条。29【问题】建筑高度超过 33m 的住宅建筑,开向首层扩大前室(合用前室)内的户门,可否超过 3 户。【答复】不可以。扩大前室为前室的特殊形式,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
31、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 3 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27-3 条。30【问题】建筑内设置中庭时,中庭区域是按防火单元还是按防火分区考虑?中庭区域的疏散是否应满足 5.5.9 要求?【答复】现行规范尚无“防火单元”的明确定义,防火单元可理解为是防火分区的一部分;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划为一个分防火分区;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4中庭区域无功能时,疏散距离需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中庭区域有功能时,疏散距离、疏散宽度
32、、安全出口数量等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要求。【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2 条。31【问题】月子会所应按哪种功能进行防火设计?【答复】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月子会所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旅馆建筑的规定进行防火设计,考虑到产妇行动不便等因素,其疏散距离宜按医疗建筑的病房部分的要求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8 条文说明。32【问题】建筑单体中,多数房间为电气类房间(面积占比约 70%),设自动气体灭火系统,疏散走道(面积占比约 30%),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上述情况下,可否电
33、气类房间内的疏散距离不增加 25%,而疏散走道部分的疏散距离增加 25%?【答复】可以仅疏散走道部分的疏散距离增加。【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5.5.17 条。33【问题】开敞式办公区的疏散按建规正文要求直线距离满足 37.5m(设喷淋),图集另有行走距离不大于 45m 要求,应以哪个距离为准?【答复】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了开敞式办公区,其任一点至其最近出口的距离可为 37.5m;2)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行走距离不应大于 45m,适用于建成后实际使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34、 V1.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17 条文说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 第 8.3.3 条。34【问题】独栋别墅楼梯间做到敞开楼梯间设计要求,是否疏散距离可以只算到楼梯间?【答复】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宅疏散以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计算(其中户内跃层楼梯疏散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 1.5 倍计算)。2)联排式、双拼式低层住宅及独栋别墅的疏散距离可算到楼梯间。楼梯间及楼梯应满足以下要求:当采用套内开敞楼梯时,户内任一点到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30m(其中楼梯疏散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
35、 1.50 倍计算);当采用敞开楼梯间,每层的疏散距离可算到楼梯间(该层平面内任一点到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22m);该楼梯地下与地上部分在首层可不作防火分隔;户内楼梯的宽度可按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 关于套内楼梯的要求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29-3 条。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 第 4.6.4 条文说明。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635【问题】三合一前室的首层门厅是否要 2 个安全出口?【答复】住宅建筑允许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每个单元每层(含首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依据
3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5.25 条。五、建筑构造五、建筑构造36【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1.3 条规定“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 米,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除了条文解释中列举的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是否可以参照国标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采用乙级防火门也是可以的?第 6.1.4 条也有相同疑问。【答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
37、、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均可视为能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但由于门在使用时需要开启,周边如有火灾蔓延,会对人员安全造成伤害,不利于疏散。因此,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1.3条,不包含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1.3 条文说明、6.1.4 条文说明。37【问题】疏散门净宽不够或门完全打开后影响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该如何控制?【答复】1)疏散门净宽度是指安装门后的通行宽度,门洞尺寸应考虑门扇、门框后适度放大;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72)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3)下图中所示的防
38、火门 180 度开启方式,应谨慎采用。目前市场上满足这种要求的产品极少,很难通过产品检验,需提供此类防火门的检验报告。【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11-3 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6.11.9-5 条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第 5.5.18 条、5.5.30 条、6.4.11 条。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838【问题】电气竖井、强电间、配电间防火门的等级怎么判定?【答复】1)电缆井、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2)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39、2014(2018 年版)第 6.2.7、6.2.9-2条。39【问题】消防进风百叶与利用首层疏散门做自然通风的地下室封闭楼梯间是否有距离要求?【答复】消防进风百叶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与室外楼梯距离应不小于 2.0m。【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1、6.4.5条。40【问题】高层公共建筑,电梯核心筒位于平面中心位置,地下楼梯出地面,楼梯顶部需设置 1.0m的可开启窗,设计有难度,于吊顶内设置水平向通风管道是否可行?【答复】一般可设置防火风道接至外墙开口,防火风道的构造、耐火极限等性能及开口间距应同该楼梯间的标准
40、。41【问题】1)地下与地上部分共用楼梯间时,且楼梯间不靠外墙设置时,地下部分加压送风的楼梯间是否可以不设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 3.3.11 条要求的固定窗?2)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1.6 条,“当地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19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 1.2m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当设计已按此条要求设置了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时,是否还要按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3.2.1 条同时在地
41、下、半地下建筑(室)的楼梯间顶部最高处再设置 1.0m可开启外窗?【答复】1)地下与地上部分楼梯间需分隔,地下楼梯间的固定窗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参见暖通专业问题答复第 5 条。2)规范要求设置“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作为楼梯间,其最上层的外窗或外门都可以认为是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的开口。42【问题】屋面、无功能连廊、下沉广场按照现有规范只在条文说明中反映属安全区域,但正式条文中没有。有否可以明确?【答复】“室内安全区域”包括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
42、版)第 6.6.4 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2.1.14 条文说明。43【问题】下沉广场只在地下商业超过 20000m时作为防火分隔物出现,小于20000m的商业能否参照?【答复】规范要求将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m的区域,原本小于 20000m的商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性质相同,可以参照规范要求执行。【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5 条。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0六、灭火救援设施六、灭火救援设施44【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3、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1.2 条规定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占地 3000 的单、多层建筑”是否仅指商场、展览建筑?【答复】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主要是便于对建筑规模较大、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实施灭火救援。只要占地面积大于 3000 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均需按规范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45【问题】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1.2 条规定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单、多层建筑外,第 7.1.1 条亦明确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道的通行。那么占地面积较大的多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是否需设置穿过式消防通道?【答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
44、6-2014(2018 年版)第 7.1.1 条规定了城镇街区及其道路布置与规划设计应考虑消防车通行与方便灭火救援的要求,也规定了临街的大体量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设置要求。大体量建筑应按第7.1.1 条要求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46【问题】城市道路是否可定义为消防车道?如是,建筑一侧的树木是否需要移除?【答复】城市道路如作为火灾时消防救援车通行的道路或火灾时消防救援车需停靠进行救援,该道路与建筑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和净空,避免高大树木、架空高压电力线、架空管廊等影响灭火救援作业。因此,应移除靠近建筑一侧的乔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1.8 条及
45、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1条文说明、7.1.9 条。47【问题】消防登高场地能否占用市政道路?【答复】现有市政道路条件复杂,难以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要求,不允许占用。48【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1.8 条明确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该条如何理解?最小距离为多少?【答复】为保证火灾时消防救援车的快速通行及云梯架设等救援需要,以此确定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如遇山坡地或河道临空时,在保证通行及救援条件下可适当缩小。49【问题】紧急消防车道出入口处市政道路设置路缘石,
46、场地内部和市政道路有高差,该处是否需开设车辆进出道口?是否影响消防车出入?【答复】紧急消防车道为火灾时消防救援车的出入口,该出入口应按机动车出入口要求设置。七、停车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七、停车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50【问题】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小区停车位是否也需要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停车场与建筑物最小防火间距 6m 来执行呢?【答复】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2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中规定的停车场是指专用于停放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包括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客车、公交车、货车等道路营运车辆的专用
47、停车场,工程车、环卫车等专用车辆的专用停车场等,不包括住宅小区内部设置的地面停车位。2)有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停车场建设,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依据】住建部网站政务咨询答疑。51【问题】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5.2.6条: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卷帘。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第 6.1.5-3 条: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防火隔墙或
48、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第 6.1.5-4 条: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两个规范对防火卷帘、防火门要求不一致,应按哪个执行?【答复】防火单元和防火分区要求不同,应分别按照各自的要求执行。防火单元是于防火分区的一部分,当电动汽车防火单元与汽车库防火分区边界重合处的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按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规定设置。52【问题】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是
49、针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规范,但安全疏散只有汽车库、修车库的要求,未见停车场的疏散要求。依据术语第 2.0.3 条停车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对于设在露天构筑物及屋顶露台上的停车场,是否应明确按“敞开式汽车库”执行汽车库疏散要求?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3【答复】1)当屋面停车场与室内停车库共用疏散坡道时,车库分类按泊位数量的限值应将屋面停车数计入总泊位数内,但面积可以不计入车库的建筑面积内。这是因为屋顶车辆与车库内的车辆是共用一个上下的车道,屋顶车辆发生火灾对汽车库同样也会有影响,应作为汽车库的整体来考虑;2)如在其建筑
50、的屋顶上单独设置汽车坡道停车,可按露天停车场考虑;3)设有构筑物的停车场、屋顶露台停车场非“敞开式汽车库”,无需执行“敞开式汽车库”疏散要求。【依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3.0.1条及条文说明。消防设计案例分册 V1.024给排水专业给排水专业1【问题】建筑物下部地下室(非汽车库)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取值如何确定?【答复】建筑物有地上、地下部分时,地上、地下部分分别计算建筑体积。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表3.3.2 分别取值,地下部分参照“地下建筑”项取值,二者取大值为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