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省、市教育卫生厅局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目的(一)、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构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二)、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
2、立起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划化的管理轨道。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二、 工作目标(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幼儿园均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恶性时间的发生。三、组织管理(一)、成华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
3、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培训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主要工作职责: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区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建立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考评。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具体情况对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2、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德育教育
4、科负责,监督管理和审查工作由安检科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区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二)、各学校、幼儿园应结合本校(园)的实际,成立由学校、幼儿园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保障本校(园)食品卫生的安全。主要工作职责:1、根据本校(园)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校(园)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恶性事件发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的设施条件,保证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喝到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检测与信息反馈,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有
5、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扩大。2、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并组织协调,保证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抓好学校、幼儿园的基础卫生和常规卫生,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做好消毒和通风。4、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一)宣传教育各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健康
6、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习惯。(二)预防措施1、严格校园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加强对食堂、小卖部、自备水源的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要有专人管理学校自备水源。2、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学校、幼儿园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水龙头和放置肥皂(或洗手液、消毒液),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学校、幼儿园开设食堂、小卖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健康证上岗)。4、校医务室(或指定人员)要随时了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当好监督员和校长的参谋。(三)物资保障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1、各校(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指导意见对本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定期与不定期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要为经常性预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员、经费保证。各校、幼儿园要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改善设施条件、加强日常管理,保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