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977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977001001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0 月 15 日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5. 投标截止时间 46.资格审查 47. 评标方法 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59.其他 510.联系方式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 201
2、总则 202 招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 234 投标 245 开标 256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8 纪律和监督 27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91. 评审标准 342. 评标程序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8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 5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1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70预付款担保 71支付担保 72第五章报价清单 74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76一、项目概况 76二、规划条件及说明 76三、招标内容 76四、时间要求 76五、技术要求 76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0一、项目概况 80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0三、本项
3、目设计任务书。 8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21第一章 招标公告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已由徐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经20201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 计、采购、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2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
4、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徐村电厂北路北,横三路南。2.1.2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约 175 亩,建筑总面积 85429.33 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2 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管网及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 3#厂房待土地及规划手续完善后建设)2.1.3 合同估算价:约 2.2 亿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 210 日历天, 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 开工令为准。2.
5、2 招标范围:本项目属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 工作;从设计到施工均应达到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交工验收的一 切要求,具体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平面图规划)、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审图(专家论证)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概算编制等(含变更联 系单);本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为准);本项目规划范围、施工图纸所 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6、,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交付使用、项目移交直至 工程保修期结束等。2.3 质量要求:2.3.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3.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7、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工程 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相关专业,以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证书专业为准。)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3.4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
8、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5 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投标申请人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含) 以来承接过工程造价不 低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 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7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7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
9、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7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8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 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无金额的以合同金额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 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设计 备案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
10、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 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3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 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 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
11、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7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3.9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 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4 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施工单位)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12、他条件。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 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 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
13、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 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9.其他9.1
1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 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2 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 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9.3 工程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均不进行补偿。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 11 号办公大楼 902 室 邮 编:221000联 系 人:陈绪凯电 话:0516-8353517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
15、开发区软件园 E2 号楼 1128 室 邮 编:221000联 系 人:杨可电 话:181185600082020 年 10 月 15 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号办公大楼902室联系人:陈绪凯电 话:0516-8353517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E2号楼1128室联系人:杨可电 话:181185600081.1.4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
16、有限公司标准厂 房建设项目(EPC)1.1.5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徐村电厂北路北,横三路南。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支付条款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2.2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建设工 期 21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具体工期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质量标准:合格。1.
17、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满足下 列要求: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 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约束力;(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不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18、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 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 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时对自己安全全权负责,招标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涉及一切费用自付。1.10分包分包要求: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 展的若干意见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
19、定及其他 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分包须经得招 标人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答疑澄清(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 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 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 间招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 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0、218.3.177.168/xzhynew)报送投标人。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0580 万元,包括工程设计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 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 140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 制价 20440 万元。注:1. 所有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 书处理。2.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工程设备费)指本项目中除设计费以外的 所有费用,包括前期费用、单体建筑直接成本、检测费用、工程总 承包管理费等。3.计算方法:根据本项目可行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及主要经济技术 指标和相关规定估算的投资费用。2.4.1计价原则1、本协议范围内的设计及工程造价执
21、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现行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适时的工程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进行计价。工程量依据图纸及总承 包施工范围确定,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按 照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各项规费、税金按相关文件及取费标准计算。 2、材料价格按徐州市建筑工程建材综合价格的信息价执行,有信息 价的材料价格按(各期单价*各期用量/总用量=加权材料单价)进 行计算调整,如材料信息价中没有的,则由乙方呈报价格,甲方与 乙方协商确认后签价确定。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 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U 盘形
22、式提供的设计 文件和设计书面文件四部分,其中:(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 标系统(设计文件电子版无需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包 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 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 件须单独密封提交。(3)以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须包括 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以 U 盘形式提供的电子文件中不得透露 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网上
23、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nJSTF 格式)和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如有不一致时,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书面文件要求见 3.1.2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设计和施工组成表应分别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包括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
24、标承诺书;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单;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如有); 经济分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上传到其他资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模块 中。二、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投标牵头人(施工单位)从“投标 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从“徐 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
25、“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企业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 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竣工 验收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无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 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 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
26、设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 间或设计备案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 述要求。口 企业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工程获奖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如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 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汇回单原件扫描 件);牵头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
27、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 报告;联合体协议书;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1.2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不上传的书面投标 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书 技术方案设计深度;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现设计意图的图纸。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除本招标文件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外,其他均不调 整。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1、投标报价为工程的总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因招标人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重大 错误是规模、功能、标准发生变化)及较大修改
28、、合同中约定的变 更、调整、签证及不实施的以外,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投 标人除工程总承包的总报价外,同时要报下浮率,还应当按招标文 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其中:设计费:一次性报价,后期 不予调整(含测量费、勘察费等),该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 部设计任务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涉及的各阶段设计费、资料费以及 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注:本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图预算不突破签约 合同价,最终审计价不高于投标报价。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按江苏省现行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及合 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9、。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地勘资料、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相匹配的施工技 术方案,企业定额,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的政策、标准及规范等, 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在投标折 扣费率中综合考虑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规费、安全文 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2.2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 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 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 请将不获
30、批准。2.3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 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 测算综合考虑在投标折扣费率中。2.4 管理费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 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管理费、利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润、等一切可预见与不可预见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折扣 费率中。2.5 为控制本项目的总投资,承包人应在本项目投资限额范围内进 行设计、施工。2.6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除因招标人提交 的资料重大错误 及较大修改、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及签证外, 合同总
31、价不予调整。3、施工图预算总价确定原则:承包人在取得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审查过的施工图)后,如发 包人需要,15 日内按投标人建安工程费报价原则(人工、材料价格 按开工通知当月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及合同专用条 款第 14 条上报施工图预算,在 15 日内与发包人聘请的造价咨询 单位完成工程量。若承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时 报送,或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或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审核,造成 合同预算无法按期完成,发包人有权暂停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直到合同预算审核完成后再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4、合同价:4.1 工程合同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用)。4.2
32、建筑安装工程费=(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不参与下浮部 分)*(1-投标下浮率)+不参与下浮部分。4.3 不参与下浮部分是指暂列金额、甲供材及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 料。4.4 投标下浮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 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00% % ,投标下浮 率需大于 5%,否则视为废标。双方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原则确定建安工程签约合同价,该合同价 作为双方核定竣工结算价前的付款依据,竣工结算价确认后按支付 条款累计应支付金额与累计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竣 工结算价最终以双方认可的结算价。4.5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计价模式,由投标人根据给定的设计
33、方 案、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自行编制概 算工程量清单并报价,除因招标人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重大错误 是规模、功能、标准发生变化)及较大修改、合同中约定的变更、 调整、签证及不实施的以外,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4.6 本项目工程合同价包括设计、建安工程费(含材料设备采购费)、 设计文件审查费等;4.7 本工程实际结算施工建安工程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 计价,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执行:工程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11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
34、 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 定额(2014)、苏建函价【2019】178 号有关文件规定及其他相 关的现行计价规范、取费文件等有关文件规定报价,主要包括:分 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等组成。 本工程临时设施费按照区间的中间值计取,冬雨季施施工费按照区 间的中间值计取,建筑工人实名制费取 0.03%。4.8 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的 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 建函价【2019】178 号文件、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第 24 号文件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用包括:现场
3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防治扬尘污染费、税金等)。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2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或 银行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 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从牵头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 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从牵 头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4、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行
36、号:314303000333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 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投标保证金 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 将上述电汇回单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统一送至财务室, 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 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 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 12 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 word 文档
37、(单位名称重命名)至邮箱 453604239 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要与徐州市信息库一致,企业发 送成功后台自行查询。】 (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 咨询)。6、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 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 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 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 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
38、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 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 投标。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 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 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 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 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未
3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5 日 内,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 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 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以转 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 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 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 司提交退
40、还中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不允许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用3.7.5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 递交地点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 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
41、系统。2.投标书面文件和备份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注: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过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授权 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 纳凭证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以上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证件及资料须单独提供,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07 开标二室(铜山区长江西 路 9-1 号科技创业大厦 B 座,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 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 加会议时,需出示
4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 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参加开标会议。5.2.1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 (即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 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 携带密钥(CA 锁) 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 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未在开标时间内完成“1、开标会签到表”、“2、标书签收登
43、记表”、 “3、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签名(缺签、错签)报到的视为 放弃其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 签收单统一送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 弃权。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 企业数量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两种式。(电 子屏 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 视为自动弃权:4.1 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不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视 为该投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自动弃权。4.2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二代身份 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二代身 份证;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 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 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 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 为放弃其投标。4.4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 报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