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模式)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61第六章 设计有关资料 6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第八章 封面 65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751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宏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28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宏公司标准厂房项目设计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
2、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永昶路北侧、康盛管业南侧。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仓库、办 公及附属用房、道路、绿化、亮化、管网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2.1.3 合同估算价:设计费约200万元。2.1.4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招标人提出任务之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方案设计、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与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 全套施工图设计,并积极配合、辅助招标人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审批。2.1.5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定。2.1.6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建筑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3、、全套施工图设计 ( 含建 筑、结构、水、电、暖通专业、道路、绿化、亮化、外配套管线等设计),包括审图配 合、出图、变更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 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 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4、:a.同时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 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 5年的。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2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诚 信徐州” 网址“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 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 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
6、3701244、 0516-83755971)。3.11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 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9 月29 日至 2022 年10月12 日17时 30 分;4.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7.1 评标方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7.2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金城街道前进路北侧新经济产业园3楼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6-67031705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南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2室联系人:仝惠 电话:0516-88380006 180513763102022 年 9 月 29 日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
9、1.2招标人名称: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金城街道前进路北侧新经济产业园3楼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16-670317051.1.3招标代理名称:徐州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八一西路南侧和丰产业园1号楼302室联系人:仝惠联系电话:0516-88380006 180513763101.1.4招标项 目及标段名称项 目名称: 新宏公司标准厂房项 目标段名称: 新宏公司标准厂房项 目设计1.1.5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永昶路北侧、康盛管业南 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设计合同1.3.1招
10、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 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设计任务书 、澄清答疑(如有) 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14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 间2022 年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
11、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00万元。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备注: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 价 , 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 ;U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等);U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三部分。其 中: 网上递 交 的投标文件(JSTF格 式) 上传 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设计文件电子版无需 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以U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 ,封袋上注明“ 不 加密 的 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12、) ” 、 “ 标 段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以U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为电子版设计文件 , 包括CAD版本及打印图纸的jpg版本或pdf 版本等,但 不得透露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此文件须单 独密封提交 ,封袋上注明“ 设计文件 ”、 “ 标段名 称 ”、“ 投标人名称 ”,U 盘上应标贴投标人名称。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 、U盘形式提供的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 和U盘形式提 供的设计文件如有不一致时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1、U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的组成:1.1 设计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方案设计文件。2. 网上上传的
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资信 、信誉 、融资能力等证明材料; 项 目负责人简历表 、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 投标人 须 知 前 附表规 定 的及评 审 需要 的其他 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投标文件 “ 投标人 业绩公示一览表 ” 中勾选 ,或者截图后上传至投 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项 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证书;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 投 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 投
14、标保证金; 企业或项 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 投标人取得 的徐州 市社会信用体 系建 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5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2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 银 行 电子保 函 (必须从投标 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 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
15、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 电汇至专用账户 ,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 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 服 务 平 台 在 线 办 理 ( 网 址 :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 收款人: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开户账号: 527476931148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 保险人)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电子保 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
16、 。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 或者保 险 公 司电子投标保单 的有 效期应 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 ,请及时在 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 ,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一致性。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 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8、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 方式退还
17、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 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2、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 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01房间, 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 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 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 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 存款账户。(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 要求除外)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
18、案不允许3.6.5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 目负 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 徐州 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 中 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 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 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1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 时 间前 ,将加密 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 ) 上 传至徐州市 网上招投标系统。2、 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 ,
19、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 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 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 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 弃其投标 , 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4、U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 式 提供的设计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交给招标人。4.1 递交方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当面递交。4.2 递交地 点:睢 宁县政务服务 中心4楼424远程 不见面开标室(地址: 睢 宁县永安路22号)文件接收人: 仝惠联系 电话 : 18051376310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
20、时间开标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 4 楼 424 远程不见 面开标室(地址:睢宁县永安路 22 号),投标人自行 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 点 登 录 徐 州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业务系统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 弃投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 代表1、开标全过程中 ,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 ,中途不得 更换 ,在废标 、澄清 、 提疑
21、 、 传送文件等特殊情 况下需要交互时 , 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 均被视为是投标人 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2 、建议:请投标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 话(手机) , 以便代理机构或相关单位联系 , 由于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明确 , 由投标人承担与之相关 的责任。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开标结束。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 当在开标现 场以提问形式提出 ,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 ,并 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
22、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 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 内 , 非投标人原 因解密 时 间顺 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 中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6.1.2采用 “ 评定分离 ”法 时:评标结果(定标候 选人)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 5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多于3名少于5名时则全部推荐, 定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7.1.1中标候选人数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定标排 名第一的中 标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排 名第 一 的 中标 候选 人放 弃 中
23、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 ,招标人可 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应当 重新招标。7.1.2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 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 直接票决定标法。7.1.3采用 “ 评定分离 ” 法 的: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 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 标 人 在 定 标 前 可 以 对 投 标 人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进 行 考
24、察 。经考 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 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 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 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外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 选 人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 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 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2.2 定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从 招 标 人 定 标 成 员 库 中随 机 抽 取 确 定 。招
25、标人(不含代理机构) 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 定标委员会成员 ,但 总 数不得超过定标委 员会成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 管机构,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至5倍,成员 由下列人员组成:( 1 ) 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 、 项 目业主或者 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 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 司 、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 ,成立的长期承担 地方 国有 资 金
26、 投 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或 管 理 机 构 ( 简 称 “ 大甲方 ” ) 的领导班子成员 、 经 营管理人员和组成 “ 大甲方 ” 的各部 门 的系统 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 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 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2.4 定 标 委 员会 应 当 在 定 标 会 上 推 荐 定 标 组 长 , 招 标 人(不含代理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 , 由其直接担任定 标委员会组长。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 证监督。2.6 招标人应 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 , 并存档备
27、 查。2.7 与 投 标 人 有 利 害 关 系的 人 员 不 得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定 标 工作 。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 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3 、定标办法3.1 本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3.2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 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名次得分(N=5,第 一名N分 ,第二名N-1分, 以此类推) ,按照累计分 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 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相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 确定排名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4、 ( 1) 定标因素: 设计方案 、投标报价 。 (2) 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分先后顺
28、序): 设 计方 案 完整、满 足 招标 人 各 项 设 计要 求 的优 于 不 完 整、不满足的;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 理的。5、 定标委员会在完成定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 书面定标报告,并按得票数进行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 选人。招标人应 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 的3日内 ,将 定标报告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同时公示中 标候选人。7.3.1履约保证金无8.5.1异议提出的时间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本 项 目 评 标 /定标 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首 先 通 过 徐 州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29、(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 招 标人提出, 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予以答复。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受理部门/电话: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 : 0516-8038150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编制 目录和页码,并保证 目录和页码 的一致性 。评标委员会不承担因 目录页码编制错误 无法找到相关投标内容的责任。10.2知识产权1、 授予合同后 , 中标方案的发表权 、 展览权 、 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 、专 利权。2、 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在正 规场合
30、 下使 用 , 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退还 已支付 的 费 用 ,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 , 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如 果 招标 人 、 中 标 人 使 用 未 中 标方 案作 为本 项 目 实施方 案,招标人按 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 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 人共有。3、 除特殊情况外 , 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 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 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 人的专利、有技术 ,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
31、 ,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 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 目 的投标和设计(专利 权除外) 。10.3设计深度要求1、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并符合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版)和江苏省 现行规定。2、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 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或方案,并加 盖公章。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 电子招 投标平台上 ”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发布澄清截止时间前, 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
32、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 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胶装书面投标文件一正贰副;一律用 A4 纸打印盖章并胶装成册;设计方案及效果图一律用A3纸打印并胶装成册,提供正本壹套、 副本贰套以及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U盘壹份。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
33、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 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 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 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 ,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 格式)
34、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 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 格式)投标文件,若中标后则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作为存档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 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 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找到“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
35、ning),找到“ 网 上开标 ”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 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 并完成CA 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 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 密, 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
36、。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 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 被退回; 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 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 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 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 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
37、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 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 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 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 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 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 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
38、器(版本必 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2.0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 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 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 、 远 程 开 标 前 , 投 标 人 务 必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 业务管理- - 上传投标文件- - 上传- - 识别加密证书模 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11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39、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40、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此条不作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
41、适应的施工资质和 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 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 代理服务
42、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 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 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1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 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 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
43、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 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
4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 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 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在 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和“投标人 ”进行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1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