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DTZBFD-08-10 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批 准 审 核 编 写2001年6月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明确工程合同双方安全责任与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控制现场违章作业,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外包建设工程。2.2在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从事工程建设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须遵守本制度。3 职责3.1安全生产部3.1.1 审核承包方现场主管安全人员的资质,并要求承包方到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3.1.2 审核承包方安全资质。3.1.3 参加审核承包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资质证)并备案。3.1.4参加审核承包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3.1.5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安全考试。3.1.6 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纠正不安全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提示、教育、考核,直至停止其工作。3.2工程管理部3.2.1 审核施工队伍资质。3.2.2 审核施工队伍现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3.2.3 参加审核完善施工队伍制订的现场安全措施。3.2
3、.4 参加审核施工队伍满足安全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3.2.5 审查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3.2.6 负责重点工作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作业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督查。3.2.7 对安全生产部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及时整改。3.2.8 代表公司与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书。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启动前应当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公告,质量、安全、形象宣传标语。4.2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4.3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5工地不能有积水,要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集水坑或排水设施。4.6施工现场各种工器具、物资应严格按要求摆放,要防
5、雨、安全。4.7现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按总平面布置图摆放整齐、合理,各种材料必须树立标示牌,白底红字或黑字,要注明产地、规格。4.8易燃易爆物品分类隔离存放,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净。4.9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4.10施工现场执行企业消防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4.11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4.12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旱厕,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有条件的设置淋浴室,生活垃圾要及时4.13在居住区施工时,要建立防粉尘清理,装入容器,要有专人负责。4.14现场要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要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设立保健急救
6、箱、急救器材。4.15防噪音、不扰民措施(张贴安民告示),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5罚则5.1施工单位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对事故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200-500元。5.2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或多人次轻伤事故,对事故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500-1000元。5.3发生死亡事故1人次或多人重伤事故时,对事故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1000-10000元,交由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5.4 因承包方违法、违规造成安全事故的,加倍处罚。5.5 承包单位发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人身重伤2人次及重大设备事故,该单位在3年内不得承包公司内各工程,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到公司内负责工程施工。并交由相关部门立
7、案专门处理。5.6年度或工程开工时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的对项目经理处罚款200-1000元。5.7安全基础资料不齐或内容不准确、申报不及时,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元。5.8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者,每发现1人次,对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200元。5.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对本人罚款50元,对项目部经理、安全员各罚款50元,施工现场内有三人以上不戴者,处罚款100500元。5.10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者,对本人罚款100元,有三人以上不戴者,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200-500元。5.1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悬挂安全网,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者100元,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200500元。5
8、.12由于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员检查不及时,所造成安全隐患并经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人员发现的,对项目部安全员处罚款100元。5.13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凡属失职造成自己分管范围内出现重大事故时,处罚款 500元。5.14安全生产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和反馈通知单者对分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处罚款500元,并要求施工方停工整顿,直至安全生产部验收合格。5.15对同一工程的同一安全隐患两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者,对项目部处罚款1000元,对项目部项目经理处罚款500元,对安全员处罚款100元。5.16项目部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对该分公司、项目部
9、处罚款1000元,并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处罚款500元,取消其施工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5.17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巡回检查,发现工程有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并下发停工通知单者,对该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1000元,对直接造成安全问题的个人罚款处500元。5.18在上级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所建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给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该施工单位、项目部罚款按两倍计算。并对该施工单位在两年内不能承接本公司任何工程。5.19如因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对该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罚款20005000元,对项目经理处罚款1000元以上。5.
10、20违反文明工地规定,施工现场未实行告示管理的,对项目部处罚款500元。5.21违反文明工地规定,施工现场各种工器具、建筑材料未设置标志牌的,对项目部处罚款100200元。5.22违反文明工地规定,施工现场未悬挂“五牌一图”的,对项目部处罚款500元。5.23项目部未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项目部处罚款1000元。5.24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交底的,对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处罚款300元。5.25对于专职安全员不专职安全管理工作,每发现一起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处罚款100元。5.26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公司工程部不出具整改措施和方案的,对负责人处罚款500元。6 本制度由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附表8.1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8.2制度评估表附件1年度制度建设计划表制度名称(含制定或修改)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拟征求意见单位制定或修改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简述填报时间拟完成时间附件2 制度评估表制度名称制度编号是否需要修订执行中发现的问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