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程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适用本程序。本程序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和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以及结合地面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1市、县(市)人防主管部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具体办理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站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以下简称报监)。3建设单位报监时,应填报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表(附件表1),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质量监督费,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坑道、地道式工程和单建式掘开式工程项目应有立项批复;防空地下室项目应有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5)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6)工程项目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附件表1-2);(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回复;(8)建设各方在申报表相应的栏目中(附件表1-3)签章
3、;(9)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4质监站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证、照、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验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附件表2);对文件资料漏缺和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附件表3),并将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补充完善。建设单位按规定完善文件资料后重新报监。5质监站在完成审核后将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的原件及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案。6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等文件,向有关部门申领核发施工许可证,组织工程施工。二、开工准备阶段7质
4、监站应自建设单位办理报监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委派该建设项目的监督员,负责承办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8质监站及其委派的质量监督人员应当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方案。质量监督方案1式4份(质监站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1份)。9质量监督方案要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符合人防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结构特点以及战时功能要求;要有明确的质量监督内容、程序、要求、方法和检查标准;对于结构工程、孔口防护工程和其他涉及防护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项和分部工程,要有重点监督措施。10质监站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附件表4)。
5、第一次监督检查实施步骤和要求如下:(1)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到场,召开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介绍本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宣读质量监督方案;听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意见。(2)审查工程参建各方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工程质量控制流程等质量保证体系。(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等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4)审查参建各方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参建各方主要从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取样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
6、注册建筑师;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发现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不符合要求、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或必备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时,质监站应发出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应责其暂缓开工,直至整改完毕。三、 施工阶段11质监站应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履行质量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检查或抽查均应作出书面记录(附件表5):12对建设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情况;原设计有重大修改时,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7、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质量要求等。13对勘察、设计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签发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情况;参加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防火设备安装工程等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设计单位选用材料贯彻有关规定情况;参与有关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等。14.对施工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项目部管理人员、主要专业工种的配备及人员到位情况;分包单位的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与执行情况;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检验批、分项、
8、分部(子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与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能否及时、真实、完整地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15.对监理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情况;有无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审查签署;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情况;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的签发与整改结果复查情况;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及参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分包单位资质的核查情况;工程例会制度执行情况;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监理月
9、报等监理资料记录、编制、收集、整理情况。16质监站应依照国家人防工程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方案,采取施工质量抽查与重要分项、分部重点监督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实体质量监督。17主体结构施工中,其结构工程、孔口防护工程等重要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按三个步骤进行。(1)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查评定,符合条件的形成报验文件;(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并报请质监站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合格的,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8质监站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
10、和及时性。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结构工程、孔口防护工程等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报人防质监站备存。19质监站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进行查处。质监站应针对不同性质和程度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分别下达“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表6)、“局部暂停施工整改通知单”(附件表7),并责成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四、竣工验收阶段20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贯彻“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原则。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市、县(市)人防主管部门及其质监站进行监督。2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时,人防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
11、站应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1)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2)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3)工程实体质量有无重大缺陷,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要缺漏;(4)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5)质监站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监督意见是否得到落实。22质监站应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监督的人防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附件表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项目监督员编制,质监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应责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向
12、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五、质量监督建档23质监站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项目及时、真实、完整地建立质量监督档案。监督员将监督过程中的有关质量监督记录、资料、文件等收集齐全,统一采用A4号纸张,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成册,予以存档。 附件: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程序管理表格(表1至表8)。表1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申报日期: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表1-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全称联系人建设工程全称电 话工程地址 市 路 号(村)受监建筑面积m2人防建筑面积m2建安工程量万元其中安装工程量万元防护标准工程类别抗力等级防化等级甲类乙类防核 级防常 级 级工程类型平时用途
13、战时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人防层次计划开、竣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项目申报资料资料名称文件(证书、合同)号(1)人防工程立项批复(含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规划许可证(3)勘察单位资质证书(4)勘察合同(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6)设计合同(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8)监理合同(9)施工单位资质证书(10)施工合同(1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12)人防工程施工图(13)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回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 表1-2职 务姓名专业与技术职称岗位证书及编号施工单位项 目 经 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施 工 员技 术 员安 全 员取 样
14、员监理单位项 目 总 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表1-3参与单位勘察单位地址及电话设计单位地址及电话监理单位地址及电话施工总包单位地址及电话施工单位地址及电话参与单位签章勘察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设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监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施工单位(总包)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申报单位签章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法人签章: 申报日期: 审查意见
15、(公章)质量监督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备注:1本申报表应如实填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附参建各方单位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3本申报表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表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 :经审核你单位位于 市 路 号、名称为 工程,符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条件,同意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我站将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监督注册编号: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贰份,人防质监站、建设单位各一
16、份。表3人防工程报监补充材料通知单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来我站办理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提供的文件资料,经审查后缺少如下内容,请尽快提供,待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我站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完成报监手续。 1. 2. 3. 4. 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人防工程首次质量监督记录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表4工程名称:参加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参与各方从业人员资格(附表):建设单位:(签字)勘察单位:(签字)设计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质监站:(签字)注:此
17、记录一式六份,质监站一份,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表5工程名称: 质量抽查部位:参加检查人员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其他单位质量检测抽查情况与处理意见表6人防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你单位 工程,经查存在如下质量问题,请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涉及设计更改的应经设计单位)签证同意,交我站复查。存在质量问题违反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名称接收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人: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表7人防
18、工程局部暂停施工整改通知单 :你单位 工程,经查存在如下重大质量问题,请自 年 月 日起,在 部位暂停施工,全面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涉及设计更改应经设计单位)签证同意,交我站复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违反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名称接收单位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人: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表8 监督注册编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年 月 日表8-1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人防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类型地上层数地下层数人防层次平时用途战时
19、用途工程防护标准甲、乙类工程,防核 级,防常 级,防化 级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时间年 月 日建设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专业监督证编号监督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工程报监、开工前质量监督情况:表8-2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结构工程和孔口防护工程质量检测抽查情况: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工程竣工质量、技术资料抽查情况:竣工质量检测、试验抽查情况:表8-3工程质量情况及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监督意见: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意见: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签 证姓 名签 证 时 间签 发核 定编 制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