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LICS XX. XXX. XXX XX备案号:XXXX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1722010 替代SL 172-96 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small hydropower station(征求意见稿)2010-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2-2010的通知水国科2010 XX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经审查,批准小型水
2、电站施工技术规范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 1722010,代替原SL 172-96。本标准自2010年 月 日起实施。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 月 日211前 言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296)进行修订。本规范共8章22节251条和1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一般土建工程施工技术规定;水工建筑物施工施工技术规定;金属结构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定;升压站施工技术规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施工技术规定;原型观测施工技术规定。对SL 17296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对规范结构进行调整;对测量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3、;增加洞室开挖有关内容;增加套井、化学灌浆等防渗处理有关内容;增加混凝土灌砌石、干砌砼预制块有关内容;增加电气设备安装有关内容;增加自动化控制有关内容;增加开关站安装有关内容;增加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有关内容;增加原型观测有关内容;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19296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荣庆 樊新中 吕 燕 陈昌杰 夏伟才 周剑雄 张 勇刘清文 胡 嵩 秦钟建 任苏明 华 强 石世忠 潘仁
4、友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目 次1 总 则12 术语、符号和代号23 一般规定53.1 施工测量53.2 施工导流113.3 土石方开挖与填筑143.4 洞室开挖203.5 地基处理263.6 防渗处理363.7 混凝土工程413.8 砌石工程613.9 混凝土构件的预制与吊装674 水工建筑物施工724.1 碾压式土石坝724.2 砌石坝844.3 混凝土坝874.4 进水口、明渠与前池934.5 隧洞994.6 渡槽1054.7 调压井1064.8 压力管道1094.9 厂房等1125 金属结构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1175.1 水工金属结构安装1175.2 水轮发电机
5、组安装1375.3 电气设备安装1655.4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及系统管路安装1756 升压站安装1877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1888 原型观测190附录A 钢尺量距改正及长度和量距的精度计算193附录B 岩石基础开挖预裂爆破参数195附录C 普通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196附录D 水泥砂浆、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的参考时间198附录E 混凝土平均强度mfcu、标准差Sfcu和强度保证率P计算方法199附录F 几种石料的物理力学试验成果表200附录G 水利水电地下工程围岩工程地质分类表201附录H 隧洞开挖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参数202附录I 隧洞喷锚支护203附录J 隧洞构架支撑206附录K
6、 水轮发电机组交接验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207标准用词说明210条 文 说 明2111 总 则1.0.1 为加强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质、安全、经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装机容量500.5MW及坝高50m以下、库容1000万m3以下的4、5级水工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续建、除险加固、技术改造等。装机容量小于0.5MW及4、5级临时水工建筑物可参照执行。1.0.3 小型水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工程地质按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水工混凝土试验按
7、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的规定执行;凡本规范未规定的部分,应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1.0.4 小型水电站施工前,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0.5 施工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如需修改,应有批准的设计单位的修改补充图、修改通知书或设计签认的施工技术联络单。1.0.6 工程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8、223-2008)的规定执行。2 术语、符号和代号2.0.1 平面控制测量 horizontal control survey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各级平面控制网,确定控制点在投影面上的平面直角坐标的测量工作。2.0.2 水准测量 leveling用水准仪和水准尺测定地面点间高差的测量方法。2.0.3 施工测量 construction survey各种工程在施工阶段所进行的测量工作。2.0.4 施工放样(定线) setting out for construction survey根据设计坐标、高程或其他数据,将设计图上建筑物的轴线、细部轮廓点和填挖轮廓点标定于实地的测量工作。2.0.5 变形观测
9、 deformation observation测定建筑物在内外荷载和各种影响因素作用下产生的结构位移和总体形态的变化所进行的连续、定期测量工作。2.0.6 施工导流 construction diversion为工程创造施工条件,按照预定方案将河水通过导流泄水建筑物或束窄的河床导向下游的工程措施。2.0.7 施工截流 river closure截断河道水流,迫使水流导向预定通道的工程措施。2.0.8 地基处理 foundation treatment为提高地基的承载、抗渗能力,防止过量或不均匀沉陷,以及处理地基的缺陷而采取的加固、改进措施。2.0.9 固结灌浆 consolidation g
10、routing用灌浆加固有裂隙或软弱的地基以增强其整体性和承载能力的工程措施。2.0.10 帷幕灌浆 curtain grouting用灌浆充填地基中的缝隙形成阻水帷幕,以降低作用在建筑物底部的渗透压力或减小渗流量的工程措施。2.0.11 接触灌浆 contact grouting用灌浆加强建筑物间或建筑物与地基或围岩间的结合能力,以提高接触面上的物理力学性能的工程措施。2.0.12 回填灌浆 filling grouting用灌浆填充混凝土衬砌与围岩间,或钢板衬砌与混凝土衬砌间的空隙,以改善传力条件与减少渗漏的工程措施。2.0.13 化学灌浆 chemical grouting用硅酸钠或高分
11、子材料为主剂配制的浆液进行灌浆的工程措施。2.0.14 施工组织设计 construction planning 根据拟建工程的经济技术要求和施工条件,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方案的研究选择和总体性的施工组织安排并据以编制概预算、制定计划及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2.0.15 施工措施计划 construction procedure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详图,进一步编制的具体的施工方法和任务安排的文件。2.0.16 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总体布置) construction general layout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对施工生产和生活设施、场地、交通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关系进行规划布局
12、的图纸文件。2.0.17 施工进度计划 construction schedule协调安排工程项目之间的施工顺序、施工强度、劳动力、主要施工设备以及施工工期而编制的图表和文件。2.0.18 施工方案 construction scheme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条件,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人、财、物、施工方法等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安排的文件。2.0.19 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 quality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阶段施工的成品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满足使用需要的性能的总和。2.0.20 隐蔽工程 concealed works在施工过程中将被后续工序所掩盖的或施工后不便检查的工程项目。2.
13、0.21 网络图 network diagram一种以节点和箭线按一定逻辑关系和组织关系将有关项目连接起来用以表达所列各项之间的顺序关系的图形。2.0.22 网络技术 network technique研究网络图的一般规律和计算方法,用以解决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以及资金优化等问题的技术。2.0.23 关键线路法 critical path method(CPM) 按各工程项目中的控制性进度和关键环节安排各项目施工进度的逻辑关系,找出一系列“机动时间”等于零的单项程序表示所选用进度的方法。2.0.24 试运行 test run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使用前所进行的试验性运行程序。2.0.25
14、竣工 completion按设计及合同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2.0.26 阶段验收 stage acceptance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特定阶段(如截流、蓄水、拦洪、发电、通航等)对有关项目所进行的合格认证活动。2.0.27 竣工验收 final acceptance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并具备了设计功能及投产运用条件后,按规定正式办理工程交付和接收手续的合格认证活动。3 一般规定3.1 施工测量3.1.1 一般规定1 小型水电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应采用五等,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四等,1km以上的水工隧洞,其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应作专门技术设计。2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施
15、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1)对设计所交付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轴线桩(坝、闸等)、中心线桩(机组中心线等)、三角网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校对,发现不稳妥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补测加固、加密或重新测量。2)在施工过程中,测定不同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位置和标高,并经检查校验后,方可开挖、立模、填筑和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3.1.2 平面控制测量1 平面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2 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注:一级卫星定位测量控
16、制网即为水电五等控制网)。表3.1.2-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平均边长(km)固定误差A(mm)比例误差系数B(mm/km)约束点间的边长相对中误差(mm)约束平差后最弱边相对中误差(mm)一级1.010201/400001/20000二级0.510401/200001/100002)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按(3.1.2-1)式计算。 (3.1.2-1)式中 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km); d平均边长(km)。3)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测量中误差按(3.1.2-2)式计算。 (3.1.2-2)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17、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n异步环的变数。4)卫星定位测量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要求,并符合(3.1.2-3)式的规定。m (3.1.2-3)3 一、二级小三角测量,三角网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注:一级小三角即为水电五等控制网)。表3.1.2-2 三角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等 级平均边长(km)测角中误差(”)基线丈量的相对中误差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一级小三角151/1000001/400001/20000二级小三角0.30.8101/400001/200001/100004 一、二级小三角三边网的光
18、电测距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2-3的规定。表3.1.2-3 三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等 级平均边长(km)测距中误差(ram)测距相对中误差一级小三角0.51161/60000二级小三角0.30.8161/300005 一、二、三级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2-4的规定。(注:一级导线即为水电五等控制网)表3.1.2-4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符合导线总长(km)平均边长(m)每边测距中误差(mm)测角中误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一级3.63001551/14000二级2.42001581/10000三级1.512015121/60006 一、二、三级导线,普通
19、钢带尺量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2-5的规定。表3.1.2-5 钢尺量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附合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m)往返丈量较差相对误差测角中误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一级2.52501/2000051/10000二级1.81801/1500081/7000三级1.21201/10000121/50007 测角中误差的计算,光电测距任一边精度的评定按下列公式计算:1)三角网测角中误差应按(3.1.2-4)式计算: (3.1.2-4)式中 W三角形闭合差; n三角形个数。2)按左、右角观测的导线测角中误差应按(3.1.2-5)式计算: (3.1.2-5)式中 左、右角之和
20、与360之差; n的个数。 3)按导线方位角闭合差计算测角中误差应按(3.1.2-6)式计算: (3.1.2-6)式中 fB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方位角闭合差; n计算fB时的测站数; NfB的个数。 4)光电测距单位权中误差应按(3.1.2-7)式计算: (3.1.2-7)式中 d往返测距离的差数; n测距边边数; P距离测量的先验权。 令,mD可按测距仪标称精度计算。 5)光电测距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应按(3.1.2-8)式计算: (3.1.2-8)8 钢尺量距改正、长度和量距的精度计算见附录A。3.1.3 高程控制测量1 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以下等级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
21、高程测量,五等也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2 四、五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3-1的规定。表3.1.3-1 四、五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偶然中误差M(mm)全中误差Mw(mm)往返附合路线或环形闭合差(mm)四等51020五等102030 3 四、五等水准测量测站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3-2的要求。表3.1.3-2 四、五等水准测量测站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视线长度(m)前后视距离差(m)前后视距累积差(m)视线离地面最低高度(m)红、黑面读数差(mm)红、黑面所测高差较差(mm)四等80310能读数35五等100大致相等注:四、五等测量闭合差计算分别采用和,L为
22、往返测量平均距离,单位以km计。4 当水准路线需要跨越江河(湖塘、宽沟、洼地、山谷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准作业场地应选在跨越距离较短、土质坚硬、密实便于观测的地方;标尺点须设立木桩。2)两岸测站和立尺点应对称布设。当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可采用单线过河;大于200m时,应采用双线过河并组成四边形闭合环。往返较差、环线闭合差应符合表3.1.3-1的规定。3)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3-3的规定。4)当跨越距离小于200m时,也可采用在测站上变换仪器高度的方法进行,两次观测高差较差不应超过7mm,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高差。表3.1.3-3 跨河水准观测主要技术要求跨越距离(
23、m)观测次数单程测回数半测回远尺读数次数测回差(mm)四等五等200往返各一次13200400往返各一次231225注:1 一测回的观测顺序:先读近尺,再读远尺;仪器搬到对岸后,不动焦距先读远尺,再读近尺。2 当采用双向观测时,两条跨河视线距离宜相等,两岸岸上距离宜相等,并大于10m;当采用单向观测时,可分别在上午、下午各完成半数工作量。5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宜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3-4的规定。表3.1.3-4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边长(km)观测方式对向观测高差较差(mm)附合或环形
24、闭合差(mm)四等101对向观测五等151对向观测注:1、D为测距边的长度(km)。2、起讫点的精度等级,四等应起讫于不低于三等水准的高程点上,五等应起讫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3、路线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长度限值。6 GPS拟合高程测量,仅适用于平原或丘陵地区的五等及以下等级高程测量。宜与GPS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GPS网应与四等或四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联测的GPS点,宜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中央。若测区为带状地形,则联测的GPS点应分布于测区两端及中部。2)联测点数,宜大于选用计算模型中未知参数个数的1.5倍,点间距宜小于10km。3)地形高差变化较
25、大的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的点数。4)地形趋势变化明显的大面积测区,宜采取分区拟合的方法。3.1.4 建筑安装施工测量1 开挖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表3.1.4-1的规定。2 立模、浇注、填筑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表3.1.4-2的规定。3 高层建筑物混凝土浇筑及预制构件拼装的竖向测量偏差,应符合表3.1.4-3的规定。4 建筑物的模板架设后,应利用测放轮廓点进行检查,其偏差应符合表3.7.5的规定。5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范5金属结构与水轮机发电机组安装的有关规定。表3.1.4-1 开挖轮廓点点位中误差工程部位点位中误差(mm)备 注平面高程主体工程部位的基础轮廓点预裂爆
26、破孔定位点50100100仅指有密集钢筋网的部位、点位误差值均相对于邻近控制点或测站点、50mm的误差轴线点而言主体工程部位的坡顶点、中间点、非主体工程部位的基础轮廓点100100土、砂、石覆盖面开挖轮廓点200200表3.1.4-2 立模、填筑轮廓点点位中误差及分配建筑材料建筑物名称点位中误差(mm)平面位置误差分配(mm)平面高程轴线点(测站点)细部放样混凝土各种主要水工建筑物(坝、闸、厂房)船闸及泄水建筑物等坝内正、倒垂孔20201710各种导墙及井、洞衬砌、坝内其他孔洞25202310其他(副坝、围堰、心墙、护坦、护坡、挡墙等)30302517土石料碾压式坝(堤)上、下游边线、心墙面板
27、、堆石坝及各种观测孔位等40303025各种坝(堤)内设施定位填料分界线等50303040表3.1.4-3 竖向测量偏差限值工程项目相邻两层对接中心线的偏差(mm)相对基础中心线的偏差(mm)累计偏差(mm)备注厂房、开关站等各种构架、立柱3H/200020H总高度闸墩、栈桥墩、船闸、厂房等侧墙5H/1000303.2 施工导流3.2.1 一般规定1 导流工程施工应妥善解决从初期导流到后期导流施工全过程中挡、泄水问题,处理好洪水与施工的矛盾,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可靠。2 导流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选定导流标准。当按规定标准导流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应加强气象与水
28、情预报,在汛期前,工程应达到安全度汛的要求。3 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按主管部门审批后的设计规定,妥善处理通航、过木、向下游供水与排泄冰凌等问题。4 施工过程中应拟定天然来水流量超过导流设计洪水标准时的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尽量减少失事损失。3.2.2 围堰施工1 围堰施工及拆除进度应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导流泄水建筑物施工时宜提前施工围堰部分堰体及防渗体,以利于均衡围堰施工强度。并应在汛前修筑到设计度汛高程。2 围堰施工宜充分利用永久建筑物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力,堰体填料要尽量使用永久建筑物基础开挖料。围堰宜尽可能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3 应重视围堰基础防渗处理。围堰覆盖层防渗处理方式应安
29、全可靠,并尽可能简单易行。4 围堰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筑堰的块石、杂物等应拆除干净。拆除范围及拆除断面(宽度及高程)应满足永久建筑物的运行要求,对分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还应满足二期导流及截流泄水要求。对前期导流的一期围堰拆除料宜尽量考虑用于二期围堰提前进占抛填的部位。3.2.3 截流1 在施工截流前应周密设计,做好水情预报,并做好人力、物力与技术上的准备。2 截流时间的选择应综合分析水文、气象、河道综合利用要求、前期工程的实际进度、汛前围堰及基坑的施工强度后经论证确定。3 截流方式宜采用立堵方式。4 非岩基河床截流段,一般应事先在整个龙口部位或困难区段进行平抛护底。护底长度在戗堤轴线以上可取最
30、大水深的2倍;在戗堤轴线以下,可取最大水深的34倍。龙口抛投时可用石串、块体串联或栓锚大块石抛投进占,以保证抛投料投到需要位置,防止流失。截流备料总量应根据截流料物堆存条件、运输条件,可能流失量及戗堤沉降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并适当增加备料量,其增量系数可为0.150.25。5 合龙过程中,应随时测定龙口的水力特征值,适时改换抛投料种类、抛投强度,改进抛投技术,以改善截流条件。6 应做好闭气的备料工作,保证闭气的质量。用土石料闭气时,在戗堤迎水坡应按反滤层的铺料原则抛填闭气料,直到基本堵死为止。抛填各层填料时,应使各层填料铺得稳定、均匀。也可采用铺油布、帆布、土工合成材料再抛填土闭气。多砂性河流截
31、流后的闭气,可采用人工造淤或放淤办法闭气。3.2.4 安全度汛1 受洪水影响的建筑物应在汛前达到设计要求的度汛高程和形象面貌。2 土石坝型的围堰工程,除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外,上游围堰应尽可能与坝体相结合,以坝体拦挡第一个夏汛洪水。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当未浇筑混凝土面板之前,应对上游坝坡采取碾压砂浆或喷混凝土水泥砂浆等固坡处理措施,使坝体提前拦洪度汛。若采用坝体过流,对坝面和下游坝坡宜分别采用大块石、钢筋石笼等加固。4 混凝土坝及浆砌石坝无论采用断流围堰或分期围堰,均可利用坝体临时断面或预留底孔、缺口等或与其它导流泄水建筑物组合导流。5 电站厂房可以用围堰或坝体临时断面形成小基坑度汛。当用厂房结
32、构挡水时,应校核厂房围护结构的稳定和应力,并应作好进水口及尾水管出口处的封堵设施。6 围堰拆除前,应对围堰保护区进行清理,并对挡水位以下的永久建筑物进行阶段(中间)工程验收。3.2.5 导流建筑物封堵施工1 导流建筑物封堵应在工程已具备可靠的度汛泄洪措施、可满足下游用水要求并经主管部门通过蓄水验收后方可进行。2 下闸封孔宜在枯水期进行,设计流量采用重现期510年的当月或旬平均流量。3 封孔方式可采用闸门封孔,也可用围堰封孔。采用何种方式,应按设计要求和工程条件具体选定。4 堵头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堵头应满足稳定、抗裂、与围岩或老混凝土结合紧密、抗渗等要求。堵头应分
33、段施工,分段长度以10m15m为宜。堵头内宜埋设灌浆管及冷却水管,必要时设置灌浆冷却廊道。也可采用低热微膨胀水泥或外掺氧化镁混凝土。混凝土层厚一般以1.5m为宜。当温度达到年平均温度后应进行接触灌浆。3.2.6 基坑排水1 初期排水应控制基坑水位下降速度,一般为0.5m/d1.0m/d,以保证围堰及地基的稳定性。基坑排水设备容量可用试抽法确定。应充分利用地形布置排水泵站,避免施工干扰,并应与永久排水统一考虑。对过水围堰,泵站的布置与结构形式,应有利于度汛和从基坑撤退。2 开挖施工前应进行周密的排水系统布置和合理选择排水设备。排水系统布置应兼顾基坑开挖与主体建筑物施工两个时期使用。3 建筑物基础
34、置于土壤及细砂等透水软基土层,基坑开挖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办法。3.3 土石方开挖与填筑3.3.1 软基开挖1 软基开挖应优化施工方案,正确选定降、排水措施,做好挖、填平衡计算,并合理调配。2 基坑边坡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和施工条件等情况,经稳定验算后确定,并应制定保护边坡稳定措施和确实有效的应急预案。3 开挖前应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0.5m。4 基坑开挖须分层、分段和分区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层层下挖。5 根据土质、气象和施工机具等情况,基坑底部应留有一定厚度的保护层,一般为0.3m0.5m,在底部工程施工前,分块依次挖除。6 水力冲挖适用于粉砂、细
35、砂、砂壤土、中轻质壤土、淤土和易崩解的粘性土。7 在负温下,挖除保护层后应即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8 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处理。发现文物古迹、化石及测绘、地质、地震、通讯等部门设置的地下设施和永久性标志时,均应妥善保护,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9 弃土不得妨碍开挖基坑及其他工作,或影响坑壁稳定并应避免二次出渣。弃渣场地应结合当地条件合理布局。不得恶化水流条件或造成下游河道淤积;力求不占或少占耕地;在施工安排有条件时,弃渣应结合造田,以利农业耕作。弃土宜与其他建设相结合,并注意环境保护与恢复。10 软基开挖工程,应尽量在雨季或冬季前完成。雨季施工时,对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
36、技术措施等,均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雨季前,应根据地形将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进行疏浚、加固或修建,以保证水流畅通,不形成积水,并须防止四周邻近地带的地面水流入场内。3.3.2 岩石基础开挖1 基础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当岸坡和河床底部同时施工时,必须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先进行岸坡开挖。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2 岩石基础开挖应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方法。 1)设计边坡轮廓线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 2)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浅孔梯段爆破方法。 3)紧邻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3 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
37、符合下述规定。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 1)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不应大于200mm。2)设计边坡轮廓面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一个台阶坡脚位置的偏差,以及整个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以及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其开挖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 出渣运输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并符合3.3.1有关规定要求。5 紧邻设计建筑基面、设计边坡、建筑物或防护目标,须采用中小孔径爆破方法。6 钻孔质量应符合下述要求:1)钻孔孔位应根据爆破设计
38、确定;其开孔位置的偏差,不能影响和改变爆破设计,实际孔位应有记录。2)钻孔角度和孔深,应符合爆破设计的规定。3)已造好的钻孔,孔内岩屑在装药前应予清除,孔口应做好防护。钻孔经检查合格方可装药。7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 1)爆破效果,除其开挖偏差应符合本条款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在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10;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不应大于200m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2)对于倾斜、垂直建基面上的预裂爆破参数,可结合工程
39、实际参照附录B的经验确定,并在生产性试验中验证与调整,以确保预裂效果。光面爆破的参数,亦需根据地质条件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数值。3)对主要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建基面进行预裂爆破时,预裂范围应超出梯段爆破区。当预裂孔与梯段爆破孔方向平行时,两者间的距离宜取梯段爆破孔排距的5070。当预裂孔与梯段爆破孔方向不平行时,两孔距离最小处的孔底装药部位的距离应不小于(1030)D(D为预裂孔孔径)。预裂缝深度宜等于梯段孔孔底垂直破坏深度,可按表3.3.2-1选取。预裂缝两端的超长宜为(100200)d(d为炮孔装药直径)。预裂缝缝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对坚硬岩石应为5mm;对中等坚硬岩石与松软岩石
40、不宜小于10mm。并应根据爆破试验确定。4)预裂炮孔和梯段炮孔若在同一爆破网络中起爆,预裂炮孔先于同一梯段相邻炮孔起爆的时间,不得小于75ms100ms。8 梯段爆破。1)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下述要求:爆破石渣的块度和爆堆,应能适合挖掘机械作业。爆破石渣如需利用,其块度或级配还应符合有关要求;爆破对紧邻爆区岩体的破坏范围小,爆区底部炮根少;爆破地震效应和空气冲击波(或噪音)小,爆破飞石少。2)紧邻设计边坡的一排梯段炮孔,其孔距、排距和每孔装药量,应较其他梯段炮孔的小。3)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开挖方法,其上部的梯段、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4)梯段爆破的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500 kg,邻近
41、设计建基面和设计边坡时,不得大于300kg。在建筑物或防护目标附近,以及在坑、槽部位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水下开挖等进行爆破,最大一段起爆药量,须经爆破试验确定。9 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1)紧邻水平建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度,应由爆破试验确定,无条件进行试验,表3.3.2-1可供参考。表3.3.2-1 保护层厚度岩体特性节理裂隙不发育和坚硬的岩性节理裂隙较发育、发育和中等坚硬的岩体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保护层厚度25d30d40d注:d为炮孔装药直径。2)对岩体保护层应分层进行浅孔爆破。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过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厚的岩体应进行撬挖。10 沟槽爆破。对廊道、截水墙、齿槽和渠槽等开挖通过爆破试验确定其爆破参数。一般应先在两侧设计坡面进行预裂,随后按留足底部保护层进行中部开挖。无条件采用预裂爆破时,则应按留足两侧保护层和底部保护层的方式,进行光面爆破。沟槽中部的爆破,应符合下列要求: 1)留足保护层的剩余中部槽体尺寸决定爆破方式(梯段或拉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