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县工务局财政性投(融)资工程代建交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根据 安排, 工程前期立项、可研、环评、涉林(水)、用地等各项手续已由 (单位或部门)负责完成,为尽快推进本项目建设,现将后续代建任务交由 负责实施, 具体交接文件及资料如下:项目名称估算造价工程内容移交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份数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长沙县工务局关于代建项目勘察设计的标准及要求为加强代建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在勘测设计阶段准确估算工程量,搞好投资控制工作,尽量减少因勘测、设计原因导致项目施
2、工阶段发生变更的数量,使工程管理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要求。第一条 应符合的规范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6-90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J 064-987、市政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8、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 11-939、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9410、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93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20081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7-2002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
3、11-201014、新型桩基础设计规范 JBJ 135-2007第二条 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的要求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另行组织)2、地勘及完整的地勘资料3、现场调查、导线布控、中桩放样、原始横断面测量4、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设计方案比较)5、路基、路面施工图设计及预算6、交叉路口设计7、结构物设计8、管线综合设计(含给、排水、燃气、路灯、电力、电讯等)9、人行道及绿化设计10、交通工程设计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要求有方案比较,经济性比较。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和投资估算所要求的资料和图纸齐全。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加强土、石成分的分类,土石方调配,清淤数量的确定,有针对性的软基处理方案及数量,有针对性
4、的构造物设计及数量,较完整的为保持现有水系和道路而设置的涵、排水系统、便道方案等及工程量。长沙县工务局代建工程服务性项目取费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委托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等服务性项目的工作,合理确定其相应合同价款及其取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经认真调查和对比,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局委托上述项目的取费标准如下。本标准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前的相关合同按原合同执行。第一条 工程勘察:勘察人根据我局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见附表1。
5、附表1: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序号道路等级及勘察项目计费单位国家标准(国家发计委、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万元)实施上限标准按标准取0.8的系数(万元)1主干道(初测、定测)正线/公里13.4613.460.8=10.762次干道(初测、定测)正线/公里11.1811.180.8=8.943支线(初测、定测)正线/公里5.75.70.8=4.56备注: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实物工程量调整系数第二条 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其中必须包括:导线、水准等测量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等内容;同时包括后续服务工作。工程设计取费标准见附表2。
6、附表2:工程设计取费标准序号国家标准(国家发计委、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实施标准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取费B(%)设计取费B(%)1M2004.504.50.6=2.72200M5004.184.180.6=2.5043500M10003.883.880.55=2.13441000M30003.463.460.45=1.55753000M50003.283.280.45=1.47665000M80003.123.120.45=1.40478000M100003.053.050.4=1.228M100002.82.80.4=1.12备注:工程变更超过M的20%时,设计费用的计取基价及取费
7、标准才作相应调整。第三条 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进行专业化监督管理,根据各工程特征组织监理专业人员组成监理部。其工程监理及取费标准见附表3。附表3:工程建设监理取费标准(按2007年新标准)序号施工合同(中标价)M(万元)国家标准实施上限标准施工阶段监理取费B(%)施工阶段监理取费B(%)1M5003.32.02500M10003.01.831000M20002.81.642000M30002.61.453000M50002.41.265000M80002.261.078000M100002.190.9备注:工程结算价款超过合同价20%时,监理费用
8、的计取基价及取费标准才作相应调整。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造价公司根据我局提供的施工图以及预结算编制办法编制施工图预结算,或者根据我局提供的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标准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结合单价和总价,出具咨询报告,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编制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章。其取费标准见附表4。附表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取费标准土建、安装、二次装修、仿古、园林绿化、市政、公路人防、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图预、结算或标底编制国家标准实施上限标准工程造价M(万元)取费标准(%)取费标准(%)M5000.700.49500M10000.550.361000M0.400.24土建、安装、二次装修、仿古、园林绿
9、化、市政、公路人防、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清单计价工程造价M(万元)取费标准(%)取费标准(%)M5000.800.56500M10000.60.391000M0.400.24备注:上表取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计算公式为,如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则造价咨询服务费国家标准=5000.8%+5000.6%+15000.4%=16万元;局标准=5000.56%+10000.39%+15000.24%=10.3万元。第五条 工程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公司根据我局制定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计划,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中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报名
10、登记,编制工程清单和造价上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招标答疑会,组织开标、评标、出具评标报告等工作。其取费标准见附表5。 附表5: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取费标准序号国家标准中标金额M(万元)工程招标取费B(%)1M1001.002100M5000.703500M10000.5541000M50000.3555000M100000.20610000M0.05备注:上表取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计算公式为,如工程中标金额为2500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标准=1001%+4000.7%+5000.55%+15000.35%=11.80万元;我局代建项目按国家标准执行。 上述取费标准作为工程服务性项目招
11、标的上限价和非招标项目合同价的上限价的取费标准。 长沙县工务局关于确定 工程 单位的抽签记录 经办科室(部门): 日期: 为尽快推进 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代建任务完成,依据工程建设相关程序要求,请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摇号,抽签确定本项目 单位。经办人: 日 期: 抽签确定 单位名称:抽签确定 单位资质情况及相关业绩:参加人员签字:注:本表用于确定30万以内服务单位。长沙县工务局关于确定 工程 单位的评议记录 经办部门: 日期:受 的委托, 工程前期征收、拆迁等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该工程将先后进行招投标、设计、施工等建设程序,现请领导集体评议确定该项目 单位。拟定 单位名称:拟定 单位基
12、本情况及业绩:参加评议领导(会签)意见:长沙县县属国有投资项目变更招标采购事项申请表项目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申请变更事 项邀请 免标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估算造价拟开工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项单目位责意任见年月日项目业主单位意见年月日县招标采购局受理意见年月日县投资评审中心估价意见年月日县招标采购联审会意见年月日县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注:此表一式两份,项目单位同时需提供经县主管领导签批的申请报告或相关会议纪要。县招标采购局负责受理,由县招标采购联审小组会议初审后,报请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长沙县县属国有投资非招标项目审批表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内
13、 容拟开工时间估算造价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请理由 项目责任单位签名: 年月 日项目业主单位意见年月日县招标采购局监管员意见年月日投资评审中心估价意见年月日县招标采购局副局长拟办意见年月日县招标采购局局长审批意见年月日注:1、县属国有投资10-50万元的工程建设类项目、10-30万元服务类项目申请非标适用此表 2、此表一式两份。长沙县工务局前期工作科工作进程表工作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验收移交阶段经办人序号工作 内容项目名称立项批复林业许可国土用地证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报告工程规划许可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签订清单送审招标公告发布现场踏勘中标单位施工合同会签施工合同签订施
14、工合同备案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发布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竣工验收移交环评报告水利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清单审查报告招标答疑开标日期中标金额(万元)监理合同会签监理合同签订监理合同备案123注:表格内填写此项工作是否完成并注明完成时间和情况。长沙县工务局项目招投标情况一览表序号招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地点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代理相关备案资料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及联系人中标金额(万元)中标单位联系人业主代表及经办人注:此表为前期工作科内部用表。长沙县工务局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目录项目名称
15、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业主代表承包单位中标金额监理单位中标时间归档项目资料情况归档项目资料情况立项批复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国土、规划用地批复临时施工许可可研报告批复技术交底资料初步设计批复竣工图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工作总结招投标文件监理工作总结中标通知书初验预验收合格会签表合同文件档案初验合格证设计施工图竣工验收证书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许可证监理规划及细则工程移交表其他资料长沙县工务局工程预结算审查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核的程序,及时、准确、科学地做好工程造价控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长沙县工务局造价控制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职责部门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工作由合约科负责。包括
16、对造价咨询公司、施工单位报送的预结算成果进行初审以及部分零星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初审合格后送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第三条 工程预算1、所有招标项目应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造价清单上限值的编制,委托任务时合约科就编制范围、编制方法、施工方案等向造价咨询单位详细交底,并组织现场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踏勘现场,为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技术支持。2、造价咨询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算成果文件、经审批的招标文件及清单编制时采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3、造价咨询单位应保证预算成果的准确性,送审金额与初审金额的偏差率需尽量控制在3以内。 4、造价咨询单位提交成果后,由合约科造价工程师进行初审。对初审结果应组
17、织市政(土建)科、总工室进行会审,签预算清单送审审核表后送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5、评审阶段,造价工程师应密切配合县投评中心做好对审、踏勘现场等工作。评审结果与送审金额相差在%以上的项目,造价工程师应将详细情况通报内部相关科室,并填写评审报告会审意见表存档。6、万元以下的非标项目可视情况由合约科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上限值清单,送投评中心进行评审。第四条 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报送相关结算资料至合约科进行工程结算初审。结算资料必须真实齐全,由合约科逐样检查,签工程结算资料签收清单后方可登记接收。结算资料经合约科初审后签结算清单送审审核表交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第五条 零星工程的预结
18、算审核。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的预结算由合约科负责初审、复审后,相关科室会签零星工程造价定案表,出具评审报告,该评审报告可作为签订合同和支付审批的依据。零星工程的评审应附有相关的抽签记录或评议记录,否则不予评审。附表:1、长沙县工务局服务类项目预算清单送审审核表2、长沙县工务局工程类项目预算清单送审表3、长沙县工务局工程类项目结算造价送审表4、长沙县工务局预算评审报告会审意见表5、零星工程预(结)算审核定案表长沙县工务局服务类项目预算清单送审表项 目 名 称评审类别服 务 内 容送 审 金 额编 制 单 位编 制 人联 系 电 话编 制 日 期合 约 科年 月 日前期工作科年 月 日总 工 室年
19、 月 日项目主管年 月 日项目责任人年 月 日长沙县工务局工程类项目预算清单送审表工 程 名 称评审类别评 审 内 容设 计 单 位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工程量清单及造价上限编制单位编 制 人联系电话工程造价编制日期工程量清单及造价上限初审单位初 审 人联系电话初审 工程造价初审日期合 约 科年 月 日市 政(土 建)科现场工程师:年 月 日科室负责人:年 月 日总 工 室 年 月 日项目主管年 月 日项目责任人年 月 日长沙县工务局工程类项目结算造价送审表工 程 名 称施 工 单 位原合同金额增补合同金额施工方报送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工务局初审金额初审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年 月 日合 约 科年 月
20、日土建科(市政科)现场工程师:年 月 日科室负责人:年 月 日项目主管年 月 日项目责任人年 月 日12长沙县工务局预算评审报告会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送审造价(元)审定造价(元)增减额(元)初审人序号审改项目送审价(元)审定价(元)增减额(元)初审人意见111234合约科意见:市政(土建)科意见:总工室意见:项目主管意见:项目责任人意见:零 星 工 程 预(结)算 审 核 定 案 表送审单位:项目名称: 单位:元结算编号送审造价审定造价增减额备注施工单位意见:年 月 日业主单位意见:年 月 日合计初审人年 月 日复核人 年 月 日现场工程师 年 月 日项目主管师年 月 日项目责任人年 月 日
21、注:1、本表适用于10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2长沙县工务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的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长沙县工务局合同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合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零星及特殊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检测试验合同和其它合同等。第三条 部门分工前期工作科和合约科是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对长沙县工务局各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各类合同由前期工作科负责签订和存档管理、合约科和市政(土建)科负
22、责履约检查工作。第四条 合同组成(一)合同的组成:合同一般应采用统一编制的标准文本,无标准合同文本的,选用行业通用文本。合同主体、范围、内容、责任、争议的解决、签章等应清晰、准确、完整、合法。合同主要由以下各部分内容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3、评议记录和非、免标审批表(非、免标工程);4、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工程);6、合同专用条件;7、合同通用条件;8、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招标工程);9、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10、其它资料。(二)合同编制长沙县工务局各类工程、服务合同的标准文本由前期工作科组织编制,并按程序审批通过。(三)合同编号 12合同编
23、号由年份和序号两部分组成,由前期工作科负责统一编号。第五条 合同签订各类合同均须按合同签定程序单独签订,以便于项目管理和财务竣工决算。合同正式签订前应由内部科室和相关单位进行会签,会签时应有以下资料:1、 中标通知书。2、 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3、 抽签记录或评议记录(非标工程)。4、 非、免标审批表(非、免标工程)。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根据评议记录和合约科出具的评审报告签订合同。第六条 合同的履约监督(一)、合约科1、负责动态监督、不定期抽查合同的全面履行情况;2、掌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对合同执行的影响情况,控制合同风险;3、审核合同付款,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杜绝超付现象;4、对合同履行中出
24、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5、建立合同费用动态管理台帐。(二)、市政(土建)科 1、代表长沙县工务局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对确需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长沙县相关规定办理; 3、对合同执行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通知合约科、总工室,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 4、收集归档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5、当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市政(土建)科向对方发出要求限时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告之违约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书面通知需报合约科备案,重要事项须事先报领导审核; 6、按月向领导通报合同进展情况,包括施
25、工进度、付款情况、当月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所涉及的金额、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等。 7、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报相关领导。第七条 合同的修正、补充、变更和解除(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长沙县工务局提出需要修正、补充、变更或解除时,提出建议,列明理由、内容,按合同签订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二)当承包人提出修正、补充、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议时,由工务局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按合同签订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三)新增原合同内容以外的委托项目时,需有长沙县工务局发出的书面通知。(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可签订补充协议:1、变更引起费用增加,超过原合同金额的20%或50万元时;
26、2、因其它原因需合同双方重新协商时。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一)发生合同纠纷时应由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合同纠纷处理小组,收集准备资料,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办法处理合同纠纷。(二)纠纷经双方处理完成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三)书面协议、调解书、仲裁书或判决书由前期工作科按合同管理办法处理。第九条 合同实行归档备案制度合同协议书份数视需要而定,由前期工作科分发给有关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表:1、长沙县工务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台帐 2、长沙县工务局合同会签表一3、长沙县工务局合同会签表二4、长沙县工务局合同会签表三5、长沙县工务局合同会签表四6、零星工
27、程签证、验收、结算表(代合同) 1412长沙县工务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台帐工程项目名称:序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元)合同签定日期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业主单位经办人份数15填报科室: 填报人: 填报日期:长沙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合同会签表项目建设单位经办科室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会签部门意见长沙县工务局项目主管项目责任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长沙县县城建设指挥部总工办法律顾问领导批示:长沙县财政性投资项目(代建项目)合同会签表项目建设单位经办科室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会签部门意见长沙县工务局项目主管项目责任人委托人委托单位代理人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合同履行监督部门合同履行监督部门负责人领导批示
28、:长沙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同会签表(一)项目建设单位经办科室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会签部门意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县工务局项目主管项目责任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长沙县县城建设指挥部总工办法律顾问领导批示:长沙县财政性投资项目(代建项目)合同会签表(一)项目建设单位经办科室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会签部门意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县工务局项目主管项目责任人委托人委托单位代理人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合同履行监督部门合同履行监督部门负责人领导批示:长沙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合同会签表(内部用表)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编号承 包 方代建单位业主代表前期工作科:分管局长:合约科:市政(土建)科:总工室:长沙县财政性
29、投资项目零星工程签证、验收、结算表(代合同)业主单位: 合同编号: 经研究同意将 工程交由 公司负责施工(见附件)。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作内容及工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及要求:具体签证内容及单价、总价计算:市政(土建)科:合约科:项目主管:项目责任人:投评中心:业主单位:领导批示: 注:此表适用于5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特殊抢险工程、特殊政治任务工程。长沙县工务局关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关于人员资质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的配备和主要岗位人员的资质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现场
30、管理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每个项目不少于三人(两人常驻,总监或总监代表可兼任)。对于1000万以上或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常驻人员不少于三人。1、总监(或总监代表):有合格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土建行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2、试验工程师:土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1年以上试验工作经验,有见证取样资质。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测量工程师:测量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土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1年以上测量工作经验,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4、其他专业工程师:相关专
31、业大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际施工经验或管理工作经验,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5、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备注:针对监理单位委派的以上主要岗位人员,业主组织对其进行学习、考试、考核,如不能切实履行其职责的,业主有权要求进行撤换。如在规定时间内监理单位拒不撤换,业主有权更换监理单位。第二条 承包人:一、市政工程1、项目经理:有二级或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取得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8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
3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3、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从事结构工程施工3年以上工作经验。4、试验工程师:土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试验员以上资质证书,2年以上相类似工作经验。5、测量工程师:测量或土建类工程专业毕业,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6、路基工程师:土建类工程专业毕业,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7、安全员: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证书二、土建工程1、项目经理:有二级或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取得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1)工程造价
33、在5000万元以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8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相类似工程管理经验。3、施工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4、质量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5、标准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6、机械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7、安全员: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与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证书8、材料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9、资料员: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此规定作为投标要求(如招标文
34、件或县内相关监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则按其执行),并作为中标单位委派到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强制性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要求人员必须到位,才能签订施工合同。若承包人中途变换人员,人员必须具有同等或以上的条件,并经业主同意,才能更换。否则,按岗位的重要性处以15万元/人的经济处罚。长沙县工务局关于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局依据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控制的成功管理办法,决定对项目管理作出以下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 施工中相关规定路基土方分层回填必须采用方格网法进行施工,根据土方运输车辆的容量
35、,合理确定方格网的规格,报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确保分层厚度严格控制每层30cm,确保压实质量和平整度。稳定砂等基层料必须采用强制式机械进行集中拌合,严禁路拌。水泥砼道路根据设计厚度要求,钢模高度与路面厚度必须一致。第二条 施工人员规定项目施工中要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落实人员到位情况,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严格按要求配备到位。如施工单位存在特殊情况和具体困难,需要更换施工员、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后方可更换。第三条 监理部规定我局所有代建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单独设立监理部,严格将办公、生活、饮食等与施工单位分开,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落实人员到位情况。长沙县工务局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测量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规定,请我局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