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门吊操作工培训内容一、起重机械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常见的起重机械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零部件,主要有吊钩、钢丝绳、滑轮和滑轮组、卷筒、减速装置及制动装置等。(一)吊钩。吊钩是起重机械的重要零件。它可以是锻钢制造的,也可以是钢铆制的,但不能采用铸造吊钩。吊钩在使用中一旦断裂,就会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吊钩的安全技术检验,由专门机构定期进行,现场作业中,也应经常检验吊钩的安全状况。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吊钩必须及时报废。(二)钢丝绳。钢丝绳普遍用于起重机械起升、变幅和牵引机械,还可用作桅杆起重机在张紧绳或缆索起重机的支承绳等。在吊装作业中,常常被用来捆扎物料和用作索具、缆风绳等。钢丝绳的规格应根据不
2、同的用途选择,使用中应每天检查一次绳端固定和断丝情况。当钢丝绳的直径磨损变小。表面腐蚀、结构破坏达到一定程度时,应降级使用或报废。(三)滑轮和滑轮组。滑轮和滑轮组是起重机械上必不可少的卷绕装置。滑轮轴可以固定在面架或结构析上,成为定滑轮,它可以改变力的方向,也可以随重物上下运动成为动滑轮,起吊省力。当有两支钢丝的张力需要平衡时,滑轮也可以做为均衡滑轮。把动滑轮和定滑轮用钢丝绳联系在一起使用,就构成滑轮组,它既可以起吊省力,又可以改变力的方向,而且可以作为减速或增速装置。当滑轮的轮轴磨损、滑轮槽壁磨损和径向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应检修或更换。(四)卷筒。钢丝绳通过卷筒卷绕,使重物上升或下降到所需要
3、的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受力后,箍紧筒壁产生压力,有将筒壁压瘪的趋势。要注意检查卷筒中部有无裂纹,出现裂纹即应报废。(五)制动器。制动器是起重机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可以在作业中起到夹持物件吊运的作用,又可以在意外情况下起到安全保险作用。因此,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人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也必须装设制动器和停止器。吊运炽热金属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都应装设两套制动器。二、使用起重机械的一般要求尽管起重机械的种类很多,所吊运的物件多样,但都有
4、一些最基本的、普遍适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一)每台起重机械的司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才准予操作。(二)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三)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继续铃声或报警。(四)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五)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电源。(六)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七)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
5、否都正常。(八)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 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风力大于7 级,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九)司机对起重机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修理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2.信号不明确时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结构装置损坏
6、、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7.斜拉重物时不吊;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9.重物棱角处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10.钢水(铁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十一)起重机运行时,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打反车制动。(十二)不得在有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十三)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十四)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十五)在厂房内吊运货物应走指定通道。(十六)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物(吊具)底面应离地面2米以上;有障碍物需要穿越时
7、,吊物(吊具)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 米以上。(十七)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 毫米)、短行程试吊车,再平稳地吊运。(十八)吊运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十九)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钧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二十)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的规定。(二十一)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匀,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二十二)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二十三)流动式起动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
8、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二十四)吊运重物时不准落臂;必须落臂时,应先把重物放在地上。(二十五)吊臂仰角很大时,不准将被吊的重物骤然落下,防止起重机向另一侧翻倒。(二十六)吊重物回转时,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制动。(二十七)回转时,重物重量若接近额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太高,一般在0.5 米左右。(二十八)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应降低至额定起重量的80,并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二十九)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
9、开动(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三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三十一)禁止在起重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司机室应备灭火器。(三十二)每两年至少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三十三)起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及交接班制度。2、工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量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清洁。3、检查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损坏处,并检查轨
10、道上和行走范围内有无障碍物。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5、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两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均应停止使用。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与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司机在起吊前,应以铃声信号呼应,入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调离地面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于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11、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9、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若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沙土及其它物体中的工件。11、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2米以上。如需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制动器。1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将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13、工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检查、清扫设备 ,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切断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