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1 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公司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结合XXXX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项目。3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3.1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按照发放的时间、规格、要求进行发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不发放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每名员工手中,由领用人员签字认可。3.2发放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凡在公司范围内生产、管理等各个岗位上的员工,按岗位配发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进入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相关方人员,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3对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失效报废制度,失去防护功能的一律不能使用,实行交旧领新。各车间应每周对各岗位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有效性进行检查,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律不得使用,并交仓库以旧换新。3.4从事多个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配齐各个岗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但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重复领用。3.5员工调换工种后,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必需的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因工伤、疾病、学习、产假等原因离开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原领用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相应延长使用周期。3.6外单位或学校到公司所属单位的实行生,实习劳动期间,由外单位或学校按实习车
3、间岗位的标准规定配发所需劳动防护用品。3.7凡调出公司或办理了退职、退休的员工,不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3.8员工为了抢救国家财产、抢险、排除故障、工伤事故等造成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确定不能继续使用,存放在单位内被盗(持派出所证明),经安全环保部门批准,可补发。3.9因本人原因保管不当遗失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者,凭所在部门证明,按原价购买。3.10所配发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不得转卖,若有查实将按劳动防护用品5倍的价格进行罚款。3.11在特殊岗位的员工,除享受正常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必须为其配备特殊的劳动保护用品,此用品不在计划时间内,员工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损坏,部门应
4、及时进行更新,更新时实行交旧领新。3.12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按照要求正确配备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环保部门督促和检查员工的使用情况。3.13在使用过程中,安全环保部门或车间在发现员工穿戴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制止。受污染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存放、处理、消除污染或报废。3.14对某些特殊时期内,按照发放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不足以提供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时,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获得批准后一次性发放此时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3.15对于本岗位在工作中确实需要,但是却未列入发放标准中进行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可向安全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获得批准后加入发放标准中,按标准进行发放
5、。4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保管4.1每年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识别,由设备物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医务人员、员工或员工代表参加,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风险,包括以下内容:头、眼睛、脸、手、脚、听力、呼吸、以及触电保护等。4.2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变化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门,由安全环保部门对变化情况进行收集、识别,决定是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增加或更新。4.3设备物资部门按照每年需求,实行招投标采购,采购时必须坚持选用具备“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的产品。4.4禁止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4.4.1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或
6、定点生产证的生产企业的产品;4.4.2无生产许可证或定点生产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无安全鉴定证的劳动防护用品;4.4.3伪造证件的产品;4.4.4防护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或国家、省已明令淘汰的产品;4.4.5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4.5各单位对采购回来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安全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按标准验收入库。4.6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在通风、阴凉环境下,防止霉变和污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4.7库管员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情况,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功能。5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质量计划、物资供应及财务结算5.1设备物资部门应根据公司所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国家有关的
7、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研究、制订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规格、式样、质量技术标准以及工种岗位发放标准和价格标准,统一按标准进行采购。5.2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工会、纪检监察要对已购进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随机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或质量低劣的,有权提出取消供货合同,并建议对责任者进行追究。5.3安全环保部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进行核实,按每人每年800元的定额标准发放,计入生产成本。5.4凡购进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管理权限,未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查盖章,财务部门一律不予付款。6 监督与考核6.1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各部门要各尽其责,严格把关。6.2凡采购进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定点厂家生产的(
8、即持有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经营单位必须持有定点经营许可证。6.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借用有关证书,包括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对违反规定随意采购,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4各部门必须按照XXXX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不准擅自提高或减少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若有XXXX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暂时未设定的岗位,参照相近岗位进行发放。6.5安全环保部门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渠道及物品,进行抽查和监督,特别对特殊防护用品要直接参与审查、检验和把关,确保采购质量。6.6在安全大
9、检查中,安全环保要对各部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领用及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凡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并对员工生命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6.7发放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避免员工伤亡和遭受职业危害的技术手段,不是福利待遇;按照不同工种的具体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发给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不能平均分配,更不能抵作现金发放。6.8纪检、安全、群工、财务及物资采购等管理部门对本办法负责执行及监督。7 附则7.1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7.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XXXX项目安全环保部。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XXXX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写: 审核:批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