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工作,实现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办公厅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中央企业信息工作评价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重要工作情况,为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集团公司总部、系统各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第三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体
2、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第二章 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第四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是集团公司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办事机构为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信息的收集、采编、统计、报送、考评和表彰等工作。(二)负责定期编发信息报送要点和中国大唐集团信息。(三)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撰写重要信息或向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进行重要信息约稿。(四)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集团公司系统信息工作网络体系。(五)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信息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和调研等工作。(六)负责按照国资委办公厅的要求
3、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工作联络员,负责提供有关信息以及与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的日常联系。第六条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办公室负责本企业信息工作,要明确信息工作负责人和至少一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信息员。各分子公司负责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企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本企业信息工作网络体系。(二)负责信息的收集、采编、报送等工作。(三)负责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重要信息约稿的组稿工作。(四)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信息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和调研等工作。第七条 信息工作人员的基
4、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实事求是,热爱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熟悉电力工业和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熟悉电力企业和相关专业的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三)掌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办公自动化技能,善于观察和捕捉信息动态,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四)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第八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汇总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要将具备开展信息工作的基层企业名称、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的有关情况报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备案。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告。第九条 信息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
5、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第三章 信息报送第十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报送信息。非涉密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涉密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的内容:(一)上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的反应及贯彻落实情况。(二)副省级以上领导及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到本企业视察调研情况。(三)集团公司领导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四)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统计数据。(五)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重要交流合作、重大科技进步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进展
6、情况。(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及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建议。(八)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报送的信息分为动态类信息、经验交流类信息和问题建议类信息。(一)动态类信息:反映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简要信息,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以内。(二)经验交流类信息:反映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举措、经验和做法的信息,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字以内。(三)问题建议类信息:针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汇总,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的信息,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字以内。
7、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定期编发信息报送要点,作为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采编、报送信息的参考。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信息直接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各基层企业的信息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的同时报送所属分子公司。第十五条 报送信息实行审核制度。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本企业主管领导或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发。第十六条 信息要保证质量,符合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一)一事一报,叙述完整,重点突出。(二)情况、问题、数据客观真实,有时效性和可比性;举措、经验有新意和参考性;对策、建议有
8、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主题鲜明,文法规范,结构严谨,言简意赅,要素齐全,可读性强。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对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加工,定期编发中国大唐集团信息,同时按照国资委办公厅要求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第十八条 除正常报送信息外,实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向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系统各企业进行重要信息约稿。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组织编写,确保质量,按时完成。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每年原则上组织召开一次系统信息工作座谈会或信息工作人员培训
9、班,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培训业务,表彰先进。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根据工作需要,围绕重要信息选题,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开展信息调研。第四章 考评与表彰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信息的功能和作用,集团公司办公厅按年度开展信息工作评价,评价对象是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评价方法是按采用条(篇)数计分制。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信息工作评价办法,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按有关标准进行统计、计分,定期通报、年终考评。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积极撰写综合类信息,各分子公司(包括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
10、)全年报送的经验交流类信息和问题建议类信息合计数量不得低于12篇,低于此数量原则上不得评为当年信息工作先进企业。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每年进行一次信息工作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并作为评选集团公司“ 一流办公室”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五条 对长时间不报送信息,涉密信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错报的企业,集团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不得评为当年信息工作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唐集团制2005103号文件同时废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