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010.01 CCS P 09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6512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potential production accidents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2021-03-03 发布 2021-06-01 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 DB42
2、/T 16512021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事故隐患排查.2 4.1 基本要求.2 4.2 事故隐患排查类型.2 4.3 事故隐患排查频次.2 5 事故隐患分级.3 6 事故隐患治理.4 6.1 治理目的.4 6.2 基本要求.4 6.3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要求.4 7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5 附录 A(规范性)各类事故隐患系数数值表.6 表 A.1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表.6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8 表 A.3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表.11 表 A.4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表.13 表 A.5 高处作业类
3、隐患数值表.16 表 A.6 施工升降机隐患数值表.19 表 A.7 物料提升机隐患数值表.21 表 A.8 塔式起重机隐患数值表.24 表 A.9 门式起重机隐患数值表.26 表 A.10 起重吊装隐患数值表.28 表 A.11 基坑隐患数值表.30 表 A.1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2 表 A.13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4 表 A.14 门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5 表 A.1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6 表 A.16 悬挑式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7 表 A.1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隐患数值表.38 表 A.18 双排脚手架隐患数值表.40 表 A.19 满
4、堂脚手架隐患数值表.42 表 A.20 模板支架隐患数值表.44 表 A.21 梁柱式模板支撑架隐患数值表.45 DB42/T 16512021 II 表 A.22 吊篮隐患数值表.48 表 A.23 大模板隐患数值表.50 表 A.24 滑动模板隐患数值表.52 表 A.25 液压爬升模板隐患数值表.54 表 A.26 矿山法隧道隐患数值表.56 表 A.27 盾构法隧道隐患数值表.59 表 A.28 移动模架隐患数值表.62 表 A.29 顶管隐患数值表.65 表 A.30 沉井隐患数值表.68 表 A.31 钢围堰隐患数值表.71 表 A.32 土石围堰隐患数值表.73 表 A.33 栈
5、桥平台隐患数值表.75 表 A.34 悬壁挂篮隐患数值表.77 表 A.35 架桥机隐患数值表.80 表 A.36 猫道隐患数值表.83 表 A.37 缆索起重机隐患数值表.85 表 A.38 人工挖孔桩隐患数值表.88 参考文献.90 DB42/T 16512021 V 引 言 为建立健全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
6、法规,制定本文件。DB42/T 16512021 VI DB42/T 16512021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事故隐患的基本类型、判定标准和治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按此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程参建各方 all parties
7、 involved in the project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3.2 事故隐患 accidents 工程参建各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3.3 事故隐患排查 potential accident screening 工程参建各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8、的活动。3.4 事故隐患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hidden danger 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消除的难度进行分级的活动。3.5 事故隐患治理 potential accident control DB42/T 16512021 2 工程参建各方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消除的活动。4 事故隐患排查 4.1 基本要求 4.1.1 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责任,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组织、参与、协调、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具备事故隐患排查能力的,可委托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提
9、供技术、管理服务,但安全生产责任仍由建设单位承担。4.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决策、管理、实施的机构、岗位及工作职责。4.1.3 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4.1.4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具体负责分包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1.5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
10、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2 事故隐患排查类型 事故隐患排查的类型包括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季节性及重大节日前后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等:a)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施工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是对关键装置、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巡查;b)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的周期性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定期组织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全面性事故隐患排查;c)季节性及重大节日前后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组织的高温、汛期、冰
11、冻等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及节日前后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d)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事故隐患排查;e)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是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或某一类事故隐患频繁出现而进行的类比事故隐患排查。4.3 事故隐患排查频次 4.3.1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动态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天不少于 1 次,并留有记录。4.3.2 工程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每周不少于 1 次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4.3.3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每月组织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
12、台账。4.3.4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DB42/T 16512021 3 4.3.5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针对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隐患检查,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4.3.6 施工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4.3.7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或当企业某一类隐患在检查中频繁出现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4.3
13、.8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a)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c)施工工艺、设备设施、技术方案、地质条件或施工队伍发生重大改变的;d)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e)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的;f)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g)中止施工后再次恢复施工的。4.3.9 对于办公区、生活区、已完工区域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5 事故隐患分级 5.1 为科学有效的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
14、理工作,依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主要影响因素以及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制定事故隐患分级判定公式如下:L=DCRn 式中:L事故隐患特征值(等级);D事故隐患系数,发生事故所导致的后果的严重程度;C事故隐患发生的部位和类别;Rn事故隐患发生的相对数量。5.2 事故隐患特征值(等级)判定标准应按照如下规则判定:a)当 24L,判定为一级事故隐患;b)当 12L24,判定为二级事故隐患;c)当 4L12,判定为三级事故隐患;d)当 L4 时,判定为四级事故隐患。5.3 事故隐患系数(D)的取值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4 按事故隐患发生的部位和类别(C)划分为:a)一般分部分项
15、工程事故隐患,对应系数为 1;b)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对应系数为 4;c)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对应系数为 8。5.5 按事故隐患在相对范围内存在的数量(Rn)划分为:a)个别,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少量存在,或低于受检样本数量的 20%(不含),对应系数为 1;b)部分,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较多,或占受检样本数量的 20%50%(不含)以内,对应系数为 1.5;DB42/T 16512021 4 c)普遍,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大量存在,或高于受检样本数量的 50%,对应系数为 2.0。6 事故隐患治理 6.1 治理目的 事故隐患治理的目的应满足
16、以下要求:a)事故隐患治理目的应达到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b)处置危险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c)预防生产设备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d)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e)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的条件等相关要求。6.2 基本要求 6.2.1 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6.2.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首先保障人员的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派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
17、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6.2.3 施工单位应编制事故隐患治理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2.4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施工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级别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消除事故隐患。6.2.5 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并定期参加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6.2.6 建设单位应定期
18、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应根据事故隐患治理复杂程度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进行整治效果专家论证。6.3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要求 6.3.1 一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管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账。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6.3.2 二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账。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
19、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6.3.3 三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账。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DB42/T 16512021 5 6.3.4 四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账。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6.3.5 施工现场
20、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高大脚手架等出现的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危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重要道路及建(构)筑物安全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7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7.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隐患排查与治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等工作,并应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形成。7.2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应真实有效、及时完整。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及整改治理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7.3 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隐患类别分类记
21、录,定期统计分析,对多发和重大隐患类别,制定长效治理措施。7.4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应包含:a)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计划;b)事故隐患排查制度;c)事故隐患排查记录;d)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果;e)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f)针对性的长效治理措施。7.5 鼓励工程参建各方使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数据统计分析,提高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效率。DB42/T 16512021 6 附 录 A(规范性)各类事故隐患系数数值表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1。表A.1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管理体系类隐患内容 数值(D)1 责任制度 与目标管理 未按标准制定安全
22、生产责任制 3 2 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3 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 4 未进行目标分解 2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2 6 未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7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 8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1 9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1 10 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 1 11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 方案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 1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 14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 2 15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23、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3 16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方案实施 3 17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 18 单位资质 与人员配备 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9 未设置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管理机构 2 20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 21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22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相应执业资格 2 23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职务 2 24 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 2 25 安全技术 交底 未按规定进行安
24、全技术交底 3 26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2 27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28 未将操作规程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 1 29 未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及施工环境等因素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DB42/T 16512021 7 表 A.1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管理体系类隐患内容 数值(D)30 安全教育 与班前活动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31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施工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32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33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 34 施工人员入场时未按
25、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 35 每年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次数不符合规定 1 36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 37 无安全活动记录 1 38 应急管理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3 39 危险源的辨识无文字记录 2 40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 41 应急预案不全面、无针对性 2 42 未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 43 未按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设备 2 44 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 45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或无检查记录 2 46 工程项目部未每天结合施工动态实行
26、安全巡查 2 47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未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2 48 施工企业未每月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2 49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 50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按期整改和复查 3 51 工程项目未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2 52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1 53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2 54 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 2 55 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2 56 未建立安全事故档案 1 57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1 58 分包单位 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
27、安全生产资格不符合要求 2 59 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 60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1 61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 2 64 安全标示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布置图 1 65 施工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1 66 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设置相对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 67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移动、损坏未及时复原 1 DB42/T 16512021 8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2。表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内容 数值(D)1 现场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未设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低于 2
28、.5 m 2 2 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未设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低于 1.8 m 2 3 围档基础不坚实、牢固 2 4 围挡立面不顺直、整洁、美观 2 5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 3 6 大门未设置门卫值班室 2 7 施工现场未建立门卫值守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1 8 施工机械、外来人员出入未登记 1 9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 1 10 扬尘防治 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路面不平整坚实 2 11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安装电子监控设施 2 12 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和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 2 13 施工现场未设置喷淋降尘措施 2 14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
29、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 15 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无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 16 绿色施工 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 1 17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弃物污染环境或堵塞下水(河)道的措施 2 18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 2 19 施工现场未设置吸烟区 1 20 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未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 2 21 建筑材料堆码不整齐或未悬挂标志牌,标志牌未标明名称、规格 1 22 材料堆码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2 23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堆放混乱 1 24 防火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 3 25 库房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2 26 未制定防火措施 2
30、27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28 制度内容不完善 2 29 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 3 30 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3 31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2 32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 2 DB42/T 16512021 9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类容 数值(D)33 防火管理 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无动火监护人 2 34 动火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 2 35 未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或无相关记录 1 36 现场办公 与住宿 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2 37 伙房、库房、尚
31、未竣工的建筑物兼作宿舍使用 3 38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 2 39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 2 层或通道宽度小于 0.9 m 1 40 宿舍人均面积或居住人数不符合规定 2 41 宿舍内违章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明火 2 42 宿舍无冬季保暖、夏季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2 43 住宿、办公用房使用前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2 44 职工宿舍未实行集中管理 2 45 住宿人员信息未实行登记管理 2 46 生活用品摆放凌乱或环境卫生较差 1 47 交通疏导 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标志 1 48 道路、基坑边围墙
32、外侧未设置防止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 2 49 基坑上车行便桥未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 2 50 临时改道未按规定设置导向、减速设施及标志标线 2 51 施工现场 标牌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 1 52 未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示标牌内容不全面 1 53 标牌不规范、整齐、统一 1 54 未设置禁止标志、警示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未配以相应的安全标语 1 55 未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 1 56 保健急救 无急救措施,未配保健备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1 57 未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 1 58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 59 生活设施
33、未设置文体活动室、职工夜校等设施 1 60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 61 食堂未建立责任制和卫生管理制度 1 62 食堂未设排烟、隔油设施 1 63 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 2 64 燃气罐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 1 65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定 1 66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 2 DB42/T 16512021 10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类容 数值(D)67 生活设施 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 1 68 食堂生熟食未分开存放 1 69 食堂未采取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 1 70 生活区未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
34、水保温桶 1 71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布局、卫生、排放不符合标准要求 1 72 生活垃圾未装入密闭式容器或未及时清理 1 73 社区服务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废气措施 1 74 施工单位未对古树名木、文物采取保护措施 1 75 夜间施工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 76 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恶臭的物质 1 77 施工现场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1 78 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 1 DB42/T 16512021 11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3。表A.3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施工用电类隐患内容 数值(D)1 外电防护 在外电线路正下
35、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3 2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 3 防护设施和外电线路架设不坚固、稳定 2 4 在外电线路电杆附近开挖作业时,未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2 5 接零保护 与防雷 配电系统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6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 3 7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 3 8 未单独敷设保护零线 1 9 保护零线的材质、规格和颜色标记不符合标准要求 1 10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定 2 11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 2 12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定 2 13 工作接
36、地电阻大于 4 ,重复接地电阻大于 10 3 14 施工设施未采取防雷措施 2 15 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 30 2 16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 2 17 配电线路 线路及接头的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1 18 电缆线路未埋地或架空敷设 2 19 架空线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不合理设施上 2 20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2 21 线路未设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2 22 导线截面不能符合线路负荷电流 2 23 敷设的电缆不符合规定要求 2 24 通往水上的岸电未采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架设完后无余量 3 25 室内明敷
37、主干线距离地面高度小于 2.5 m 1 26 架空缆线上吊挂物品 2 27 配电箱与 开关箱 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2 28 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 3 29 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2 30 配电箱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 2 31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标准要求 1 32 电器安装板上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3 33 总配电箱、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不灵敏 3 DB42/T 16512021 12 表 A.3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施工用电类隐患内容 数值(D)34 配电室与 配电装置 配
38、电箱与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1 35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低于 3 级 2 36 配电室内无有效灭火器材 1 37 配电室和配电装置的布设不符合标准要求 1 38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并列运行 2 39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未装设同期装置或同期装置不灵敏 1 40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1 41 配电室未铺设绝缘垫或配电室杂乱 1 42 配电室未采取防止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1 43 配电室未设置警示标志、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1 44 使用与维护 临时用电工程未定期检查、维修或无检查、维修记录 3 45 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3 46 临时
39、用电工程作业人员无电工操作证,作业时无人监护 2 47 暂停用设备的开关箱未分断电源隔离开关或未关上门锁 2 48 在检查、维修时未穿、戴绝缘鞋、手套,未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 49 电器消防 安全 电气设备未按标准要求设置过载、短路保护装置 2 50 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1 51 施工现场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 52 现场照明 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未分开设置 1 53 照明线路与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标准要求 1 54 隧道、人防工程等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特低压照明器不符合标准要求 1 55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 56 照明变
40、压器未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2 57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 58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1 59 未在标准要求的部位配备应急照明 1 60 用电档案 无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1 61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2 62 未按规定履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审核、审批手续 1 63 未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 64 用电档案资料不齐全,无专人管理 1 65 用电记录填写不规范或不真实 1 DB42/T 16512021 13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4。表A.4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施工机具
41、类隐患内容 数值(D)1 平刨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2 未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1 3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 4 未设置作业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规定要求 1 5 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2 6 未在明显位置悬挂平刨使用操作规程 1 7 圆盘锯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8 未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1 9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10 未设置作业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规定要求 1 11 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2 12 未在明显位置悬挂圆盘锯使用操
42、作规程 1 13 手持电动 工具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 14 类手持电动工具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15 负荷线未采用耐气候型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负荷线有接头 1 16 钢筋机械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 17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18 未设置作业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规定要求 1 19 钢筋对焊作业区未设置防火花飞溅的措施 1 20 钢筋冷拉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1 21 机械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1 22 未在明显位置悬挂钢筋机械使用操作规程 1 23 电焊机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2
43、4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25 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2 26 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 5 m 1 27 二次侧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1 28 二次侧线长度超过 30 m 或绝缘老化 1 29 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 1 30 交流电焊机未安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装置 2 31 未在明显位置悬挂电焊机使用操作规程 1 32 搅拌机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33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DB42/T 16512021 14 表 A.4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施工机具类隐患内容 数值(D)34
44、搅拌机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未达到规定要求 1 35 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 1 36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1 37 未设置作业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规定要求 1 38 作业平台不稳当 1 39 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搅拌机使用操作规程 1 40 气瓶 未安装减压器、回火防止器或不灵敏 2 41 气瓶未设置防震圈、防护帽,未分类存放 1 42 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 2 43 气瓶暴晒或倾倒放置 1 44 同时使用两种气体作业时,未安装单向阀 2 45 潜水泵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46 负荷线未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2 47 振捣器
45、 未单独设置保护零线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 48 振捣器作业时未使用移动式配电箱或电缆长度超过 30 m 1 49 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 2 50 桩工机械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51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无文字记录 1 52 未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灵敏 2 53 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2 54 桩工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2 55 打桩机未挂设标示牌 1 56 打桩机标示牌内容不全面 1 57 运输车辆 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装置不灵敏 1 58 运输车辆手续不齐全 1 59 司机未经专门培训、无操作证 1 6
46、0 行车时车斗内载人 1 61 空压机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62 固定式空压机未设置独立站房 1 63 设备基础不平整、坚固 1 64 电动空压机未作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 65 空压机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1 66 空压机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或不灵敏 2 DB42/T 16512021 15 表 A.4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表(续)序号 目录 施工机具类隐患内容 数值(D)67 空压机 储气罐有明显锈蚀和损伤 1 68 空压机周围无防护栏 1 69 预应力 张拉机具 张拉机械设备未定期标定校验或无效验记录 1 70 压力表与千斤顶未按规定配套使用 1 71
47、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 1 72 张拉时顺梁方向梁端有人员停留 2 73 未使用砂轮机切割钢绞线 1 74 预应力张拉时,未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张拉设备的操作平台或平台不牢固 2 75 张拉钢筋两端的档板设置不符合规定 1 76 预应力张拉区域无明显的安全标志,非操作人员进入 1 77 小型起重 机具 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78 电动葫芦未设缓冲器 2 79 两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1 80 承载机具的基础或载体不牢靠 2 81 滑轮、吊钩、卷筒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 2 82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 2 83 滑轮、吊钩、卷筒未设置防脱装置 1 84
48、挖掘机 驾驶员无证上岗 2 85 挖掘机回转半径范围内有人停留或通过 1 86 夜间作业时,工作场地照明不足 1 87 驾驶员离开操作室时,未将铲斗或炮头放落地面 1 88 挖掘机工作时,工作面高度搞过机身高度的 1.5 倍 1 89 挖掘机往运泥车装泥石时,铲斗从汽车驾驶室越过 1 90 挖掘机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保养,无保养记录 1 91 摊铺机 发动机器前未做相应检查 1 92 用摊铺机牵引其他机械 1 93 作业现场无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 1 94 摊铺机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保养,无保养记录 1 DB42/T 16512021 16 高处作业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
49、息见表 A.5。表A.5 高处作业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高处作业类隐患内容 数值(D)1 安全帽 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2 2 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1 3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1 4 安全网 临边防护栏杆未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网间连接不紧密 1 5 边长大于 1500 mm 的水平洞口位置未张设安全平网 2 6 高度超过 3.2 m 无外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未张设安全平网 2 7 脚手架与构筑物之间距离超过 150 mm 的间隙未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2 8 当需采用平网进行防护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3 9 安全网与支撑件的拉结不牢固 1 10 安
50、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11 安全带 高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 12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标准要求 1 13 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14 防尘口罩 从事钻孔、注浆、喷射混凝土、切割、打磨等扬尘作业的人员未戴防尘口罩 1 15 防尘口罩的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16 临边防护 高度 2 m 以上且无外脚手架的临边作业面边缘未设置临边防护设施 3 17 临边防护设施设置不连续、不严密 2 18 临边防护设施的承载力和构造不符合标准要求 1 19 临边防护设施未实现定型化、工具式 1 20 临边防护栏杆未设置防物体、火花等坠落的挡脚板或挡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