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 作 协 议甲方:乙方:为进一步开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更好地发挥工程造价中介公司职能作用,提高建设行业的社会效益和行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的市场服务质量,因此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止,合作时间共五年,合作期满后,再续签订协议。2、 办公场地及人员安排:甲乙双方同意在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内设立预结算及审核办公室,办公室和办公台凳由甲方负责安排,办公设备和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到岗,安排人员5-8人。3、 业务来源:由甲方将英德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或房地产投资,个人投资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
2、预结算编制或审核交由乙方进行编制,业务项目范围包括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电力、市政道路、园林建筑、绿化、公路、桥梁、水利、水库、码头等。4、 有关业务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函2011724号)文执行。5、 利益分配:工程造价咨询费直接由乙方开出发票收取,全额记入乙方账户,然后返还给甲方,按每一个项目实收咨询费总金额分成,甲方占45%,乙方占55%(包税票);6、 合作期间人员的工资及业务费用开支甲乙双方各自负责。7、 责任和义务:(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承揽主营业务和协调相关部门,催收预结算编制的咨询 服务费,在造价咨询工作过程中遇到技术争议时,及时与乙方反映,协助乙方处理争议,解决纠纷。(2) 乙方职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编制所有工程项目预结算的任务并出具相关文件、解释计算过程,然后出具工程预结算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书,档案资料备份。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9、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望共同按协议执行。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