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约协议使用注意事项1. 使用解约协议时,若上下家愿意支付或者不索要已付佣金,则提出不出具佣金收据或收回佣金收据,若上下家同意,则解约协议上就不要体现佣金支付事项,把协议中第四条删除。2. 若上下家坚持出具佣金收据或不退还佣金收据的,则第四条不可删除,并注意在解除居间协议时出具的佣金收据不可写为居间服务费,只能称为违约金、赔偿金或补偿金。附件一:居间合同解约协议附件二:房屋买卖合同解约协议居间合同解约协议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上海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丙方居间介绍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_区_路 弄 号 室(下称“该房地产”)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于 年_月_日
2、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居间协议”), 且甲方已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RMB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合意解除居间协议,现就解除居间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居间协议。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 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 元整(RMB_)。三、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返还乙方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RMB ),应当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甲方逾期未返还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自本协议应返还定金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四、甲、乙双方应当于在本解约协议签订后 日内,分别支付丙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 元整(RMB
3、_),共计人民币_元整(RMB_)。五、甲、乙双方确认:本解约协议签署后,若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有关联的人再行达成买卖交易的,视为丙方居间成功,甲、乙双方应当分别按照居间协议约定成交价格的1%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六、待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上述事项之后,甲、乙、丙三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合同解约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坐落于 之房屋,双
4、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现因甲、乙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的原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此前签署的关于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约后由居间方撤销网上备案合同。3、甲方同意在本解约协议生效后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4、甲、乙双方一致认可居间方的良好服务,均承诺不向居间方主张收回已支付的佣金。5、其他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留存一份。甲方签章: 日 期: 乙方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