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6662011P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s20110729 发布2011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111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6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5.1.3、5.2.2、6.1.3、6.4.10、7.2.4(2)、7.2.10、7.6.3(1
2、)、7.6.4、8.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通用标准,提出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管理和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本规范在控制施工质量的同时,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等要求。本规范积极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
3、,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制备与运输,现浇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冬期、高温和雨期施工,环境保护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
4、0013;电子邮箱:concode),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榆构有限公司瑞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沛丰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西卡中国集团广州市裕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袁振隆 程志军
5、王玉岭 王沧州 王晓锋 王章夫 朱万旭 朱广祥 李小阳 李东彬 李宏伟 李景芳 肖绪文 吴月华 何晓阳 冷发光 张元勃 张同波 林晓辉 赵挺生 赵 勇 姜 波 耿树江 郭正兴 郭景强 龚 剑 蒋勤俭 赖宜政 路来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叶可明 杨嗣信 胡德均 钟 波 艾永祥 赵玉章 张良杰 汪道金 张 琨 陈 浩 高俊岳 白生翔 韩素芳 徐有邻 李晨光 尤天直 郑文忠 冯 健 魏建东 丛小密 杨思忠 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施工管理.33.2 施工技术.33.3 施工质量与安全.34 模板工程.54.1 一般规定.54.2 材料.54.3设计.54.4 制作与安装.
6、84.5 拆除与维护.114.6 质量检查.125 钢筋工程.125.1 一般规定.125.2 材料.135.3 钢筋加工.135.4 钢筋连接与安装.155.5 质量检查.186 预应力工程.196.1 一般规定.196.2 材料.196.3 制作与安装.196.4 张拉和放张.226.5 灌浆及封锚.256.6 质量检查.267 混凝土制备与运输.277.1 一般规定.277.2 原材料.277.3 混凝土配合比.307.4 混凝土搅拌.327.5 混凝土运输.337.6 质量检查.348 现浇结构工程.368.1 一般规定.368.2 混凝土输送.368.3 混凝土浇筑.388.4 混凝
7、土振捣.428.5 混凝土养护.438.6 混凝土施工缝与后浇带.458.7 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468.8 质量检查.478.9 混凝土缺陷修整.499 装配式结构工程.519.1 一般规定.519.2 施工验算.519.3 构件制作.539.4 运输与堆放.549.5 安装与连接.559.6 质量检查.5710 冬期、高温和雨期施工.5910.1 一般规定.5910.2 冬期施工.5910.3 高温施工.6210.4 雨期施工.6311 环境保护.6511.1 一般规定.6511.2 环境因素控制.65附录A 作用在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标准值.66附录B 常用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
8、计算截面 面积及理论重量.68附录C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70附录D 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计算和量测方法.71附录E 张拉阶段摩擦预应力损失测试方法.73附录F 混凝土原材料技术指标.75本规范用词说明.82引用标准名录.83附:条文说明.846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33.1 CONSTRUCTION MANAGEMENT33.2 CONSTRUCTION TECHNOLOGY33.3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SAFETY34 FORMWORK54.1 GENE
9、RAL REQUIREMENTS54.2 MATERIALS54.3 DESIGN54.4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84.5 REMOVAL AND MAINTENANCE114.6 QUALITY CONTROL115 REINFORCEMENT145.1 GENERAL REQUIREMENTS145.2 MATERIALS145.3 REINFORCEMENT FABRICATION145.4 REINFORCEMENT CONNECTION AND FIXING165.5 QUALITY CONTROL196 PRESTRESSED CONCRETE20
10、6.1 GENERAL REQUIREMENTS206.2 MATERIALS206.3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206.4 POST-TENSIONING AND PRE-TENSIONING236.5 GROUTING AND ANCHORAGE PROTECTION266.6 QUALITY CONTROL287 CONCRETE PRODUCTION AND TRANSPORTATION307.1 GENERAL REQUIREMENTS307.2 MATERIALS307.3 MIX PROPORTIONING327.4 MIXING347.5 CON
11、VEYING357.6 QUALITY CONTROL368 CAST-IN-SITU CONCRETE398.1 GENERAL REQUIREMENTS398.2 CONVEYING398.3 PLACING418.4 COMPACTING458.5 CURING478.6 CONSTRUCTION JOINT AND POST-CAST STRIP488.7 CRACK CONTROL OF MASS CONCRETE508.8 QUALITY CONTROL518.9 REPAIR OF CONCRETE DEFECTS539 PRECAST CONCRETE569.1 GENERAL
12、 REQUIREMENTS569.2 CHECKING569.3 PRODUCTION589.4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609.5 ERECTION619.6 QUALITY CONTROL6210 CONSTRUCTION IN COLD, HOT AND RAINY WEATHER6410.1 GENERAL REQUIREMENTS6410.2 COLD WEATHER REQUIREMENTS6410.3 HOT WEATHER REQUIREMENTS6710.4 RAINY WEATHER REQUIREMENTS6811 ENVIRONMENTAL
13、PROTECTION7011.1 GENERAL REQUIREMENTS7011.2 ENVIRONMENTAL CONSIDERATIONS70APPENDIX A CHARACTERISTIC VALUES OF LOADS ACTING ON FORMWORK.72APPENDIX B NOMINAL DIAMETER , NOMINAL SECTIONAL AREA , CALCULATION SECTIONAL AREA AND THEORETICAL WEIGHT OF COMMON REINFORCEMENTS74APPENDIX C MINIMUM SPLICING LENG
14、TH OF LONGITUDINAL REINFORCEMENTS76APPENDIX D CALCULATION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LONGATION OF PRESTRESSED TENDONS.78APPENDIX E TESTING METHOD FOR PRESTRESSING LOSS DUE TO FRICTION80APPENDIX F SPECIFICATIONS OF CONCRETE MATERIALS8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9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04
15、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051 总 则1.0.1 为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1.0.3 本规范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当设计文件对施工有专门要求时,尚应按设计文件执行。1.0.4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
16、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0.2 现浇混凝土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现浇结构。2.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2.0.4 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 workability of concrete混凝土拌合物满足施工操作要求及保证混凝土均匀密实应具备的特性,主要包括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简称混凝土工作性。2.0.5自密实混凝土 self-compacting concrete无需外力振捣,
17、能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并密实的混凝土。2.0.6 先张法 pre-tensioning在台座或模板上先张拉预应力筋并用夹具临时固定,再浇筑混凝土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放张预应力筋而建立预应力的施工方法。2.0.7后张法 post-tensioning 结构构件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张拉预应力筋并用锚具永久锚固而建立预应力的施工方法。2.0.8 成型钢筋 fabricated steel bar采用专用设备,按规定尺寸、形状预先加工成型的普通钢筋制品。2.0.9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先浇筑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继续浇筑混凝土所形成的接缝。2.0.10
18、后浇带 post-cast strip为适应温度变化、混凝土收缩、结构不均匀沉降等因素的影响,在梁、板(包括基础底板)、墙等结构中预留的具有一定宽度且经过一定时间后再浇筑的混凝土带。3 基本规定3.1 施工管理3.1.1 承担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3.1.2 施工项目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施工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应具备各自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3.1.3 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19、3.1.4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和审核,并应及时存档、备案。3.1.5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3.1.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与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进行交底和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演练。3.2 施工技术3.2.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结构类型、特点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工艺,并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2.2 对体形复杂、高度或跨度较大、地基情况复杂及施工环境条件特殊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宜
20、进行施工过程监测,并应及时调整施工控制措施。3.2.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3.2.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专利技术,不应违反本规范的有关规定。3.2.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3.3 施工质量与安全3.3.1 混凝土结构工程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3.3.2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其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21、。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3.3.3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作出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3.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规定。3.3.5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号、外观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3.3.6 材料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批次分开储存与堆放,并应标识明晰。储存与堆放条件不应影响材料品质。3.3.7 混凝土结构工程
2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检测和试验计划,并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试验计划制定见证计划。3.3.8 施工中为各种检验目的所制作的试件应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件均应及时进行唯一性标识;2 混凝土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地点、抽样数量、养护条件、试验龄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其制作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等的有关规定;3 钢筋、预应力筋等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数量、制作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3、的规定。3.3.9 施工现场应设置满足需要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作为确定结构位置的依据,其精度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并应防止扰动。3.3.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防火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模板工程4.1 一般规定4.1.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4.1.3模板及支架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准确,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4.2 材 料
24、4.2.1 模板及支架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2 模板及支架宜选用轻质、高强、耐用的材料。连接件宜选用标准定型产品。4.2.3 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平整,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硬度;清水混凝土模板的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模后所需的饰面效果。4.2.4 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4.3 设 计4.3.1 模板及支架的形式和构造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4.3.2 模板及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2 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
25、其效应计算;3 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4 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5 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4.3.3 模板及支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及支架的结构设计宜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2 模板及支架的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计算假定和分析模型,应有理论或试验依据,或经工程验证可行;3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各种受力工况进行结构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的作用效应组合;4 承载力计算应采用荷载基本组合;变形验算可仅采用永久荷载标准值。4.3.4 模板及支架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不同工况下的各项荷载及其组合。各项荷载的标准值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4.3.5 模板及支架结构构件应
26、按短暂设计状况进行承载能力计算,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4.3.5)式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对重要的模板及支架宜取1.0;对于一般的模板及支架应取0.9; 模板及支架按荷载基本组合计算的效应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4.3.6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模板及支架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计算; 承载力设计值调整系数,应根据模板及支架重复使用情况取用,不应小于1.0。4.3.6 模板及支架的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4.3.6)式中, 第个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荷载效应值; 第个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荷载效应值; 模板及支架的类型系数:对侧面模板,取0.9;对底面模板和支
27、架,取1.0;第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宜取 0.9。4.3.7 模板及支架承载力计算的各项荷载可按表4.3.7确定,并应采用最不利的荷载基本组合进行设计。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应包括模板及支架自重(G1)、新浇混凝土自重(G2)、钢筋自重(G3)及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G4)等;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宜包括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产生的荷载(Q1)、混凝土下料产生的水平荷载(Q2)、泵送混凝土或不均匀堆载等因素产生的附加水平荷载(Q3)及风荷载(Q4)等。4.3.8 参与模板及支架承载力计算的各项荷载计算内容参与荷载项模板底面模板的承载力G1 G2 G3Q1侧面模板的承载力G4Q2支架支架水平杆及节点
28、的承载力G1 G2G3Q1立杆的承载力G1 G2G3Q1Q4支架结构的整体稳定G1 G2G3Q1Q3G1 G2G3Q1Q4 注: 表中的“”仅表示各项荷载参与组合,而不表示代数相加。4.3.8 模板及支架的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4.3.7)式中:采用荷载标准组合计算的构件变形值; 变形限值,应按本规范第4.3.9条的规定确定。 4.3.9 模板及支架的变形限值应根据结构工程要求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其挠度限值宜区取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2 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其挠度限值宜取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3 支架的轴向压缩变形值或侧向弹性挠度限值,
29、宜取为计算高度或计算跨度的1/1000。4.3.10 支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当高宽比大于3时,应加强整体稳固性措施。4.3.11 支架应按混凝土浇筑前和混凝土浇筑时两种工况进行抗倾覆验算。支架的抗倾覆验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O M O M r (4.3.11)式中:M O 支架的倾覆力矩设计值,按荷载基本组合计算,其中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35,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M r 支架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按荷载基本组合计算,其中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0.9,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0 。4.3.12 支架结构中钢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表4.3.12规定的容许值。表4.3.12支架结构钢构件容许长细比
30、构件类别容许长细比受压构件的支架立柱及桁架180受压构件的斜撑、剪刀撑200受拉构件的钢杆件3504.3.13 多层楼板连续支模时,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架和楼板结构的影响。4.3.14 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土层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对土层进行验算;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验算。4.3.15 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的支架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和扣件搭设的支架宜采用中心传力方式; 2 单根立杆的轴向力标准值不宜大于12KN,高大模板支架单根
31、立杆的轴向力标准值不宜大于10KN;3 立杆顶部承受水平杆扣件传递的竖向荷载时,立杆应按50mm的偏心距进行承载力验算,高大模板支架的立杆应按不小于100mm的偏心距进行承载力验算;4 支承模板的顶部水平杆可按受弯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5 扣件抗滑移承载力验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执行。4.3.16 采用门式、碗扣式、盘扣式或盘销式等钢管架搭设的模板支架,应采用支架立柱杆端插入可调托座的中心传力方式,其承载力及刚度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算。4.4 制作与安装4.4.1 模板应按图加工、制作。通用性强的模板宜制作成定型模板。4.4.2
32、模板面板背楞的截面高度应统一。模板制作与安装时,板面拼缝应严密。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其模板对拉螺栓中部应设止水片,止水片应与对拉螺栓环焊。4.4.3 与通用钢管支架匹配的专用支架,应按图加工、制作。搁置于支架顶端可调托座上的主梁,可采用木方、木工字梁或截面对称的型钢制作。4.4.4 支架立柱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2 土层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应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胀措施;3 对软土地基,必要时可采用堆载预压的方法调整模板面板安装高度。4.4.5 安装模板时,应进行测量放线,并应采取保证模板位置准确的定
33、位措施。对竖向构件的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和浇筑速度,采取竖向模板抗侧移、抗浮和抗倾覆措施。对水平构件的模板及支架,应结合不同的支架和模板面板形式,采取支架间、模板间及模板与支架间的有效拉结措施。对可能承受较大风荷载的模板,应采取防风措施。4.4.6 对跨度不小于4m的梁、板,其模板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1/10003/1000。 4.4.7 采用扣件式钢管作模板支架时,支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支架搭设所采用的钢管、扣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支架步距以及构造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2 立杆纵距、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5m,支架步距不应大于2.0m
34、;立杆走纵向和横向宜设置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立杆底部不宜大于200mm,横向扫地杆宜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3 立杆接长除顶层步距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步距接头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个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一步距内。4 立杆步距的上下两端应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与立杆的交错点应采用扣件连接,双向水平杆与立杆的连接扣件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 。5 支架周边应连续设置剪刀撑。支架长度或宽度大于6m时,应设置中部纵向或横向的竖向剪刀撑,剪刀撑的间距和单幅剪刀撑的宽度均不宜大于8m,剪刀撑与水平杆的夹角宜为45O60O;支架高度大于3倍步距时,支架顶部宜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剪刀撑应延伸至周边。6 立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8m,且不应少于2个扣件连接,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不应小于100mm。7 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不用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 Nm。8 支架立杆搭设的垂直偏差不宜大于1/200。4.4.8 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时,支架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