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级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金属结构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四川省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四川电力行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细则。第二条 金属技术监督是我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我厂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金属结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应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第三条 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四川*各级水电站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
2、各种部件的设计、施工、生产、修改、实验以及材料供应等。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五条 监督范围根据大唐集团水力发电厂金属监督技术标准,制定以下监督范围:(一) 水轮机重要金属部件:转轮、蜗壳、顶盖、座环、底环、导水机构、尾水管里衬、导轴承、大轴(含导轴承轴颈)、转轮连接螺栓、大轴连接螺栓、调速器(控制环)。(二) 发电机重要金属部件:大轴、制动环、推力轴承、导轴承、上下机架、机械制动装置、转子中心体及拉紧螺栓。(三) 水工金属结构:机组进水压力钢管、闸门、闸门埋件、启闭机、拦污栅。(四)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五) 上述监督范围内钢材、备品、配件、焊接材料、焊接接头。第三章 金属监
3、督检查的项目第六条 水轮机受监设备(部件)生产阶段检查项目及周期设备名称工作项目周期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大轴检查裂纹、锈蚀、磨损、变形A级检1、 修宏观检查2、 对运行10万小时以上的大轴进行无损检测。大轴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必要的无损检测。1、 不允许存在裂纹缺陷。2、 焊缝超声波检验,BI级为合格,大于应做缺陷处理。3、 焊缝射线检验,BII级为合格。大于应做缺陷处理。4、 变形、锈蚀、磨损严重应处理。转轮检查裂纹、气蚀、锈蚀、变形、以及连接紧固情况A、B、C级检修1、宏观检查,气蚀面积,深度测量,无损检测。1、不允许存在裂缝缺陷。2、焊缝超声波检查3、焊缝射线检验4、焊缝磁粉检验5、锈蚀、
4、气蚀、磨损严重应处理。蜗壳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蚀、磨损、变形情况A级检修1、 宏观检查2、 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顶盖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蚀、磨损、变形以及连接紧固螺栓情况A、B级检修1、宏观检查2、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座环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蚀、磨损、变形情况A、B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导叶机构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蚀、磨损、变形情况A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尾水管里衬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蚀、磨损、变形情况A、B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闸门检查焊缝裂纹、汽蚀、锈
5、蚀、磨损、变形情况A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汽蚀面积和深度测量,无损测量导轴承、轴承座检查裂纹及连接紧固情况A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无损测量调速器(控制环)检查裂纹、锈蚀、磨损、变形情况A级检修1、宏观检查2、必要时进行无损测量M32以上转轮螺栓及大轴连接螺栓检查裂纹变形A级检修1、 宏观检查2、 必要时无损检测第四章 设备的金属监督第七条 金属材料(一)受监督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受监督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备品备件必须经质量验收合格,或质保书,应标明刚好、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必要的金相、热处理工艺等。(三)受监督部件的备品配件若系合金材料
6、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光谱分析,证明与设计要求相符合才能使用。重要部件除进行光谱分析外,还应进行金相及硬度抽查,符合要求才能使用。(四)建立库存金属材料的质量验收和领用等管理制度,防止错收错放;金属材料分类存放、采取防变形、防变质、防腐蚀、防损伤等措施,严禁不合格的金属材料使用到发电设备。(五)代用材料遵循的原则 1. 采用代用材料时,要有充分的依据,原则上应选择成分、性能略优者;代用材料壁厚偏薄时,应进行强度核算。 2. 修造和安装中使用代用材料时,需要设计单位和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认可,还需要分管总工程师批准,检修中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或兼职)的同意,并经总负
7、责批准。 3. 使用代用材料后,必须做好技术记录、存档,并应有代用材料变更单备案,且在图纸做相应修改或在图纸上注明。第八条 高速转动部件的监督(一)水轮机发电机安装前应对转轮、制动环、转子中心体拉紧螺栓、大轴、转轮连接螺栓、大轴连接螺栓等部件,必须有合格证书,并应对上述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如发现裂纹等严重缺陷或超标缺陷应立即通告制造厂,并研究处理意见。(二)水轮机发电机安装前应对转轮、制动环、转子中心体拉紧螺栓、大轴、转轮连接螺栓、大轴连接螺栓等部件应逐件进行光谱分析,凡错位者立即更换,技术记录应完整地交给发电单位。第五章 钢材及设备配件的管理第九条 验收(一)用于受监督部件
8、的钢材、备品配件进库时,验收员应按照国家标准,质量保证书、协议书或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二)验收人应根据出厂有关证件、提货单、仔细核对规格、数量、钢号是否与证件相符合,外表有无锈蚀、碰伤、损坏、变形、裂纹等缺陷。如缺少证件或证件不符,应查明原因,加以处理;(三)进口钢材、无缝钢管以及备品配件应按相应国家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检验和索赔;(四)焊条、焊丝入库时,应检查出厂证明及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作熔化成分实验和取样分析,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的不合格焊条。第十条 保管(一)各种钢材、钢管和备品配件验收后的质保书,出厂证明资料及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备查;(二)上述钢材及备品配件应分类存放
9、,涂色标记,防止锈蚀和损坏;(三)设专用焊接材料库,各种焊条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受潮变质,焊丝防止生锈;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基本管理(一)适时召开金属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决议、工作总结,修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等;(二)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兼职)人员,应按期制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三)受监部件检验必须具检验技术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被检部件名称、方法、项目、内容、日期、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十二条 技术档案管理(一)施工单位应累积下列竣工资料,经监督专责人审核、总工批准,移交发供、电企业。 1. 施工所依据的受
10、监督部件范围内的全套管理道系统图与布置图,以上设计图纸如在施工中有修改的,应在原图上按实际情况更正; 2. 受监督部门的出厂技术证件和现场检验资料; 3. 属于金属监督范围内的管道的焊接技术资料和现场检验记录(并标明检验焊口的位置); 4. 代用材料的详细记录 5. 安装中与金属监督有关的设备缺陷处理情况第十三条 电站专员根据设备监督项目,分门别类,自立档案,系统的整理与积累监督资料。主要有:(一)原始资料技术档案 1. 制造、安装、移交的有关原始资料; 2. 受监金属部件的用钢资料;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累计时间资料(二)专门技术档案 1. 承压部件、泄漏资料,包括泄漏记录、原因分析、处理措施、报表等; 2. 事故分析、反事故措施、缺陷处理及异常情况档案; 3. 焊接监督档案,包括重要部件的焊接工艺及工艺评定资料; 4. 重要转动部分检查及处理档案; 5. 重要过水部件检验及处理档案; 6. 缺陷复查档案。(三)管理档案 1. 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职责、制度; 2. 有关的专业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和行业标准等); 3. 年度金属监督计划和机组大修计划; 4. 大修工作总结,测试报表和金属监督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