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部分 总则及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度1一、总则1二、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2第二部分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3一、安全领导小组3二、安全管理体系框图3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4第三部分 项目生产管理制度5一、项目安全检查制度5二、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5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6四、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7五、事故应急预案7六、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8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九、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10第一部分 总则及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度一、总则1.编制说明为加强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实现日照国际海洋城市政道路工程一标安全目标,根据国家、行业、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体
2、系文件。参加施工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当施工生产、人身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施工工区为“操作实施层”,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安全责任。施工工区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参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分口把关。当本体系文件与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上级各单位)所制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或严格的规定为准。2.适
3、用范围本体系文件适用于日照国际海洋城市政道路工程一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全过程。二、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1.安全管理方针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2.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安全生产。第二部分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保证体系一、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姜希光副组长:虢洪砖组 员:丁剑华 董彦辰 赵江 江帆 二、安全组织体系框图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工程师:虢洪砖项目经理:姜希光施工组安全组测量组汽车组质检组技术组机械组安全员:董彦辰管廊二队管廊一队路基二队路基一队11
4、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班前安全讲话制3. “周一”安全活动日制4. 安全设计制5. 安全技术交底制6.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7. 安全教育制8. 交接班制9. 安全操作挂牌制10. 安全生产检查制1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12. 安全生产奖惩制安全生产目标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十二项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三无: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杜绝重伤事故1总结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经验,对于成功的控制方法总结推广;2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3作好总结、评比工作。1安全技术交底后是否人人明白和心中有数;2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
5、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3施工机械是否坚持安全挂牌;4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认真执行;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6“周一”安全讲话是否正常执行;7安全隐患是否限制整改;8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1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3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防符合要求;4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5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交底;6各级各类人员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7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8对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1经理部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4坚持安
6、全坚持制度;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6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落实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收尾过程检查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检查组织保证制度保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公司质量监督部门图第三部分 项目生产管理制度一、项目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当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2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技术、安全、施工、劳资等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举行一次安全排查会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及会议纪要.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
7、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并
8、通过集团公司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4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
9、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5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四、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1、劳务施工队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与劳务施工队要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认备案后施工队方准作业。2、劳务施工队进场后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3、
10、劳务工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4、如果劳务施工队在生产中违反各项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中的要求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教育和罚款,以便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5、如果劳务施工队不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按章处罚,性质严重的驱逐出项目部。如果不按章进行施工生产造成的各类伤害和损失由施工队自己承担,项目部概不负责,项目劳资人员在签订劳务施工合同时必须把相关条款写入劳务合同内,以便进行安全管理。五、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
11、财产损失。2.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5.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执行项目部、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六、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1.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
12、故,一般事故。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等单位(部门)报告。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5.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
13、救援。7.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8.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9.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原则进行。10.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各级项目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
14、,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强化组织领导,各施工单位成立以施工区长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每个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细则。(2)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编制消防安全具体措施。(3)施工作业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间距离以安全防火规定为准。(4)施工现场及驻地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材料。(5)建立上至工区长、下至职工的安全防火责任,并划分防火责任区。(6)在树林附近施工的工点和在大风季节,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气
15、象预报,随时加强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九、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2.广泛开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认识;3.采取各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者免受尘毒以及其他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危害;5.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6.贯穿劳逸结合的方针,安排好员工劳动和
16、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7.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8.施工现场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9.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10.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11.加强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忽视劳动保护工作的行为,要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方及使改进工作条件;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