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地铁五号线10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施工临时用电是施工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能源,是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安全文明施工重要要素。为兑现我局在北京地铁五号线10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承诺,给首都建设留下时代精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用电的规范、规则、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项目部、工区的临时用电管理。第二条:施工临时用电的主要任务: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规则,通过技术、经济、科学管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节约能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第二章 外 电 防 护第三条:外电线路主要是指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
2、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1、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设,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为: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以下35110KV以下最小安全距离4米6米8米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第二章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第四条: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1、接地及其作用工作接地: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保护接
3、地: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保护接零: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在保护零线上再做的接地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在同一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2、接地与保护接零的使用在低压电网中作了工作接地时,应采用保护接零,不应采用保护接地。在同一电网中,不允许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3、工地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即采用TN-S系统,按如下方式接线:(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2)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4、(3)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牌(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4)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5)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第三章 配电箱、开关箱第五条:施工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再上一级分配电箱和总配电箱中分别加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三级保护。第六条:电箱的安装位置。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
5、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是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配电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应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第四章 现 场 照 明第七条: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1)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应采用36伏;(2)实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伏;(3)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不大于36伏;(4)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
6、.第五章 配 电 线 路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后,施工现场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线路必须采取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第九条: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了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第十条:直埋电缆必须是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米,并上下敷5厘米厚细沙。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第六章 电 器 装 置第十一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第七章 用 电 档 案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交底资料(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5)定期检(复)查表(6)电工维修记录第九章 附 则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是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办法,凡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