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委托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三、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施队的
2、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五、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七、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公章) 年 月 日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四、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五、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六、支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4、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八、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公章) 年 月 日安 全 员 职 责 一、在项目经理和公司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检查督促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法规和安全用电、防物击、防坠落、防机伤、防中毒、防火灾等常识的教育以及新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参加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
5、签字手续。 四、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五、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等设备安装及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有权禁止投入使用。 六、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有权下发整改通知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复查验收。 七、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得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八、接受安全监督员的业务指导,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九、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公章) 年 月 日外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
6、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队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物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分配上岗作业。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四、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坚持每
7、日上班前对本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检查,作业工程中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下班前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确认、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下班前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公章) 年 月 日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8、,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五、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公章) 年 月 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
9、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四、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五、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七、定期检查督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履行持证上岗制度,不得无证上岗。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公章) 年 月 日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包括附件)及材料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
10、厂合格证、说明书、安监证,发放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三、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使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四、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五、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公章) 年 月 日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按照公司技术资料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明确资料员的职责、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二、保证技术、安全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做好试块及各种材料的送检工作。三、各种资料要整齐准确,隐蔽工程要做验收签证手续。四、必须妥善保管好资料,确保保证资料齐全完整。五、在做好资料的前提下,协助施工员、
11、质检员做好施工记录工作。六、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站的工程技术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签证、监证手续。七、协助项目经理、施工员做好工地现场管理工作。(公章) 年 月 日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严格遵守材料收发制度、保管制度,坚持原则,做到材料、设备出入签证手续齐全,数据清楚,帐物清楚,帐物相符,记载及时。二、熟悉施工预算,了解材料限额,依照工程进度编制用料计划,贮存合理,杜绝超贮积压和变质。三、严格验收制度,购置或领发材料,设备必须依据原始数据检查验收,做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相符,方可入帐。四、发放材料应先填好领用或调拨单,用于本工地应注明用途,领用人签字
12、,调拨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填写,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发货。五、做好实物材料、设备帐,并做好月报表报公司主管部门。六、做好本职工作,团结一心,坚守工作岗位。(公章) 年 月 日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二、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听从指挥,遵章守纪,坚守岗位。四、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五、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要及时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处负责人报
13、告,不准隐瞒事故真象,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公章) 年 月 日吊车(篮)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吊车(篮)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机操作。二、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起重机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设备的各项性能、操作方法以及该设备的维护保养技术。三、不准斜拉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四、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五、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公章) 年 月 日一般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二、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原从指挥,遵章守纪,坚守岗位。四、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五、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要及时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处负责人报告,不准隐瞒事故真象,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