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 会计核算 ,实行(2) 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 会计法律 、(2) 会计行政法规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 位 制定 代表名称 会计法律 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会计法85.1.21诞生; 2000.7.1实施 会计行仅次于会计法 国务院或财政部拟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政法规 国务院批 企业会计准则 总会计师条例 记住两“条例”一“准则”)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规章 从业管理办法
2、统一会计仅次于会计法 财政部 代理记帐管理办法制度 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本辖区内使用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 (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层次制定部门代表性法律法规法 律 地 位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层次最高,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法律地位低于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国务院财政部门 (即财政部
3、)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发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一准则、五办法)法律地位低于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会计准则 38项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两准则、七制度、两规范、两管理办法) 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和包含的
4、内容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我国会计法规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会计法律制度是对会计人员行为的最低要求。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 国务院财政部门 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管理原则) (1)国家统一的
5、会计制度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 制定并公布。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2)国务院有关部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备案 。 (1)管理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 3、会计人员的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 (2)管理范围 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真实性 、 完整性 负责。(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 其它会计资料)(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
6、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5.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工作,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同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单位负责人应接受并配合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6.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1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国家统一
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7.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四方面内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8.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第三节 会计核算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
8、)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法没有对 个体工商户 提出建账要求。(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 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例题】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是( C )A、洽谈业务 B、签订合同 C、履行合同并引起资金运动 D、履行合同但没有引起资金运动(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 会计凭证 、 会计账簿 、 财务会计报告 其它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 真实性 ;
9、B、 完整性 。 伪造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 以假充真 。 变造 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 以假乱真 。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在对单位并处五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 确有必要变更的
10、,应当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 中予以说明。(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的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一种外国文字。注意: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2、会计核算的内容 (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
11、事项(要求记住这几个标题,具体内容不要求) (1)是什么: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会计年度 (2)为什么:主要是与我国的 计划 、 统计 、 财政 等年度保持一致。 (1)原则:会计核算以 人民币 为记账本位币。4、记账本位币 (2)特殊:业务收支以 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 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折算为人民币。5、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 原始凭证 和 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A、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填制或者取得 原始凭证 ,并 及时 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 一个会
12、计结算期 。B、要保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不得漏项。C、对原始凭证签章的要求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 填制单位的公章 ,其中,发票必须盖有 税务部门 监制章;b、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 填制人员 的签名或者盖章。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 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 的签名或者盖章。d、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 本单位的公章 。(知公章指:业务公章及财务、发票、收款、结算专用章)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该原始凭证无效。E、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 验收证明 。F、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
13、(作废时盖啊“作废”戳连存根一起保存)G、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 退货发票 ,附有 退货验收证明 和 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 , 不得 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H、单位人员公出借款的收据,必须附在 记账凭证 之后。 在收回借款时 ,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 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I、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 批准机关名称 、 日期 和 文件字号 。J、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 ,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 本单位负责人 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K、原始凭证遗失应采取的措施a、能够取得证
14、明的: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后,报经本单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和 单位负责人 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b、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本单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 和 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A、审核主体: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 原始凭证的审核 B、审核依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a、对 不真实、不合法 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 单位负责人 报告C、处理方法 b、对 不准确、不完整 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A、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 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B、
15、一般内容错误:由 出具单位 重开 或 更正 ,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必须由出具单位 重开 。(2)记账凭证又称传票记账凭证的填制A、填制依据: 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 。 a、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B、如何填制 b、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c、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C、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 分数编号法 编号。D、除 结账 和 更正错账 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E、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
16、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 原始凭证分割单 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a、 填制当时 发生错误,应当 重新填制 。 b、发现 当年 的错误,可以用 红字注销法 进行更正。F、改错方法 c、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 调整记账凭证 。d、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的,应当用 蓝字 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G、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 制单人员 、 审核人员 、 记账人员 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经济责任。 A、是否附有原始凭证(结账、更正错帐可不附) 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 B、内容是否填写齐全
17、C、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D、编号有无重号、漏号现象 6、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的种类: 总账 、 明细账 、 日记账 和 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账簿的登记 登记依据: 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 。 登记完毕后, 记账人员 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 (书写要留有空格,占格距的1/2) 登记会计账簿要用 蓝黑墨水 或者 碳素墨水 书写,不得使用 圆珠笔 (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 铅笔 书写。 A、冲销错误纪录可以用 红色墨水 登记账的有 B、登记减少数 C、登记负数余额 会计帐簿错误的更正方法: 划线更正法 、 补充登记法 、 红字更正法 。 实行会计电
18、算化的单位, 总账 、 明细账 应当定期打印。(3)账目核对的要求: 账实相符 、 账证相符 、 账账相符 。(没有账表相符) 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账实相符 、 账证相符 、 账账相符 、 账表相符 。(在第39页倒数第4行)(4)结账的种类: 月结 、 季结 、 年结 。(没有半年结)(5)结账的要求:现金日记账 和 银行存款日记账 必须每日结出余额。结账前,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需调整的账项要及时调整。7、财务会计报告(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会计报表 、 会计报表附注 、 财务情况说明书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通常仅指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至少应
19、包括 资产负债表 和 利润表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依据: 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 。 年度结账日为 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 ;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 最后一天 。不得提前或迟过。 企业负责人 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完整性也负责。)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3)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 真实 、 完整 。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
20、报告,应当由 企业负责人(如厂长)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如抓财务的副厂长) 、 会计机构负责人(如会计科长) 和设总会计师 的 签名并盖章 。(除此外均签名或盖章) 国有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或者 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注意:都是国字当头的企业,没有事业单位),应当 至少每年一次 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A、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C、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D、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E、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 编制基础 、 编制依据 、 编制原
21、则 和 编制方法 应当一致。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 一并对外提供 。 ( 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对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8、财产清查: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 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债权、债务 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9、会计档案(1)会计档案种类会计档案的种类A、 会计凭证类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B、 会计账簿类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固定资产卡片等;C、 财务会计报告类 ,
22、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D、 其他类 ,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各单位的 预算 、 计划 、 制度 等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2)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用三针引线法装订,厚度一般1.5厘米。 会计凭证装订后,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会计主管人员 和 装订人员 签章。 活页账不混装。(3)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 财务会计部门 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 一年
23、。(不是必须立即移送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计算保管年限时,包括财务部门保管的这一年)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应会同 原财务会计部门 和 经办人 共同进行。 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 本单位负责人 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与第12页(10)原始凭证的管理相同】(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 永久 和 定期 两类。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 计算方法: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财务部门保管的一年计算在内)如1993年5月1日开具的发票,保管期15年,保管期限最后一天是
24、2008年12月31日。(从1994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共15本)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存的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25年的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的日记账。保管15年的有:各种凭证(原始、记账、汇总凭证)、各类账簿(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保管期限10年的有: 与纳税资料保存10年 保管5年的有: 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后保存5年。 已开具的 发票存根联 和 发票登记簿 应当保存 5年 。(保管3年的有: 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
25、性账簿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5)会计档案的销毁的程序和要求 由本单位 档案部门 和 财务会计部门 共同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 单位负责人 签署意见。 A、一般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 单位的档案部门 和 财务会计部门 共同派人监销; 专人负责监销 B、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 同级财政 、 同级审计部门 派人监销; C、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 同级审计部门 派人监销。监销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 单位负责人 。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A、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
26、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毕时止)B、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6)会计档案的交接 单位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 业务主管部门 、 财产所有者 或移交有关 档案馆 代管。 A、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 存续方 统一保管; 单位分立B、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由其中 一方 代管或移交 档案馆 代管。 A、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会计档案应当由 合并后的单位 统一保管 单位合并 B、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 原各单位 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
27、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 接受单位 。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由 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 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员 和 监交人员 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7)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 电算化会计档案是指 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 和 计算机打印出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 。 根据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上直接编制,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上应有 录入人员 、 稽核人员 和 会计主管人员 的签名或者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 出纳人员 的签名或者盖章。 会计电算化系统开
28、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 13年 。 采用磁性介质存储会计数据,不再定期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应征得 同级财政部门 同意。 记账凭证 、 总分类账 、 现金日记账 、 银行存款日记账 需要定期打印输出。 各种会计资料,未经 单位负责人 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第四节 会计监督1、我国实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制,即:(1) 单位内部监督 、(2) 政府监督 、(3) 社会监督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监督的主体: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 (2)监督的对象: 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29、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8种)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核心是“内部牵制”(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监督检查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稽核检查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C、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D、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E、授
30、权批准与监督检查 F、销售和收款 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的区别,P3637) 会计系统控制 预算控制预算控制的决策权落实在 内部管理的最高层 ,在公司是股东(大)会。(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财产保全控制主要有两项措施:A、 接近控制 、B、 定期盘点控制 。 风险控制风险按其形成原因可以分为:A、 经营风险 、B、 财务风险 。 内部报告控制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会计机构、会
31、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 单位负责人 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监督主体:主要指 财政部门 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即是监督之内、又是执法主体,对违法会计行为有处罚权) 注意:财政部门不是唯一主体。(审计、税务、人民银行
32、、证监、保监部门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2) 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对象: 会计行为 。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3)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范围 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4、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是最重要的社会监督。 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体: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 任何单位和个人 。(2)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的 审计和鉴证业务 : 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
33、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3)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政府监管 国务院财政部门 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由县一级财政部门即可) 财政部门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再监督。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会计机构的设置(1)设置依据: 会计业务的需要 。言外之意,单位可以不设会计机构,但大、中型企业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如果不设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指专职会计),则 必须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
34、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 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2、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的会计业务。 (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 (不是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 会计师 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设立程序 审批+登记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工商登记 手续,领取营业执照。(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 进行会计
35、核算 。A、审核原始凭证(不包括填制原始凭证) B、填制记账凭证C、登记会计账簿 D、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需经 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 和 委托人 签名并盖章 后方可对外提供。(记住:有会计机构或无会计机构找中介代理记账的,只要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均由有关人员签名并盖章。)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4)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此人不是出纳)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
36、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5)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依委托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代理记账)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拒绝委托人的非法要求)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解释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3、会计机构负责人(1)地位:是单位负责会计工作的 中层行政领导人员 。如会计科长、处长等。(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
37、构负责人,除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外,还应当具备 会计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会计从业资格(1) 会计从业资格 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条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 内会计档案管理。(档案部门会计档案管理除外)下列人员无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不属会计岗) 注册会计师; 档案部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银员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人员(3)会计从业资
38、格证书的取得 取得方式: 考试 考试科目:A、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B、会计基础;C、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这是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A、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B、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C、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不得参加考试的人员A、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但是 尚未构成犯罪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从事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 永远 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
39、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 中专 以上(含中专) 会计类专业 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 2年 内(含2年),免试 会计基础 、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证的有效范围: 全国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管理原则: 属地原则 。 管理机关: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管理方式A、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90日内 向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B、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 超过6个月 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C、调转登
40、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 继续从事会计工作 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D、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也包括有初级、中级资格人员) 特点:A、 针对性 、 B、 适应性 、C、 灵活性 。 内容:A、会计理论与实务;B、财务、会计法规制度;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D、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形式:A、 接受培训 、B、 自学 。 学时要求:每年不得少于 24小时 。 5、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职务 高级会计师(1)会计专业职务 中级职务 会计师 初级职务 助理会计师、会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