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沃文网! | 帮助中心 分享知识,传播智慧!
沃文网
全部分类
  • 教学课件>
  • 医学资料>
  • 技术资料>
  • 学术论文>
  • 资格考试>
  • 建筑施工>
  • 实用文档>
  • 其他资料>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沃文网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合同法学演示文稿(第十二章提供服务的合同).ppt

    • 资源ID:859138       资源大小:2.42MB        全文页数:43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积分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下载更划算!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合同法学演示文稿(第十二章提供服务的合同).ppt

    1、第十二章 提供服务 的合同 主要为: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第一节第一节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一、承揽合同概念和特征一、承揽合同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一)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二)特征(二)特征1、当事人具有明确目的性、当事人具有明确目的性2、承揽人具有完成工作的独立性、承揽人具有完成工作的独立性3、定作物具有特定性、定作物具有特定性4、合同具有诺成与有偿性、合同具有诺成与有偿性二、承二、承揽合同合同种

    2、种类(依承(依承揽具体具体内内容的不容的不同同划划分)分)(一)加工合同(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三)修理合同 (四)(四)复复制合同制合同 (五)(五)测试合同合同 (六)(六)检验合同合同三、承揽合同效力三、承揽合同效力(一)承揽人的合同义务(一)承揽人的合同义务1、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1)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2)应依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应依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3)交付的工作成果须符合质量要求)交付的工作成果须符合质量要求2、接受定作人提供材料的义务、接受定作人提供材料的义务3、协助义务、协助义务4、交

    3、付工作成果的义务、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5、承揽人的保密义务和通知义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和通知义务 (二)定作人的义务(二)定作人的义务1 1、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的义务2 2、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1 1)及时提供依合同性质确定应由定作人)及时提供依合同性质确定应由定作人 提供的材料提供的材料(2 2)依承揽人的通知,定作人应履行的某)依承揽人的通知,定作人应履行的某 些协助义务些协助义务 (3 3)受领工作成果)受领工作成果 (三)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三)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四、承四、承揽揽合同的合同的终终止止(一)定作人的任意解除(一)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权(二)因(二)因

    4、当当事人一方事人一方严严重重违约违约而解除而解除1 1、承、承揽揽人未依人未依约约按按时时完成合同工作完成合同工作义务义务 2 2、承、承揽揽人未人未经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同意将将承承揽揽合同的主要工作合同的主要工作 转转由第三人完成由第三人完成 3 3、承、承揽揽人拒不更改定作人在人拒不更改定作人在检验监检验监督中督中发现发现的的 问题问题 4 4、经经承承揽揽人通知定作人仍不履行的人通知定作人仍不履行的协协助助义务义务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一)概念 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为完成工程建设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与承包

    5、人签订的关于完成承包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关于完成承包工作,交付建设工程,支付价款的合同。作,交付建设工程,支付价款的合同。(二)法律特征(二)法律特征 1 1、承包主体的限定性、承包主体的限定性.2.2、合同标的的特定性、合同标的的特定性 3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国家管理的特殊性 4 4、合同内容的严格性、合同内容的严格性 5 5、合同形式的固定性、合同形式的固定性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订立合同主要采取两种形式:订立合同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总一)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总 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 建设工程负责。建设工程负责

    6、。(二)由发包方分别与勘察人、(二)由发包方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相关设计人、施工人签订相关 合同,实行平行发包。合同,实行平行发包。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订立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订立(一)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一)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 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 (二)分包的法律适用(二)分包的法律适用1 1、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2 2、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 自行完成自行完成 3 3、分包人须具备相应的建设资质条件,且、分包人须具备相应的建设资质条件,且

    7、 只能分包一次只能分包一次 四、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效力四、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效力(一)承包人的合同义务(一)承包人的合同义务 1 1、承包人有接受监督检查义务、承包人有接受监督检查义务 2 2、承包人的通知义务、承包人的通知义务(二)发包人的合同义务(二)发包人的合同义务 1 1、发包人的协助义务、发包人的协助义务 2 2、发包人对工程的验收义务、发包人对工程的验收义务 3 3、接收建设工程与支付价款义务、接收建设工程与支付价款义务(三)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三)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五、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五、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一)(一)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指工程的发包人或承包

    8、人与勘察人、设计指工程的发包人或承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之间订立的,由勘察人、设计人完成一定工人之间订立的,由勘察人、设计人完成一定工作,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作,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1、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包括概预算)的期限2、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3、第三,勘察、设计费用、第三,勘察、设计费用4、其他协作条件、其他协作条件(三)勘察、设计合同效力(三)勘察、设计合同效力1 1、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违反约定,

    9、单方更改合同条款或不尽发包人违反约定,单方更改合同条款或不尽协助履行义务,使对方费用不合理增加。承担赔协助履行义务,使对方费用不合理增加。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2 2、勘察人、设计人的责任、勘察人、设计人的责任 (1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未)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法定标准,未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致使工期拖延的,承担违约责任。件,致使工期拖延的,承担违约责任。(2 2)承担方式为:继续完成勘察、设计与承)承担方式为:继续完成勘察、设计与承担损害赔偿担损害赔偿 责任。责任。六、建设施工合同六、建设施工合同(一)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

    10、(一)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 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权利、义务的协议。(二)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二)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 1 1、工程范围、质量与建设工期、工程范围、质量与建设工期 2 2、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3、工程造价 4、技术资料交付时间(三)建设工程施工人的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逾期违约责任 七、建设监理合同七、建设监理合同(一)建设监理合同概念(一)建设监理合同概念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是指

    11、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建设监理合同内容(二)建设监理合同内容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监理职责、监理职责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三第三节 运运输合同合同一、一、运运输合同的合同的概概念和特征念和特征(一)(一)概概念念 又又称运称运送合同,是指承送合同,是指承运运人人将将旅客或者旅客或者货物物从从起起运运地点地点运运输到到约定地点,旅客、托定地点,旅客、托运运人或者人或者收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运输费用的

    12、合同。用的合同。(二)特征(二)特征 1 1、运运输合同合同为有有偿合同合同 2 2、运运输合同多合同多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 二、运输合同分类二、运输合同分类(一)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一)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旅客和旅客和 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二)以运输工具为标准(二)以运输工具为标准 :铁路、铁路、公路、航空、水上、海上运输公路、航空、水上、海上运输 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三)以承运人数为标准:(三)以承运人数为标准:单一和联单一和联 合运输合同。合运输合同。三、运输合同一般效力三、运输合同一般效力(一)承运人的义务(一)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在约定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

    13、货、承运人在约定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2、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运送旅客、货物路线运送旅客、货物(二)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义务(二)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义务1、应当执行统一规定的票价和运费、应当执行统一规定的票价和运费2、收货人违章所加收的款额均属客运杂费、收货人违章所加收的款额均属客运杂费 四、四、运运输输合同的合同的变变更或解除更或解除(一)托(一)托运运人或人或货货物凭物凭证证持有人可以持有人可以请请求求 变变更或解除:更或解除:1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要求解除合同,由承运运人中止人中止运

    14、运 输输、返、返还货还货物。物。2 2、要求承、要求承运运人人变变更到更到达达地。地。3 3、要求承、要求承运运人人将将货货物交物交给给其他收其他收货货 人,即人,即变变更收更收货货人。人。(二)托运人不可随时要求变更 或解除运输合同1、变除合同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 交付收货人之前。2、对承运人因变更和解除所遭受的损 失,托运人负有赔偿责任。五、联运合同(适用于货物运送合五、联运合同(适用于货物运送合同)同)(一)联运合同的概念(一)联运合同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两个以上的承运人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通过衔接运送,通过衔接运送,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用同一凭证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15、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而订立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而订立的协议。的协议。联运合同包括单式联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联运合同包括单式联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同。(二)(二)单式式联运运合同合同 指指当当事人事人约定由定由两个两个或或两个两个以上承以上承运运人以同人以同一一种运种运输方式方式将将货物物运运至至约定地点,托定地点,托运运人支付人支付运运费的的货物物运运输合同。合同。其特征:其特征:1 1、两个两个或或两个两个以上承以上承运运人人2 2、以同一、以同一运运输方式方式联运运的承的承运运人人应当当对全程全程运运输 承担承担责任。任。3 3、损失失发生在某一生在某一运运输区区段的,所有的承段的

    16、,所有的承运运人承人承 担担连带责任。任。(三)多式联运合同(三)多式联运合同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货物运输合同。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货物运输合同。法律特征:法律特征:1、实行服务的综合性运输方式、实行服务的综合性运输方式2、承运人一方为两人以上、承运人一方为两人以上3、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的运输方式承运、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的运输方式承运4、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输凭证、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

    17、输凭证第四节 保管合同一、保管合同概念 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二)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三)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四)保管合同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三、保管合同效力三、保管合同效力(一)保管人的义务(一)保管人的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2、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保管物的义务(1)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3)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3、危险通知义

    18、务、危险通知义务4、返还保管物的义务、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二)寄存人的义务(二)寄存人的义务1、支付保管费和必要费用的义务、支付保管费和必要费用的义务保管合同为有偿时,寄存人应按约定支付保保管合同为有偿时,寄存人应按约定支付保管费;在无偿保管中,寄存人应支付保管人因保管费;在无偿保管中,寄存人应支付保管人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告知义务、告知义务保管物有瑕疵或按其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保管物有瑕疵或按其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3、声明义务、声明义务寄存物为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寄存物为货币、有价

    19、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时,寄存人应向保管人履行声明义务时,寄存人应向保管人履行声明义务第五节第五节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一、仓储合同概念一、仓储合同概念 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仓库保管人为存货人保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仓库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二、仓储合同法律特征二、仓储合同法律特征(一)保管人具有专属性(一)保管人具有专属性(二)保管对象具有特定性(二)保管对象具有特定性(三)合同具有诺成性(三)合同具有诺成性(四)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四)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五)仓单具有有价证券性质(五)仓单具有有

    20、价证券性质三、仓储合同的效力三、仓储合同的效力(一)保管人的义务(一)保管人的义务 1 1、给付仓单的义务(三个方面)、给付仓单的义务(三个方面)2 2、接收、验收义务、接收、验收义务 3 3、通知和协助义务、通知和协助义务 4 4、妥善保管义务、妥善保管义务(二)存货人的义务(二)存货人的义务 1 1、支付仓储费的义务、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2 2、存货人的说明义务、存货人的说明义务 3 3、提取仓储物的义务、提取仓储物的义务四、关于仓储合同法律适用 的特别规定 合同法第395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法律适用上属于一般法与特别法关系,即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第六节第六节

    21、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委托合同概念一、委托合同概念 指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指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处理事务的合同。二、委托合同法律特征二、委托合同法律特征(一)它是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的合(一)它是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的合 同同(二)它依相互信任为前提(二)它依相互信任为前提(三)它是诺成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三)它是诺成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四)委托合同为无偿合同(四)委托合同为无偿合同三、委托合同效力三、委托合同效力(一)受托人的(一)受托人的义务1 1、依委托人的指示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理委托事务的的义务(1 1)应尽尽可能地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可能地遵守委托

    22、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理委托事务(2 2)受托人在情)受托人在情势紧急急时若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更委托人的指示,并并妥善妥善处理委托事理委托事务2 2、亲自自处理委托事理委托事务的的义务(转托托问题)3 3、报告告义务4 4、财产转交交义务(二)委托人的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预付和偿还费 用问题处理)2、支付报酬的义务(风险、数额、时 间问题处理)3、赔偿受托人损失的义务(委托与再 委托问题处理)四、委托合同的终止四、委托合同的终止(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1 1、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合同共同适用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合同共同适用原因)2 2、委托合同终止的特

    23、殊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 (1 1)当事人一方任意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任意解除合同(2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 产,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产,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1 1、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的义务、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的义务 2 2、其他有关人委托关系终止时采取必要措施、其他有关人委托关系终止时采取必要措施第七节第七节行纪合同行纪合同一、行纪合同概念一、行纪合同概念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贸易

    24、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二、行纪合同法律特征二、行纪合同法律特征(一)主体的限定性(一)主体的限定性(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二)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三)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三)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四)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四)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五)它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五)它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三、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三、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一)行纪合同与英美法的信托制度区别(一)行纪合同与英美法的信托制度区别 1 1、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关系不同:2

    25、2、当事人不同:、当事人不同:3 3、成立要件不同:、成立要件不同:4 4、法律责任不同:、法律责任不同:(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 1 1、调整范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 2 2、产生的效力不同、产生的效力不同 3 3、合同性质不同、合同性质不同 四、行四、行纪合同效力合同效力(一)行(一)行纪人的人的义务 1 1、负担行担行纪费用的用的义务 2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3 3、合理、合理处分委托物的分委托物的义务 4 4、依委托人的指示、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理事务的的义务(二)委托人的(二)委托人的义务 1 1、支付、支付报酬的酬的义务 2 2、受、受

    26、领或取回或取回标的物的的物的义务(三)行纪人的介入权 行纪人接受委托,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的权利。其条件是:1、委托的物品须为有市场定价的有价证券或其他商品;2、适用民法上关于买卖的规定 3、同时行纪人仍有报酬请求权 五、法律适用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因此,有的国家立法曾把行纪合同作为委托合同的一种而加以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23条明确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八第八节节 居居间间合同合同一、居一、居间间合同合同概概念念 居居间间合同,是指合同,是指双双方方当当事人事人约约定一方定一方为为他他方方报报告告订

    27、约订约机机会会或提供或提供订订合同的媒介服合同的媒介服务务,他,他方方给给付付报报酬的合同。酬的合同。二、居二、居间间合同法律特征合同法律特征(一)居(一)居间间合同合同订约订约媒介的合同媒介的合同(二)居(二)居间间合同合同为为有有偿偿合同合同(三)居(三)居间间合同合同为诺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四)委托人一方(四)委托人一方给给付付义务义务的不确定性的不确定性 三、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的区别的区别 三者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三者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理一定事务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一)三者法律关系不同(一)三者法律关系不同(二)三者的合同性质不同(二)三者的合同性质不同 (三)三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三)三者产生的后果不同四、居四、居间间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居(一)居间间人的人的义务义务 1 1、报报告告订约订约机机会会或媒介或媒介订约订约的的义务义务 2 2、忠、忠实实和和尽尽力的力的义务义务 3 3、负负担居担居间间活活动费动费用的用的义务义务(二)委托人的(二)委托人的义务义务 1 1、支付、支付报报酬的酬的义务义务 2 2、支付必要居、支付必要居间费间费用的用的义务义务


    注意事项

    本文(合同法学演示文稿(第十二章提供服务的合同).ppt)为本站会员(精***)主动上传,沃文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沃文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给沃文网发消息,QQ:2622162128 -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