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一)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2 (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分析3三、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4(一)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养老制度的影响4(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5四、应对老龄化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对策构思7(一)对策总体构思7(二)具体实施步骤8结 论 10 参考文献11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人口老龄化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给养老保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老年人口分布的地区差异,使得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中国目前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限
2、于城镇地区,而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则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因此,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家庭养老 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障 Respond to the aging of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Abstract:Aging of the population is broad and profound impact on people in all aspects of social life, especially for old-age security has p
3、osed a serious challeng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distribution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making Chinas rural old-age security problem more acute. Chinas old-age security system now established mainly limited to urban areas, and to building a well, must balance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4、it, to establish a new rur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 Bujin new rural construction of an important part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community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Keywords:Population aging; family support;rural old-age insurance;old-age security in rural areas一、研究背景及意义人口老龄化不容争辩地已成为21 世纪中国人口发展的主旋律,养老
5、问题不仅涉及现在与未来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还涉及社会代际分配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备受关注。中国老龄问题越来越突出,有其深刻的人口、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按照人口自然发展规律,预计在21 世纪30 年代左右,中国 20 世纪60 年代中叶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就将全部进入老年期,从而引起人口老龄化程度陡升。但是,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经济还处在相对薄弱的条件下迅速发生的,并以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经济全面深入改革为背景。结构调整与新旧制度衔接所带来的问题,加之家庭规模和结构变动引发的代际关系在供养方面、居住方式、照料方式、交往和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变化,人们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转变等都加重了老年保
6、障问题。1 宋健.中国农村人口的收入与养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养老保障是对社会中所有老年人的生活起保护作用的“安全网”。当国家为城市人口的养老构建起安全网时,许多农村老年人却被隔离在这张网之外。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 年中国65 岁以上人口中城镇有2873 万人,农村有5938 万人,从绝对量上,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是城市地区的2 倍多。中国城镇人口中65 岁以上老人比例为6.24%,而在农村这一比例已达7.5%,这说明在中国整体人口老龄化的背后,农村人口早已迈入了老年型人口的行列。随着农村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到城市务工,农村
7、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和数量还将不断增加,老龄人口负担系数不断提高,这些都对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长期以来“二元经济”体制所造成的城乡壁垒,使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在生活水平和物质文化条件上处于不同的层次。在农村人口普遍相对贫困的基础上,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没有固定的养老收入,没有可靠的医疗保障,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比城市老年人更大、更严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必将越来越引人注目。因此,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二、中国农村人
8、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一)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快,使城镇和农村的老年人口数量都在逐年上升。由于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中国农村人口80739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因此以农村人口为主的分布格局也直接决定着中国老年人口的分布状况,大部分都居住在农村。与城镇相比,农村老年人口的规模较大。1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自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城乡老龄化程度及其发展水平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最高,城镇人口老龄化最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居中。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这一普遍
9、现象普遍发生于全国大部分地区,31 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4 个地区的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市严重,仅天津、东北三省和青海、宁夏6 个地区,城镇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农村,而北京城镇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还非常接近,城镇65 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8.42%,农村为8.43%,近于相等。全国农村老龄化水平一直呈上升趋势,老年系数由1982 年的5%提高到2000 年的7.5%,增幅达2.5 个百分点;在19822000 年间,城市人口老年系数由4.68%提高到6.67%。提高了1.99 个百分点,而同期城镇老年人口系数则由4.20%增长到5.99%,增加了1.79 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农村人口不仅老龄化
10、程度最高,而且加深的速度也最快;镇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低,同时发展速度也最慢;城市无论老龄化程度还是发展速度均居中。因此城乡人口老龄化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其中农村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幅度大一些。形成中国农村、城市、城镇之间老年人口比例差距扩大的基本原因是人口流动和迁移人口的持续增加。从整体上看,中国流动人口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增长,并且主要是从农村流入城市。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0 年从城镇流出3267 万人,占27%,从农村流出8840万人,占73%;流入城镇的9012 万人,占74.4%。流入农村的3095 万人,占25.6%。即1.21 亿的流动人口中,从农村流出
11、的有73%,流入城镇的有74%。这些大量的流动人口中主要以年轻劳动力居多,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很小。其中60 岁以下的人口占94.43%,而 1549 岁的占69.91%。流动人口年龄中位数为32.8 岁,平均年龄为33.6 岁。而城镇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为39.6 岁,平均年龄为40 岁,农村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为34 岁,平均年龄为35.4 岁。2 张云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47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年龄结构比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年轻,青壮年人口占绝大多数。同时,进城的农村老年人口和退休的城里老年人口的回流也加快了农村社会老龄化的进程。2发达地区的
12、农村老龄化速度快于不发达地区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各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于各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水平和生育状况以及医疗卫生条件各不相同,因而各地区间的老龄化水平也存在着很大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城市和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高,计划生育开展的好,人口控制的力度大,人口出生率下降的快,必然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龄化程度高。反之,经济落后的地区,生活水平低,文化教育落后,人口政策宽松,计划生育工作难,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慢,必然人口老龄化进程慢,老龄化程度低。中国老龄化水平差异大致呈现自西向东阶梯式分布格局。经济欠发达的西部边远省区步入老龄化时间较晚,达到的程度较低;中部次之,构成中间过渡地
13、带;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区率先进入。人口老龄化进程中这种空间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同样体现在农村。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全国7.10%的平均水平,而青海、宁夏、西藏、云南、甘肃、贵州等西部城市和少数民族地区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的流动和迁移,不仅成为导致中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差异的主要原因,而且给地区之间的年龄结构走向老龄化和老龄化向纵深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生活环境的优越,往往成为吸引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流动到发达地区的原动力。(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分析21 世纪,中国人口将承接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老龄化
14、的发展态势,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从相关数据的预测中,我们可以预测到在21 世纪的前50 年,65 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将由7.0%(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实际数据为7.1%,预测值与实际值基本接近)提高到20.6%,增加13.6 个百分点。而对于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情况,CNKI 学术趋势网也提供了相关的预测数据。预测结果表明:2020 年,中国老年人口比重将从现在的7.1%增加到11.8%,农村老年人口将有1.2 亿,占农村总人口的9.98%,在2020 年前后,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城市高出2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农村老年人口在未来二十年里增长速度快,规模大。3 马斌.农村社
15、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J中国农村经济,2001.8如果仅仅从生育率和死亡率的角度,由于城镇地区的生育率和死亡率都远远低于农村地区,那么从理论上讲,城镇地区的人口老化速度和程度要远远高于农村地区,而实际上,多年来,中国城镇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和程度要远远低于农村地区,其原因在于,促使老龄化的原因,除生育率和死亡率下降外,还有第三个主要的因素,即人口迁移的因素:以年轻人为主体的农村迁移人口转移到城镇地区和老年人退休后从城镇地区转移到农村地区。这样一方面在减少了农村年轻人的数量的同时增加农村老年人的数量,加速了农村人口的老化速度和程度;另一方面,由于年轻人口的迁入和老年人口的迁出,使城镇地区
16、的年轻人口相对增加而老年人口相对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城镇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和程度,相应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因此,未来农村老龄化将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由上述可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老年人口绝大多数仍在农村,农村人口的养老任务远重于城镇。尤其在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将使农村养老面临着沉重的压力。预测在2020年以前城市化加速发展期间,农村老龄化程度呈现要比城镇高的“反转”态势,需经过三四十年,城乡老龄化的这种“反转”态势才能从根本上纠正。三、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养老制度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我
17、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养老保障需求、保险模式以及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影响。1.老龄化对农村养老需求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意味着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增多,养老资源需求加大,但家庭赡养养能力并未同步提高,从而造成老年人口需求与养老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长寿与生活质量难以统一,“活得长”与“活得好”之间矛盾突出。通常情况下,人口老龄结构较轻的国家或地区,由于老年人口比例较低,劳动适龄人口承担的对老年人口的抚养压力比较小。随着人口年龄结构逐渐老化,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老年抚养比也逐渐变大。依据国际标准,中国于1999 年正式跨入老龄化国家行列,并且2000 年中国农村65 岁以上人口
18、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7.50%,预计到2030年,这一比重将达到17.39%。中国农村在经济发展水平依旧不高的情况下迎来了老龄化,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农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动。在单个农村家庭人口数量下降的情况之下,出现“421”的“核心家庭”模式。这就使得单个劳动力的养老负担加重。目前中国农村平均每8 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2050 年,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分别会达到2.50亿和4.12亿,每2.5个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发展、农民养老保障需求的不断上升,人口年龄结构快速向老龄化发展给农村家庭带来愈加沉重的养老负担,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将会愈加显现出来。如此高的抚养比将
19、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我国应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至少20一30年,及时地建立适当的老年保障制度,进行足够的资金储备,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压力。2.老龄化对农村养老模式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仍然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形式,而人口老龄化到来则严重影响到这两种模式保障功能的发挥。一方面,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及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导致家庭日益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与子女分居己很普遍,依靠子女照料养老产生诸多不便,只有老人的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家庭养老功能被极大地的削弱。20世纪70、8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
20、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有效控制,农村家庭中独生子女户越来越多,家庭小型化越来越普遍。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农村有老人的家庭户占全国总户数的72.56%,其中有21%的老人没有和子女同居生活,这一比例还会逐渐加大。另一个方面,我国土地保障功能日趋衰减。我国人多地少,农民承包的土地数有限,低价征用农民土地使农民滚受了很大损失,农民面临失业又失地的威胁。此外,我国农业的比较收益低,土地承载负担重。虽然农业税取消,但农村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来自土地收入农民的收入来源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土地对农民的养老保障作用越来越不明显。由此可见,随着以上两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功能弱化,农村社会
21、养老保障制度势必会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压力的增加。4 李宏.21 世纪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5.4.33343.老龄化对养老基金管理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基金问题,人口老龄化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人口相对于向养老基金缴费的人口的比率不断提高,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产生直接的影响,要保证老有所养,就必须对当前的基金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账户作为第一支柱养老金,是以现收现付制为融资方式,使收入在不同代际之间进行再分配,不需要预先积累基金;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是第二支柱
22、养老金,采用是完全基金积累制,使收入在个人生命周期内进行再分配。制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计划的目的是通过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功能使基老金计划由“现收现付式”转向“部分基金式”,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然而从实施运行情况看,个人账户部分虽然起到了鼓励农民参保的作用,但对于筹资模式的转轨作用并没充分发挥出来。主要是转制过程中大量隐性债务的存在,为了压缩转制成本,各地普遍采用了借用个人账户基金的还债方式,从而使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也具有了代际间收入再分配的现收现付制的特征。因此,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是改变了旧制度下的养老金筹集渠道、计发方式和计发标准
23、,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养老保险的现收现付制度。(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1.城乡制度差距较大首先,从制度覆盖面来看。我国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从保险项目设置来看,既包括针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养老保险,又包括面向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囊括了我国城镇的所有劳动者。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则十分有限,目前还只能够做到“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以县(乡)为单位统筹”,这不仅严重局限了制度的覆盖范围,影响了群众的参与程度,同时,也导致地区之间的政策缺乏平衡性和共溶性,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其次,从保障水平来看。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包括基
24、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的安排,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险方式。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主要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主要体现按劳分配、地区差异和企业经济效益差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则主要满足职工不同层次、不同水准的保障需要。与之相比,我国农村基本上采取家庭保障为主、社区扶持相结合的保险方式,除了较富裕的农村地区,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停留在初步创立时期。即使在己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也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其保障水平非常低。最后,从制度建设来看。我国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资金
25、。而农村养老保险很多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基金的收缴、管理、运行、支付还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在制度的建设与运作过程中,人为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能否享受养老保险,还取决于政府领导是否重视等主观因素。2.保险基金问题重重(1)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我国政府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来体现,实质上是把乡镇企业作为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来源渠道,把养老保险的责任推给了地方集体经济。但目前的问题在于,由于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并不平衡,各个地区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一规定实际上把是一些没有乡镇企业或乡镇企业发展不充分的地区排除在了国家补贴之外;
26、而且考虑到乡镇企业的盈利状况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那么农民的养老金的集体补助也随之变得不稳定;同时对集体补助的数额以及不予以集体补助的惩罚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为当地乡村集体逃避集体补助留下了制度空缺。一些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地方,由于集体的支持,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行三三制缴费原则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且为照顾老年人和鼓励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了优惠政策,而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各种制度的建设相对缺乏。5 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指将暂时闲置的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或间接
27、投入经济活动或金融活动并取得收益,使基金实际价值量增加的行为。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基金选择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而保值增值的途径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虽然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办法。从实际效果来看,自1996年下半年以来,我国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己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一方面造成政府包袱加重,出现参保人越多则国家赔得越多的局
28、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利率只好必须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由于中国1993一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一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的保费。(3)基金使用不够规范。当前农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由于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职能集中于一个部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基金违规使用情况。而在实际工作中,民政部门通常会直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
29、,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基金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3.政策落实程度不高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加之观念和管理落后,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了诸多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影响了制度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保险对象问题。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养老保险参保者的年龄应当为20一60岁。由于该年龄段的人口基本处在劳动年龄中,正在从事社会劳动,把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未来的老年生活,这种年龄规定是为社会所倡导并为世界所通用的。但在实际执行中,
30、有些地方却出现了较大偏差。一方面,存在着年龄越大参加保险越少的倾向;另一方面,大批在基本方案所规定的年龄段以下的人口成为主要的保险对象,出现了“保小”不“保老”的倾向。其二,保险账户问题。基本方案规定:“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应全部记在个人名下”,“按人立户计帐建档”。这是落实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投保对象届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措施之一,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法制性要求。但是村、镇领导为了避开挨家逐户、按人计帐立档的繁琐和工作难度,又不至于在上级考核中使此项指标失分,便采取了“快速、便捷”的方法,以村或乡镇集体名义垫支了保费,从而出现了保险对象的“集体化”形式。此外,在一些村、镇采
31、取了收取保费与夏征提留同时进行,以家庭为单位,以工代险、以粮代险的办法,至于投保对象是家庭中哪位成员却未落实,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家庭帐户”。大量集体和家庭帐户的出现,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部门的工作难度,而且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挪用甚至侵占网开一面。其三,运行经费问题。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管理服务费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并分级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由于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分布面积广大,人员相当分散,这给经办机构人员工作增加了难度,他们跋千山万水、入千家万户,现有的管理费根本不能满足其发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甚至
32、连给职工发工资都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己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四、应对老龄化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构思(一)对策的总构思 面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趋势,在研究农村养老保障方案时,本文将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划分为两部分人群来设计,分类实施相应的对策,一部分指现存的农村老龄人口(即存量),另一部分指目前处于2040 岁,预计在20202040 年在处于老龄化高峰时成为老龄人口的那部分农村人口(即增量)。划分的原因:从传统的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是养老保障发展的必然趋势
33、,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养老保障制度必须在老龄化高峰期到来前二三十年建立。但是新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从出台到具体运行,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财政支持,需要组建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而在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仍然面临着已有的老龄人口和严峻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所以分开实施对策,笔者认为既可以解决眼前老龄化带给农村养老的冲击,又可以为日后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赢得时间,在老龄化高峰期到来时,做好充分的准备。(二)具体实施步骤1政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个人交费,政府基本没有投入资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认为,个人收入在进行分配
34、前,应从社会总产品中进行必要的扣除,其中就包括社会保障金。也就是说,社会保障资金不应当包括在个人收入中。对于养老保险,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国家出大头。在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世界有数据可查的131 个国家中,至少有129 个国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均是全部由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受保人出小头。6 秦建文、石文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与对策J.改革与战略,2006.6德国联邦政府的补贴占农民年金保险总支出的80%。中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较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中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
35、%的投入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如果说,以前政府财力有限,力所不及可以理解,但是现在中国财力有了显著的提高,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已经不成问题。2004 年全国财政收入达2.63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1.4%,2005 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3 万亿元,增加5232 亿元。2006年3 月5 日,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 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该报告,为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随着中央对农村财政
36、支持的逐步加大,政府可以安排一部分支农资金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尽早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健全起来。在政府出资的比例上,可以考虑:东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和个人各出二分之一,中部地区中央、地方政府、个人各出三分之一,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和地方政府出三分之二,个人出三分之一。总之要尽量让大多数农民都能交得其养老保险费。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资源比较优势,以市场导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经济实力,政府要从改善农民收入水平着手,加快落实各种农村政策,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种植结构,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通过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养老的经济负担能力。2实行家庭资助计
37、划,完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家庭养老是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也是现今农村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中国反馈式的养老模式使得老年人对家庭有更多的依赖。家庭可以给他们带来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尤其对没有收入来源的农村老年人来说,家庭是保障他们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但随着家庭规模的日益缩小,人口流动频繁,使农村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逐渐削弱。鉴于农村家庭在养老中的特殊作用和重要地位,我们从农村家庭的内部完善出发,提出家庭资助计划,如进行现实与实物补助计划:政府应根据农户老人的数目和年龄,在经济上给以一定的养老资助或补贴。其中特别要注意那些有高龄老人的贫困家庭。对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给予补贴或奖励不但是一种激励措
38、施,也是对老年人子女替政府承担责任的补偿。因此,鉴于中国目前财政收入有限、对农村资助力度不够的现状,也可以考虑用实物补助替代现金补助,如补助粮食、盐、油等生活必需品等。7 阳义南.完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政策创新J人口与经济,2005(1) 3积极推动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推动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计划,主要是针对目前处于2040 岁,预计在20202040 年在处于老龄化高峰时成为老龄人口的那部分农村人口(即增量)。而这部分人口中大多数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由于其工作流动性很大,不能确定未来的预期,再加上缴费以后要经过几十年才能受益,因此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的愿望不很强烈。针对农民工的这种思想状况
39、,建立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应该有助于农民工的流动和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注重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的替代关系,把建立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与改革现行的土地政策结合起来考虑,引导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保障体制,放弃土地。农民工一经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就可以直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以土地使用权折算成参保年数,直接介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这样既增加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积累,促进农民工从传统的土地保障平稳的过渡到现在的社会保障,又加快了土地流转,防止土地细碎化,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不仅如此,对于拥有稳定职业且已长时间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缴费办
40、法可以视同于城镇职工,即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部分一般不低于本人工资的7%-8%。对于无稳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则采取过渡性方案,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供农民工自愿选择,规定企业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工作的自雇性农民,则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做出安排。同时,国家应该在农村建立全面的农民个人信用系统,包括统一的个人信息系统,用法律手段为每个农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这样可以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这一特点,允许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工作城市的转变而转移
41、,使农民工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连续缴费,保障其能够在交费达到一定年限后获得养老保险金。4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稳定性,有利于增强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信心,激发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应积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首先,应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步伐,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
42、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作出统筹安排,有关农村养老的法律散见于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之中,还有一些行政性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的通行做法。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或农民养老金法等,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目标、范围、有关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等内容。再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障资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8 赵德余、
43、梁鸿.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新思路 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6.5结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逐步凸显,成为人口研究的焦点之一。本文对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是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角度入手,分析了其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由此给农村养老带来的压力,迫切要求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但是目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家庭养老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都显现出弊端。在探讨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时,以往的研究多重于阐述农村养老保险在自身制度上的缺陷,而本文更多加入了对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应付的责任的思考,由于国家财政收
44、入的增加,政府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支持,不应仅限于政策上的扶持,更应担负起一定的缴费责任,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对农村养老保障方案的设计上,将农村人口划分为两个集团即现存的农村老年人口和未来的老年人口两部分,分别提出相应的养老方案,以期在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建立起来之前,解决保障好现有的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同时使未来新增的农村老年人口的保障制度与城镇的养老保障制度能有效的衔接起来。以上是对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一点心得,希望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有些许的帮助。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各方面都处于劣势,家庭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社会养老资源供应不足,因此对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障问题,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关爱和支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