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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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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研究.doc

    1、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研究摘 要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外贸易步伐逐步加快,贸易摩擦也不断加剧,知识产权成为新时期贸易的核心。我国要实现贸易自由化,必须使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要使对外贸易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直接导致我国在对外贸易中遭遇某些不公,为此,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既快又好的发展。本文将着重分析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的关系和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方略和具体举措

    2、。然而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所以正确而恰当的保护知识产权则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在查阅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采取树立了正确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管理等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国的国际知识产权。从而更好地为中国对外贸易领域所做出贡献。分享到 翻译结果重试抱歉,系统响应超时,请稍后再试 支持中英、中日在线互译 支持网页翻译,在输入框输入网页地址即可 提供一键清空、复制功能、支持双语对照查看,使您体验更加流畅关键词:知识产权;自由贸易;对外贸易;自主创新Impacts on Chinese Foreign Trad

    3、e and Countermeasures to It sinc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for Knowledge PropertyAbstractproperty has become the new era of trade core. Our country should realize trade liberalization, must mak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not violated. To make foreign trade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

    4、nt, must establish effectiv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China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sufficiency leads directly to our country in foreign trade to encounter some inequality, therefore,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promote C

    5、hinas foreign trade is fast and good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will focu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relationship and Chinas current status of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

    6、l property right s influence on China foreign trade, and puts forward to strengthen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basic strategy and specific measures. However, excessiv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economic growth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so right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

    7、al property rights i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oreign trade has a significant role. In search of a large number of literature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only by establishing the right of enterpri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enhance the capability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and accele

    8、r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talent cultiva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in order to better protect China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order to better serve China foreign trade contribution.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ies;Free trade;Foreign trade;Independent innovation目 录引言- 1 -第1章 绪论- 2

    9、-1.1 本论文的研究内容- 2 -1.2 本论文的研究意义- 2 -1.3 本论文的研究方案- 2 -1.4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2 -第2章 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 3 -2.1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3 -2.1.1 我国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 3 -2.1.2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3 -2.1.3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3 -2.2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4 -2.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4 -2.2.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4 -2.2.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4 -2.3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10、 4 -2.3.1知识产权保护已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5 -2.3.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 5 -2.3.3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 6 -2.3.4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下放- 6 -2.3.5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式标准与专利捆绑在一起构成技术壁垒- 7 -2.3.6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演化为一种经营业务- 7 -2.3.7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多样化- 8 -第3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我国经济及国际贸易的影响- 9 -3.1 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 9 -3.2 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激励企业的道德风险- 9 -3.3

    11、 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会恶化创新的条件- 9 -3.4 发达国家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10 -3.5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利益转移问题- 10 -第4章 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之策- 11 -4.1 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11 -4.2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1 -4.3 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 11 -4.4 深入了解研究国际规则及主要国家知识- 12 -4.5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 12 -结论与展望- 13 -致谢- 14 -参考文献- 15 -附录A- 16 -附录B- 20 - 21 - -引言知识产权对企业和国家的的国际

    12、竞争力影响越来越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贸易化特征凸出明显,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加剧,国际市场及利益分配格局发生改变。如何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课题。而当今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则表现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何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等现象。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经济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在现代社会,在经济发展以知识为基础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知识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为了更好地迎接

    13、知识经济的挑战,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第1章 绪论1.1 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本文将讨论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应对之策。研究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提供相应的借鉴,以期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可以摆脱被动,更好的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壁垒。1.2 本论文的研究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体制的推进,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一些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其经济技术的霸主地位,千方百计地抑制我国不断增强的贸易竞争力和对已有国际市场格局的冲击力,竭力推进国际知识产

    14、权保护,提高保护标准,扩大保护范围,频繁对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发难,制造贸易摩擦,对我国企业开辟国际市场设置障碍。加强企业国际知识产权防范,提高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1.3 本论文的研究方案通过收集和整理国内外关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保护的有关资料,进一步明确了他们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研究文献,通过检索、阅读国内外文献,梳理相关研究的成果,了解目前对知识型员工激励的看法。本文对知识型员工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关于知识型员工激励方式的改进建议,使知识型员工得到满足,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1.4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1)文献查阅法,通过查阅国内外

    15、关于知识型员工激励的相关文献资料,积累前人的研究成果。(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它对把握对象的性质,外部联系及变化有重要作用。但仅靠定性分析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定量分析的方法。因此本文采用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了一定的定量分析方法。第2章 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2.1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2.1.1 我国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指公民或法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指:以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及优先权原则为基本原则的、旨在确立并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双边或多边的国

    16、家间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体系是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的商业重要性及其对全球经济的作用日益彰显,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日益渗透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也不断提升,逐渐成为全球性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

    17、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2.1.2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

    18、,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1.3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

    19、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2.2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2.2.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

    20、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2.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

    21、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2.2.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

    22、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2.3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如果将1474年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开端,那么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已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经过1719三个世纪的漫长发展,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体系专利、版权和商标制度已基本成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植物新品种、电子软件、生物技术相继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列,1993年12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

    23、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则进一步将当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纵观近年来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特点,主要呈现以下几种趋势。2.3.1知识产权保护已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很多国家都认识到,在未来全球竞争中,其实质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的竞争是科学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近年来在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被各国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演化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

    24、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对内,通过实施拜-杜法、联邦技术转移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等法案,重新界定国家投资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政策,推进政府部门、国家实验室和大学普遍建立知识产权许可和管理机构,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大力扶植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激励了技术创新与进步,促进了技术的转移与扩散,加快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了国家核心竞争力;对外,通过TRIPS协议谈判和对外知识产权双边或多

    25、边谈判,谋求使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为有力的保护,包括制定和实施301、337条款,强化对外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从目前情况看,美国知识产权的战略意图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美国近十年来50的出口依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如美国1999年知识产权出口额高达370亿美元,超过美国的飞机或通讯设备的出口总额。所以,尽管近年来美国并不生产那么多的产品,但却收取了很多的专利使用费。美国即使在产品贸易逆差的情况下,仍然有知识产权许可证贸易的顺差。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

    26、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大纲明确提出,要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的地位,并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以及人才基础四个方面提出了战略性对策及近期的行动计划。国会通过了基本法,规定了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实施这一战略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分工及协调功能。这充分表现出日本对“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高度重视与务实态度。除了美国和日本外,目前俄罗斯、乌兰克、韩国和印度等国也已经或正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2.3.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随着新技术、新知识

    27、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南非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提出了保护的构想。如印度于2003年2月通过的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提出,在国际植物基因资源公约(ITPGR)范围内,印度将要求享有一个知识产权自由区,并将寻求增加一个分享独立知

    28、识产权利益(包括非货币利益)的条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强化专有性,如驰名商标现在已经脱离了商品或服务而作为一个专有种类被列入保护范畴。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颁发的基因专利,不仅有完整的生化、生物学、遗传学方面功能证据的新基因,而且还包括功能尚不明确的DNA序列。目前,美国还通过进一步放宽可专利的范围来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类。如对基因工程产生的细菌、一种商业性经营方法等。2.3.3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为了鼓励创新,增加知识产权的贮备量,许多国家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受理时间来提高审批效率。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成立200年以来,共颁发了600多万件专利,其

    29、中第一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00年,第二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50年,第三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25年,而第四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2年半。目前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每周大约颁发3500件专利和2000件商标,由此可见,美国审批专利的时间逐渐缩短。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其存续是有法定期限的。对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仅在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而且就是在同一个国家或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时间也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依据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关于凡参加国际公约的国家或地区其本国或本地区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间可以超过国际公约年限而不能少于国际公约年限的规定,

    30、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已基本都达到了国际公约的水平,而且还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地位的空前提升,世界各国均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逐步增长。如美国在1990年到1994年间知识产权诉讼中所涉及的损害赔偿总额初步估计达到9200万美元,侵权赔偿呈现高额化趋势。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就专章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2.3.4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下放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是大学研究投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大学

    31、研究经费总额的60%,在政府资助下产生许多科研成果,但成果转化的效率却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专利政策有三大缺陷:一是联邦各机构专利政策不统一,二是专利所有权由联邦政府掌握,三是联邦政府采取非独占性专利许可方式。这种缺陷的不良后果是,一方面科技成果的生产者大学缺乏技术转移的积极性,因为发明权不属于自己,转让技术无利可得;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应用者企业缺乏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获得的专利许可是非独占性的,难以取得市场的垄断地位。20世纪80年代,美国出台了拜-杜法,彻底改变了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的归属权问题,规定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小企业、非营利机构(包括大学)研究成果由小企业和

    32、非营利机构所有,参与研究的研究人员可以分享利益,允许研究机构有偿向产业界转让许可。这一法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0年以来,美国大学的专利申请量增长了10倍,1986年大学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万美元,1991年上升至2亿美元。法国历来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政策很宽松,根据其知识产权法规定,科研人员的发明所有权归其所在科研单位,无论是公共或私立单位。近年来,英国为了推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速转移和开发以形成切实的生产力,已将由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归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改为归项目研究机构所有,使研究机构成为该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政府及研究理事会则从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线退出,成为服务的提供者

    33、。但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个新动向却值得关注。剑桥大学历来以知识产权上的宽容而著称,即科学家发明了什么,既可拥有它,又可获得对其商业化产生的利润。但2002年7月学校新起草了一个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1月起所有正常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而不是科学家本人所有。虽然该管理办法与政府将其资助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下放给研究机构的做法并不矛盾,但却在本校引起了极大的争议。2.3.5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式标准与专利捆绑在一起构成技术壁垒技术标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定活动,从过去主要解决产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换问题,已经更多地成为一个行业必须遵守的规则,甚至成为一个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

    34、壁垒,成为非关税壁垒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技术壁垒因其合理性和复杂性而更具有隐蔽性,不容易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所以,已成为各国广泛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武器之一。而技术壁垒最为有效的表现形式就是标准壁垒和标准垄断了。标准的实质和核心就是技术体系中对应于技术的知识产权。目前,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使知识产权和标准有机结合,使二者之间形成互相支持的关系,是企业谋取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跨国公司已经不满足于各项专利技术给他们带来的利益,而是寻求一种能综上一页12345合知识产权专有性、地域性等知识产权策略,一种更加集权和集中的方法来实现其垄断市场的目的,而技术标准恰好适应了这种需求。目前,社会上

    35、就流传着这样一种理念: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由专利支撑的标准。在传统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往往是标准先行,这在高技术产业领域表现尤为明显。2.3.6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演化为一种经营业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智力成果的拥有者的无形资产被别人侵犯、盗取,但近年来,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将这种手段用于市场扩张和垄断,如许多跨国公司在本土完成产品的创新阶段和实现产业化,并采取法律手段加以世界范围的市场保护,普及阶段则转移到国外生产并收取许可证使用费,高附加值的完善开发继续留在国内,也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立国”。即使如此,知识

    36、产权的保护还是建立在有形产品的基础之上,但最近,却有一种趋势是在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直接生产知识产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的高通公司,在创建之初汇集一批技术人才,将CDMA技术成功地应用在个人移动通信系统中。然后它并没有像一般的企业那样按常规去开发和生产具有CDMA技术的产品,而是把其所拥有的CDMA技术提交到美国标准组织TIA和世界标准组织ITU,申请确立CDMA技术为世界移动通信标准;同时把CDMA研发过程中所有技术都申请了专利(包括美国本土和世界其他战略性国家)。当所有的通信业巨头刮分完GSM系统专利再把目光转向CDMA系统时,才蓦然发现CDMA的基本专利已全部控制在高通手上。高通利

    37、用知识产权这一利器,不仅抵御了比其强大百倍的竞争对手,而且开辟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专卖店,所有生产CDMA相关通讯产品的企业都必须向高通交纳CDMA的入门费和使用费,即购买CDMA芯片,高通籍此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一跃成为坐拥标准、日进斗金的跨国企业。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水准的提高也把知识产权的运作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2.3.7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多样化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已由过去的被动防御阶段转入主动进攻阶段,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知识产权运作策略。策略之一:跑马圈地。跨国公司先在出口的目的国抢注专利,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即占领地盘。在现阶段,甚至在今后相当

    38、长的时间内,他们并不立足实施这些专利,而是靠获取这些专利权来谋取更大的利益。如通过收集贸易目的国的经济信息,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采取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出口目的国进行权利诉讼,收取高额的知识产权的利润。策略之二:技术-专利-标准三结合。目前,一种新的知识产权策略渐渐浮出水面:研发技术,申请专利,制定标准,使专利成基本专利,进而推动标准的广泛实施,向采用自己标准的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成为技术和专利的专业生产基地。如上文所述的美国高通公司所采用的就是这一策略。“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已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国际竞争的新游戏规则。策略之三: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和侵

    39、权现象的多样化与严重化,仅靠权利人单个的力量维权已难以奏效。因此,联合相关权利人组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盟,以团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是一些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如日本联盟就是日立、松下、东芝、三菱电机、时代华纳大技术开发商结成的专利保护联盟,曾利用其所拥有的核心技术,联合向我国国内的DVD整机生产厂家征收技术专利使用费。第3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我国经济及国际贸易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似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目的不是保护知识产权本身, 而是激励创新, 维护社会公平, 进而推动社会经济全面进步。恰恰是在达到上

    40、述目的方面, 片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步入误区, 反而不利于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3.1 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其赞成者誉之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进步动力。然而, 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竞争, 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 垄断能够向创新提供奖励, 但同样能够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 从而削弱技术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 昔日创新者的垄断收益越高, 进一步创新的动机趋向削弱。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现代金融市场上, 一种创新金融工具一旦问世, 其他金融机构就会立刻模仿跟进, 但金融创新的节奏并未因此而放慢。软件、计算机和半导体行

    41、业是当前技术创新最集中的行业, 但这几个行业在昔日专利保护相当薄弱的时候技术创新速度并不慢, 目前使用的决定性的技术创新很多都是那时开发的。然而, 上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裁决加强保护软件专利权后, 软件开发反而缺乏创意了, 因为获得了垄断权的软件企业只需要开发升级换代产品就可以获取丰厚利润。消费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软件, 而只是某个软件的第几个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结果表明,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未改变创新的数量, 只是改变了创新的方向。3.2 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激励企业的道德风险知识产权运用得当可以打击竞争对手, 保护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地位。但是, 在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剧的环境中

    42、, 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遏制竞争对手, 企业有着强烈的动机利用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给竞争对手设置障碍, 自己不从事创新, 也不允许竞争对手从事创新而赢得竞争优势。有些市场主体的做法更是纯属讹诈, 如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事件, 甚至西门子这样世界驰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 其抢注海信商标的行为令意欲开拓欧洲市场的海信公司, 几乎被拒之德国市场门外而根本没有机会参与竞争。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而言, 我们的企业的竞争力还很弱, 加之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 使得我们只能在国有技术上缓慢地更新和创造, 或违规窃取他国的知识产权而获得发展。3.3 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还会恶化创新的条件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

    43、护迫使创新者不是把主要精力用于创新, 而是用于避免踏上“侵权”的地雷。美国专利项目设置越来越细, 过去人们为每份新软件设置专利, 现在却几乎为每一条编码设置专利。这样做表面上有利于保护发明者利益, 实际上极大地阻碍了整体技术的创新。因为这样一来, 无论谁想在软件领域有所建树, 他都要考虑所做出的软件中使用的编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现在, 我国发展过程中在资金, 尤其是在技术方面本应该得到发达国家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才能更快地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过分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提高了我国引进技术的实际成本, 另一方面还增加了企业在自主知识创新过程中的心里负担, 总是担心“侵权”而畏缩不前,

    44、阻碍了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进程。3.4 发达国家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达国家拥有知识优势, 他们就会利用知识产权的特性, 结合国际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壁垒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和报复性等特点掠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大大提高了标准的技术难度, 使被动接受标准的发展中国家要支付高额的使用费才能达到相关标准。这种技术标准在知识产权的掩护下显得合理合法, 使企业极少去考虑这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是否具有合理性。譬如, 美国就可以利用知识产权报复性特征来保护自己, 打击对手。报复性主要指一些国家利用本国国内贸易法中的有关规定, 以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影响正常贸

    45、易为由对其他国家进行报复。其中以美国的超级301条款和337条款最具代表性。美国国内贸易法中的超级301条款规定, 美国将对认为对美实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国家进行报复, 其中不公平贸易做法包括美国认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充分的做法。报复措施包括对进口商品提高关税或采取进口限制, 对有关国家服务征税或进行限制, 直至终止两国签订的贸易条约。337条款是美国1930 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 目前是1994年修订的1988 年综合贸易法案中的第1337节, 此条款又称不公平贸易做法条款, 主要对外国厂商输入美国的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管制。如果337条款调查成立, 出口商的产品将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国

    46、市场之外。3.5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利益转移问题知识产权的主要持有人是现代产业, 而现代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大多数企业销售市场跨越多个行政区域, 由此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并不完全重叠。受益者是企业, 销售地政府则需要为此付出较高的执行成本, 而受益企业因此而增加的税收未必都由支付执行成本的销售地政府获得, 从而产生了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 上述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 但在国际之间并不存在这种机制。而众所周知的是, 在我国主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从中受益最多的是那些西方跨国公司, 这些跨国公司同时享受了高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 其偷漏税现象

    47、也相当严重。假如没有其他配套措施, 强化令他们受益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 等于是造成有利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利益转移。第4章 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之策 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之策知识产权壁垒形式复杂多样, 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对有关国家进出口贸易影响也逐步加深。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需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技术, 也需要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在发展贸易的同时, 必然会遭遇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壁垒。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对策。4.1 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 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 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申请专利, 在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域设置了专利陷阱, 封杀了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 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此, 我国企业及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 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 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 实施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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