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工程地点:委 托 人: 受 托 人:合同编号:白规合2019-61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甲方):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乙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概况1.1 项目名称: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北环高速以北,西临白云山
2、风景区主干道,现状主要为云台花园二期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入口花园区、镜湖花园区、盛宴花园区、雨林花园区、空中花园区、兰花园区、芬芳花园区、聆听花园区等八大花园区域及公共游憩带。其中:绿化建设面积约182010平方米,新建铺装面积约3843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为5817平方米,新建园林构筑物面积约为7374平方米。1.3 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6254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2570万元。1.4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编制(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2)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
3、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3)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4)编制项目造价控制方案及招标限价;(5)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6)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7)提供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包括书面及电子文件(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限价、控制方案、控制价公布函、软件计价电子文件、图形算量、钢筋算量电子文件、工程经济指标分析表及相关类型工程经济指标表及其他相关电子文档)。2.2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工程造价相关法律、规范及
4、其他政策文件要求执行。第三条、服务期限、地点及成果要求3.1服务期限:3.1.1甲方应在 3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3.1.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成果。完成造价备案工作,至取得招标控制价备案表。3.1.3合同签订后,乙方收齐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成果。甲方对施工图预算审阅完毕后,如无重大修改, 3 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预算成果。3.1.4甲方对预算审阅完毕后,如无重大修改, 3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资料成果。甲方对成果审阅完毕后,如无重大修改, 2 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并于 2 个工作日内
5、并完成备案工作。3.2履行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3.3成果要求(每一施工标段)3.3.1施工图预算文本文件 5 份,电子文件 2 份;3.3.2招标控制价文本文件 5 份,电子文件 2 份;3.3.2招标工程量清单文本文件 5 份,电子文件 2 份;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与权利4.1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若项目相关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本合同费用时间过长,造成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应积极协调加快审核工作,乙方需理解、认同,且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合同工作任务的相关基础资料。4.3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工作职责的,甲方有权要
6、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如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后的人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职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的义务与权利5.1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内容按时按量按质向甲方提交各阶段成果报告、开展合同任务。5.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支付的各个阶段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票据。5.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阶段服务费用,同时须理解项目审批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资金支付审批时间过长,未能及时拨付各阶段服务费,不得向甲方申请违约赔偿。5.4若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完善,乙方有义务自行开展资料收集,并可要求甲方提供必要协助。5.5乙方有义务负责己方
7、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全部安全责任。5.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7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依时派出合适人员出席相关会议,必要时须去工作现场。第六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6.1合同价款6.1.1合同暂定合同价(服务咨询费):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6.1.2合同承包方式:总价承包(包含本合同约定全部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
8、关税费等);6.1.3合同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下浮率。6.2合同支付6.2.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6.2.3完成整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且不得超过概算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的60%。6.2.3经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6.2.4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乙方谅解由于甲方项目财政资金没有到位造成的进度款支付逾期不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期一天,扣除总编制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日历
9、天未提交本合同约定的编制成果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相关费用直接从本合同约定的总编制费用中扣除。7.2因甲方责任造成研究报告重大修改、或需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7.3合同生效后,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服务费,最终按照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7.4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金额返还给甲方。7.5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以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合同结算原则计取(
10、扣除税金)第八条、不可抗力8.1 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以及甲方所在地区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决策。8.2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8.2.1甲方和乙方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8.2.2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九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9.1双方均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
11、,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9.2乙方编制完成的报告在甲方付清编制费用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甲方享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提供该报告。9.3乙方依约完成报告或因违约、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须返还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如有损毁,乙方需负责赔偿。9.4乙方编制的成果若造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无论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
12、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 纳税证号:纳税证号:账户名:账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廉 政 合 同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廉政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的一切合
13、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涉嫌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2 甲方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
14、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在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并,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承包单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乙方义务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16、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从事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廉政合同作为广州花园(锣鼓坑片区)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生效本廉政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完成主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后失效。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