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制度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制度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思考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思考 1.11.1项目法人组建形式:项目法人组建形式: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中央项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或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地地方方项项目目由由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地地方方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或或其其委委托托的的同同级级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负负责责组组建建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并并报报上上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或或其其委委托托
2、的的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备备案案,其其中中总总投投资资在在2 2亿亿元元以以上上的的地地方方大大型型水水利利工工程程项项目目由由项项目目所所在在地地的的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及及计计划划单单列列市市)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或或其其委委托托的的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负负责责组组建建项项目目法法人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任命法定代表人。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 1.21.2项目法人组建要求:项目法人组建要求:1.31.3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按照基本建设程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按照基本建设程
3、 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2)(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 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3)(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4)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 程建设外部条件。程建设外部条件。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1.31.3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5)
4、(5)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 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6)(6)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 程建设资金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 建设资金。建设资金。(7)(7)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 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1.
5、31.3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8)(8)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 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9)(9)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10)(10)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11)(11)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1.41.4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能力要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能力要求:(1)(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为专职
6、人员,需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应为专职人员,需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 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 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组织协调能力。(2)(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 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 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 术问题。术问题。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1.41.4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能力要求:大中型水利建设
7、项目法人的能力要求:(3)(3)人员结构合理人员结构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 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4)(4)有适应工程需要的有适应工程需要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并建立完善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1.5 1.5 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 大力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县级人民政府原大力推广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则上统一组建一个专职的项目法人。健全项
8、目法人机构,有效整合现有专业技术力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有效整合现有专业技术力量,解决基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量,解决基层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 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代代建建制制,是是指指政政府府投投资资的的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通通过过招招标标等等方方式式,选选择择具具有有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管管理理经经验验、技技术术和和能能力力的的专专业业化化项项目目建建设设管管理理单单位位,负负责责项项目目的的建建设设实实施施,竣竣工工验验收收后后移移交交运运行行管管理理单单位位的的制制度。度。1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1.61.6代建制代建制2.12
9、.1水利工程强制招标范围:水利工程强制招标范围:具具体体范范围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 规规模模标标准准: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可不招标项目:可不招标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
10、国家秘密的项目 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技术或特有技术的项目 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2.22.2水利工程招标方式:水利工程招标方式: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1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2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国国家家重重点点水水利利项项目目、地地方方重重点点
11、水水利利项项目目及及全全部部使使用用国国有有资资金金投投资资或或者者国国有有资资金金投投资资占占控控股股或或者者主主导导地地位位的的项项目目应应当当公公开招标。开招标。技技术术复复杂杂、有有特特殊殊要要求求或或涉涉及及专专利利权权保保护护、受受自自然然资资源源或或环环境境限限制制、新新技技术术或或技技术术规规格格事事先先难难以以确确定定的的项项目目,以以及及属属于于应应急急度度汛汛的的项项目目,经经批批准准后后可采用邀请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招标报告备案资格预审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现场踏勘发售招标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谈判发中标通知
12、书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确定中标人组织开标评标会接受投标文件成立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澄清问题编制招标文件招招标标投投标标程程序序2.42.4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招招标标投投标标要要全全部部按按照照属属地地管管理理和和权权限限管管理理原原则则进进入入公公共共交交易易市市场场进进行行交易。交易。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2.52.5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 关关于于国国务务院院有有关关部部门门实实施施招招标标投投标标活活动动行行政政监监督督的的职职责责分分工工的的意意见见(国国办办发发200
13、034200034号号):工工业业(含含内内贸贸)、水水利利、交交通通、铁铁道道、民民航航、信信息息产产业业等等行行业业和和产产业业项项目目的的招招投投标标活活动动的的监监督督执执法法,分分别别由由经经贸贸、水水利利、交交通通、铁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招招标标投投标标行行政政监监督督暂暂行行规规定定(水水建建管管200638200638号号):县县级级以以上上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或或流流域域机构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机构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2.52.5招
14、标投标行政监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主要内容:主要内容:2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制 (1)对招标准备工作,主要监督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方式、分标方案及开标、评标工作具体安排等是否符合规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2)对资格审查,主要监督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3)对开标、评标、定标,主要监督各项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13.1强制监理范围:强制监理范围:3 3、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 总总投投资资200200万万元元以以上上且且符符合合下下列列条条件件之之一一的的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1)(1)关系社会公
15、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2)(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3)(3)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3.23.2监理业务委托有关规定:监理业务委托有关规定:3 3、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 项项目目法法人人招招标标选选取取具具有有相相应应资资质质等等级级的的监监理理单单位位承承担担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监监理理单单位位与与被被监监理理单单位位以以及及建建筑筑材材料料、建建筑筑构构配配件件和和设设备备供供应应单单位位有有隶隶属属关关系系或或者者其其他他利利害害关关系系的的,不
16、不得得承承担担该该项工程的建设监理业务;项工程的建设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3.33.3监理的主要工作:监理的主要工作:3 3、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3)(3)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 的资金流计划,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的资金流计划,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1)(1)组织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组织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2)(2)进度管理:进度管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 单位
17、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4)(4)质量管理:质量管理: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对 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5)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 护措施,并监督实施。护措施,并监督实施。(6)(6)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4.14.1合同的作用:合同的作用:4 4、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 水水利利建建设设参参建建各各方方的的关关系系以以合合同同关关系系
18、为为纽纽带带,合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1)(1)合同是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是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2)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活动的准则。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活动的准则。(3)(3)合同是建设中纠纷解决的依据。合同是建设中纠纷解决的依据。4.24.2应用标准合同文本:应用标准合同文本:4 4、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 项项目目法法人人与与参参建建各各方方要要按按照照标标准准文文本本签签订订合合同同,明明确确双双方方的的权权利利与与义义务务,防防止止合合同同缺缺项项、漏漏项项和和不不平平等等条条款款的的出现。出现。
19、严严禁禁在在合合同同外外另另行行签签署署违违背背合合同同实实质质内内容容的的其其他他协协议议,严禁签订虚假合同。严禁签订虚假合同。目目前前要要求求强强制制应应用用的的合合同同文文本本有有:标标准准施施工工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水水利利水水电电工工程程标标准准施施工工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水水利利工工程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等。4.34.3合同监管:合同监管:4 4、合同管理制、合同管理制 项项目目主主管管部部门门要要建建立立合合同同备备案案制制,对对工工程程建建设设合合同进行备案;同进行备案;要要建建立立合合同同履履约约检检查查机机制制,督督促促合合同同双双方方切切实实
20、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约约定定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避避免免因因合合同同纠纠纷纷影影响响工工程程建设。建设。5 5、开工管理制度、开工管理制度5.15.1水利工程开工条件:水利工程开工条件:项目法人已设立项目法人已设立初步设计已批准初步设计已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已落实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规定选定并依法签订了合同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规定选定并依法签订了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已明确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已明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已办理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
21、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等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等5.25.2开工备案制度:开工备案制度:5 5、开工管理制度、开工管理制度(1)(1)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自主确定工程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自主确定工程 开工。开工。(2)(2)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15个工作日内,将开个工作日内,将开 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 备案。备案。5.25.2开工备案制度:开工备案制度:5 5、开工管理制度、开工管理制度以下项目需向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
22、构备案:以下项目需向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地方项目。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地方项目。6.16.1验收分类:验收分类:6 6、验收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验验收收按按主主持持单单位位性性质质不不同分为同分为法人验收法人验收和和
23、政府验收政府验收两类。两类。6 6、验收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法人验收:法人验收:是是指指在在项项目目建建设设过过程程中中由由项项目目法法人人组组织织进进行行的的验验收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是政府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中间机组启动验收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单项合同工程验收单项合同工程验收6 6、验收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政府验收:政府验收:是是指指由由有有关关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或或者者其其他他有有关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专项验收专项验收阶段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征地移民验收征地移民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水土保持验收
24、档案验收档案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消防验收消防验收括导(截)流验收验收括导(截)流验收验收下闸蓄水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6.16.1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6 6、验收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1)(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2)(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 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3
25、)(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4)(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5)(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6)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7.17.1施工单位准入条件:施工单位准入条件:7 7、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两个序列。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河湖治理工程特级特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水利金属
26、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均分为均分为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7.27.2监理单位准入条件:监理单位准入条件:7 7、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施工施工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乙级乙级不分级不分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甲级甲级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机电及金属结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7.37.3质量检测单位准入条件:质量检测单位准入条件:7 7、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岩土工程岩土工程机械电气机械电气每个类别分为每个类别分为甲级和乙级甲级和乙级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金属结构水利工程检测单位水利工程检测单位量测
27、量测 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对对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负负总总则则,勘勘察察、设设计计、施施工工、监监理理及及质质量量检检测测等等单单位依法对水利工程质量负责。位依法对水利工程质量负责。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一)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1 1、关于发包与招标;、关于发包与招标;2 2、关于提供原始资料;、关于提供原始资料;3 3、不不得得迫迫使使承承包包方方以以低低于于成成本本的的价价格格竞竞标标,不不得得压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违反强制性条文;缩合理工期
28、,不得明示或暗示违反强制性条文;4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5 5、关于委托监理;、关于委托监理;6 6、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7 7、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含甲供);、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含甲供);8 8、关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工程;、关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工程;9 9、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竣工验收;1010、建立、移交工程档案。、建立、移交工程档案。(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和义务(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和义务1 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资质范围内承
29、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2 2、按按照照强强制制性性标标准准勘勘察察、设设计计,对对勘勘察察、设设计计的的质质量量负负责责;注注册册执执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负责;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负责;3 3、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4 4、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深度要求;5 5、建建筑筑材材料料、构构配配件件、设设备备应应注注明明技技术术指指标标、质质量量符符合合国国家家标标准准;一般不得指定厂家;一般不得指定厂家;6 6、向施工单位就施工图文件作说明;、向施工单位就施工图文件作说明;7 7、参与质量
30、事故分析,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三)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三)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1 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2 2、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界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界定;3 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4 4、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
31、检验;、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5 5、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6 6、涉涉及及结结构构安安全全的的试试块块、试试件件及及有有关关材材料料,见见证证取取样样,送送具具有有资资质质的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7 7、返修不合格工程;、返修不合格工程;8 8、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教育培训制度;9 9、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四)工程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四)工程监理单位责任和义务1
32、1、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让;、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出借资质、不得转让;2 2、回避原则;、回避原则;3 3、代代表表建建设设单单位位对对施施工工质质量量实实施施监监理理,对对施施工工质质量量承承担担监监理责任;理责任;4 4、选选派派相相应应资资格格的的监监理理人人员员驻驻现现场场;未未经经监监理理工工程程师师签签字字,不不得得使使用用材材料料、设设备备;未未经经总总监监签签字字,不不得得拨拨付付工工程程款款,不不得得竣工验收;竣工验收;5 5、按按照照监监理理规规范范,采采取取旁旁站站、巡巡视视和和平平行行检检验验等等形形式式实实施施监理。监理。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
33、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管管理理规规定定是是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管管理理的的纲纲领领性性文文件件。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增加了一些内容: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增加了一些内容:(一一)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由由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负负全全面面责责任任。同同时时规规定定,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要要建建立立健健全全施施工工质质量量检检查查体体系系,根根据据工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二二)在在设设计计单单位位方方面面,一一是是
34、应应随随时时掌掌握握施施工工现现场场情情况况,解解决决有有关关设设计计问问题题,大大中中型型工工程程应应在在现现场场设设立立代代表表机机构构或或派派驻驻设设代代;二二是是设设计单位应在各个验收阶段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计单位应在各个验收阶段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三三)明明确确建建筑筑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的的质质量量管管理理责责任任由由采采购购单单位位承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权利。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自主采购的权利。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资质范围内
35、承揽业务;不得出借资质;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2、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3、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4、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5、应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6、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
36、制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
37、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当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关于监督检查的内容,条例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是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关于监督检查的主体,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一一)监监督督范范围围:在在我我国国境境内内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加加固固各各类类水
38、水利利水水电电工工程程和和城城镇镇供供水水、滩滩涂涂围围垦垦等等工工程程(以以下下简简称称水水利利工工程程)及及其其技技术术改改造造,包包括括配配套套与与附附属属工工程程,均均必必须须由由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监监督督机机构构负负责责质质量量监监督督。工工程程建建设设、监监理理、设设计计和和施施工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二二)监监督督定定位位: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监监督督机机构构是是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对对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进进行行监监督督管管理理的的专专职职机机构构,对对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进进行行强
39、强制制性性的的监监督督管管理理。质质量量监监督督机机构构履履行行政政府府部部门门监监督督职职能能,不不代代替替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建建设设单单位位)、监监理理、设设计计、施施工工单单位位的的质质量量管管理工作。理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三)监督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四)监督方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设置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巡回监督。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
40、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五)监督内容:(五)监督内容:1 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2 2、对对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建建设设单单位位)、监监理理单单位位的的质质量量检检查查体体系系和和施施工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3 3、对对工工程程项项目目的的单单位位工工程程、分分部部工工程程、单单元元工工程程的的划划分分进进行行监监督检查。督检查。4 4、监督检查技术规
41、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5 5、检检查查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和和建建设设、监监理理单单位位对对工工程程质质量量检检验验和和质质量量评评定定情况。情况。6 6、在在工工程程竣竣工工验验收收前前,对对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进进行行等等级级核核定定,编编制制工工程程质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六)监督权限:1、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发现越级承包工程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向水行政主
42、管部门报告。2、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检查,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检查记录和施工记录。3、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4、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纠正。5、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6、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分级管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43、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权责一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分工协作,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在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避免监管脱节。全面覆盖,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管理的水利工程,均要落实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实现质量与安全监督全覆盖。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 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责:
44、具体项目的质量监督职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 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并结合本 地区实际,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责任,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三、质量监督制度三、质量监督制度 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一)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
45、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项目划分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项目划分是整个质量检测和评定过程的基础性工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SL1762007 1 1、承承担担工工程程检检测测业业务务的的检检测测机机构构应应具具有有水水行行政
46、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颁颁发的资质证书。发的资质证书。2 2、工工程程施施工工质质量量检检验验中中使使用用的的计计量量器器具具、试试验验仪仪器器仪仪表表及及设设备备应应定定期期进进行行检检定定,并并具具备备有有效效的的检检定定证证书书。检检测测人人员员应应熟熟悉悉检检测测业业务务,了了解解被被检检测测对对象象性性质质和和所所用用仪仪器器设设备备性性能能,经经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 3、工工程程质质量量检检验验项项目目和和数数量量应应符符合合单单元元工工程程评评定定标标准准规规定定。工工程程质质量量检检验验方方法法,应应符符合合单单元元工工程程评评定定标标准准和和国国家及行业
47、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4 4、项项目目法法人人、监监理理、设设计计、施施工工和和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监监督督等等单单位位根根据据工工程程建建设设需需要要,可可委委托托具具有有相相应应资资质质等等级级的的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质质量量检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5 5、对对涉涉及及工工程程结结构构安安全全的的试试块块、试试件件及及有有关关材材料料,应应实实行行见见证证取取样样。见见证证取取样样资资料料由由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制制备备,记记录录应应真真实
48、实齐齐全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6、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作,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
49、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1 1、施施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依依据据工工程程设设计计要要求求、施施工工技技术术标标准准和和合合同同约约定定,结结合合单单元元工工程程评评定定标标准准的的规规定定确确定定检检验验项项目目及及数数量量并并进进行行自自检检,自自检检过过程程应应当当有有书书面面记记录录,同同时时结结合合自自检检情情况如实填写况如实填写水利水
50、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2 2、监监理理单单位位:应应根根据据单单元元工工程程评评定定标标准准和和抽抽样样检检测测结结果果复复核核工工程程质质量量。其其平平行行检检测测和和跟跟踪踪检检测测的的数数量量按按监监理理规规范范或合同约定执行。或合同约定执行。3 3、项项目目法法人人:应应对对施施工工单单位位自自检检和和监监理理单单位位抽抽检检过过程程进进行行督督促促检检查查,对对报报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监监督督机机构构核核备备、核核定定的的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等等级进行认定。级进行认定。(三)质量检验职责(三)质量检验职责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四、质量检验与评定制度 4 4、工工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