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安全监理程序和主要内容第一节 招标阶段一、审查承包(投标)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协助业主编制、核查招标文件中相关安全生产的条款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施工工艺特点,核查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诚信记录设定条件;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书;招标文件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单独列出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的清单子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报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条件、使用要求和调整方式等内容;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职责、安全管理
2、工作内容及要求、现场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条件和数量、安全奖罚措施、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费用使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专用条款,并提供合同签订时需要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格式文本。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的安全专用条款所配套的文件、计划、协议书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以及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投入大中型设备、安全设施、特殊工种的清单;在招标文件中可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奖惩记录和行政主管部门评价记录,并作为评标加减分的依据。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以及对投标文件符合性的核查资格预审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
3、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诚信记录、资信等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是否为有效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投标文件符合性的审查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生产安全目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针对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审查投标单位应依据工程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合理配置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审查投标文件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
4、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本项目内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特种工种清单的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必须明确本项目所需要的大、中型设备、安全设施和特种工种清单。重点审查提供适用于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型号、性能、数量和安全设施的材质是否满足项目的要求,并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均受过上岗培训,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报价清单和使用计划的审查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应招标文件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的报价要求,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
5、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的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记录,并作为评标的依据。有关主管部门评价的核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对其的评价。二、协助业主拟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基本要求主体合法。双方具有法人资格,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约。内容合法。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相等,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形式合法。必须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应
6、包括:工程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安全履约保证金、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签署日期。程序合法。应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协商、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双方权利与义务业主的安全生产职责首先保证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核查承包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向承包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贯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并
7、掌握执行情况。检查、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分包单位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增强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如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机具、电器设施时,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办理书面租赁和验收手续,不得向无合法操作资格的承(分)包单位提供设备、设施。不定期地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安全检查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条款对承(分)包单位实施奖罚,对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按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
8、门的意见,组织或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承包单位向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主动接受业主的安全检查、审核。按照业主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将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报业主备案。及时传达、贯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根据合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相关工作。承包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9、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要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以备业主组织核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施工交底,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进行安全检查和每日安全巡查,并对重大危险源的部位进行监护。向业主单位借用机电设备、设施,必须办理租赁、验收的书面手续,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严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毒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具及设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按业主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组织检查,接受业主根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查出的隐患要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及时向监理
10、单位、业主报告外,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组织监理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经过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安全监理资格证书,并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及时建立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业主、承包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监
11、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监理人员应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安全注意事项,监理工程师对设计交底会的会议纪要进行签认。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织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内容,制订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理责任分解到各监理岗位,纳入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安全监理主要的管理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学习与交流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安全监理知识培训,并取得
12、安全监理培训证书;另应针对现场安全施工的特点和难点(主要是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学习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以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监理细则,并及时传达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以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和管理知识,形成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的人员对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学习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以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监理细则,并及时传达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组织安全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国家法律、
13、法规、安全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巡视监理。填写监理日报和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及时填写监理日报,记录当天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处理情况。每月在规定日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当月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月报。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议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一般每月1次)召开工地例会,并将安全监理内容纳入会议议程中或专题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如遇有重大事项或急需协调沟通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议。施工现场风险点分析在项目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后
14、分析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安全风险点,为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作准备。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根据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时组织细则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应由承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现场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分包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15、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承包单位应对进场设备、安全设施验收(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请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业主备案。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和表格。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
16、全监理程序。在选用施工监理规范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指定安全监理的各种记录、报表,送交业主备案,由承包单位制备,供现场监理组和承包单位项目管理部共同使用。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中,应将安全监理方案单列一个章节,应具有对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根据法律法规、委托安全监理约定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确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应与
17、监理规划同时编制完成,它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阶段出图时,安全监理方案要动态跟进调整;编制工作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送达业主。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必要的安
18、全防护用品。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规划;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二、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
19、员数量配备。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检查、督促施工总(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检查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督促承包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20、上,书面向承包单位告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向业主报告,并按施工合同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业主、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建设行业安监站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三、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安全设施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承包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必要
21、时,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设施满足要求。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审查承包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承包单位报申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发现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承包单位更正。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施工
22、安全、质量、进度的影响相当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考虑从安全的角度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一)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二)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三)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四)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
23、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五)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六)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七)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
24、志。场内行驶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八)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
25、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因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理的重要依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雨滑等)的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
26、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工程方案。同时对交通建设工程中特有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高度在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港口码头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的工程,以及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也必须督促承包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另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的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也应督促承
27、包单位编制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有关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的要求和说明如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基坑(槽)土方开挖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机具确定开挖方案;开挖的基坑设计深度如比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深时,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根据所选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位置分布及电线线路走向的施工图;负荷计
28、算,根据用电设施等计算,确定电气设备及电线规格;变电所、配电线路、配电装置设计以及接地装置设计;防雷、外电防护及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管理网络及工作制度,包括用电检查、检测的要求。脚手架工程方案应包括脚手架的种类、搭设方式和形状,绘制施工图;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脚手架受力设计计算;交接验收、自检、互检、使用、维护及保养等措施。模板工程方案应包括现浇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模板的种类及支撑材料;设计计算模板面和支撑体系的强度和变形;绘制平面、立面、剖面的构造详图;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制定检查、验收、使用等的措施起重工程方案应包括根据构件或设备的形状、位置、重量、环境选择吊装机具并制定吊装方案;绘制吊装机位、
29、路线等实施图;编制操作、防护及管理措施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方案包括特种设备安拆单位许可证、设备的性能及使用规程、拆装步骤及设计计算、制定检查、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的措施。爆破工程方案包括爆破对象状态、爆破方法、爆破设计(炸药品种和装药量设计、爆破方式和选点、实施步骤、安全距离测算)、爆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爆破后拆除破碎工作的安全措施、安全救援预案。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依据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合格后,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30、签字认可。另对以下工程,承包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工程专家论证审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
31、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承包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应作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承包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32、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六、对承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在任何生产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随着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加,而交通建设工程又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施工特点,加上新的施工工艺、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的投入,其中也存在巨大的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
33、往往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完全避免,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为已成为抵御事故或控制事故恶化、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甚至是唯一的手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根据各自项目施工现场和周边单位和社区的安全重大危险源类别、周边重要基础设施(道路、航道、港口)以及本项目人员素质、物质资源评估等情况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施工的现场应急救援体系。(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
34、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对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施工现场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定期
35、组织消防演练。(二)监理工程师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尽管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安全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组成情况、危险源辩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过
36、程,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不足之处,在事后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和提高,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检查在工程建设的管理的实践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安全交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从制度上把它确定下来,把安全交底作为在工程建设中一件必不可少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这一条款中的“告知”,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底”。1、安全交底的主要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
37、施或方案。包括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以及专项技术措施或方案;分析气候、天气的状况和特点,告知施工作业现场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告知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告知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应鉴别、检查、使用适宜自己所属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告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操作规定;告知生产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告知施工现场不同工种协同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事故应急措施。2、安全交底的形式和方法安全交底的形式安全交底从形式上来讲有直接安全交底和间接安全交底。直接安全交底,就
38、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之间当面直接进行的安全交底。如:班组交底会、安全专题会、安全技术讲座、岗位培训安全交底等。间接的安全交底,是指安全交底人通过宣传的手段把交底内容向被交底人进行交待,使被交底人了解、接受,并贯彻执行的一种交底形式。如: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及标语等。安全交底的方法安全交底的方法很多,在工程建设中,安全交底的方法大致有:总交底:根据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施工条件、施工项目的特点,所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就安全措施方面的内容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交底;分部、分项和重要节点的安全交底:根据分部、分项和重要节点的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的内容和要
39、求进行交底;专项安全交底:如承重支架、脚手架搭设的专项安全交底,深基坑开挖的专项安全交底,起重吊装作业的专项安全交底及施工用电专项安全交底等;分岗位、工种的安全交底: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和性质,进行交底;班组安全施工操作交底:班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放在每天的施工作业前进行,亦称班前会。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当天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作业特点、施工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各岗位工种的安全要求进行的安全交底的一种方法。 3、 监理在安全交底工作方面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一般通过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监理工作指令书、监理日报和月报
40、中予以体现;承包单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的资料,包括:承包单位上级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对作业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包括对专业分包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每日告示牌的书面记录资料。班组长对班组人员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分包单位对所派出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单位提出适用在本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监理相关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共同遵循。尤且对开工审批、安全管
41、理日常检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核查、特殊作业人员进场认可、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中间计量、安全施工工作中常用的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监理过程中工作程序、检查记录、报表等作重点介绍,使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八、签发开工通知书在各单位、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提交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除应提交质量、进度、费用相应文件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其中就包括临时驻地、工程建设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列明的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检查办法;说明拟投入的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情况以及相关基
42、础资料。因此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网络各级人员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的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签复意见,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第三节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现场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3、。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程序如下:安全巡查、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问题下达工程暂停令开具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整改结果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建设单位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所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44、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临时用电、文明施工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一、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和程序(一)日常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 加强督促(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45、(3)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2. 巡视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3. 监
46、理会议(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3)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二)日常安全监理措施实施程序1. 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2.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
47、(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3.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4. 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