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浅谈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状况及防范措施摘要: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关键字: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状况 防范对策一、网络金融发展网络金融的发展,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决定的。首先,在电子商务体系中,网络金融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完整的电子商务包括商务信息流,资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个阶段。表现为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个方面。银行能够在网上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是电子商务中最关键要素和
2、最高层次,起着联络双方的纽带作用。可是,网络金融是未来金融业主要运行模式。电子商务开创了一个新的经济环境,这种新的经济环境需要金融业的积极参与才能更好的发展,同时金融业又必须适应这一环境的变化才能获得在未来的电子化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其次。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从而金融走向网络化。电子商务使网络交易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控制,信息获得的成本比传统商务运行方式大大降低。表现在资金中介作用被削弱,现现脱媒现象。电子商务的出现动摇了金融行为在价值链中的作用。使传统的金融机构失去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最后,降低成本。网络金融的巨大吸引力,建交一个金融网络站。可以每天面对数以万
3、计的用户查询和交易而不降低服务质量,同时使交易成本大大降低。Booa Allen Hamitor估计:银行处理一笔交易的费用,虚拟形态的网络银行比平均物理形态的分行的成本低100倍。电子商务的发展使金融机构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这个网络金融得以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原因。纵观网络金融的发展历史,信息技术运用于金融产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但最初应用范围仅局限于银行体系或局域网中,运用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工作效率。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国际互联网商业性应用的发展,传统金融开始向网络金融转变。1995年10月,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CSFNB,SECURITY FIRS
4、T NETWORK BANK成立标志网络金融业务的真正诞生。网络金融从此开始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兴起。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上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二、网络金融中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安全性风险 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国内软件平台环境较为单一,国内的计算机用户普遍采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目前绝大多数黑客软件和病毒等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序都是针对它的,这就使用户个人信息由于木马或间谍软件的原因而泄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增加了用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二)、法
5、律性风险 随着金融业务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比如,在网络银行业务中,各方当事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其间,无论是网络本身的差错还是人为因素,都有可能引起交易纠纷甚至法律诉讼,那么,有权对此进行仲裁的权威机构是谁?网络银行系统一旦被人恶意破坏,又有谁有权将其绳之以法,所依据的法规又是什么?可见,网络业务能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而我国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
6、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三)、监管性风险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有利于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网络金融资金的大规模快速流动将导致中央银行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的实际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使风险集中,速度加快,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网络银行主要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进行交易,不仅无凭证可查,而且一般都设有密码,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资料做进一步的稽核审查。同时,许多金融交易在网上进行,其电子记录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加以修改,使确认该笔交易的过程复杂
7、化,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务难以核查,造成监管数据不能准确反映银行实际经营情况。网络金融服务的延伸,也使金融监管的范围变得更加广泛,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四)、金融创新风险 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金融产业产生重塑性的影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国际金融寡头利用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我国业务的扩张更为迅猛,而我国目前的金融创新能力相对较差,可能使得我国金融市场逐渐被国际金融寡头渗透,甚至垄断,丧失巨大的产业利润。 三、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 (一)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仅有2004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法)和2001年6月发
8、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几个办法。“办法”显然带有一些过渡性特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或并未触及,且条文空洞,可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对于网络犯罪行为,刑法中量刑也很轻,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作为故意犯罪,网络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 (二)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这样导致了同业服务联合与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发展和整体风险防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由于我国网络金融在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负责统筹规划的部门,整体上缺乏统一和长远的规划,各
9、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自为政。2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由于缺乏行业协调,各金融机构网络业务采用的硬软件标准、数据加密强度、密码设定、通讯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安全的技术参数,目前仍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3.缺乏统一的行业权威。由于统一的金融认证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认证大都采用自己的认证体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电子证书覆盖率较低。不仅影响网络金融证书的服务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机构重复开发认证系统,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三)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这个可以分为四个方面来说
10、: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
11、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 (四)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12、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控制网络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我国的网络银行必须有足够强的安全措施,否则将会影响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是一个综合集成的系统,它的规划、管理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IT界通力合作,进行科学的、强有力的干预和导向,同时还应开展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一)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针对目前网络金融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尽快出台有关网上交易和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降低银行的法律风险,规范
13、网络金融参与者的行为。电子商务立法首先要解决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如怎样取用交易的电子证据,法律是否认可这样的证据,以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行为规范,跨国银行的法律问题。其次,对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环境。再次,充分运用政策手段,鼓励网上银行按健康的发展方向开展业务。最后,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信用制度。 (二)调整监管策略。首先要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
14、,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其次还要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同时还要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
15、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最后创新监管方式也很重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 (三)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网络金融的安全,最终是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来实现和支撑的,其关键技术有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智能卡技术等,主要是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
16、络技术来实现。从硬件方面来说,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分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落后;从软件方面来说,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迅速缩小在硬件设备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是防范减少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 (四)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要保障网络银行的资产安全,必须要解决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透明度的问题。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这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性工作。
17、网络银行数据库的设计应该采用社会化大协作的思路,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入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五)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存在规划不统一、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的问题。应制定金融业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成立为此奠定了基础。确立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才有利于统一监管,增强网络金融系统内的协调性,
18、减少支付结算风险,并有利于其它风险的监测。我们要尽快熟悉和掌握国际上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如掌握和应用国际ISO对银行业务交易系统的安全体系结构等,制定一套较为完整的国际标准,以便我国网络银行在风险防范上与国际接轨。 (六)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我国对金融创新的研究,特别是其应用目前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许多金融衍生工具尚没有得到利用,学术界和实务界应联合攻关,不断创造、设计、开发出各种新的组合金融工具,使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和风险控制能得以加强,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七)加快人才培养。例如进行学科培养。金融或财经院校要把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融合力
19、度,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网络技术等相关课程要进行交叉教学、重合教学,着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金融管理人才,为网络金融监管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还可以适度引进。可以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队伍人才结构,也可以借机学习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和技术。同时应该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交流访问、异地异行实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网络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迅速、有效地促进我国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车志红.我国网上银行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厦门大学,2009【2】陈光春.网络金融风险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20)【3】冯静生.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J. 中国改革论坛,2009【4】曾志耕.网络金融风险及监管J.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006【5】程吉生.论网络银行的风险防范和监管J.江西社会科学,2000,(12)【6】王罡,张军.网络银行的风险及防化体系的建设D.上海金融,2001【7】刘桂清.浅谈我国的金融风险及防范J.现代情报,2006,(7)word文档 可自由复制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