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细则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评选办法5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8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1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干部选拔制度19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2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2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管理三级联动网络机制25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奖惩条例26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28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进公寓实施及管理办法30
2、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纪律规定3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缴交学费和注册暂行规定35学生公寓违章电器的界定和禁止使用的相关依据36学生在公寓内违章用电及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37入党知识介绍38宁夏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44数计学院与辅导员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47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48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细则一、加分办法(一)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1、参加加0.1分;2、获奖加0.2分;(二)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1、参加加0.2分;2、获奖加0.3分;(三)参加省、部级各类活动。1、参加加0.3分;2、获奖加1
3、分;3、受自治区各部门其它表彰奖励每次加1分。(四)科研创新。1、普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加1分;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加3分。2、主持国家级项目结题加3分,省、部级项目结题加2分,校级项目结题1分。作为主持人申请各级项目未成功,每一项加0.2分,并提交项目申请书。3、参加数学建模全国分赛区比赛获优秀奖加0.2分,获其他奖加0.5分;参加数学建模全国比赛获优秀奖加0.3分,获其他奖加1分;(五)社会公益活动在社会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酌情加0.3分。组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每人加0.1分,所在小分队获奖的每人加0.2分;获得“优秀社会实践队员”或“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奖励的每人加0
4、.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3分。(六)等级考试。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加0.3分;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加0.4分;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加0.5分;2、取得英语四级证书加0.3分,六级加0.5分;3、取得普通话考试二级乙等以上加0.3分4、取得第二学位证书加1分。5、取得其他与专业无关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加0.2分。(包括驾驶证)(七)被评学校为文明宿舍、卫生先进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0.3分。(八)教室在学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卫生较好,打扫卫生人员每人每次加0.2分,宿舍在学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卫生较好,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0.2分,但累计不超过2分。(八)一学期全勤
5、者加1分,全年全勤者加2分。(九)担任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校学生社团合会主席、副主席,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加1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加0.8分。二、减分办法(一)旷操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2分,旷课一天按8节计算;无故缺勤班级班会、团会、政治学习一次扣0.4分;夜不归宿者,一次扣2分;在公共场合吸烟或有不文明行为者,每次扣0.5分;在校外租住、做饭者,每次扣2分;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每次扣1分;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宿舍者,每人扣0.5分。(二)学生正常上课期间,请假每1节课扣0.01分,生病、住院请假不扣分。(三)宿舍在学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
6、卫生较差,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0.2分。教室在学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卫生较差,打扫卫生人员每人每次扣0.2分。(四)凡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军训、实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迎新晚会、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种讲座或会议等),无故缺勤一次扣0.5分。(五)惩处扣分:对有违纪行为或者不文明行为的学生给予扣分,对于一学期内违纪多次者,惩处扣分累加记入。各级通报、处分的年限以相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类别院 (系)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分值0.53457(六)受处分学生参与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但不得取得等次。三、说明事项(一)以上加分只适用于发生在本年度的加减分事项,申请加分的同学
7、本人必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级别以证书上所盖印章为准。(二)在由学校各职能部门主办、各社团承办的活动中获奖获受表彰者,若获奖证书加盖了该职能部门的公章,则参照该职能部门对应加分项目进行。在社团自行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奖项不列入本细则加分的范畴。(三)同一项目每次加分就高不重复。每人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0分,累计减分不设下限。(四)其他未列获奖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比较相应级别提出加分建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出最后决定,不得擅自加分。本细则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评选办法为充分
8、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干部在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同时促进其全面成才,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1、三好学生:我院正式注册学籍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优秀学生干部:具有第一条之规定,并担任学生会、班委会、团总支、团支部、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等学生干部职务工作满一年者。3、优秀团员:具有第一条之规定的团员学生。二、评选比例及时间1、“三好学生”按本班学生总数的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班内学生干部的15%的比例评选。“优秀团员”按班内团员总数的5%的比例评选。2、“三好学生”、
9、“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每学年评一次。“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一般在每年秋季开学两周内进行;“优秀团员”的评选一般在每年四月初进行。3、条件符合者,可同时享受上述各种荣誉。三、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的评选参照宁夏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宁夏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前两条之规定,并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全年没有不及格课程。3、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各项
10、规章制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需获得学校本年度三等以上综合奖学金。(3)按时参加团员注册,缴纳团费,能较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认真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评议结论达到优秀。4、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学生不再参与院内同等称号的评选。四、评选要求和奖励办法1、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并公示后,填写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报
11、学生工作办公室。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的评选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3、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员”称号的学生均由院系表彰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并存档备案,毕业后装入个人档案。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根据宁夏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资助管理(一)申请:入学新生在开学初自主申报经济困难资助,学院对新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建档、统计。纳入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同学须出具当地民政局、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或其他突发事件证明。(二)审核:学院审核经
12、济困难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通过开会、座谈与走访对每个建档的学生进行深入了解,确保困难学生档案的真实、准确。同时学院根据学生经济状况的实际变更,对本院二、三、四年级困难学生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审核。(三)公示:根据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情况列出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班级班干部、宿舍长、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里小范围公示,评议小组认真评议。(四)复查:学院每学年定期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慰问等方式进行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资助资格。1、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伪造“贫困证明”等;2、在校外租房,购买高
13、档通讯工具、娱乐电器、时装或化妆品,长期租用电脑,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等情况的学生;二、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经认定后情况属实者,可纳入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父母双亡或单方亡故,家中无劳动力,经济来源少,收入低;2、父母双残、单残或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家庭成员常年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4、来自国家贫困县或其他欠发达地区,父母皆务农或家庭人口较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6、家庭经济
14、状况较差的军烈家属子女;7、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少数民族家庭子女;8、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生活;9、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的农村特困群众子女;10、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院在对纳入资助体系的学生进行资助时须对困难生的日常表现进行审查,受助学生须热爱祖国与人民,尊重师长、思想健康、积极上进、学习努力,有集体荣誉感,懂得感恩。三、资助程序(一)学校下达贫困生资助指标时,学院将根据文件要求,将指标分解到各教学班,各教学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出困难补助申请。(二)班委会根据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消费情况及现实表现,经广泛征求学生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意见上报班主任。(三)班主任应对学生生
15、活情况和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困难学生所在班级上报材料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定。(四)经学院审核,确定困难学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领导签批,报学生处。同时,确定的困难学生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分别存档备案。(五)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申请补助,可不受时间限制。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或中止资助。(一)在校学习期间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二)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三)学习成绩很差,一学期内有三门课程(含选修课)不及格者;(四)对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公益劳动者;(五)留级、降级学生,当年不享受资助;(六)出具假证明、假
16、材料骗取资助者或将学校资助的资金用于非正常学习、生活开支者。五、对已享受资助,但在学习期间有严重违纪情节或表现极差者,学院保留将全额追回已享受的资助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的权利。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为调动我院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增强集体观念、集体荣誉感,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并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增强团的基层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凡我院全日制学历班,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二、评选时间及比例:1、“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一次。“先进班集体
17、”的评选一般在每年秋季开学两周内进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每年四月初进行。2、“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均按应参评班级15%评选。三、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班委会紧密团结,工作目标明确,班干部以身作则,积极肯干,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根据学校安排,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出勤率高,遵守纪律效果好。2、班内学生能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维护校纪校规,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班级氛围和谐,宿舍、教室、个人卫生好。3、班内学习氛围浓厚,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课堂考勤良好。5、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各项文体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早操出勤率高。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
18、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1、班内有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学生;2、班内受处分学生(含院内通报批评)达10%;3、班集体内25%以上的学生有不及格课程;4、在学校及院(系)检查中,班级教室、宿舍卫生较差或劳动、集体活动组织不力而受到通报批评者。5、执行学校及院系各项规章制度不力,工作拖拉,记录、档案不全,报表、评议总结不能按时完成。(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理论学习,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能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2、支部全体成员有较强的团员意识,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发展团员坚持标准。支部班子团结
19、,与班委会配合密切,有工作实绩。3、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支部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选:1、支部内有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学生;2、执行学校及院系各项规章制度不力,工作拖拉,记录、档案不全,报表、评议总结不能按时完成。(三)凡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不再参与院内同等称号的评选。四、评选要求和奖励办法1、院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并公示后,填写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先进团支部审
20、批表报学生工作办公室。2、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3、获得“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班级由学院表彰,并颁发奖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响应全国“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精神号召,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意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让大学生的义务工作(以下简称“义工”)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数计学院义务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数计学院设立义务工作管理工作站站长:何志成副站长:祁应楠成员:郑丽珍 杨纪华 李凤英学院团总支具体组织开展实施。义务工作的统
21、计、认证、考核等具体工作,以学院团总支认定的为准。二、考核学院负责完成学生的义务工作质量和服务社会成效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入党、推优等的重要依据,对普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党员要求每年完成义务工作对应不同的分数(下表),评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奖、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必须达到要求的分数(每学期需完成每年的一半分数),对达不到分数的同学不能评国家奖、助学金,推荐入党。对象每年需完成的分数(每学期为每年分数的一半)普通学生8分入党积极分子10分学生干部12分党员12分三、义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校内助管:(1)学生干部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或组
22、织举办学院大型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给予分。(2)学生打扫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实验室、楼道、校园道路等,每人每次可获得1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1次,每个教室或办公室不能超过4人,授权管理人员当时签字);(3)学生帮助计算机实验室老师安装系统或整理机房,每次给予1分,授权老师在工作结束时审批签字;(4)学生帮助老师进行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次给予12分,授权任课老师在工作结束时审批签字;2、校内助研:(1)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每一项科研项目给予12分;(2)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种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工作以外的科学实验、调研、试验数据的
23、处理分析与报告的编写,给予2分;(3)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种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工作以外的工程设计与产品开发、文献资料的整理与翻译,给予2分。3、学校、学院集体活动对应的分数:(以表格形式表示)活动级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未获奖的参与者和活动志愿者国家级10分8分6分5分省部级8分6分4分3分学校级分分分2分学院级分分分1分4、管理与要求:盖章时间:每周三下午对上周已签字的义工时间进行清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盖章,过期不候。四、义工之星的评选条件:1、评选范围和名额:(1)参加义务工作的学生;(2)名额:参加义工学生总人数的1%(暂定)。2、评选条件和要求:(1)思想积极
24、上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勤奋学习,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性高,责任心高;(3)关爱他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义务工作;(4)每学年完成义工分数不少于应该完成的义务工作量;(5)有较为突出的典型事迹,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6)超出完成义务工作要求的分数作为评定的依据。五、义工认定程序1、领取义工登记卡2、向团总支书记提出义工申请备案(提前告诉团总支书记义工地点、内容)3、义工服务单位和辅导员认可4、学院团总支认定盖章5、完成义工分数统计6、推荐评审义工之星六、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实施细则由数计学院义务工作站负责解释。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会、
25、团总支干部选拔制度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培养一批积极进取、作风优良、具有团结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学生干部,并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一、选拔学生干部的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学到院学生干部岗位上来,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与学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二、选拔学生干部的方式1、学生干部的选拔工作每年一次,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末进行。2、学生干部采取推荐与竞选相结合的方式在本院学生中产生。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公开竞聘,并对其学习、思想、生活等进行广泛的考察后做出综合评议,选拔出
26、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三、被选拔的院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上积极进步,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社会公德,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2、学习刻苦认真,锐意进取,成绩优良。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较好的完成各项任务。4、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能以身作则,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四、对所选拔学院学生干部的要求:1、要分工合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团结,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弄虚作假。2、遇事要坚持原则,不搞歪风邪气
27、,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3、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4、要善于总结学习、工作和集体生活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及存在的问题,向学院管理人员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院学生干部违反下列各条其中之一的,将免去其职务:1、校、院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2、无故旷操、旷课,一学期累计达10学时者。3、学习不认真,学期末总评成绩在班内后五名者。4、对所做工作不认真负责,敷衍应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5、不团结同学,不发扬民主,脱离本班大多数同学,为个人和小团体服务者。6、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六、学生干部在进入毕业
28、学年后一般不再担任主要职务。个别突出的例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职责主席 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完成学院领导、辅导员交办的有关工作。副主席配合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完成学院领导、辅导员交办的有关工作。学习、
29、纪检部负责做好学生的各项考勤工作。在活动中做好纪律安排,提前安排入场顺序,维持好会场秩序。开展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积极配合各部门完成其他工作。完成书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体育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身意识,成立学院篮球、足球、排球队,组织各队参加集训,做好与兄弟院系球队开展友谊比赛。积极组织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配合各部门完成其他工作。完成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有关工作。生活卫生部主要负责宿舍、教室卫生检查。做好每次检查的结果统计,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了解同学们的生活状况,把有困难的同学的情况向学院有
30、关部门反映,争取解决。关心同学的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映同学们正当的权利和要求。完成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有关工作。文艺部主要以文艺活动的方式积极宣传我院,组织好各大型文艺晚会、联谊会,做好节目准备工作。做好学院内外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工作。根据我院实际和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完成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有关工作。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与落实学院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校、院两级学生工作的真正落实,认真解决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处理落实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管理绩效,
31、使我院的学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1、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组成,每月举行一次(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例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辅导员参加。2、 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及对违纪学生处理的意见,解决学生中存在的突出的思想问题。 3、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例会要有认真详实的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和存档。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制度 1、辅导员、班主任例会由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召集,每两周举行一次,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2、 会议主要内容是:制定本系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传达
32、与落实学院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阶段性工作计划部署并进行总结;听取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和教育。3、所有辅导员、班主任均应遵守考勤纪律,考勤记录将作为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三、学生干部例会制度学生干部例会包括学生会例会和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例会等。1、 学生会工作例会学生会工作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各部门部长参加,办公室负责点名,并做好会议记录。辅导员根据需要参加。学生会工作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主要内容有: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并总结;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及重大活动,各部汇报前两周工作情况并制定下两周工作计划;了解各部情
33、况,听取意见及建议。要严格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确保出勤率,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点名,并做好会议记录。2、班长、团支书例会班长、团支书例会由团总支书记主持,辅导员参加。班长团支书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有关学生工作、团总支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意见通报等有关文件;针对各班级、各团支部两周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两周的工作计划。总结本周班级工作,解决各班存在问题,布置下周具体工作,听取各班级反馈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班长、团支书的培训和教育。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管理三级联动网络机制本机制共分三级,学院为第一级,分为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三个子级,学生干部为第二级,分为学生会干部、学
34、生党团干部、班干部三个子级,学生为第三级,分为党团员、宿舍室长两个子级。建立这样的管理网络好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上情下达快捷便利,二是下情上传及时准确,三是责任划分清晰明确。这一机制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了信息传输渠道的畅通。以下为数计学院学生管理三级联动网络机制: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奖惩条例一、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场所,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协助、配合舍长和有关管理人员搞好宿舍管理和清洁卫生工作。二、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全体成员可推举一名同学作为舍长。舍长严格执行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对学院负责。三、各宿舍应爱护
35、公物。宿舍配备的桌子、床、床垫、脸盆架及门窗玻璃、灯具、暖气等公共设施,需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私自拆卸,如有损坏,要按照学校的规定赔偿。四、讲究卫生。各宿舍要建立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全天宿舍卫生的清除及内务整理,严禁在室内外墙壁上乱涂乱钉和张贴字画、广告、启事,乱拉铁丝绳索等。五、严禁在宿舍内猜拳行令,吸烟酗酒,打麻将,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理。六、奖励与处罚:1 、奖励:每次检查对爱护公物、遵守纪律、卫生较好宿舍张贴“卫生清洁”条,并登记记录。学院每学期对得“卫生清洁”次数较多的宿舍进行奖励。并根据平时检查
36、情况及对宿舍成员进行综合考评评出校级“文明宿舍”和“卫生先进宿舍”报学校奖励。在每年评奖学金时,宿舍、教室在两学期期间获“卫生清洁”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德育分加0.1分,依次可以累加。在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对宿舍获“卫生清洁”成员优先考虑,在推荐入党、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2 、处罚:对通报为“卫生较差”或检查宿舍时门上锁,在每年评奖学金时,宿舍在两学期期间被通报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德育分减0.1分,依次可以累加。对通报为“卫生较差”或检查宿舍时门上锁,在下次检查卫生时仍没有改进的宿舍,宿舍成员在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方面,取消资格,在推荐入党、评优等方面不予
37、考虑。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为了配合学院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设整齐、美观、温馨、文明的宿舍,争创“团结、奋进、文明”院风,特制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宿舍舍长工作职责:一、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由舍长组织舍员开展各项活动。二、舍长应配合院学生会生活部、班委搞好各项工作:1、配合院、校卫生检查工作。2、配合班委搞好班级各项工作。3、关心本宿舍成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反映汇报宿舍舍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一些突出问题。4、积极主动向学生会生活部、班委生活委员汇报宿舍卫生及生活情况。三、舍长要调动舍员搞好宿舍的
38、卫生工作:1、具体制定本宿舍管理条例,并督促各舍员要认真执行。2、制定宿舍卫生值日表,督促和检查卫生值日情况。3、监督舍员的个人卫生及打扫宿舍卫生的情况,要求个人卫生干净,床铺整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四、舍长要协调抓好纪律工作:1、提醒舍员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作息,按时返校,如有违反经舍长警告不管者,应及时向系辅导员或班主任反映。2、舍长应要求舍员保持宿舍安安静,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3、号召舍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礼貌待人、文明处事,共创积极向上的和谐气氛。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如有不轨行为者,应立即制止或向学生管理科汇报。4、舍长应
39、负责做好本宿舍各类设施的检查、报修工作,带领本宿舍成员爱护公物,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积极主动地参与自主管理,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工作。5、舍长应督促本宿舍成员做到早上按时起床出操,晚上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五、舍长要时常要求、督促舍员遵守宁夏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六、舍长要及时参加院学生会生活部召开的舍长会议,如实反映宿舍舍员情况。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进公寓实施及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公寓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稳定工作,使学生公寓实现文明整洁、学
40、风优良、安定有序、理性平和的目标,学院决定实施学生工作进公寓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生工作进公寓的意义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加强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是新形势赋予高校的重要任务和责任,是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具体举措,是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经,是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第三条 学生工作进公寓的主要内容党员联系宿舍、辅导员进驻公寓、规章制度进公寓、学生组织进公寓、安全稳定进公寓、学风建设进公寓、解惑帮困进公寓、评优评先进公寓、主题教育进公寓。第四条 学生工作进公寓的主要措施(一)党总支、
41、学生党支部、教工党支部联合落实党员联系宿舍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二)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值班。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值班,同时落实班主任每月深入公寓的制度。辅导员进驻公寓值班,值班时间为每晚22:30次日早上7:00。值班期间,要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情绪、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一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二是指导文明公寓建设,努力提高文明公寓创建活动的层次和品位;三是与保卫处、宿舍管理科密切配合,处理突发性事件,解决学生思想和生活中的问题,有效化解
42、各种矛盾;四是负责学生公寓党团活动的管理和指导。(三) 规章制度进公寓。建立健全各项创建文明宿舍的规章制度,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规范他们的行为,配合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完善数学与计算机科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宿舍文化设计比赛活动办法、大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工作职责,使学生在公寓内进一步培养遵规守纪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四)学生党团组织进公寓。在每栋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党团组织,逐步完善党团组织的职责和功能,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引导人、凝聚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逐步在学生公寓中实行学生党员和团支部书记
43、、学生会干部挂牌制,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接受学生监督。 (五)强化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楼管会的指导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成立大学生宿舍楼管会,由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负责人及各干事组成。主要负责每天的学生管理,协助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公寓区各种违反校规校纪现象的批评教育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六)加强宣传教育载体建设。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组织为基础,以进驻值班的辅导员为依托,建立起稳定的学生公寓信息员队伍,明确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在
44、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将各种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利用公寓区内多种宣传教育载体,如网络、宣传橱窗等,结合具体事例加强纪律、安全、诚信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第五条 学生工作进公寓的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负责,形成辅导员、党支部、学生会、团总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宏观管理,各部要认真配合,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和沟通渠道,使各项管理教育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确保学生公寓出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三)健全制度,严
45、格考核。通过制订各项规定,明确细则,将学生宿舍的各项检查评比与学生的党员发展、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优良学风班评选、文明宿舍评比以及与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和党员评优等挂钩,作为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本办法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的纪律规定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学院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凡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军训、实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迎新晚会、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种讲座或会议等),要求学生参加,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请假
46、未准以及超假或续假未准者,均以旷课论,被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考勤缺勤一次,取消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除外)的资格。在下一次评学校综合奖学金德育分每缺勤一次扣0.5分。对已评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除外)的同学将上报学校扣发奖、助资金。二、凡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军训、实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迎新晚会、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种讲座或会议等),要求学生参加,并按指定位置就坐或集合,学生因故没按指定位置或要求就坐,被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登记后,取消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除外)的资格。在下一次评学校综合奖学金时德育分每一次扣0.5分。对已评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除外)的同学将上报学校扣发奖、助资金。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缴交学费和注册暂行规定为加强我院学生学费的收缴工作和注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