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项目单位: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管部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评价机构:湖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组目录前 言1项 目 基 本 情 况1项 目 概 况1项 目 绩 效 目 标4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情 况4绩 效 评 价 目 的4绩 效 评 价 设 计 过 程5绩 效 评 价 框 架5证 据 收 集 方 法7绩 效 评 价 实 施 过 程8本 次 绩 效 评 价 的 局 限 性9绩 效 分 析 及 评 价 结 论9绩 效 分 析9投 入1 2过 程1 2产 出1 2效 果1 2绩 效 目 标 完
2、成 情 况 分 析1 2评 价 结 论2 3评 分 结 果23主 要 结 论2 4主 要 经 验 及 做 法 、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建 议2 4主 要 经 验 及 做 法25存 在 的 问 题25建 议 和 改 进 举 措2 5其 他 需 说 明 的 问 题前言“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 自 20 0 4 年 起 纳 入 了 部 门 预 算 , 为 加 强 财 政 项 目 支 出 科 学 化 管 理 , 提 高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益 和 管 理 水 平 ,根 据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推 进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的 意 见 ( 鄂 政 发 20 1 3
3、 9 号 )、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鄂 财 绩 发 2 0 12 5 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 我 局 制 订 了 湖 北 省 工 商 局 项 目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成 立 了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在 收 集 、 汇 总 、 整 理 、 分 析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 认 真 审 阅 分 析 评 价 资 料 , 并 对 相 关 评 价 指 标 进 行 汇 总 分 析 , 保 障 了 本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的 顺 利 实 施 。一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一
4、 ) 项 目 概 况 1 . 项 目 立 项 背 景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工 作 对 促 进 湖 北 省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发 展 , 加 速 发 展 商 标 战 略 , 提 高 湖 北 品 牌 知 名 度 , 规 范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维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具 有 重 要 促 进 作 用 。国 务 院“ 三 定 ” 方 案 、 行 政 许 可 法 、 公 司 法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 合 伙 法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个 体 工 商 户 条 例 等 有
5、 关 法 律 法 规 规定 , 省 、 市 、 县 ( 区 ) 工 商 局 肩 负 着 个 体 工 商 户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公 司 、 非 公 司 企 业 法 人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的 设 立 登 记 、 变 更 登 记 、 注 销 登 记 及 核 发 营 业 执 照 工 作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商 标 工 作 的 意 见 、 省 人 大 湖 北 省 著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促 进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工 商
6、行 政 管 理 机 关 作 为 政 府 主 管 市 场 监 管 执 法 的 职 能 部 门 , 承 担 着 规 范 和 维 护 市 场 秩 序 的 重 要 职 责 , 为 发 展 湖 北 品 牌 战 略 , 提 高 湖 北 产 品 知 名 度 , 发 挥 工 商 机 关 服 务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职 能 作 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 工 商 部 门 负 责 对 流 通 领
7、域 商 品 质 量 进 行 监 管 。 省 委 省 政 府 要 求 工 商 部 门 在 严 格 落 实 “ 五 统 一 ”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工 作 机 制 的 基 础 上 , 结 合 消 费 者 热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 要 对 成 品 油 、 家 用 电 器 、 儿 童 玩 具 、 汽 车 配 件 、 建 筑 装 饰 材 料 、 低 压 电 器 、 电 线 电 缆 、 燃 气 器 具 、 服 装 、 学 生 用 品 等 与 民 生 紧 密 相 关 的 重 点 商 品 开 展 检 测 。2 . 项 目 实 施 情 况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工 作 主 要 反 映 工 商
8、部 门 从 事 各 类 企 业 注 册 登 记 和 年 检 , 商 标 注 册 和 评 审 , 各 类 公 告 、 广 告 监 督 管 理 , 市 场 规 范 管 理 ,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抽 查 等 业 务 方 面 的 工 作 , 由 于 工 商 系 统 执 行 单 位 多 , 涉 及 业 务 范 围 广 , 项 目 执 行 时 间 长 , 项 目 执 行 难 度 大 。 省 工 商 局 为 保 证 该 项 目 顺 利 实施 ,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开 展 工 作 : 一 是 结 合 工 商 职 能 , 用 创 新 促 进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 省 局
9、 先 后 出 台 了 提 升 履 职 效 能 服 务 竞 进 提 质 的 意 见 、 围 绕 转 方 式 建 支 点 服 务 湖 北 大 市 场 建 设 的 意 见 、 湖 北 省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和 湖 北 省 工 商 系 统 “ 1 23 15 ” 工 作 规 范 , 用 改 革 创 新 的 办 法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活 力 , 规 范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 二 是 结 合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 用 服 务 加 强 登 记 注 册 工 作 。 大 力 推 进 “ 阳 光 式 ”、“ 集 约 式 ”、“ 导 向 式 ”
10、、“ 联 动 式 ”、“ 提 速 式 ” 等 “ 五 式 服 务 法 ”, 有 效 助 推 了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平 衡 健 康 发 展 。 三 是 结 合 品 牌 强 省 , 用 诚 信 建 立 商 标 管 理 机 制 。 召 开 品 牌 强 省 建 设 动 员 会 和 建 立 品 牌 强 省 建 设 联 席 会 议 , 把 商 标 战 略 提 升 为 省 级 战 略 。 四 是 结 合 “ 亮 剑 ” 行 动 , 用 机 制 加 强 商 品 质 量 检 测 工 作 。 坚 持 “ 一 月 一 抽 查 、 一 季 一 分 析 报 告 ” 和 “ 一 季 一 考 评 、 一 季 一 监
11、督 ”, 大 力 推 广 应 用 食 品 流 通 电 子 追 溯 系 统 , 为 全 省 商 品 安 全 总 体 平 稳 作 出 积 极 贡 献 。3 . 经 费 来 源 和 使 用 情 况2 0 1 3 年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使 用 资 金 6 9 70 . 2 5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6 66 1 . 69 万 元 、 其 他 收 入 3 0 8 . 56 万 元 。 主 要 用 于 : 注 册 证 照 费 1 0 71 . 6 5 万 元 、 流 通 质 检 费 5 42 6 . 3 万 元 、 商 标 评 审 费 5 6 万 元 、 法 规 复
12、议 费 4 1 6 . 3 万 元 。( 二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1 . 项 目 长 期 目 标 为 : 以 推 进 工 商 职 能 转 变 为 重 点 , 促 进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蓬 勃 发 展 、 市 场 秩 序 更 加 优 化 , 努 力 打 造 成 商标 品 牌 强 省 , 着 力 营 造 宽 松 平 等 的 准 入 环 境 、 公 平 竞 争 的 市 场 环 境 , 为 “ 五 个 湖 北 ” 建 设 和 “ 建 设 支 点 、 走 在 前 列 ” 作 出 新 的 更 大 贡 献 。2 . 项 目 年 度 目 标 为 : 一 是 以 推 进 工 商 登 记 制 度 改
13、革 为 契 机 ,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活 力 , 增 加 经 济 发 展 动 力 , 力 争 全 年 市 场 主 体 总 量 持 续 保 持 增 长 势 头 , 新 登 记 市 场 主 体 户 数 增 幅 不 低 于 8 % ,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 金 ) 增 幅 不 低 于 1 0 % 。; 二 是 以 推 进 实 施 品 牌 强 省 、 广 告 兴 省 战 略 为 重 点 , 着 力 优 化 品 牌 强 省 服 务 , 力 争 全 年 力 争 新 申 请 注 册 商 标 1 .5 万 件 , 新 注 册 地 理 标 志 1 5 件 , 新 认 定 驰 名 商 标 2 0 件
14、; 三 是 以 推 进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为 重 点 , 加 强 市 场 竟 争 秩 序 和 重 要 商 品 质 量 监 管 。 对 农 资 、 成 品 油 、 建 材 等 重 要 商 品 质 量 的 抽 检 增 幅 不 低 于 2 0 %。二 、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情 况( 一 ) 绩 效 评 价 目 的通 过 开 展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绩 效 评 价 工 作 , 加 强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规 范 财 政 支 出 行 为 ,为 今 后 更 合 理 的 安 排 实 施 经 费 、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和 效 率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同 时
15、也 为 工 商 部 门 在 今 后 做 好 其 他 项 目 经 费 绩 效 评 价 奠 定 了 基 础 。( 二 ) 绩 效 评 价 设 计 过 程绩 效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按 照 财 政 规 定 的 共 性 指 标 体 系 , 并 结 合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 设 计 了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 并 在 全 系 统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 按 反 馈 意 见 对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进 行 修 改 。省 工 商 局 组 织 专 家 对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提 交 的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 评 价 标 准 、 权 重 等
16、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内 容 进 行 论 证 ,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整 理 、 分 析 专 家 组 的 意 见 , 对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 进 一 步 完 善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方 案 。( 三 ) 绩 效 评 价 框 架 , 包 括 绩 效 评 价 原 则 、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绩 效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等1 . 绩 效 评 价 原 则按 照 省 财 政 厅 湖 北 省 省 级 财 政 项 目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 鄂 财 绩 发 2 01 2 5 号 ) 中 规 定 的 科 学 规 范
17、 原 则 、 公 正 公 开 原 则 、 分 类 管 理 原 则 和 绩 效 相 关 原 则 开 展 。2 .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及 绩 效 标 准一 级 指 标二 级 指 标三 级 指 标分 值评 价 标 准合 计1 0 0分投入项 目立 项 ( 1 2 分 )项 目 立 项 规 范 性3 分项 目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申 请 设 立 , 得 1 分 ; 所 提 交 的 文 件 、 材 料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 得 1 分 ; 事 前 已 经 过 集 体 决 策 , 得 1 分 。( 1 ) 评 价 体 系 和 评 价 标 准 。 根 据 省 财 政 厅 湖 北 省 省
18、级 财 政 项 目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 鄂 财 绩 发 2 0 1 2 5 号 )评 价 指 标 框 架 以 及 省 工 商 局 2 0 1 3 年 度 市 州 工 商 局 重 点 工 作 目 标 及 考 评 办 法 ( 鄂 工 商 督 2 0 1 3 年 1 0 7 号 )和 2 0 13 年 度 市 州 工 商 局 目 标 责 任 制 考 评 办 法 ( 鄂 工 商 督 2 0 13 55 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 设 计 了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绩 效 评 价 的 指 标 体 系 和 绩 效 标 准 , 并 听 取 了 相 关 专 家 建
19、 议 , 最 后 修 订 形 成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和 党 委政 府 决 策 , 得 1 分 ; 与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或 委 托 单 位 职绩 效 目 标 合 理 性5 分责 密 切 相 关 , 得 1 分 ; 项 目 为 促 进 工 商 事 业 发 展 所必 需 , 得 1 分 ; 项 目 预 期 产 出 效 益 和 效 果 符 合 正 常的 业 绩 水 平 , 得 1 分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细 化 分 解 为 具 体 的 绩 效 指 标 ,得 1 分 ;通 过 清 晰 、 可 衡 量 的 指 标 值 予 以 体 现
20、 , 得 1 分 ; 与绩 效 指 标 明 确 性4 分项 目 年 度 任 务 数 或 计 划 数 相 对 应 , 得 1 分 ; 与 预 算确 定 的 项 目 投 资 额 或 资 金 量 相 匹 配 , 得 1 分 。资 金资 金 到 位 率4 分资 金 分 配 合 理 , 得 1 分 ; 资 金 分 配 明 确 , 得 1 分 ;落 实 ( 8资 金 到 位 率 达 9 0 %以 上 , 得 2 分 。分 )到 位 及 时 率4 分资 金 在 规 定 时 间 到 位过 程制 定 或 具 有 相 应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 得 2 分 , 制 定 相 应的 工 作 规 划 , 得 1 分
21、 ( 市 场 主 体 发 展 规 划 1 分 、 商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性5 分品 质 量 监 测 计 划 1 分 、 商 标 和 广 告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和 激 励 政 策 1 分 )业 务档 案 信 息 健 全3 分建 立 了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 得 1 分 ; 档 案 资 料 合 法 、 齐 全 , 得 1 分 ; 档 案 装 订 整 齐 、 规 范 , 得 1 分 。管 理 ( 1 5市 场 主 体 录 入 及 时3 分市 场 主 体 分 类 信 息 录 入 率 达 1 0 0 %, 商 品 质 量 抽 检 信 息 录 入 率 达 1 0 0 %,网 络 经 营
22、主 体 核 实 入 库 率 达 1 0 0 %。分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宣 传 到 位 ( 在 媒 体 宣 传 , 印 了 宣 传 资料 ) , 商 标 宣 传 和 指 导 到 位 ,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信 息 及宣 传 和 指 导 到 位4 分时 公 开 , 工 商 所 开 展 辖 区 市 场 巡 查 有 记 录 , 各 得 1分 。过 程制 定 或 具 有 相 应 的 项 目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得 3 分 ; 项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性6 分目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符 合 相 关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得 3分 。符 合 国 家 财 经 法 规
23、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有 关 专 项 资财 务金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 得 2 分 ; 资 金 的 拨 付 有 完 整 的管 理 ( 2 0资 金 使 用 合 规 性8 分审 批 程 序 和 手 续 , 得 2 分 ; 符 合 项 目 预 算 批 复 或 合分 )同 规 定 的 用 途 , 得 2 分 ; 无 截 留 、 挤 占 、 挪 用 、 虚列 支 出 等 情 况 , 得 2 分 。建 立 严 格 的 财 务 报 销 签 字 制 度 、 建 立 严 格 的 内 控 制财 务 监 控 有 效 性6 分度 ( 印 章 管 理 、 人 员 岗 位 设 置 ) , 建 立
24、 严 格 自 审 自查 制 度 , 各 得 2 分产 出注 册 证 照 费5 分按 实 际 产 出 与 年 度 计 划 测 算 , 达 9 0 %以 上 得 5 分项 目流 通 质 检 费5 分按 实 际 产 出 与 年 度 计 划 测 算 , 达 9 0 %以 上 得 5 分产 出 ( 2 0商 标 评 审 费5 分按 实 际 产 出 与 年 度 计 划 测 算 , 达 9 0 %以 上 得 5 分分 )法 规 复 议 费5 分按 实 际 产 出 与 年 度 计 划 测 算 , 达 9 0 %以 上 得 5 分效 果“ 五 类 ” 市 场 主 体 总 注企 业 类 市 场 主 体 注 册 资
25、 本( 金 )与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1 0 %,项 目册 资 本1 分得 1 分 , 未 完 成 按 比 例 扣 分效 益 ( 2 5分 )新 登 记 “ 五 类 ” 企 业 总1 分新 企 业 类 市 场 主 体 注 册 资 本 ( 金 ) 与 上 年 同 比 增 长注 册 资 本1 0 %, 得 1 分 , 未 完 成 按 比 例 扣 分侵 权 假 冒 商 标 案 件1 分查 办 “ 打 击 侵 权 知 识 产 权 和 制 售 假 冒 伪 劣 ” 案 件 同 比 有 所 增 长 , 得 1 分广 告 违 法 案 件1 分五 类 重 点 广 告 违 法 率 同 比 有 下 降 , 得
26、1 分农 资 市 场 监 管 案 件1 分农 资 市 场 监 管 案 件 同 比 下 降 , 得 1 分“ 五 类 ” 市 场 主 体 总 户 数1 分“ 五 类 ” 市 场 主 体 总 量 比 上 年 年 底 有 增 长 , 得 1 分新 登 记 “ 五 类 ” 市 场 主 体 户 数1 分新 登 记 “ 五 类 ” 市 场 主 体 户 数 增 长 8 %, 得 1 分 , 未 完 成 按 比 例 扣 分新 登 记 私 营 企 业 户 数1 分新 登 记 私 营 企 业 户 数 增 长 1 0 %,得 1 分 ,未 完 成 按 比 例 扣 分新 登 记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户 数1
27、分新 登 记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户 数 增 长 2 0 %,得 1 分 ,未 完 成 按 比 例 扣 分企 业 年 检 率3 分内 资 企 业 参 检 率 达 到 9 5 %以 上 ,网 上 年 检 率 达 9 8 %以 上 , 外 资 企 业 年 检 率 达 8 0 分 以 上 , 各 得 1 分辖 区 无 照 经 营1 分辖 区 无 照 经 营 数 量 同 比 下 降 2 0 %以 上 , 得 1 分商 品 质 量 监 测 计 划2 分完 成 省 局 委 托 的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计 划 , 并 完 成 本 级 年 初 上 报 省 局 备 案 的 监 测 计 划 , 各 得
28、 1 分驰 名 商 标 数 量1 分完 成 申 报 计 划 , 得 1 分地 理 标 志 数 量2 分所 辖 每 县 完 成 1 件 地 理 标 志 申 报 , 注 册 总 量 同 比 增 长 , 各 得 1 分广 告 市 场 主 体 数 量2 分广 告 市 场 主 体 、 经 营 额 同 比 有 增 长 , 各 得 1 分合 同 动 产 抵 押 数 量2 分合 同 动 产 抵 押 数 量 或 抵 押 债 权 金 额 同 比 增 长 ,各 得 1 分服 务 对 象 满 意 度3 分服 务 市 场 主 体 满 意 率 达 9 0 %以 上 , 得 1 分( 2 )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项
29、目 的 具 体 情 况 , 采 用 处 室 日 常 考 评 打 分 、 平 时 抽 检 和 年 底 实 地 检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处 室 日 常 考 评 打 分 占 4 0 %、 平 时 抽 检 占 20 %和 年 底 实 地 检 查 占 4 0 %。( 四 ) 证 据 收 集 方 法评 价 小 组 通 过 登 录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政 务 系 统 查 阅 市 场 主 体 、 商 标 、 广 告 以 及 商 品 监 测 种 类 等 经 济 户 口 资 料 、 每 季 度 的 湖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的 情 况 通 报 、 现 场 核 查 以 及 向 监 管
30、 对 象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 对 群 众 进 行 网 上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收 集 证 据 材 料 。( 五 ) 绩 效 评 价 实 施 过 程1 . 准 备 工 作 。 一 是 召 开 市 州 局 财 务 工 作 会 议 , 成 立 了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机 构 ,从 市 州 抽 调 8 名 业 务 骨 干 组 成 工 作 专 班 , 明 确 各 级 职 责 ;二 是 实 行 权 责 划 分 。登 记 注 册 分 局 、外 资 处 、 监 管 处 负 责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情 况 , 消 保 分 局 、 市 场 处 负 责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监
31、 测 情 况 , 商 标 处 负 责 商 标 注 册 情 况 , 广 告 处 负 责 广 告 市 场 主 体 情 况 , 财 务 处 负 责 资 金 项 目 安 排 和 使 用 情 况 、 财 务 管 理 情 况 ; 二 是 完 成 图 件 及 档 案 资 料 收 集 , 拟 定 项 目 申 报 资 料 清 单 、 访 谈 提 纲 、 绩 效 评 价 调 查 表 及 调 查 问 卷 ; 三 是 财 务 处 、 登 记 注 册 分 局 、 消 保 分 局 、 市 场 处 、 法 规 处 等 处 室 联 合 设 计 评 价 指 标 、 确 定 评 价 方 法 及 评 价 标 准 值 。2 . 重
32、点 检 查 与 抽 查 相 结 合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工 作 贯 穿 全 年 , 为 保 证 指 标 任 务 的 完 成 , 一 是 在 每 个 月 召 开 市 州 局 长 例 会 上 , 通 报 各 项 指 标 任 务 的 进 度 ; 二 是 每 季 度 发 一 期 情 况 通 报 , 通 报 各 项 工 作 的 进 展 ; 三 是 市 场 处 、 消 保 分 局 每 季 度 第 一 个 月 对 成 品 油 、 家 用 电 器 、 建 材 、 手 机 等 重 点 商 品 进 行 监 测 , 县 市 局 每 月 按 年 初 计 划 对 农 资 、 市 场 、 乡 村 等 与 消
33、 费 者 息 息 相 关 的 商 品 进 行 分 散 监 测 , 形 成 重 点 监 测 与 分 散 监 测 想 结 合 。3 . 现 场 核 查 与 调 查 相 结 合一 是 组 织 4 个 工 作 专 班 , 对 各 县 市 局 现 场 材 料 及 数 据 进 行 核 查 , 通 过 对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及 监 管 对 象 的 询 问 , 审 核 项 目 材 料 及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 对 重 要 评 估 证 据 和 有 疑 问 的 数 据 资 料取 得 佐 证 材 料 。 同 时 登 录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政 务 系 统 , 查 阅 提 供的 资 料 是 否 及 时
34、 登 录 , 上 报 的 数 据 是 否 真 实 。二 是 现 场 调 查 。 评 价 小 组 通 过 派 出 人 员 向 监 管 对 象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的 形 式 取 得 评 价 资 料 。4 . 数 据 汇 总 和 上 报 。 核 查 无 误 后 , 对 各 类 数 据 进 行 统 计 并 与 原 数 据 进 行 比 较 , 汇 总 入 库 。 对 绩 效 评 价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归 总 , 撰 写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初 稿 , 并 在 系 统 内 征 求 意 见 ,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 将 修 改 后 的 报 告 提 交 有 关 专
35、 家 组 进 行 评 审 , 根 据 评 审 意 见 对 报 告 进 行 再 次 修 改 。( 六 ) 本 次 绩 效 评 价 的 局 限 性本 次 绩 效 评 价 参 与 评 价 单 位 多 ,涉 及 1 2 5 个 县 市 工 商 局 , 数 据 通 过 层 层 汇 总 而 成 , 并 且 监 测 的 品 种 达 14 0 4 9 批 次 , 市 场 主 体 数 量3 3 5 . 1 1 万 户 , 加 上 评 价 时 间 有 限 , 查 阅 文 件 资 料 、 分 析 数 据 等 任 务 较 重 , 导 致 实 地 走 访 核 查 、 调 查 采 取 抽 查 形 式 , 部 分 县 (
36、市 、 区 ) 未 实 地 调 查 , 且 调 查 的 对 象 数 量 较 少 ,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影 响 汇 总 数 据 以 及 量 化 分 析 的 准 确 性 。三 、 绩 效 分 析 及 评 价 结 论( 一 ) 绩 效 分 析 1 . 投 入( 1 ) 项 目 立 项 分 析一 是 项 目 立 项 规 范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是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确 定 的 项 目 , 主 要 目 的 是 通 过 登 记 注 册 促 进 湖 北 省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发 展 , 以 “ 扩 大 品 牌 总 量 , 提 升 品 牌 质 量 ” 为 主 线 , 努力 把
37、 湖 北 省 打 造 成 为 品 牌 强 省 , 以 加 强 对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的 监 测 , 进 一 步 规 范 化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 维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 从 而 促 进 湖 北 省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 经 过 近 几 年 运 行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已 成 为 工 商 系 统 的 主 要 业 务 项 目 , 并 从 2 0 0 4 年 起 已 纳 入 省 财 政 部 门 预 算 。二 是 立 项 依 据 充 分 。 国 务 院 “ 三 定 ” 方 案 、 行 政 许 可 法 、 公 司 法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
38、合 伙 法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个 体 工 商 户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了 工 商 部 门 登 记 监 管 的 职 责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商 标 工 作 的 意 见 、 省 人 大 湖 北 省 著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促 进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作 为 政 府 主 管 市 场 监 管 执 法 的 职
39、能 部 门 , 负 责 商 标 广 告 的 监 管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 工 商 部 门 负 责 对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进 行 监 管 。省 局 年 初 ,已 向 省 委 、省 政 府 专 题 报 告 了 2 0 1 3 年 湖 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报 告 、 20 1 3 年 湖 北 省 商 标 战 略 发 展 报 告 , 湖 北 省 工
40、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 0 1 3 年 1 12 月 情 况 通 报 等 作 为 事 实 依 据 可 以 进 行 说 明 。三 是 绩 效 指 标 明 确 、 具 体 , 与 任 务 数 相 对 应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绩 效 指 标 是 业 务 处 室 根 据 省 委 、 省 政 府 中 心 工 作 ,再 结 合 单 位 实 际 , 参 照 上 年 数 据 和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确 定 , 内 容 具 体 、 数 据 可 量 化 。各 项 指 标 数 据 是 通 过 层 层 上 报 汇 总 形 成 , 首 先 是 各 县 市 局 根 据 单 位 实 际 认
41、真 测 算 上 报 给 市 州 局 , 市 州 局 再 组 织 专 班 负 责 审 核 各 县 市 上 报 的 指 标 数 据 是 否 合 理 , 数 量 是 量 化 , 是 否 具 有 操 作 性 , 最 后 省 局 组 织 专 班 集 中 汇 总 , 再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 由 于 各 项 绩 效 指 标 充 分 考 虑 了 基 层 实 际 , 并 经 过 了 三 道 关 口 审 核 , 绩 效 指 标 清 晰 明 确 。 最 后 下 达 的 每 项 指 标 都 细 化 分 解 到 市 州 工 商 局 。四 是 预 算 确 定 的 项 目 投 资 额 或 资 金 量 相 匹 配 。
42、 各 项 预 算 资 金 是 按 确 定 的 项 目 认 真 测 算 , 注 册 证 照 费 是 按 当 年 市 场 主 体 发 展 户 数 测 算 , 流 通 质 量 费 是 按 监 测 的 批 次 和 品 种 测 算 , 法 规 复 议 费 是 按 行 政 复 议 的 次 数 测 算 , 商 标 评 审 费 是 按 申 报 注 册 商 标 的 件 数 测 算 , 各 项 资 金 的 投 资 与 预 算 相 匹 配 。( 2 ) 资 金 落 实 情 况指标名称2013 年指标数2013 年完成数完成率%合计7870. 906970. 2588. 56注册证照费1071. 651071. 65
43、100. 00流通质检费6326. 955426. 3085. 76一 是 预 算 资 金 落 实 到 位 。2 0 1 3 年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年 初 预 算 项 目 资 金 7 55 1 . 83 万 元 , 追 加 预 算 3 1 5 . 07 万 元 , 总 预 算 资 金 7 87 0 . 9 万 元 ,实 际 使 用 6 9 70 . 2 5 万 元 ,完 成 8 8 . 56 %。 明 细 附 后 。商标评审费56. 0056. 00100. 00法规复议费416. 30416. 30100. 00除 流 通 质 检 费 由 于 免 征 登 记 费 的 指 标 下
44、 达 比 较 迟 , 执 行8 5 . 76 %, 其 他 项 目 预 算 资 金 全 部 落 实 到 位 。二 是 资 金 到 位 时 效 。 由 于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专 项 是 一 个 专 项 业 务 项 目 , 业 务 工 作 穿 全 年 , 拨 款 是 按 年 初 计 划 分 月 申 报 和 核 拨 , 除 少 部 份 免 征 登 记 费 的 指 标 下 达 比 较 迟 外 , 其 他 项 目 在 1 0 月 前 都 全 部 申 报 完 毕 。2 . 过 程( 1 ) 业 务 管 理 分 析一 是 修 订 了 完 善 了 相 关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 省 局 先 后 出
45、台 了 省 工 商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提 升 履 职 效 能 服 务 “ 竞 进 提 质 ” 的 意 见 提 出 了 1 2 条 优 化 市 场 准 入 和 登 记 服 务 的 政 策 措 施 。 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大 力 推 动 民 营 经 济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意 见 和 省 局 1 号 文 件 部 署 , 制 发 了 省 工 商 局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服 务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 三 项 工 程 ” 的 意 见 。 按 照 工 作 力 度 大 于 往 年 、 工 作 措 施 优 于 往 年 、 工 作 绩 效 高 于 往 年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2 0 1 3 年 度 全 省 市 场 主 体 增 量 目 标 计 划 。严 格 按 照 新 的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办 法 和 省 局 新 出 台 的 湖 北 省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工 作 规 范 ( 试 行 ) ,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 实 行 靶 向 式 监 测 , 扎 实 开 展 成 品 油 、 农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