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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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219001001招标人: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1 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模式).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报价清单.103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04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1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53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总承包
2、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已由徐州市铜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铜行审投建【2019】101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EPC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大彭镇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占地约 26.5 亩,处理规模 2500m3/d,建筑面积约 210
3、0m2。2.1.3 合同估算价约 6219 万元。2.1.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2.2 招标范围:前期报建(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
4、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4)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资)采购;(5)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6)本项目水、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接驳产生的行业收费,由4发包人支付;(7)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红线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
5、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9)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
6、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4 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项目其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
7、1823 号。3.6 投标申请人(如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申请人(如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信 用 徐 州”网址:http:/ 信 服 务 公 司”专 栏,咨 询 电 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8、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 月 8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
9、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1 号楼联系人:郭晓晗电话:83897268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广场 2 号楼 1133 室联系人:李振电话:1806872190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
10、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广场 1 号楼联系人:郭晓晗电话:8389726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广场 2 号楼 1133 室联系人:李振电话:180687219001.1.4项目名称徐州彭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EPC1.1.5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大彭镇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4.4 工程进度款1.3.1招标范围前期报建(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配
11、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7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4)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
12、资)采购;(5)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6)本项目水、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并确保其有效运行;接驳产生的行业收费,由发包人支付;(7)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红线内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9)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3.
13、2要求工期总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70 日历天;具体现场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符合建市【2016】93
14、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其8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设计任务书、澄清答疑(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 年 1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6219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招标控制价 6038 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81 万元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指本项目中除设计费
15、以外的所有费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一、投标文件递交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 U 盘形式提供的施工图三部分,其中: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方案设计文件电子版无需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资信标、经济标、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的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3、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须包括 CAD 版本及
16、打印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4、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 U 盘形式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如有不一致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 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设计文件部分;设计文件部分;方案设计文件。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 1)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委
17、任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施工企业时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投标人为施工企业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投标人为设计企业时提供);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其他要求(2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3 3)经济标:)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甲控材料
18、设备投标产品清单明细表。(4 4)资信部分:)资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奖项;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部分内容中:资格审查部分内容中: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应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1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只需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材料(如有);10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企业承担工程获奖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投标人为施工企业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投标人为设计企业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其他资格审查和评分需要,但无法从“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的内容。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
20、报价为工程总承包的总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因招标人提交的资料重大错误(重大错误是规模、功能、标准发生变化)及较大修改、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签证及不实施的以外,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还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价表。其中:1、设计费:一次性报价,后期不予调整(含审图配合费),该报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涉及的各阶段设计费、评审费、资料费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未包含的设计除外】注:本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图预算不突破签约合同价。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按江苏省现行计价定额、费用定
21、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及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由投标人自主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11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
22、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代理公司携带保证金签到表和电汇回单来核对企业明细。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备案,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
2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5.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
24、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无12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仲裁情况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用3.7.5其他编制要求无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地址:
25、铜山新区长江西路 9-1 科技创业大厦 B 座)。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原件;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2.1开标程序及密封要求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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