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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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3526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526001001招标人: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或盖章):二 O 二 O 年五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1. 招标条件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截止时间66. 资格审查67. 评标方法68. 发布公告的媒介69. 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投标人须知171. 总则172. 招标文件193. 投标文件214. 投
2、标235. 开标246. 评标257. 合同授予258. 纪律和监督279. 解释权28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52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5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54第五章 报价清单95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96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0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12第一章 招标公告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 1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已由徐州睢宁 县经济发展局以 睢经济发备【2020】137 号 批准建设,
3、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高新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2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代理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 项目概况:2.1. 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宁江工业园。2.1.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 9 万平方米,另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2.1.3 合同估算价:约 21600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20 日历天。
4、设计工期:45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 施工工期:375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2.1.5 质量要求:2.1.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2.1.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32.2 招标范围: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配套
5、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3.2.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条:(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牵头人为准):(1)投标人自 2017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 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
7、建筑工程施 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 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 小于 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 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 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
8、具备;提供设计业 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 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 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 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 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
9、包项目经理 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 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4)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 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的第三
10、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信用徐州 ” 网址 “征信服务公司 ”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 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5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3
11、. 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
12、.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 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江阴路 50 号联系人:陈彬 电话:183615
13、2225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 62 号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6-839199992020 年 5 月 29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 1.2招标人名 称: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江阴路 50 号联系人:陈彬电 话:183615222551. 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 62 号联系人:闫琼电 话:0516-839199991. 1.4项目名称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1. 1.5建设地
14、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宁江工业园1.2.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14.4. 1 工程进度款1.3. 1招标范围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鹏智能门窗生产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 容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 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 工作。1.3.2要求工期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20 日历天。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7
15、 月 20 日;施工工期: 375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1.3.3质量要求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 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1.4. 1投标人资格要求、能力和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评 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1.2 资格评审标准 ”。1.4.2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6、(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 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 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允许分包要求:允许,符合建市
17、【2016】93 号文件的相关规 定及其他法律法规 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 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工程 总承包项目中的分包须经得招标人同意。1. 11偏离 不允许2. 1. 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2.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 当 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 17:00 之 前通过徐州 市会 员 申报 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招标人应 当 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 17:00 之 前通过徐州 市会 员 申报 系统 (http:/218
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4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1600 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费)最高投标限 价 129.04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附属工程费等)最高投标 限价 21470.96 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均不得超过以上 各最高投标限价,且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4% , 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3. 1. 1构成投标文 件的材料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形式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形式提 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和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其中: 1、网上递交
19、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2、以光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 本及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3、方案设计文件须包括以 U 盘形式提交的 CAD 版本及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U 盘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设计文件部分:方案设计文件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第二部分:商务技术部分:(1)资格审查部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保证金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20、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供); 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 用徐州”网址 “征信服务公司 ”专栏,咨询 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 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
21、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 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获得的奖项;认证体系。(3)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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