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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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629001001招 标 人: 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06 月 19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5. 投标截止时间 56. 资格审查 57. 评标方法 68. 发布公告的媒介 69. 联系方式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人须知11 总则 12 招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 44 投标 65 开标 76 评标 8
2、7 合同授予 98 纪律和监督 109 解释权 11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2评标办法前附表 121. 评标方法 152. 评审标准 153. 评标程序 15附件 A 18附件 B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1第六章 图 纸 2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 已由 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新 经开核202012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
3、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起新疆路,东至圣戈班厂区;2.1.2 建设规模: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 1600 米, 红线宽度 35 米,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1.3 合同估算价: 约 2730 万元;2.1.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08 月,竣工日期: 2020 年
4、11 月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2.2 招标范围: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 1600 米,红线宽度 35 米, 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
6、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自 2018 年 06 月 01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
7、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且等级为 B 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址: 0“备案征信服务机
8、构”专栏; 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6-67025912)。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 。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 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 按照苏政发2017151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 投
9、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 出)。4.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 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4.4 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 60290188000207585-0002592开户名: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10、.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6 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7 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 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 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开标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
11、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 取回; 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 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0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6. 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0
12、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6.2 本 次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需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http:/ 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 开标,投标人进入 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未签到的、 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 221.229.211.51:8090)。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
13、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10.其他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10.2 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执行苏建招办201810 号文要求。10.3 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11. 联系方式
14、招 标 人: 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 99 号 地 址: 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4F邮 编: 221400 邮 编: 221400联 系 人: 李志 联 系 人: 鲍雪晨电 话: 0516-88899382 电 话: 0516-69905151传 真: 传 真: 0516-886198872020 年 6 月 19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新沂市经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 99 号联系人:李志电话: 0516-888993821.1.3
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 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4F联系人:鲍雪晨电话: 0516-69905151传真: 0516-88619887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新建工程1.1.5建设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西起新疆路,东至圣戈班厂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2.2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8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
16、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2020 年 0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的截止时间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0 年 0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 27307738.28 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
17、价的工程量清单;(4)拟分包计划表(如有);(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者银行保函;(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B 级及以上企业信
18、用报告。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伍拾 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账户号: 60290188000207585-0002592开户名: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 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 方可参与本工程投
19、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 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 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 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3.4.3投标保证金退还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 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 基本存
20、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开标前应将 银行保函原件交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新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 人中标,书面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21、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 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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