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4厂房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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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4#厂房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631001001 招 标 人: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0 年 6 月 23 日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1.招标条件.2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 3.投标人资格要求.2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5.投标截止时间.3 6.资格审查.3 7.评标方法.3 8.发布公告的媒介.3 9.其他.3 10.联系方式.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13 1 总则.13
2、2 招标文件.15 3 投标文件.16 4 投标.17 5 开标.18 6 评标.18 7 合同授予.19 8 纪律和监督.19 9 解释权.20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评标方法.25 2.评审标准.25 3.评标程序.25 附件 A.29 附件 B.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23 第六章 图 纸.12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2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129 封面.130 2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
3、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4#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发展改革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与经济委员会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宁发经备睢宁发经备20182952018295 号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
4、设项目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4#4#厂房厂房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小梁庄;2.1.2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厂房约 8990.56 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约 1389.47 万元;2.1.4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2.1.5 质量标准:合格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5、须具备建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6、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在建工程)。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
7、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2020 年年 6 6 月月 2323 日至日至 2020 2020 年年 7 7 月月 7 7 日日 09 09 时时 30 30 分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2020 年年 7 7 月月 7 7 日日 09 09 时时 30 30 分分。5.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
9、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4 10.10.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
10、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庆安镇政府院内 地 址:徐州市民主南路 78 号 4 楼 联系人:刘旭东 联系人:周博 电 话:15351668718 电 话:17712163365 2020 年 6 月 23 日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庆安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旭东 电话:1535166871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 78 号 4 楼 联系
11、人:周博 电话:17712163365 1.1.4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江苏万千广厦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4#厂房 1.1.5 建设地点 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小梁庄 1.2.1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工程款支付方式 见专用合同部分 12.4.1 付款周期 1.3.1 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 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180180 日历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 2020 年年 7 7 月
12、月 2020 日日 计划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02121 年年 1 1 月月 1616 日日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分 包 不允许 6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1 偏 离 不允许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澄清答疑(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2020 年年 7 7 月月 1 1 日日 17 17 时时 00 00 分分 2.2
13、.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0 2020 年年 7 7 月月 2 2 日日 17 17 时时 00 00 分分 2.4 招标控制价 金金额:额:壹仟叁佰捌拾玖万肆仟陆佰柒拾陆元伍角陆分壹仟叁佰捌拾玖万肆仟陆佰柒拾陆元伍角陆分 (:13894676.5613894676.56 元)元)其中暂估价:/元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
14、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 B 证;(6)企业开户许可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 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如在交易系统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如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需提供)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需提供);(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发的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
15、列 内内 容容 (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2.3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贰拾柒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962
16、71176894496271176894 电话:电话:05160516-6701270867012708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
17、易中心财务室 401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基本账户未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现场备案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01 房间备案;网上备案的需发送开户许可证原件 8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的扫描件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扫描件、联系电话、业务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到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
18、中心邮箱将自动回复邮件。法人基本账户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如不明确,请拨 0516-67012708 咨询)。】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除外。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 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
19、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5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不采用 3.6.6 其他编制要求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2020 年年 7 7 月月 7 7 日日 09 09 时时 30 30 分分 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20、(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9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睢宁县永安路 22 号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4 楼424424 远程不见面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21、(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 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5.2.1 开标程序 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方法及评标办法中评审系数 K 值、Q
22、值等;(5)请招标人随机抽取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分值;(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7)开标结束。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提问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 解密时间 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系统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中标人 7.3.1 履约保证金
23、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合同总价的 10%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7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支付担保: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保证金形式相同及金额相等的支付担保。8.5.1 异议提出的时间 招标文件异议同 2.2.1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评标结果异议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电话:0516-670
24、1270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3 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4 动态资质核查结果 由评标委员会在江苏省市场监
25、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查询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entpCertQuery/entpCertList.ftl?menucode=0201 10.5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提供胶装书面投标文件一正贰副及后缀名为.nJSTF 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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