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电气设计规范强条汇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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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4 条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的 4.5.11条 4.5.11 4.5.11 向标志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向标志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6 6 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2 2)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3 3)标志灯表面应
2、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 3mm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 1mm1mm。6 6 系统检测系统检测与与验收验收 条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的 6.0.1 条 6.0.1 6.0.1 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条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的 6.0.5 条 6
3、.0.5 6.0.5 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A1 A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为 0 0,B B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 2 2,B B 类项目不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加上合格数量加上 C C 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应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的 5%5%的,系统检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2 2 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不符合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85 第第四四章章 建筑建筑行业
4、行业的的电气设计规范电气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GB 50034-20132013 6 6 照明节能照明节能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3 条 6 6.3 3.3 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合表 6 6.3 3.3 3 的规定。的规定。表 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4 条 6 6.3 3.4 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
5、限值应符合表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4 4 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应增加 5W/m25W/m2。表 63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86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5 条 6 6.3 3.5 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5 5 的规定。的规定。表 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6、B 50034-2013 的 6.3.6 条 6 6.3 3.6 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6 6 的规定。的规定。表 6.3.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7 条 6 6.3 3.7 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7 7 的规定。的规定。87 表 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9 条 6 6.3 3.9 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会展建筑
7、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9 9 的规定。的规定。表表 6.3.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0 条 6 6.3 3.10 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1010 的规定。的规定。88 表表 6.3.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1 条 6 6.3 3.11 11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
8、1111 的规定。的规定。表表 6.3.11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照度标准值(lx)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现行值现行值 目标值目标值 营业大厅营业大厅 200 9.0 8.0 交易大厅交易大厅 300 13.5 12.0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2 条 6 6.3 3.12 12 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 6.3 3.1212 的规定。的规定。89 表表 6.3.12 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
9、密度限值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90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3 条 6 6.3 3.13 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符合表 6 6.3 3.1313 的规定。的规定。表表 6.3.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91 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4 条 6 6.3 3.14 14 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
10、于或小于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 1 1 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 2020。条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 6.3.15 条 6 6.3 3.15 15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按比例提高或折减。9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GB 5034350343-20122012 5 5 防雷设计防雷设计 条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11、术规范GB 50343-2012 的 5.1.2 条 5 5.1 1.2 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条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的 5.2.5 条 5 5.2.5 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条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12、2012 的 5.4.2 条 5 5.4 4.2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 TNTN 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 TNTN-S S 系统的接地形式。系统的接地形式。7 7 检测与验收检测与验收 条文: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的 7.3.3 条 7 7.3.3 3.3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93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GB 5095250952-20132013
13、3 3 设计设计要要求求 条文: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952-2013 的 3.1.5 条 3.1.5 3.1.5 使用双层彩钢板做屋面及接闪器,且双层彩钢板下方有易燃物晶时使用双层彩钢板做屋面及接闪器,且双层彩钢板下方有易燃物晶时,应应符符合下列合下列规规定:定:1 1 上层铜上层铜板厚度不板厚度不应应小于小于 0.5mm 0.5mm。2 2 夹层夹层中保温材料必中保温材料必须为须为不燃或不燃或难难燃材料燃材料。4 4 施工要求施工要求 条文: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952-2013 的 4.1.2 条 4.1.2 4.1.2 除结构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
14、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除结构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筋与与钢钢筋的筋的连连接,接,应应采用土建施工的采用土建施工的绑绑扎法或螺扎法或螺丝丝扣扣的机械连的机械连接,接,严严禁禁热热加工加工连连接接。9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GB 5098150981-20142014 1 1 总则总则 条文: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的 1.0.4 条 1.0.4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抗震设防烈度为 6 6 度及度及 6 6 度度以上地区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进行抗震设计。7
15、7 电气电气 条文: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的 7.4.6 条 7.4.6 7.4.6 设设在建筑物屋在建筑物屋顶顶上的共用天上的共用天线应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采取防止因地震导导致致设备设备或其部件或其部件损损坏坏后后坠坠落落伤伤人的安全防人的安全防护护措施措施。95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GB 5101751017-20142014 4 4 设计设计 条文: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51017-2014 的 4.1.6 条 4.1.6 4.1.6 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经常有人通过当外部防雷装置设置在古建筑的主要出入口、
16、经常有人通过或停留的或停留的场场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所时,外部防雷装置必须须采取人身安全保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护措施。条文: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GB 51017-2014 的 4.5.2 条 4.5.2 4.5.2 接闪接闪器器应应符合下列符合下列规规定定:3 3 不应不应在由易在由易燃材料构成的屋顶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直接安装接上直接安装接闪闪器。在可器。在可燃材料构成的屋顶燃材料构成的屋顶上上安装接安装接闪闪器器时时,接,接闪闪器的支撑架器的支撑架应应采用隔采用隔热层热层与可燃材料之与可燃材料之间间隔离。隔离。96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GB 512
17、0451204-20162016 8 8 接地工程设计接地工程设计 条文: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GB 51204-2016 的 8.3.5 条 8.3.5 8.3.5 电源滤波器金属外壳必须与电磁屏蔽室的金属屏蔽层做可靠的电气连接电源滤波器金属外壳必须与电磁屏蔽室的金属屏蔽层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并接地。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GB 5134851348-20192019 3 3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 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3.2.1 条 3.2.1 3.2.1 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用
18、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一级负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一级负荷:1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2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3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序严重混乱。特别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特别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
19、特别重要负荷。2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二级负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二级负荷:1 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影响;)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影响;2 2)中)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序混乱。3 3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定为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定为三级负荷。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3.2.8 条 3 3.2 2.8 8 一级负荷应由一级负荷应由双重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电源供
20、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时受到损坏。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3.3.4 条 3 3.3 3.4 4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4 4 变电所变电所 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4.3.5 条 4 4.3 3.5 5 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变压器变压器、气体绝缘、气体绝缘变压器变压器或非可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
21、9 的 4.7.3 条 4 4.7 7.3 3 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当成排布置的配电柜柜长度大于长度大于 6m6m 时,时,柜柜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当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 15m15m 时,时,尚尚应增加出口。应增加出口。(土建要求(土建要求)4 4.1010.1 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及及电压为电压为 35kV35kV、20kV20kV 或或 10kV10kV 的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98 7 7 低压配电低压配电 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
22、348-2019 的 7.2.4 条 7.2.4 7.2.4 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7.4.6 条 7.4.6 7.4.6 电气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保护接地导体(电气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NPEN)。)。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7.5.2 条 7.5.2 7.5.2 在在 TNTN-C C 系统中,严禁断开保护接地中性(系统中,严禁断开保护接地中性(PENPEN)导体,)导体,且不得
23、装设断且不得装设断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任何电器。开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任何电器。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7.6.3 条 7.6.3 7.6.3 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损失更大的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8.1.6 条 8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6 8.1.6 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属槽盒布线。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
24、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9.4.5 条 9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4.5 9.4.5 室外带金属构件的电动伸缩门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室外带金属构件的电动伸缩门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并应做等电位联结。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并应做等电位联结。1111 民用建筑物防雷民用建筑物防雷 条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的 11.2.3 条 11.2.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1 高度超过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物;的建筑物;2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国家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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