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实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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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流程 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实操一本通本书是一本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内容全面的有关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的报批报建实操指南书。按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五章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报批报建手续进行阐述,包括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报批报建指南,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阶段报批报建指南,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阶段报批报建指南,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施工阶段报批报建指南,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报批报建指南。本书适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部、投资部、发展部、项目拓展部、前期管
2、理部等投资开发部门的管理人士和从业人员参考阅读。目录前言第 1 章 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报批报建指南1 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概念4 1.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与程序6 1.2.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6 1.2.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7 1.3 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申请与审查7 1.3.1 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申请7 1.3.2 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审查9 1.4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实施10 1.4.1 招标活动的实施10 1.4.2 拍卖活动的实施11 1.4.3 挂牌活动的实施12 1.5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1
3、4 1.5.1 中标通知书的签订14 1.5.2 成交确认书的签订14 1.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15 1.7 契税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21 1.8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22 1.8.1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手续22 1.8.2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注意要点28 附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版)28 附录 1.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 年版)39 附录 1.3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2006 年版)42 附录 1.4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1 年修订)54第 2 章 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阶段报批报建指南59
4、 2.1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60 2.1.1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60 2.1.2 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60 2.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办理60 2.2.1 暂定资质证书的办理61 2.2.2 各资质等级证书的办理62 2.2.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年审64 2.2.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变更64 2.3 房地产项目的备案/核准65 2.3.1 房地产项目备案手续的办理65 2.3.2 房地产项目核准手续的办理66 2.4 环境影响评价的办理69 2.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72 2.5.1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手续72 2.5.2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注意要点73 附录
5、 2.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 年修改版)74 附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版)78 附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版)82第 3 章 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阶段报批报建指南91 3.1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招标投标92 3.2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94 3.2.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内容94 3.2.2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要点94 3.2.3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手续的办理95 3.2.4 办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的注意要点102 3.3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102 3.3.1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要点102 3.3.
6、2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手续的办理103 3.4 项目命名与道路命名的申报107 3.4.1 项目命名与道路命名申报手续的办理107 3.4.2 项目命名与道路命名申报的注意要点111 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111 3.5.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手续112 3.5.2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注意要点119 附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 年版)119第 4 章 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施工阶段报批报建指南127 4.1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128 4.1.1 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要点128 4.1.2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手续的办理128目 录 4.1.
7、3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手续的办理133 4.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的审批140 4.2.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主要内容141 4.2.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审批手续的办理141 4.3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和合同备案143 4.3.1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登记和备案手续的办理144 4.3.2 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手续的办理150 4.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施工安全措施备案155 4.4.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的办理156 4.4.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的办理160 4.5 余泥渣土排放证的办理167 4.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169 4.6.
8、1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69 4.6.2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手续169 4.6.3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注意要点173 4.7 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的办理175 4.8 建设工程临时施工设施的报批177 4.8.1 建设工程临时施工设施报批手续的办理177 4.8.2 建设工程临时施工设施报批的注意要点180 4.9 建设工程永久设施的报批181 4.9.1 建设工程永久设施报批手续的办理181 4.9.2 建设工程永久设施报批的注意要点188 附录 4.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年版)189 附录 4.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9、1994 年版)194 附录 4.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 年版)195 附录 4.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版)202 附录 4.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年版)210 附录 4.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 年版)219第 5 章 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报批报建指南223 5.1 房屋面积预测的办理224 5.1.1 房屋面积预测手续的办理224 5.1.2 房屋面积预测手续办理的注意要点224 5.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225 5.2.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225 5.2.2 商品房预售
10、许可证申请手续的办理226 5.2.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注意要点232 5.3 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233 5.4 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申请234 5.5 建设工程竣工专项验收的办理236 5.5.1 建设工程竣工专项验收手续的办理236 5.5.2 建设工程竣工专项验收办理的注意要点242 5.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档案归档242 5.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办理242 5.6.2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手续的办理248 5.7 门牌号码的申报251 5.8 房屋面积实测的办理252 5.8.1 房屋面积实测手续的办理252 5.8.2 房屋面积实测手续办理的注意要点252
11、 5.9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建设工程工资保障金核退的办理254 5.10 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256 附录 5.1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 年版)260 附录 5.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 年版)262 附录 5.3 房屋登记办法(2008 年版)263 2 房地产项目报批报建业务贯穿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其涉及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众多,办理手续复杂,为提高报批报建效率,需要明确各事项办理的先后顺序,优化报批报建流程。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报建流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施工阶段、商品
12、房预售许可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但由于各城市发展情况不同,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要求不同,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也会有相应的调整,以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图(图 11)仅供读者参考。图 11 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图第 1 章 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报批报建指南3 图 11 房地产项目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图(续)无论是已经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准备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者,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13、,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经济适用房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某些政府重点扶持的项目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能通过转让、收购项目、并购房地产公司股权、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取土地资源。根据 2007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净地出让,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是已经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具备直接动工开发的条件的土地。4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概念1.土地 土地是一种基本的自然资源,是由气候、地貌、岩石、土壤植物和水文组成的一个独立的自然综合体。从管理和利用的角度看,
14、土地就是国土,是一个国家所有的地球上的陆地和水域及其向上或向下的空间。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资源。2.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国有土地是指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土地。国家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用地单位或个人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集体土地是指属于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集体经济组织。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
15、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府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4.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建立在有偿有限期的基础上的,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转让、出租或抵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出让地块上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总
16、年限。凡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居住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7.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招标出让
17、的一般程序有招标、投标、定标、签约、履约五个阶段。目前,招标是土地使第 1 章 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报批报建指南5 用权出让方式中最常用的一种,一般由各级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办理招标的相关事宜。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其土地使用权。8.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的一般程序是:出让人发出拍卖公告,将土地使用权拍卖事宜向社会公布;竞买,即在拍卖场所,竞投人以拍卖方式向拍卖人做出应价;签约,应价高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受让人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
18、让人向受让人交付土地,受让人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获得其土地使用权。9.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10.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逐渐地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所取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
19、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11.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等。12.土地使用权租赁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直接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按年交付租金的行为。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13.拆迁 拆迁是指经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将原土地合法使用者及房屋合法使用者迁到其他地方安置,并拆除清理原有建筑或其他妨碍项目实施的地上物,为新的建设项目施工创造条件的行为。拆
20、迁可简单理解为人的搬迁和建筑物的拆除。根据国土资源部第 11 号令,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均由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进行征地拆迁。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征地拆迁的,该工作原则上是在国土资源局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即可提出申请。实际操作中只要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即可进行拆迁。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14.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 6 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15
21、.生地 生地是指可能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所利用,但尚未开发的农地和荒地,即待开发的国有土地,离城镇较远、无市政基础设施、未开发利用的土地。16.毛地 毛地主要是指城市中需要拆迁而尚未拆迁的土地,即已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物,将被改建的土地。17.熟地 熟地是指已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施工条件的土地。18.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19.七通一平 七通一平是指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通信通、燃气通、路通、供热通和场地平整。20.地籍 地籍是指反映土地的位置(地界、地号)、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簿籍(或清册),
22、也称土地的户籍。21.宗地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城市的土地,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它有四层含义:区、带、片、宗,从大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例如,B10724 这个地号表示 B 区第 1 带 07 片第 24 宗地。22.宗地图 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了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证书附图即房地产证后面的附图,是房地产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反映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23.净地 净地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时,已经完成拆除平整
23、,不存在需要进一步拆除的建筑物、构建物等设施的土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农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与程序1.2.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根据 2006 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以下六类情第 1 章 房地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阶段报批报建指南7 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4、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1)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其中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6)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1.2.2
2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如下:(1)编制供地方式。(2)编制、确定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确定底价。(4)编制出让文件。(5)发布出让公告。(6)申请和资格审查。(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8)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结果公布。(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办理土地登记。1.3招标拍卖挂牌的资格申请与审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可以从国土局等网站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获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规划指标,在公司开发部(或称为发展部、前期部等)进行信息的初步分析和地价估算之后,确定要取得该块土地的,需要到国土局办理招标拍卖挂牌登记,并缴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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