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QGDW15001201410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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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公司各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导则(国家电网企管2 0 1 2 2 0 4 号)标准发布有关规定,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公司标准化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批准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标准,现予发布。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 0 1 4 年 9 月 9 日(此件发至收文单位本部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文件鄂电司企管2 0 1 4 1 5 号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的通知ICS 29.240 K 40Q/GDW15 国 网 湖 北 省 电 力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15 001-2014-1050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 De
2、sign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 supply facilities of new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4-09-10 发布 2014-09-10 实施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发 布 Q/GDW15 001-2014-10501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2 4 总则.4 5 供配电系统.4 5.1 一般规定.4 5.2 负荷分级.4 5.3 负荷计算.4 5.4 电能计量.5 5.5 电源接入.6 5.6 配电系统.6 5.7 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选址.6 5.8 开关站、环网单元
3、、配电室建筑.7 6 供配电线路.7 6.1 一般规定.7 6.2 电缆通道.8 6.3 架空线路.8 6.4 电缆敷设.9 6.5 电气竖井.9 7 配电自动化.9 7.1 一般规定.9 7.2 配电自动化功能配置.9 7.3 配电自动化通信系统.10 7.4 环境安全智能控制系统.10 8 设备选型.10 8.1 架空线路.10 8.2 电缆线路.10 8.3 中压设备.11 8.4 低压设备.13 8.5 配电终端.14 8.6 通信设备.14 8.7 电能计量装置.14 9 防雷与接地.15 9.1 防雷.15 9.2 接地.1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新建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分级表
4、.16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典型布置图.17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新建住宅供电方案典型接线示意图.19 编制说明.25 Q/GDW15 001-2014-10501 II Q/GDW15 001-2014-10501 III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并结合目前我省配电网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通部归口。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网湖
5、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关卫军、杨晟、沈煜、刘畅、刘毅、李昇、周翔;本规范首次发布。Q/GDW15 001-2014-10501 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 1 范围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的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线路、配电自动化、电气设备选型、防雷与接地等供配电设施建设的设计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及公共建筑的供电配套工程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套内的配电设计。已有住宅供配电设施的改建设计可参照执行。新建住宅供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6、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2527 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03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
7、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4049 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 GB/T 16934 电能计量柜 GB/T 25839 零过渡过程低压动态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DL/T 40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34 远动设备及系统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DL/T 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5220
8、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JB/T 10088 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 Q/GDW15 001-2014-10501 2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B42/504-2008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Q/GDW 370-2009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GDW 382-2009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Q/GDW 514-2010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 Q/GDW 625-2011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 Q/GDW 741-2012 配电网技术改造设备选型和配置原则 Q/GDW 1364-201
9、3 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Q/GDW 1738-2012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Q/GDW 1813-2013 配电网架空绝缘线路雷击断线防护导则 Q/GDW 1827-2013 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3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3.2 变电站 substation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开关及控制设备的终端、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3.3 中压开关站 middle voltage switch
10、ing station 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变电站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开关站内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本标准中的中压指10kV和20kV。3.4 供电半径 power supply radius 从电源点开始到其供电的最远的负荷点之间的线路的距离,供电半径是指供电线路物理距离而不是空间距离。3.5 配电变压器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将10kV(20kV)电压变换为380V(220V)电压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干式配电变压器。
11、本标准中将配电变压器按产权归属分为公用配电变压器和专用配电变压器。设备产权属供电企业的配电变压器称公用配电变压器;设备产权属新建住宅业主的配电变压器称专用配电变压器。3.6 配电室 distribution room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3.7 Q/GDW15 001-2014-10501 3 环网单元 ring main unit 也称环网柜或开闭器,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户外环网单元安装于箱体中时亦称开闭器
12、。3.8 电缆分接箱 cable junction cabinet 也称电缆分支箱,用于电缆线路中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不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3.9 母线插接箱 bus tap-off unit 为了使分接单元与母线干线连接,在母线上所设置的装置或所采取的结构措施。3.10 表前端子盒 distribution terminal pre-electric meter 指电能表前的分线盒,是一种用电缆向电能表分配电能的户外安装的封闭式成套设备,用于公用低压三相配电系统。3.11 配置系数 collocation factor 配置系数是综合考虑了负载同时率、设备负载率、功率因数等因素影响后得出的
13、数值。新建住宅配置系数的计算方法可简化为变压器容量与用电负荷之比值。3.12 防护等级 degree of protection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外壳对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进入或水进入所提供的保护程度。以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给出的IP代码表示。3.13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power metering device 为各种类型电能表和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设备的总体。3.14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data acquir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energy 指电能信息采
14、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系统,能够实现电能数据自动采集、计量异常和电能质量检测、用电分析和管理功能。3.15 电能信息采集终端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 负责各信息采集点的电能信息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传输以及执行或转发主站下发的控制命令的设备。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按应用场所可分为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公变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低压集中器、低压采集器)等类型。3.16 配电主站 master station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配电主站是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核心部分,主要实现配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
15、等基本功能和电网分析应用等扩展功能。3.17 配电终端 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安装于中压配电网现场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主要包括配电开关监控终端feeder terminal unit(即FTU,馈线终端)、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ransformer terminal unit(即TTU,配变终端)、开关站和公用及用户配电所的监控终端distribution terminal unit(即DTU,站所终端)等。Q/GDW15 001-2014-10501 4 4 总则总则 4.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
16、建设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区域电网规划。应根据新建住宅建设规模及终期用电容量大小,同步规划变电站、中压开关站、环网单元、配电室、配电自动化及电力通道等供配电设施。4.2 新建住宅的供配电方式应根据终期用电容量和负荷性质来确定,遵循安全环保、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4.3 供配电设施布置应体现以人为本、与新建住宅环境相协调,并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4.4 供配电设施建设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以提高供电质量、节能降耗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4.5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应选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经济适用和节
17、能环保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及不合格产品。5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新建住宅宜采用中低压全电缆线路供电。在能够取得规划批准的路段,其进线电源线路也可采用架空绝缘线路方式。5.1.2 新建住宅应采用配电室供电,按新建住宅终期规模合理布局。配电室电源可来自中压开关站、环网单元或临近公用线路。5.1.3 中压开关站一般配置双路电源,可来自于不同 220(110)kV 变电站出线、同一 220(110)kV 变电站不同主变出线或不同开关站出线、同一开关站不同母线出线(中心开关站送终端开关站方式)。5.1.4 新建住宅终期容量达到 30000kVA
18、 时,应在项目立项阶段预留公用变电站及电缆通道用地,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报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审批。5.1.5 住宅建筑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的有关规定。5.2 负荷分级 5.2.1 新建住宅建筑及配套设施的用电负荷分级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宅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普通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为三级负荷。各类负荷分级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2.2 一级负荷
19、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5.2.3 一级负荷中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符合下列要求:a)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电源供电系统。b)设备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5.2.4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双回线路供电。5.3 负荷计算 Q/GDW15 001-2014-10501 5 5.3.1 负荷确定 新建住宅每户用电负荷宜综合考虑新建住宅所在城市的规模、住宅建筑面积和标准等因素,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a)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 60 及以下
20、,用电负荷不宜小于 4kW;建筑面积在 60 120,用电负荷不宜小于 8kW;建筑面积在 120 150,用电负荷不宜小于 12kW;建筑面积在 150 以上时,用电负荷不宜小于 16kW,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计算。b)新建住宅内公共设施用电负荷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物业管理类 60W/100W/;商业(会所)类 100W/150W/。c)新建住宅内公建用电设备总容量在 100kW 及以下的,可由公用配电变压器引出专用低压回路供电。对供电电源有特殊要求的一、二级负荷应设置专用的低压配电室,并满足相应规范要求。超过 100kW 时,应采用专用变压
21、器供电。5.3.2 配电变压器容量计算 配电变压器容量可按公式(1)确定:=iiLKPS (1)式中:SL变压器容量,kVA;Pi每套住宅或公共设施的用电负荷,kW;Ki每套住宅或公共设施对应的配置系数。住宅负荷的配置系数宜不小于0.5,公共设施用电负荷的配置系数宜按1.0。5.4 电能计量 5.4.1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计量准确以及装置的可靠性和封闭性,避免扰民,方便客户使用,并考虑供电部门对计量装置抄表、换表等日常维护因素。电能表、互感器等计量设备应设置在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内。b)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应分别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对执行同
22、一电价的,宜相对集中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其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 的有关要求。c)住宅用电宜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 时,宜采用单相电源进线;用电负荷超过 12kW 时,宜采用三相电源进线。d)电能计量箱应选择在住宅单元内楼梯间公用部位墙面装设,装设在室外的电能计量箱应避免阳光直晒,电能计量箱下沿距安装处地面不小于 1.5m。e)电能计量箱集中安装时,每面墙安装电表数不应超过 8 块。5.4.2 新建住宅公用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用电计量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由公用配电变压器引出专用低压回路供电的用电设施宜设置专用低压电能计量装置,有
23、专用低压配电室的,电能计量装置宜装设在专用低压配电室计量柜(箱)内。b)公用配电变压器应设置台区关口计量装置,宜选择在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计量。5.4.3 新建住宅内宜同步配套建设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接入供电部门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5.4.4 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电能计量装置,宜装设公用配变采集终端和低压集中抄表终端(包括低压集中器、低压采集器)。5.4.5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通信网络,可以选择专用或公用无线、有线通信网络以及电力线载波通信网络。有条件的新建住宅,宜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网络。Q/GDW15 001-2014-10501 6 5.5 电源接入 5.5.1 中压配电电压应
24、采用 10kV(20kV 供区为 20kV),低压配电电压采用 220V/380V。5.5.2 新建住宅建筑中压配电宜由两路电源供电,电源宜从邻近的电源点取得,并遵循以下原则:a)新建住宅公用接入容量较小时(10kV 容量在 2000kVA 及以下,20kV 容量在 4000kVA 及以下),可接入公用架空线路,有条件时可接入电缆网。b)新建住宅公用接入容量较大时(10kV 容量超过 2000kVA,20kV 容量超过 4000kVA),应由邻近或新建中压开关站、环网单元供电。5.5.3 新建住宅建筑低压配电应根据负荷大小和建筑特点选择接入方式,遵循以下原则:a)7 层及以下住宅、负荷不大于
25、100kW 的公共建筑应由低压电缆分接箱出线接入。b)7 层以上住宅由配电室内配变低压出线开关直接接入。c)别墅区,以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放射式供电,由低压电缆分接箱出线接入。向别墅供电的电缆分接箱应设置在公共区域内,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5.6 配电系统 5.6.1 为新建住宅提供电源的中压电缆网应以中压开关站为核心节点,形成单环网网络结构;中压架空网应采用多分段三联络接线模式,分段间节点数量、分段电流应基本均衡。变电站纯电缆出线原则上仅供中压开关站,不同用户一般不应并间隔供电。5.6.2 新建住宅内中压电缆线路接线方式一般采用双射式或单环式。当采用双射式接线时,其串接的公用配电室不宜超过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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