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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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5152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5152001001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2 年 3 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
2、标文件的获取.45.投标截止时间.46.资格审查.57.评标方法.58.发布公告的媒介.59.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201 总则.201.1 项目概况.2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0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211.6 保密.211.7 语言文字.211.8 计量单位.211.9 踏勘现场.211.10 分包.211.11 偏离.211.12 知识产权.221.13 同义词语.222 招标文件.2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3 招标文
3、件的修改.222.4 最高投标限价.233 投标文件.2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33.2 投标报价.233.3 投标有效期.233.4 投标保证金.243.5 备选投标方案.243.6 资格审查资料.2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44 投标.25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5 开标.25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55.2 开标程序.255.3 特殊情况处理.266 评标.266.1 评标委员会.266.2 评标原则.266.3 评标.26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267 合同授予.267.1
4、定标方式.26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277.3 履约保证金.277.4 签订合同.278 纪律和监督.28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8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8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8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8.5 异议与投诉.289 解释权.29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模式).30评标方案.331.评标方法.332.评审标准.333.评标程序.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五章 报价清单.98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11
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12封面.113封面(商务标).114投标函.115投标函附录.1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7授权委托书.118工程总承项目经理委任书.1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24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125拟再发包计划表.126拟分包计划表.126工程业绩资料.127其他资料.127封面(经济标).128工程总承包报价.129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134封面(技术标 1).135封面(技术标 2).136设计文件.1371第一章招标公告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
6、伏电池研发基地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资格后审)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徐高审备徐高审备202220221818 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7、件,现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414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27.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 24.91 万平方米,地库面积 2.4 万平方米,包括 TOPcon 厂区和集成电路厂区。本次招标范围为 5GWTOPcon 电池项目工程所需的主厂房车间及配套的生产工艺建
8、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及通信、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 9 万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约 61101.47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2.1.5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
9、.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的红线范围内 5GWTOPcon 电池项目工程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以及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和集成电路厂区工程设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2事项:(1)设
10、计内容包含: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红线范围内整体方案设计及 5GWTOPcon 电池项目工程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各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园区配套工程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废水、废气、纯水、电力、通信、消防、室外管网等项目设计)及后期服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査办理;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配合前期报建;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5GWTOPcon 电池工艺机电设计;(2)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
11、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3)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4)施工内容包含: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5GWTOPcon 电池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废水、废气、纯水、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人防通风机及设
12、备工程、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地下停车系统(含环氧地坪、交通设施及划线)、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110KV 电力工程除外);(5)外围动力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6)机电安装;(7)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天燃气、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
13、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确保其有效运行,并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各项工作的手续;(8)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9)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14、包二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3.2 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15、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1)投标人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
16、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
17、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18、),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19、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诚 信 徐 州”网 址 https:/“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系 统(系 统(http:/)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3)如投标人拟派
20、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
21、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
22、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5(http:/)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
23、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 11 号办公大楼 816 室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SOHO3 号楼 17层联 系 人:袁冲联
24、 系 人:朱吉学电话:0516-83530756电话:0516-83906677传真:/传真:/2022 年 3 月 4 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 11 号办公大楼 816室联系人:袁冲电话:0516-835307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 SOHO3 号楼 17 层联系人:朱吉学电话:0516-839066771.1.4项目及标段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
25、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1.1.5建设地点徐州市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合同部分 14.4.1 工程进度款相关条款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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