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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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项目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3203242111100201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4936001001 招 标 人:睢宁县姚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1 年 11 月 19 日 2 目录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1.招标条件.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投标人资格要求.7 4.招标文件的获取.7 5.投标截止时间.7 6.资格审查.7 7.评标方法.7 8.发布公告的媒介.7 9.招投标监督
2、管理部门及电话.7 10.联系方式.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投标人须知.26 1 总则.26 1.1 项目概况.26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6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6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27 1.6 保密.27 1.7 语言文字.27 1.8 计量单位.27 1.9 踏勘现场.27 1.10 分包.28 1.11 偏离.28 1.12 知识产权.28 1.13 同义词语.28 2 招标文件.2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9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9 2.4 最高投标限价.29 3
3、投标文件.2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9 3.2 投标报价.30 3.3 投标有效期.30 3.4 投标保证金.30 3.5 备选投标方案.30 3.6 资格审查资料.3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4 投标.31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3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3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2 5 开标.32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32 3 5.2 开标程序.32 5.3 特殊情况处理.32 5.4 评标准备(清标).33 6 评标.33 6.1 评标委员会.33 6.2 评标原则.33 6.3 评标.33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4、.33 7 合同授予.34 7.1 定标方式.34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34 7.3 履约保证金.34 7.4 签订合同.34 8 纪律和监督.3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5 8.5 异议与投诉.35 9 解释权.36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37 1.评审标准.50 1.1 初步评审标准.50 1.2 详细评审标准.50 2.评标程序.50 2.1 评标准备(清标).50 2.2 初步评审
5、.51 2.3 详细评审.52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 2.5 推荐定标候选人.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4 第五章 报价清单.90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91 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9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95 4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睢经济发投【发投【2021202
6、1】4 4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姚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姚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已已落落实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姚集镇姚王路和壶刘路交叉口处西北侧。2.1.2 建设规模:拟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1000吨;污水管网约6.9km,污水检查 井236座;雨水管网1km,雨水盖板约2.1km,雨水
7、检查井14座,总用地面积3408.83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2141.05 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其中:设计总工期2 20 0 日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 10100 0 日日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2.1.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
8、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2 招标范围: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含所有附等)、物资采购、施工(含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属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
9、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工程程设设计计综合综合资资质质或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以上或市政市政行行业乙业乙级级及以及以上上设设计计资质资质或或市政市政行行业(业(排水排水工程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专业乙级及以上上设设计计资质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市政公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叁级级及及以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10、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具有市政公用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建造造师师【取【取得得 建筑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工企业安全生产考全生产考核核合合格格证书证书(B B 证证,有效期内有效期内)】)】或贰级及以上注册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建筑师或与项目规模标筑师或与项目规模标准相适应的勘察设准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计注注册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监理理工工程程师师(市政公用工(市政公用工程程专专业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专业技术职称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
11、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总总承承包项目经理应为包项目经理应为联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合体牵头人单位的的人人员员):(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12、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征信服务公
13、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3.4 投标申请人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 同造价 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价 6 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
15、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1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工程投资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 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
16、视为未提供。】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满足下列列条条件件之一)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 项合同造价 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
17、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造 价 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工程投资
18、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监理合同中 工程投资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
19、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7 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2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
2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10投标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 2 月 22日 09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
21、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月 22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
22、ttp:/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1 11 1.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姚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姚集镇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 8 邮 编:221242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中义 联 系 人:王霄霄 电 话:15162187602 电 话:0516-88225556/13685119726 2021 年 11 月 19日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
23、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睢宁县姚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睢宁县姚集镇 联系人:王中义 电话:1516218760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 联系人:王霄霄 电话:0516-88225556/13685119726 1.1.4 项目名称 睢宁县姚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姚集镇姚王路和壶刘路交叉口处西北侧。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14
24、.4.1 工程进度款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2 要求工期 总工期要求:120120 日历天。其中:其中其中:设计总工期设计总工期 2 2 0 0 日历日历天天(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时时间除外间除外);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 100 100 日历天日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工通通知知为准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非承包人原因因不不能能同时开工的,工期同时开工的,工期相相应应顺顺延)延)。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 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
25、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 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 格评审标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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