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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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工程概况1二、编制目的1三、编制依据1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目标2五、组织机构25.1、项目部职责35.2、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35.3、项目副经理对强制行条文执行工作职责45.4、项目总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45.5、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45.6、项目部作业层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55.7、专职技术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5六、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及措施66.1、检查和实施工流程66.2、实施措施6七、强制性条文清单7 XX电站主体土建工程XX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 XX电站位于XX省XX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
2、40km,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工程项目。主体工程量:明挖土方198万m3,明挖石方118万m3,石方洞挖88万m3,石渣填筑(含砌石)101万m3,粘土填筑43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62万m3,钢筋、钢材2.6万t,锚杆14.8万根,帷幕灌浆4.6万m,固结灌浆10.54万m,回填灌浆5.6万m2。本标段为XXXX抽水蓄能电站主
3、体工程包2(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输水系统:输水系统连接上、下水库,为二洞四机布置方式,由上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调压井、引水上竖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竖井、引水钢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混凝土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和下库进/出水口等组成,单条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2642.7m(指4#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单条引水隧洞长约1372.4m,引水上平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径为7.6m,衬砌后断面直径6.0m;从引水上竖井的上弯段起点以下均采用钢管衬砌,钢衬内径5.2m;尾水系统中除尾水支管采用钢衬外,其它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后断面直径6.5m。二、编制目的为规范本标
4、段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实现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达到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目标。三、编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
5、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 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程SDJ57-8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28120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工程施工安全目标(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火灾事故;(4)不发生负同责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5)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
6、事故。(7)安全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8)创国网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工程施工质量目标(1)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较大质量缺陷;(2)工程建设确保一次达标投产;(3)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100%;(4)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88%以上;(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3%以上;(6)公司工程优良率达到100%。五、组织机构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决策层作业层管理和执行层项目经理混凝土队机械运输队金属结构队综合队灌浆队安全监测队开挖支护队调度室质量部安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测量部试验室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部5.1
7、、项目部职责(1) 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强制性条文在工程文件中的编写;(2) 组织落实管理部门和实施细则;(3) 检查强条落实情况;(4) 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形成闭环。5.2、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1)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副经理对项目部强制行条文执行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强条落实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4) 负责本项目部职工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教育、检查工作。5.3、项目副经理对强制行
8、条文执行工作职责(1) 项目副经理对项目部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直接领导责任;(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强条落实工作贯彻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系组织施工;(4) 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部职工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5.4、项目总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1) 负责项目部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技术工作;(2) 组织并主持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与考试工作;(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项目中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并亲自进行交底工
9、作;(4) 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和交底工作;(5) 参加项目部的检查,解决存在的技术问题;5.5、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强制性条文执行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生安全、质量的施工,有权指令先停工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2) 参加项目部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质量施工条件,监督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的执行;(3) 参加项目部安全、质量、进度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
10、检查、总结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4) 对项目部是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保护措施、施工方案等执行的宣传教育工作;(5) 参加项目部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反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6) 组织开展强制性条文执行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5.6、项目部作业层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一)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二)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带头遵长守纪,并即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行为;(三) 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会后安全小节;(四)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发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
11、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督人;(五)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7、专职技术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1) 负责班组的强制行条文执行工作职责;(2) 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施工措施的编制及交底工作,并监督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4) 协助班组长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六、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及措施6.1、检查和实施工流程(见下图)施工流程形成记录施工强制性条文学习学习记录过程检查控制强执行条文检查记录表阶段性检查控制阶段性检查记录及强条施工自查报告总体评价质量评估6.2、实施措施(1) 本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
12、查的实施原则,采用“过程控制、阶段性检查、总体评定”相结合的实施原则。(2) 强制性条文检查方法包括:施工文件资料编审、原材料外观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检查、工程验收及记录等,安全规程强条检查相结合。(3) 工程开工前,编制相关施工方案、技术资料,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技术、安全交底,按设计强条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 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根据工程情况,对适用本分部分项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辩识。(5) 在工程各分项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相关强制性标准,形成学习记录。(6) 在工程实施阶段,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和相关“强条
13、”开展施工作业及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执行和贯彻强标要求,实现强条检查和贯彻的全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7) 每阶段工程结束或基本结束时,对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阶段全部的过程控制资料和施工记录资料、阶段性检查时具备检查条件的工程实体。(8) 各分部工程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保证形成相关的施工记录资料齐全。七、强制性条文清单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施工部位备注执行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 13.1.4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
14、、大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所有部位23.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所有部位33.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信号指示灯;开挖、弃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所有部位43.1.12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爆破后须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洞挖、通风不良的狭窄场所,还应通风排烟、恢复照明及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作业。所有部位53.1.18 施工照明及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3 在存放易燃、
15、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部位63.9.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1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工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3 严禁酒后作业;4 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陡坡、高处及水上边缘、滚石坍塌地段、设备运行通道等危险地带停留和休息;6 起重、挖掘机等施工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其工作范围内;7 高处作业时,不得向外、下抛掷物件;9 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所有部位75.2.1 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
16、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所有部位85.2.2 高处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应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所有部位95.2.3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所有部位106.1.4 设备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应安设防护装置。所有部位118.3.2 爆破器材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从事爆破器材装卸的人员,应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引火物;2 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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