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程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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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目 录录14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1 14.1 交通安全.1 14.2 占道施工示意图.2 14.3 道路施工围挡.3 14.3.1 固定式围挡.3 14.3.2 活动式围挡.4 14.3.3 快速装配式围挡.5 14.4 管线保护要求.6 14.5 便道施工.7 14.6 沉降变形监控监测.8 14.7 应急救援管理.9 15 道路施工道路施工.10 15.1 地基处理.10 15.2 滑坡地段防护要求.11 15.3 管道施工.12 15.4 路基施工.13 15.5 路面施工.14 16 桥梁施工桥梁施工.15 16.1 基础施工.15 16.1.1 栈桥施工.15 16.1.2 水上
2、施工.16 16.1.3 围堰施工.17 16.2 下部结构施工.20 16.2.1 墩柱施工.20 16.2.2 盖梁施工.21 16.2.3 垫石施工.22 16.3 上部结构施工.23 16.3.1 支架法制梁.23 16.3.2 零号块施工.25 16.3.3 挂篮施工.26 16.3.4 预制梁施工(梁场布设).27 16.3.5 预制梁施工(运、架梁).28 16.3.6 平移顶推施工.29 16.3.7 预应力张拉.30 16.3.8 跨线施工.31 16.3.9 索塔施工.32 16.3.10 斜拉桥施工.33 16.3.11 悬索桥猫道施工.34 16.4 桥面附属工程施工.
3、35 16.4.1 防撞护栏施工.35 第一 16.4.2 桥面伸缩缝施工.36 17 隧道施工隧道施工.37 17.1 明挖隧道施工.37 17.2 暗挖隧道施工.38 17.2.1 洞口场地布设与管理.38 17.2.2 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39 17.2.3 竖井施工.40 17.2.4 隧道工程.42 17.2.5 隧道开挖.43 17.2.6 初期支护.45 17.2.7 衬砌作业.46 17.2.8 瓦斯施工.47 17.2.9 隧道内供风、供电、给排水.48 17.2.10 隧道内交通安全.50 18 盾构(盾构(TBM)施工)施工.51 18.1 一般规定.51 18.2
4、盾构施工.52 18.2.1 施工准备.52 18.2.1 施工准备.53 18.2.2 始发.54 18.2.3 掘进.55 18.2.4 管片制作及拼装.56 18.2.4 管片制作及拼装.57 18.2.5 接收.58 18.2.6 过站、调头及解体.59 18.2.7 洞门、联络通道施工.60 18.2.8 隧道施工运输.61 18.2.9 隧道布置.62 18.2.10 电瓶充电.63 18.2.11 开仓换刀.64 18.3 TBM施工.65 18.3.1 施工准备.65 18.3.2 TBM掘进.66 18.3.3 支护与衬砌.67 18.3.4 到达掘进接收.68 18.3.5
5、 拆卸.69 18.3.6 施工运输.70 第一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 基本规定 14.1 交通安全 1.交通标志: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牌,便于车辆、行人等安全通行。提示标牌应设置于施工道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警示和提示。警示标牌应设置于施工道路路口、施工场所。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要求。2.占道施工:占道施工作业区前方每隔100m设一道交通标志牌,施工区间前后各设置三道标志牌及相应的反光锥。城市快速路在作业区后200m、100m、50m处及作业区前方每隔50m设一道交通标志牌,连续设置两道。标志牌区间设置
6、相应的反光锥。一般道路在作业区前后50m处设置交通标志牌及相应的反光锥。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2 占道施工示意图 第一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3 道路施工围挡 14.3.1 固定式围挡 1.市区施工路段应设置高度1.8m的围挡,围挡挡板宜采用PVC或金属材质。2.占道打围区域,围挡上应设置交通指示牌,工程工期公示牌和温馨提示标语。围挡外侧根据市政管理要求张贴公益广告。围挡需连续设置,处于交通路段的围挡顶部需安装警示红灯,警示红灯间距应不大于20m。围挡立柱上需贴设反光贴。3.围挡下部设
7、高50cm的基脚,基脚厚度为24cm,外侧水泥砂浆抹灰,刷黄黑相间警示漆,条纹宽0.3m。4.围挡底部设置排水孔,排水孔的间距应不大于6m,围挡设置不能影响现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3.2 活动式围挡 1.针对市政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地点经常不停的转换,施工周期在一个月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工程,使用活动式围挡打围,围挡要连续设置。2.活动式围挡高度1.8m,围挡宽度宜为2m。围挡立柱采用方刚,螺栓锚固形式固定,底部设置挡脚板。3.围挡立柱两边上部和中部分别设置有两个扣槽,使防护栏板上销子能够在自身重力作用
8、下扣紧,在围挡立柱下部同样设置有扣槽,使挡脚板牢固地固定于围挡下部。4.方刚顶部开口处应封闭,防止进雨水导致锈蚀。第一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5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3.3 快速装配式围挡 1.快速装配式围挡适用于混凝土地面硬化良好的施工区域,具有结构牢固、一次成型、无需做砖石基础的优点,拆装快捷、维修方便,可多次重复使用。2.该围挡尺寸宜为3.8X2m,由镀锌钢管立柱、上下边卡槽、左右收边卡槽、封底警示板、彩钢扣板及立柱斜撑构成,立柱与地面采用膨胀螺栓固定。3.反光条、警示红灯、太阳能爆闪灯、安全警示牌及凸面镜的设置参考固定式围挡。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
9、(试行)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4 管线保护要求 1.涉现有地下管网、地上电力线路的区间,施工前应先探明管线位置、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落实保护措施或迁改完成接割后按方案进行施工。2.管线开挖时应先采用人工探挖,暴露出管线在开挖沟槽的具体位置后,方能进行机械挖掘。管线lm范围内不得使用机械挖掘,需采用人工开挖,避免挖掘机损伤管线。3.施工时,对发现资料标明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或管线的埋设位置无法判断的,应停止作业,并通知建设、监理和管线权属单位,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4.地下管线(电缆、通信、燃气、给水管等)标识牌应设置在管道正上方,并能正确、明显的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
10、置位置应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5.地上电力线路防护应参照房建篇临时用电外电防护。正面图 背面图 第一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5 便道施工 1.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主便道宽度应不小于6.5m,其他施工便道宽度不得小于3.5m,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400m,长度不小于20m,宽度不宜小于6.5m。2.在设置人行道的情况下,应用标准交通铁护栏进行人车分流,且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3.场区进出口位置均应设置两道减速带,减速带宽度不宜超过30cm,
11、厚度(高度)不宜超过5cm。4.便道两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柱或U型挡车器,间距不宜超过3m。5.便道两侧应设置明沟排水,顺排水方向沟底部进行找坡,并加设沟盖板。排水沟若需承重,沟壁施工应采用植筋浇筑混凝土,并预埋角钢,采用铸铁承重型沟盖板。排水沟内淤泥渣土应定时清理,提高排水沟排水能力。施工便道 排水沟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6 沉降变形监控监测 1.地面监测点放置地点,上沿与地面齐平其它部分在地面以下。(1)地面沉降监测点打入原状土层以下不小于200cm,顶端低于地表5cm。(2)采用钢套筒同路面隔离。钢套筒上口采用盖板保护,盖板与套筒连接
12、。(3)中间隔离层用砂加木屑填充密实,钢保护盖与路面相平。2.建筑物监测点放置地点:建筑物侧墙。(1)建(构)筑物竖向位移监测点埋设采用“L”形不锈钢,外露端顶部位加工成半球形。(2)采用钻孔埋入的方式,监测点的高度位于地面以上300mm,外露端顶部与建筑物外表的距离为30mm40mm,监测点埋入结构长度为墙体厚度的1/3-1/2,周边空隙用锚固剂回填密实。监测点埋设时应注意避开有碍观测的障碍物,布置在房屋转角或构造柱处设置标示注意保护。3.测斜管放置地点:桩内或结构外侧。(1)测斜管在钢筋笼吊装前采用分段连接绑扎形式固定。埋设时应保证测斜管的一对导槽垂直于基坑边线。浇筑完混凝土后,及时设立明
13、显的标示标牌。(2)测斜管埋置深度应至桩(墙)底部,测斜管管口部位宜采用套管保护,管底应进行封堵。地面监测效果图 地面监测点现场图 建筑物监测点实例图 地表监测点标识牌 第一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9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基本规定 14.7 应急救援管理 1.现场建议设置专用应急物资库房,明确库房责任人、库房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2.应急物资设备应按照现场实际配备,有序放置在应急库房里,并将清单张贴公示。应急物资须定期检査,及时补充或维修损坏的设备。3.现场施工应成立应急抢险队伍,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并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抢险队成员应会熟练操作各种应急设备和机具。4.施工现
14、场重要场所及部位应设置有应急逃生标志。5.隧道应急逃生通道应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开挖面20m以内的位置,管内预留工作绳,管道之间采用法兰连接。隧道掌子面附近应配备应急物资箱,存放有食品、饮用水、紧急医用药物等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更换。应急物资库房 应急抢险队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道路施工 15 道路施工 15.1 地基处理 1.地基处理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能力,不得影响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性。2.砍伐树木前,应做好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清除的树木、丛草严禁放
15、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3.清除淤泥或处理空穴时,应査明地质情况,做好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清淤作业应防止人员陷入、中毒或窒息,软土地段机械作业应考虑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不能满足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桩机等施工作业应采取警戒隔离、防雷、防倾覆等安全措施。地基处理安全防护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1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道路施工 15.2 滑坡地段防护要求 1.距离滑坡地段5m以上应设置隔离区域,并设置截水沟与警示标示,截水沟应与原排水系统相衔接。2.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3.施工过程
16、中,必须对滑坡体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测。4.滑坡地段可采用种植措施进行防护,可根据不同的地质和坡度采用合理的植物,种植防护宜采用草、灌、乔结合。植草的最小土层厚度不得小于15cm,灌木最小土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喷混植生的厚度不宜小于10cm。5.滑坡地段可采用减载措施进行防护,施工过程须先上后下,先高后低,均匀减重,且在滑坡前部的抗滑地段,须釆取加载措施。6.滑坡地段可采用片石进行护坡(留设泄水孔),在稳定边坡上铺砌(浆砌、干砌)片石、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等材料,防止地表径流或坡面水流对边坡冲刷。所有石料应分层砌筑,当分段施工时,相邻段砌筑高差不大于1.2m。7.岩石风化碎落面区,可采用表
17、面喷锚进行防护,并设置泄水孔。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2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道路施工 15.3 管道施工 1.基坑、沟槽、管井开挖与支护,上下通道、安全防护参照基坑工程执行。2.涉交通安全的基坑、沟槽临边防护,还应增设夜间红色指示灯。3.顶管作业前,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4.高压油泵安装使用时,应注意保护压力表和油管,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特别是压力突然上升时,应检査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5.长距离顶管施工,应监测顶管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满足施工安全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6.顶管工程内部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有效的低压照明
18、。7.人工顶管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方案控制掘进量,防止塌方。8.管道、渣土吊运时应遵守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规程。顶管工程示意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3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道路施工 15.4 路基施工 1.施工区域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非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入内。2.现场指挥人员不得站在行走机械设备视觉盲区,防止被碾压,碰撞。3.路基开挖需由上到下逐层开挖,严禁掏挖。4.边坡下严禁站人,边坡上方1.5m范围内严禁堆土。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道路施工 15.5 路面施工 1.施工区域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
19、.施工人员穿反光服。3.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工作时设专人指挥。4.沥青路面摊铺过程中,防止烫伤。5.施工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机械设备视觉盲区内。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5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 桥梁施工 16.1 基础施工 16.1.1 栈桥施工 1.通航水域应按要求设置航道警示标志。2.栈桥应设置限载、行车限速、防船舶碰撞、防人员触电及落水等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3.栈桥上车辆和人员行走区域的面板应满铺,并与下部结构连接牢固。悬臂板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4.栈桥两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杆任何部位能承受不小于1000N的外力
20、。栈桥行车道两侧宜设置护轮坎。5.长距离栈桥应设置会车、掉头区域,间隔不宜大于500m。6.通过栈桥的电缆应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栈桥的侧 7.发生栈桥面被洪水、潮汛淹没,或栈桥被船舶撞击等情况,应重新检修、复核原构筑物。8.栈桥应设置满足施工安全的照明设施。9.栈桥应设专人管理,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钢栈桥平面图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6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1.2 水上施工 1.应及时了解当地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掌握施工区域附近的桥梁、隧道、大坝、架空高压线、水下管线、取水泵房、危险品库、水产品养殖区以及避风锚地、水上应急救援资源等情况。水上施工区域(栈桥、
21、围堰、工作船等),应在四角设置警示灯,上下游设置涂黄黑反光警示漆的防撞墩,并挂设红色警示灯。2.开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通航公告。3.水上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救生衣等个人防护用品。4.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效的船检证书,船员必须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船员配置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5.在狭窄水道和来往船舶频繁的水域施工时,应设专人值守通讯频道。6.遇雨、雾、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时,工程船舶和施工区域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停止航行或作业。7.工程船、交通船、打桩船等作业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8.应配备救生船、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等应急救援物资器材
22、。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 17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1.3 围堰施工 1.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围堰结构应稳定、防渗、抗冲击、便于施工,围堰连接处要可靠,避免集中渗漏。3.围堰的外形尺寸应考虑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流速增大导致水流对围堰本身和河床的集中冲刷,以及对河道泄洪、通航和导流的影响等。4.围堰应经设计检算,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5.围堰顶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的高度(包括浪高),应根据水文、地质及施工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6.围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变形、渗水和冲刷情况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云南省
23、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18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1.3 围堰施工 7.土石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吊箱围堰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8.围堰施工作业应进行检査,对检査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9.围堰上下临时通道提倡采用钢爬梯。10.吊箱围堰壁体拼装时要对称分块吊装,底板和侧板应连接牢固并设临时支撑,保证拼装稳固及安全。11.封底混凝土厚度均匀,钢吊箱内排水应在封底混凝土强度复合设计规定后进行,排水不应过快,并加强检测吊箱变化情况,及时设置内支撑,保证围堰结构的稳定。钢吊箱内支撑 钢吊箱下放 钢吊箱侧壁 钢吊箱承台施工 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
24、施细则(试行)第一 19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1.4 沉井施工 1.沉井法适用于淤泥土、沙土、黏土、砂砾等土层,沉井施工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2.拆除沉井垫木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强度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沉井抽垫受力的要求。(2)拆除垫木应分区、对称、同步进行。(3)每抽出一根承垫木后,应立即用沙或碎石将空隙填实,同时在刃脚内外侧筑成小堤,并分成夯实。(4)拆除时应一次性全部拆除,防止时间太长,造成部分垫木难以抽出,发生倾斜。(5)拆除沉井垫木时,应派专人在沉井安全距离外观察和指挥。3.沉井下沉时,应在刃脚处均匀掘进,保持沉井均衡下沉。在沉井刃脚或井
25、内横隔墙附近开挖时,不得有人在危险区域停留。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20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分册桥梁施工 16.2 下部结构施工 16.2.1 墩柱施工 1.墩柱钢管脚手架搭设参考脚手架工程。2.墩柱装配式防护架基础应水平、坚实、平整。连接螺栓须拧紧,内侧与棋板间应满铺安全兜网,外侧铁丝网应满设。3.墩柱模板操作平台由墩柱钢模板与型钢过道组成,采用螺栓连接。操作平台须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和限载标志。平台高度大于6m或处于风力较大地区时,应设置防倾覆设施,宜采用不少于3根的揽风绳与地锚连接固定。4.作业人员上下通道提倡采用箱式梯笼。墩身高度超过40m,宜设施工电梯,电梯司机应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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