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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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资料注意保密法律纠纷案件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管理手册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二二 O O 二二二二年年三三月月编制人员名单编制人员名单总编:王旭涛副主编:吕洪波编写人员:丁稳静李弘韬魏星蔡兆游段琼申成磊江涛罗凤阳方勇陈代强蒋保锋闫鹏韩涛丁茜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11目的.12适用范围.13管理原则.14相关文件.25手册使用、解释与修订.2第二章案件管理业务规范.31案件处理权限.32诉前调解及律师函的处理.53案件处理流程.74案件准备及策划.95案件管理要点.96案件处理责任制.107案件授权管理.118外聘律师管理.119案件结案管理.1510法律
2、纠纷案件考核.1511积案认定及处理.1612信息化管理.1713系统内部争议处理.17第三章一审普通程序中的案件处理.181定义.182起诉.183应诉.214调查、收集证据.265出庭准备.306庭审过程中注意事项.307参与法庭调查.318参加法庭辩论.339参与调解、和解.3310休庭后工作.34第四章二审程序中的案件处理.351定义.352上诉范围.353上诉期限.354上诉请求类型.355上诉审理的对象.366上诉的形式.367上诉状撰写.368上诉的审理方式.369上诉案件的裁判类型.3710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3811二审中的诉之追加与反诉.3812二审中的调解.3913上诉案
3、件的审限.39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案件处理.401定义.402当事人申请再审.403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43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445二次申请再审.456申请再审需提交资料(需提前与原审法官沟通特别事项).45第六章执行程序中的案件处理.471定义.472执行案件的申请.473执行异议.484执行和解.485强制执行公证.486协助执行.49第七章第三人撤销之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处理.501第三人撤销之诉.502执行异议之诉.51第八章破产程序中的案件处理.541定义.542破产原因.543破产申请主体.544提交资料.545受理或不予受理.556对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557驳回破产申
4、请及对驳回申请裁定的上诉.558人民法院未依法立案时对申请人的救济.559债权人申请及受理.5610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5611裁定受理后人民法院的工作.5612债权申报与登记.5713债权人、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5714重整程序.5815和解程序.6016破产清算程序.60第九章国际工程争议的处理.621国际工程争议解决主要方式.722主要的国际仲裁机构.743国际仲裁注意事项.744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70第十章案件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621案件档案管理.722案件信息化管理.743股份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系统案件.744局协同工作平台填录要求.74第十一章附件.871工作模板
5、及业务文书示范文本.872建设工程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679第 1 页 共 174 页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 1目的目的贯彻股份公司案件管理要求,统一工程局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标准,提高案件管理水平,防控诉讼法律风险,切实发挥法务系统的服务和支撑保障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局”)及所属各单位。本手册所称的“法律纠纷诉讼案件”是指工程局或局属各单位在从事建设工程全周期活动中与各参与主体之间就人身或财产关系产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争议。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案件不适用,民商事仲裁案件可参照适用。
6、3 3管理原则管理原则3.1 合规管理原则。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应当符合工程局相关办法、准则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3.2 法人负责原则。发案法人单位负责案件策划审批、过程监控、结案管理、兑现奖罚。属于上级单位管理权限的案件,下级单位未经授权或委托程序,不得越权处理。3.3 案件分级管理原则。以发案单位、标的额大小划分案件处理权限,以重特大案件专项考核、被诉案件规模控制和起诉案件效益指标为主要载体,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案件管理体系。3.4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原则。坚持依法合规、有理有据的案件处理原则,坚决捍卫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5 全过程管理原则。按案件处
7、理周期进行全面、持续、动态管理。通过重点规范案件策划、案件处理责任书签订、结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在过程中化解风险、保障案件处理目标的顺利实现。3.6 统一标准化原则。局总部及局属各单位严格手册适用,构建系统统一的业务标准体系。第 2 页 共 174 页4 4相关文件相关文件4.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4.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4.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4.4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4.5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对外授权管理办法;4.6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4.7 关于加强法律纠纷
8、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5 5手册使用、解释与修订手册使用、解释与修订5.1 使用本手册发至局属各级单位领导、法律事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应向内部人员宣传并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本手册是企业内部文件,非经允许,不得复制、赠送。人员离职,应将手册交回法律事务部门。5.2 解释本手册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5.3 修订本手册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需要进行修订或换版。第 3 页 共 174 页第二章第二章案件管理业务规范案件管理业务规范1 1案件处理权限案件处理权限1.1 管理原则案件归口管理:局总部及各单位的法律部门,作为法律纠纷案件的
9、归口管理部门,下级单位法律部门接受上级法律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案单位(局属二级单位)作为案件处理的责任主体,指派办案责任人管理个案,包括案件准备策划、律师选聘、授权办理、参加庭审活动、结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案件分级管理:按照标的额及案件性质分层级管理,分为一般案件、较大案件、重大案件、特大案件,管理层级由低到高。(划分标准见下表)序号序号案件层级案件层级案件标的额案件标的额同等标准同等标准1一般案件1000万元无2较大案件1000万元且5000万元同一时间段内的同一项目或同一当事人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引发的累计标的额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案件3重大案件50
10、00万元且1亿元同一时间段内的同一项目或同一当事人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引发的案件累计标的额达到5000 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 1 亿元的案件4特大案件1亿元同一时间段内同一项目或同一当事人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引发的案件累计标的额达到 1亿元及以上的案件1.2 案件处理权限划分工程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案件由发案单位负责处理,发案单位应当将案件处理方案和案件处理结果报局法律事务部。局属各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案件,由其自行处理。但针对案件处理结果与企业有着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局法律事务部可以参与处理过程,包括参与案件诉讼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案件的整体策划、旁听案件的审理,以及进行重特大案件管
11、理。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局法律事务部可以将案件提级处理,案件处理结果及产生的费用由发案单位承担:第 4 页 共 174 页重大、特大案件;对工程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超越授权范围处理或处理不力的;可能对工程局造成 500 万元及以上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被纳入审计、巡视等监管部门关注范围且处理不力的;不落实案件督办要求或处理不力的;发案单位提出申请或领导批示交办的。1.3 案件处理审批权限表序号序号案件层级案件层级策划审批权限策划审批权限是否前置局级是否前置局级案件策划会案件策划会是否履行是否履行“三重三重一大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1一般案件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否/2较大案件发案单位履
12、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报工程局审批否发案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3重大案件发案单位及工程局分别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党委会、董事会审议是发案单位及工程局分别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4特大案件经局级诉讼案件策划会讨论通过后,报股份公司法律论证,再经工程局党委会、董事会审议是发案单位及工程局分别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5股份公司名义案件及金融类案件发案单位报工程局审核后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批否无注:1.诉讼或仲裁事项调整后的标的额达到重大、特大层级的,必须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起诉案件处理过程中撤诉的,应按照前述规定履行决策或审批程序。3.案件处理中,我方提出反诉或被告提出反诉,
13、同样按照此审批权限管理。第 5 页 共 174 页1.4 起诉案件处理中作出债权折让的审批权限表序号序号债权折让情形债权折让情形决策或审批程序决策或审批程序1本金折让或执行阶段折让金额50 万元以下的经案件处理单位总法律顾问/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2本金折让或执行阶段折让金额50 万元(含)-100 万元的经案件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3本金折让或执行阶段折让金额100 万元(含)-500 万元的案件处理单位董常会决议,并报局法律事务部审核,经局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4本金折让或执行阶段折让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的经局董常会决议后实施5一审结果与起诉标的差距较大但不上诉的按照前述层级履
14、行决策或审批程序注:审理阶段为本金的折让,执行阶段为生效裁判金额的折让。1.5 执行方案审批权限表序号序号执行标的金额执行标的金额审批程序审批程序1执行标的金额 5000 万元以下各单位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完成审批后执行2执行标的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执行方案由各单位完成审批后,报局法律事务部审核、局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诉讼案件调解方案审批表(CSCEC7b-FW-0201)债权案件执行方案审批表(CSCEC7b-FW-0202)2 2诉前调解及律师函的处理诉前调解及律师函的处理2.1 管理原则预防为主,主动介入。诉前应对是避免纠纷直接转化为案件
15、的第一道屏障,在前期介入纠纷处理,主动了解申请人诉求,便于诉前和诉中工作的衔接,提升纠纷处理的效率第 6 页 共 174 页和质量、节约诉讼成本、压降案件规模。法律纠纷案件调解前置。在最高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形势下,更多法院重视诉源治理工作,以便利当事人为原则,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全局无争议的被诉案件应坚持诉前调解前置,积极搭建法律平台,运用司法确认等方式及时定纷止争。2.2 诉前工作路径(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机制为例)诉前调解机制以司法确认制度为基础,司法确认制度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代理
16、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出申请”。实践中,双方当事人经基层调解组织确认后,由调解组织去函,共同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金水区法院有较成熟的诉源治理机构,由司法局指派调解员参加诉前工作,实现了诉前和立案程序的有效转换。法院在审查相关案件资料后,暂不立案,而是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经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力,既节省了费用,也利于当事人达成一致。工程局在金水区法院建立“中建七局在金水区人民法院案件解决进度跟踪表”,一案一表,详细记录将每一起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调解时限。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持续跟进文书的履行情况,避免二次发案。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立案,并联系承办法官,
17、详细说明案件事实和我方观点,快速形成诉讼优势。2.3 律师函管理及应对思路发函要点以法律尺度判断标准,内容仅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阐述并进行风险评估;忌明确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主要的时间节点;保存律师函邮寄、签收单据。复函要点律师函回复前应详细了解情况,避免出现不利于己方的陈述,视情况复函;指出律师函中的不符合事实的地方;对于本方不利的事实,应予以回避,既不自认,也不否认;指出对方的违约或违法处;回函应当简短有力、言简意赅。2.4 管理要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已建立诉前机制,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机制开展工作,强化诉源治理,杜绝无争议纠纷转入立案程序。第 7 页
18、共 174 页局属各单位应积极对接属地法院,符合条件的应建立诉前联络点,将属地案件纳入诉前纠纷化解机制。按周期总结律师函、诉前纠纷的处理情况,重点分析被诉纠纷的成因、解决措施和处理结果,并将相关管理问题反馈至有关部门,切实提升管理能力,源头减少法律纠纷。3 3案案件处理流程件处理流程(图表见下页)第 8 页 共 174 页第 9 页 共 174 页4 4案件准备及策划案件准备及策划局及各单位法律部门在决定起诉或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上级单位转交的材料后 5日内,及时组织商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涉案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召开案件准备会,调查了解涉案基本情况,包括:签约情况、履约情况、商务财务
19、数据、优先受偿权情况、双方争议焦点、对方资信情况、证据准备情况、管辖、时效及法律适用问题等。通过案件准备会掌握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发案单位应及时进行案件策划,并于会后 2 日内制作完成法律纠纷案件策划书,以分析相对方资信情况、双方履约情况、诉讼成本情况、起诉标的确定依据、优先受偿权情况、证据收集情况、外聘律师情况、确定主要法律观点和思路、提出处理方案、明确案件处理责任人、费用情况和奖励标准、分析工作难点与工作目标、明确保障措施等。案件标的额应根据涉案成本和履行情况合理确定,并应有相应证据材料支撑。对于通过诉讼技巧提高标的额的案件,必须在策划书中明确注明理由,保证决策程序的可追溯性。法律纠纷
20、案件策划书应由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发案单位应当就变更情况、对案件处理的影响以及处理方案等进行案件变更策划,并形成法律纠纷案件策划变更报告,由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实质性变化包括:案件标的额发生变化、案件处理方案发生变化、重要证据资料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变化等。附表:案件策划书模板(起诉-总包类)(CSCEC7b-FW-0203)案件策划书模板(起诉-分包、分供、其他类)(CSCEC7b-FW-0204)案件策划书模板(应诉-总包类)(CSCEC7b-FW-0205)案件策划书模板(应诉-分包类)(C
21、SCEC7b-FW-0206)案件策划书模板(应诉-分供类)(CSCEC7b-FW-0207)案件策划书模板(应诉-其他类)(CSCEC7b-FW-0208)法律纠纷案件策划书审核意见表(CSCEC7b-FW-0209)5 5案件管理要点案件管理要点主要负责人诉前协商:拟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被提起诉讼、被申请仲裁的重大、特大案件,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出面协商解决,并做好书面记录。优先受偿权管理:决定诉讼后,应对拟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法律分析,案涉项目优第 10 页 共 174 页先受偿权已经丧失或存在丧失风险的,应及时向商务、财务等部门书面通报,并应当在策划书中说明优先受偿权已丧失或面临丧失风
22、险的原因。诉讼保全:拟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充分调查相对方资信状况,查找有效资产,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物抵债:对于案件处理中以物抵款的情况,发案单位必须充分论证、谨慎接受,法律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以物抵债的法律审查。6 6案件处理责任制案件处理责任制6.1 实行办案责任人负责制,根据中建七局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确定案件处理责任人,办案责任人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以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为目标,全程进行案件策划、诉讼处理等过程管理。6.2 案件策划书审批通过后,由企业负责人与案件处理责任人签订 案件处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经费保障及奖罚标准。案件处理责任书一式三份,法务事务部门一份,办案责任人(小组)一份,局
23、法务事务部一份。6.3 实行案件奖罚管理根据案件处理责任书中确定的案件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即对于案件结案效果低于目标值的不予奖励,对于完成目标值的给予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值的给予超额效益奖励。在项目现金流为负、项目回款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不发放奖励。对案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不得给予案件处理奖励。6.4 案件奖励及申报程序案件处理奖励:由办案责任人提出奖励申请报告,奖励申请报告需写明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处理情况、案件责任人及小组成员、案件最终判决或裁决标的金额、申请奖励标准及金额。由法务部门进行有效性审核、财务部对奖励标准及金额进行审核,由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总会计师签署意见后,报总
24、经理审批。局级诉讼案件处理专项奖:局级诉讼案件处理专项奖每年评选一次。公司级诉讼案件处理专项奖:由各公司结合本单位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自行设置奖励评选标准、奖励金额,但专项奖励标准不得超过局奖励标准。附表:法律纠纷诉讼案件处理目标责任书(债权类)(CSCEC7b-FW-0210)法律纠纷诉讼案件处理目标责任书(债务类)(CSCEC7b-FW-0211)诉讼案件处理奖励审批表(CSCEC7b-FW-0212)第 11 页 共 174 页局级讼案件处理专项奖申请表(CSCEC7b-FW-0213)7 7案件授权管理案件授权管理7.1 授权管理原则及审批程序实行授权归口管理,法律事务部门是授权管理归口管
25、理部门,负责诉讼案件授权业务办理。各单位办理诉讼案件,需要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的,应在协同办公平台发起“局总部-授权申请表诉讼类”流程,案件策划审批流程作为附件,经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局法律事务部审批。7.2 授权办理规范局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须使用局标准授权书格式。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规定授权书的生效日期及有效期限。被授权人一般均应为局系统正式签约员工。如需要外聘律师,原则上应当有一名内部法务人员担任代理人,共同参加开庭审理。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外聘律师只能进行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的对象限于内部人员。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协议当中,应当明确案件处理的时限要求,并附解约条件。单项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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