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防高处坠落技术导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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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供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使用。本导则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高处作 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描述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 管部门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积极推广使用本导则,并鼓励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延伸。本导则部分内容提出了多种方案供选择实施,在使用时,除参照本 导则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希望借助本导则的推广使用,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全省建筑业发展更加安全、更高质量、更具竞争力。党
2、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 出,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最常见、最普遍的事故类型,占事故总起数的 50%左右,有着危害性极大、根治难度高的特点,做好高处坠落事故的 防范,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2023 年,贵州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全面整治高处坠落风险顽疾。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提升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贵州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贵州省房屋
3、建筑工程防高处坠落前 言编审委员会主 编:周宏文副 主 编 :李泽晖编 写 人 员:刁兆勇、王进军、黄德堂、刘喆、皮云柳、代云峰、甘衡、张贵方、周雨婷、潘吉应、赵彦鹏、匡奇勇、颜文圣、魏新枫、徐江民、吴炫桦、田东、黄璐、王敬、孙伟、刘进奇、任宁宁、龙鑫、王璐瑶审 查 人 员:周平忠、江一舟、梁余、李雪鹏、杨勇、石福州、陈亮、孙顺华、况明胜、尹翠平、李富江主 编 单 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 编 单 位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4、司、贵州建工集团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编制依据.1第二部分:基本规定.3第三部分:管理要求.53.1 方案.53.2 人员准入管理.63.3 安全教育培训.73.4 安全技术交底.83.5 人员持证.93.6 安全标志.103.7 安全设施验收.11第四部分:防护用品.134.1 通用要求.134.2 专项要求.144.2.1 安全带.144.2.2 安全帽.154.2.3 防滑鞋.164.2.4 速差自控器.174.2.5 安全平网.184.2.6 密目式安全立网.19第五部分:临边安全防护.215.1 常规临边防护.215.2 飘窗、窗台等结构自身高度不足位置临边防护.2
5、3第六部分:洞口安全防护.256.1 竖向洞口.256.1.1 短边长小于 500mm 时.256.1.2 短边长大于等于 500mm 时.266.1.3 电梯井竖向洞口.276.2 非竖向洞口.286.2.1 短边边长 25mm 500mm 时.286.2.2 短边边长 500mm 1500mm 时.296.2.3 短边边长大于或者等于 1500mm 时.306.2.4 洞口预设钢筋网防护推广做法.31第七部分:操作平台作业.337.1 移动式操作平台.337.2 落地式操作平台.347.3 悬挑式操作平台.35第八部分:登高作业.378.1 马凳.378.2 移动式直梯.388.3 便携式
6、金属折梯.398.4 升降车(剪叉式登高车、曲臂车等).40第九部分:人工挖孔桩作业.429.1 速差自控器.429.2 软爬梯.439.3 孔口水平防护.449.4 孔口立面防护.45第十部分:脚手架作业.4710.1 作业架.4710.1.1 钢管脚手架.4710.1.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210.2 支撑架.5910.2.1 安全平网.5910.2.2 人员上下架体通道.6010.2.3 搭拆时安全带系挂.6110.2.4 边梁支模.6210.3 高处作业吊篮.6310.3.1 坠落防护安全绳设置.6310.3.2 进出吊篮安全措施.6410.3.3 吊篮安拆、移位人员的防高处坠落措施
7、.65第十一部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全过程作业.6711.1 按照说明书要求设置爬梯护圈及梯间平台.6711.2 防攀爬装置.6811.3 附墙操作平台.6911.4 垂直爬梯竖向速差自控器设置.7011.5 楼层进出塔式起重机通道.7111.6 塔式起重机减配重后防护.7211.7 起重臂水平生命绳设置.7311.8 塔式起重机穿楼板位置洞口防护.7411.9 施工电梯停层平台临边.7511.10 施工电梯梯笼与结构间隙控制及防护.76第十二部分:钢结构施工.7812.1 速差自控器.7812.2 垂直爬梯.7912.3 生命绳.8012.4 安全平网.8112.5 操作平台.8212.
8、6 挂篮.83第十三部分:装配式建筑作业.8513.1 楼梯口.8513.2 临时楼梯.86第十四部分:安全带挂设点设置.8814.1 点式安全带系挂点.8814.2 线式安全带系挂点(生命绳).8914.2.1 当楼层临边无脚手架、楼层内高砌体等作业需挂设安全带时 8914.2.2 斜屋面作业生命绳设置.9014.2.3 无板梁上作业生命绳设置.91第十五部分:特殊场景的防高处坠落措施.9315.1 集水井、检查井、顶管井等底部面积较小部位上下走道.9315.2 坑中坑、化粪池等处上下通道.9415.3 吊顶内作业防高处坠落措施.9515.4 多类重叠管道场所作业防高处坠落措施.9615.5
9、 自动泊车提升井内设备安装防高处坠落措施.97第一部分: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6.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30 号)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 2003 82 号)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 200875 号)11.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 201895 号)12.贵州省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
10、项整治工作方案13.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14.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15.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16.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1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18.安全网(GB5725)19.坠落防护安全绳(GB24543)20.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25849)2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2.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3.足部防护安全鞋(GB21148)24.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25.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GB24544)26.高处作业分
11、级(GB/T3608)27.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28.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9.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3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3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3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33.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34.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12.1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方 2m 及以上进行高空或高处作业时,应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2.2 高处作业
12、高度分为 2 m 至 5 m,5 m 以上至 15 m,15 m 以上 至 30 m 及 30 m 以上四个区段。当 2 mh 5 m 时,坠落半径 R 为 3 m;当 5 mh 15 m 时,坠落半径 R 为 4 m;当 15 m30 m 时,坠落半径 R 为 6 m。2.3 高处作业应制定合理的作业顺序。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存在安 全风险时,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多 层垂直作业。2.4 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室外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遇雷雨、大雪、浓雾或作业场所 5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高处
13、作 业。进行室外高处作业时,应严密关注天气变化,接收到恶劣天气预警 预报后,应及时停止室外高处作业。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 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部分:基本规定35序号专项施工方案类型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5建筑幕墙安装工程6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7人工挖孔桩工程8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9.3.1.1 建筑施工中凡涉及高处作业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1.2 常见的涉及高处作业且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14、类型,如下 表所示。第三部分:管理要求3.1 方案各类方案中应体现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63.2.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年龄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2.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不应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癫痫病、恐高症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症状。3.2.3 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3.2 人员准入管理人员入场需满足准入要求73.3.1 对新进场高处作业人员、变换工种后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开展高处作业专项培训。对新进场、变换工种人员开展高处作业专项培训3.3 安全教育培训83.4 安全技术交底3.4.1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
15、术交底,并应记 录,应对初次作业人员进行培训。高处作业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93.5.1 建筑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拆工等属于建筑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 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3.5.2 吊篮、登高车、曲臂车操作人员须经过高空作业培训,具有 合格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接受过必要的指导,有能力安全操作。高处作业人员持证或培训应满足要求3.5 人员持证103.6.1 安全标志牌应按警示色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环境信 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 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3.6.2
16、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6.3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确认其完好 后,方可进行施工。3.6 安全标志高处作业安全标志应齐全完好113.7.1 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张挂标识标牌方可进行作业,并应做验收记录。验收可分层 或分阶段进行。3.7.2 应对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动态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施 完好、有效。3.7.3 安全防护设施需拆除时,应执行审批制度。3.7 安全设施验收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全面检查验收高处作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1 通用要求4.1.1 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具 备生
17、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4.1.2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4.1.3 购买的防护用品应实行抽样送检制度,并留存检测报告。4.1.4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 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4.1.5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并按工种配备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四部分:防护用品13高处作业规范使用安全带4.2 专项要求4.2.1 安全带(1)合理选型:人员作业过程中需要移动的作业,如钢结构施工等,应选用五点式
18、双钩安全带;人员作业过程中相对静止的作业,如操作架 上方砌体作业等,可选用五点式单钩安全带。(2)挂设要求:高挂低用;在高处移动作业时,双钩交替挂设,确 保移动过程中始终有效防护。(3)报废标准:超过产品有效期,或达到制造商提供的判废条件。(4)适用范围:存在高处坠落风险的作业。14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1)合理选型:应选用帽壳、顶筋、帽衬、下颏带等部件完好、合 规的安全帽,一般场所佩戴普通型安全帽,重量不应超过 430g;特殊 作业场所佩戴相应性能的特殊安全帽,重量不应超过 600g。(2)佩戴要求:安全帽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内侧之间在水平面上的 径向距离 6mm,头顶最高点与帽壳内表面之间
19、的轴向距离(不包括顶 筋的空间)应 50mm,同时应系紧下颏带,减轻坠落时头部损伤。(3)报废标准:达到产品的强制报废期限,或达到制造商提供的判 废条件,如帽壳表面有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性能的缺陷等。4.2.2 安全帽15高处作业穿戴防滑鞋4.2.3 防滑鞋(1)合理选型:应购买具有防滑性测试说明的防滑鞋,摩擦系数应 符合要求。(2)穿着要求:选择合适尺码,系紧鞋带,鞋带禁止拖至踩踏面。(3)报废标准:达到制造商提供的报废最终期限或报废周期。16攀爬过程使用速差自控器4.2.4 速差自控器(1)合理选型:一般作业场所选择具备基本性能速差自控器,特殊 作业场所应选择具备相应特殊性能的速差自控器,最
20、大额定荷载不应小 于 100KG。当速差自控器安全绳为钢丝绳时,直径不应小于 5mm。根 据作业位置坠落高度,选择安全绳长度合适的速差自控器,确保速差自 控器安全绳长度大于挂设点至坠落面的距离。(2)挂设要求:速差自控器应与附着物(结构柱、梁、脚手架等)可靠连结,挂设位置应高于人员作业位置,确保高挂低用。(3)报废标准:达到制造商提供的报废条件或报废期限。(4)适用范围:需要在垂直方向上下攀爬、作业等情形,如竖向爬 梯上下攀爬时使用。17安全平网4.2.5 安全平网(1)材质要求:安全平网可采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他材料制成,应选用带阻燃功能的安全平网,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 4s。边绳、网绳
21、、筋绳断裂强力应符合要求。(2)挂设要求:安全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构件边缘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 7kN,系绳沿网边应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 750mm;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 25mm,安全网拉 结应牢固。(3)报废标准:超过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期限,或达到制造商提供 的停止使用的条件。(4)适用范围:高支模下方水平防护、脚手架水平防护、脚手架层 间防护、井道内水平防护等。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 用。18密目式安全立网4.2.6 密目式安全立网(1)材质要求:安全立网可采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他材料制成,应选用带阻燃功能的安全立网,续燃、阴燃时间均不应大
22、于 4s。边绳、网绳、筋绳断裂强力应符合要求。(2)挂设要求: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间距不得大于 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当立网 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 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 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 于 750mm。(3)报废标准:超过产品说明中的使用期限,或达到整体报废条件。(4)适用范围:临边防护栏杆;外设楼梯防护栏杆;脚手架外立面 等。19(1)基本要求: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踢脚板组成,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当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 方式固定;当在混凝
23、土楼面、地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应将预埋件与 立杆连接牢固;当在砌体上固定时,应预先砌入相应规格含有预埋件的 混凝土块,预埋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2)实施标准: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和踢脚板中间设置,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踢 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 1kN 的外力作用。防护栏杆、踢脚板应为黑黄或红白 相间的条纹标示。当斜屋面防护采用作业架进行防护时,檐口处的防护 高度不得低于 1200mm(当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时,高度 不得低于 1500mm),防护架立面及水平封闭必须严
24、密可靠。(3)注意事项:建筑物脚手架拆除前,或提升架提升前,必须完善 楼层临边防护。临边防护和外设楼梯防护,如采用钢管搭设,还应设置 密目式安全网。如采用工具式防护栏杆,底座采用安装膨胀螺栓方式,则应控制膨胀螺栓型号与钻头型号保持一致,避免钻孔大于膨胀螺栓型 号导致底座不牢靠。(4)适用范围:基坑临边、楼梯临边、楼层临边、屋面临边、阳台 临边等。第五部分:临边安全防护5.1 常规临边防护21楼层临边防护栏杆 斜屋面临边防护临边防护栏杆 楼梯防护栏杆225.2 飘窗、窗台等结构自身高度不足位置临边防护(1)基本要求:飘窗等位置结构自身高度不足时,搭设防护栏杆,栏杆可固定在飘窗结构侧面墙体上,也可
25、在飘窗等内侧地面搭设防护栏 杆。(2)实施标准:结构自身高度超过 180mm 时,可不设踢脚板,结 构自身高度超过 600mm 且不足 1200mm 时,可不设置中部栏杆,当 上栏杆与结构上沿间距超过 600mm 时,中部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 应大于 600mm。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 何方向 1kN 的外力作用。(3)注意事项:当窗洞较大时,应不超过 2m 设置一道立杆,立杆 应与结构固定牢固。(4)适用范围:飘窗、窗台等结构自身高度小于 1.2m 的部位。结构自身高度不足时临边防护23短边长小于 500mm 竖向洞口防护6.1 竖向洞口6.1.1 短边长小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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